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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6章 虎毒不食子

林朗打开车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我看林森的脸色不太好,不是因为被打了一耳光窘迫的,而是因为没有休息好,气色很差,眼睛无神,下巴上还有一道浅浅的划痕,像是刮胡子时刮到的。我问道:“昨天没有休息好?”林森不答,我接着问道:“是跟我的南地姐姐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吧?”林森黯淡的眸子里闪现了一丝喜悦与得意,我啐道:“活该!”打开车门也要坐进去,林朗说:“你坐到后面。”我一想也是,我差点就坐进了驾驶座。我打开后门坐进车里,问道:“林爷爷,我们去哪里啊?”林朗说:“跟我走就行了,不要多问。”他摇下车窗,把拐杖伸出去顶了一下林森问道:“你是想我开车带你吗?”林森回过神来,脸上的羞赧退去一些,忙应着打开车门坐进来,发动车子,问道:“爸,咱这是去哪?”林朗说:“天西路教堂。”我和林森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问道:“什么,去教堂干嘛?”林朗淡淡的说:“结婚。”林森握紧方向盘的双手暴起了青筋。

天西路是一条很长的路,教堂坐落在路的尽头,那里是一片农田,除了这个辉煌的大教堂,没有其余的建筑物,林朗很会找地方,清静,避免了人多口杂。他应该也觉得这个婚姻是个很荒唐的事,荒唐的不可思议,不适合大张旗鼓。

我离得很远就看到了天西路教堂尖尖的穹顶,和矗立在上面的金属十字架,离得越近,我的压迫感就越强,谁也没有说话,林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林森的心境跟我差不多。我终于开口了:“林爷爷,咱们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周岁,就算我是农村户口,也得十八岁才能结婚,我还没到诶。”林朗说:“你的年龄足够了。”我心里算了一下道:“真的不够,真的!”林朗说:“俄罗斯人十四岁就可以结婚了。”我说:“不巧啊,我是中国人啊。”我说完这句话才想到,如果我是沈流年而不是秦双凤的话,我好想真的是俄罗斯侨胞,我嘿嘿笑了一声道:“那我们应该去东正教教堂而不是天主教堂啊!”我在之前的户口本上写着的宗教信仰是东正教,虽然我其实什么教也不信。

没人理我,林森问道:“爸,我把车停哪?”林朗说:“别人停哪里你就停在哪。”教堂前面的广场上停了几辆车,林森把自己的车也停到了旁边,总共只有四辆车,我算了一下,就算是每辆车里做了五个人,也不过只有二十个人,这个婚礼太冷清了,不过也好,省得人多紧张。林朗先下车,下车前嘱咐道:“系上领带。”说着走进教堂。我坐在车里有些不知所措,林森不知从哪里拿过一条新的领带往脖子上系去,安慰我道:“别紧张,你座位底下有衣服和鞋子,你换上,嗯擦下脸,像只大花猫,要是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跟只猫结婚呢。”他递给我一包湿巾。我弯腰掏了半天终于在车坐下掏出两个盒子,一个盒子里是条白沙的裙子,一个里面是高跟鞋,鞋跟高的夸张。我想了一下,才接上他的话:“大马猴跟大花猫不正好是一对嘛!”林森笑了一下道:“别紧张,我结过婚,没啥大不了的,你别往心里去。”我问道:“这么短时间内,结了两次婚都是被逼无奈,是不是很悲催啊!”

