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送到楼下,然后转身离开。望着他渐远的背影,我的心里也渐渐苍凉。那一夜,我的眼前,仿佛都是那个琥珀吊坠,一晃一晃的。我把身上的被子裹的紧紧的,但还是睡不着。如果,孤儿可以解释为孤独的孩子,那么,我是彻头彻尾的孤儿。从小被在外地经商的父母遗弃在奶奶这里,没有关爱。去年,患经神病多年的奶奶也与世长辞,剩我一个人落得清闲自在。还好,我的生活费,他们还是会按时打到我的银行卡里,省点花,可以维持生活。我是顾自长大的孩子,仿佛与任何人毫无关联。我早已习惯这种生活,孤单并且孤独。所以,我习惯像个坏孩子一样生活,吸烟、喝酒、夜不归宿,因为这样可以缓解我的孤枕难眠。
如果异类遇见异类是一场浩劫,那么我决定抵死相搏。或者我们都只是寂寞的孩子,我还有谭春风。习惯在晚上去地下通道找他,给他带我亲手做的饭。他一直很平静,顾自地吃,没有任何评价,仿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还是没有什么人听他唱歌,当然也没什么收入。我就做他虔诚的听众,他唱完以后,我会鼓掌。半夜的时候,他会送我回家,然后转身离开。一路,我都站在他的右面,看琥珀吊坠一晃一晃的。
二
那天,我们吵架了,第一次吵架。
一个衣着怪异的小青年,站在我旁边,扔100块钱给他。我捡起来说谢谢,低胸上衣的领口灌进风来,有点儿凉。他一把夺过钱,扔给那小子,说,拿起你的臭钱,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第一次看他发火,感觉莫名其妙。他每天在这儿唱歌为什么,有人给钱,他竟然发脾气。脑子有问题吧。
他红着眼睛,走向那个小子,我拦住他,我知道,他是真的要动手了。那小子怏怏而去。我开始跟他发脾气。质问他的无理取闹。他什么都没说,把我推在墙上,吻了我。我挣扎,然后顺从,最后无力地瘫在他怀里。我知道,对于他,我只能妥协。
他第一次跟我说了那么多话。他的声音是那么悦耳,天生唱歌的材料。他说,偶然的路遇其实是为了故意等你。那天的路遇,是上天安排他等我的,因为我是他的命中注定。他告诉我,刚才那小子分明就是在打我的注意,眼睛长了勾一样的看着我,他要拿了那100块钱,他就不是男人,跟拿我卖钱有什么分别,那是奇耻大辱。他还说,要是他真的没钱生活了,他就是卖了孩子,也不能卖老婆。最后那句话,听得我有点儿毛骨悚然的,不过,不重要,他不会这么做,我相信。
所以,这个冬天我们决定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和他在一起,不要一纸婚约、半句承诺,他甚至不知道,我只有21岁,还不到法定结婚的年龄。他退掉了他的出租屋,或者说是破旧的地下室,住进我的房子。在搬离出租屋的最后一晚,我把自己给了他。毫无征兆,一切仿佛水到渠成。我是个坏女孩,我承认。但是,谭春风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我在他的怀里为他绽放如花,他仿佛喜欢我的小笨拙,一次一次激起他勇猛的欲望。一直喜欢一个词,叫流浪歌手的情人,觉得这个词很美,姹紫嫣红。如果可以一直在他的怀里,我想我是幸福的。缩在床上,拉着琥珀吊坠看。琥珀给了小虫一个家,小虫是温暖的。
三
我开始像个贤妻良母一样照顾他的起居,洗衣、做饭。然后,父母适时地破产,不再给我家用,打电话来解释。我什么都没说,就把电话挂了。迫于生计,找了一份餐馆服务员的工作,辛苦,麻木。每天可以看见很多人,仿佛没有时间孤单,这样,也好。
几年前,和一个朋友喝酒的时候,他说过,小资做爱的时候用杜蕾丝,害怕女友怀孕;愤青图自己痛快,然后让女友去打胎;朋克,随时随地,随人随狗。我当时,只是笑,骂他这是什么狗屁理论。现在,又想起他的这几句话,因为,我怀孕了。不用安全套,随时随地,怀孕是正常的事。谭春风很高兴,把我举起来,转圈。我吓坏了,怕他伤了孩子。辞掉服务员的工作,或者说是被辞掉。挺着肚子,在街道上卖小商品,厚颜无耻地计较几角钱。综合执法的过来检查的时候,我跑的匆忙,扭伤了脚。
谭春风把我的脚抱在怀里,认真地给我洗,然后按摩。他的目光很温柔,像棉花糖一样。我告诉他,我跑的好快,什么东西都没丢。他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跟我说,又好像喃喃自语,以后别去了。不去,我们吃什么,话到嘴边,我终究没有说出口。爱了,就不要伤害。
他早出晚归,身体虚弱。我要带他去医院,他总是推托。看见他手臂上的针眼,我和他吵了第二次架。捉襟见肘的生活,让我变得多疑、神经质、智商也出现问题。我怀疑,我要疯了。他抱着歇斯底里的我,我不停地厮打,抓得他鲜血淋漓。我终于在他的吻里安静下来。吻,是他的杀手锏。知道他没有吸毒,而是去卖血,我哭了。
我想过卖家里的东西,他坚决反对。他说,他是男人,东西都是我家的,不能卖。他的眼神和那天一样,燃满了怒火,又夹杂着苍凉。生活,在继续,爱情呢?
我一个人去医院做检查,医生说,要注意营养。回来的路上,看见促销的方便面,我还是买了一大包。生存是生活的基础,我别无选择。
回家以后,竟然有吃的,摆在桌子上,热气腾腾。我确定,那是醇香居的几个招牌菜。很久没见,那味道还是忘不了。谭春风幸福地笑。我终于回到了我曾经近乎荒诞的快乐生活,美味佳肴。在那一刹那,我回到腐朽的日子。我们幸福地吃饭,他说,他要补给我一个幸福婚宴。其他的,他不要我多问。
可我还是知道了,原来,他卖了吉他,琥珀吊坠也顺便送了。吉他,那是他的命。几百块,他出卖了他的灵魂,为了我。他还可以笑,他说,他卖的是自己的东西,至少他还有东西可以卖,要是他真的没有东西卖了,他就是卖了孩子,也不能卖老婆。我后悔了,后悔干嘛要现在生个孩子,养不起,为什么要孩子和我们一起受苦。可是,来不及了。
四
孩子出生了,漂亮的男孩,很像谭春风。他说,叫他缘吧,缘分的缘。
生活的清贫没有击垮我们,可能因为我们曾经太寂寞,只要有了家,别的,我们根本不计较。还是艰难地度日,我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打些零工。
孩子百岁的那天晚上,他拿出一枚琥珀吊坠,和原来的一般不二,用红线系在小缘缘白嫩的脖子上。
我知道,那东西怎么也要好几百块钱。问他,他笑而不答。我还是很高兴,你觉得温暖,那就是幸福。
第二天从外面干活回来,手里拎着给宝宝买的奶粉。可是,可是宝宝不在了。谭春风也不在了。我拼命地找,无济于事。我知道,我迷路了,一如一年以前。
我开始了无数种猜想,关于他们父子的失踪。我不想害了谭春风,因为我一直以为,爱了,就不该伤害。可是,我别无选择。我报警了。
半个月以后,我在警察局见到谭春风。
他又恢复了我初见他时的样子,破衣、长发、清瘦。
孩子丢了,丢了,眼睁睁地就这么没了。他去找孩子,这么多天。他说。我看见他哭,我要崩溃了。
警察是不信他的,说他说的这些话有