林森没有答我的话,他已经系好了领带,低着头玩手机,说道:“赶紧换衣服,我不看你。一会儿我爸叫咱俩,咱俩就出去。”我问道:“这衣服是你买的吗?”林森说:“是我昨天买的,怎么了,大小不合适?你就对付着穿吧,昨天睡得像死猪一样,还流了我一裤子的鼻血。”我说:“不是,还行。”林森说:“是你哥告诉我怎么买的。”我问道:“他会来来吗?”林森说:“不会。”我淡漠的吐了口气道:“真好。”林森笑道:“怎么,不想当着他的面嫁给我?”我说:“我不想当着他的面嫁给任何人。”我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我不想当着他的面嫁给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林森的肩膀明显的抖动了一下。我接着问道:“为什么他不过来?”林森说:“也许知道你不想见他吧。你别抻了,再抻裙子撕开了。”这条裙子的领口开得很大,露出了一片胸脯,我不停的把领口往上提。林森倾斜了一下头顶的镜子,他就是从那里看到我的,摸着自己的下巴上的伤口说道:“哎呀,可惜啊,每次结婚都要挂彩,你是要有时间就好好的擦擦你的小花脸。头发也弄一下。手镯褪下来,我给你收着。”我已经大概知道他下巴上伤口的来历了。他跟宋南地半夜风流,快快乐乐的回到家里刮胡子准备今天的婚礼,忽然发现我没了,吓得手一抖就把自己割了。我劝过他,还是用安全一点的剃须刀吧,他很怜香惜玉的说,那种剃须刀刮不干净,他的胡子硬,会扎到宋南地。

我忽然趴到他的椅子后面把手镯递给他,求道:“林叔叔,开车跑吧!”林森问道:“私奔?”我说:“对,你找宋南地私奔吧!”林森从驾驶座前面的小格子里面掏出一把木梳道:“南地放这里的,你梳梳头发吧。没什么难的,也不像你想的那么恐怖,一咬牙一闭眼就过去。叔叔是过来人。”我乞求道:“我听你爸的意思,你只要娶个沈家的女人就行了。我是个半吊子不算,你去找沈流莺吧!”林森问道:“冥婚吗?”我说:“沈流莺没有死,真的,她跟你那个初恋情人还认识呢,对了,你去找永川夏夜,就能找到沈流莺,你看你都是个离异男人了不在乎娶一个寡妇吧,还有个现成的儿子,就是那个古灵精怪的马龙啊,我看你挺喜欢他的,他也不讨厌你。你看沈流莺既然能生出一个来,肯定再生十七八个没问题……”林森有些恼怒了,打断我道:“没你能生!”我接着苦口婆心的劝他:“沈流莺还漂亮,你不是喜欢美女嘛,她那么漂亮的女人可不多见啊!她真的没有死。你跟她结婚吧,她……”林森打断我道:“沈流莺已经选择了一条死路,我们为什么不放她一条活路?”一句话噎得我无语了,我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把沈流莺折腾出来,确实太自私了。林森的手机响了,上面显示“一条新的信息来自南地”我说:“你的心上人的短信。”我顺着椅背滑了下去,林森看完短信把手机收到兜子里,说:“下去吧!小媳妇儿,宾客们就等着新郎新娘入场了。”

我紧紧地抓着车门说:“我不去。”林森也没有跟我废话,硬是把我拖下车,我们俩拉拉扯扯直到门口,一个神父模样的人庄严地看着我们俩,我才决定给唯一的真神一点面子,整了整衣冠挽着林森的胳膊走进教堂,多亏穿了一双很高的高跟鞋,否者我一定会很滑稽的挂在林森身上,像荡秋千一样。

教堂里的人比我想象的还要少,只有寥寥数人,竟然除了林朗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林朗身边坐着一个年轻人,很年轻,也就二十岁,温文儒雅,长得也很帅,穿的干净得体,给我的感觉就像王子一样。我一直注视他,但是他没有看我,直到我走过他的身边时,他才轻描淡写的看了我一眼,眼神清澈透亮,毫无杂念,跟这个脱离浊世的翩翩佳公子对视了一下,我有点把持不住了,我觉得我要移情别恋了,平中原可没有这个男孩优雅高贵的气质,我脸红了,笑了一下。男孩对着我微微的点了一下头示意。林森从牙缝里挤出轻飘飘的一句话:“你注意点,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我说:“你也看到了,好帅啊!不只是帅,感觉很好啊!你家的亲戚吗?引见一下!”林森说:“你小点声,你家的亲戚。”我说:“你嫉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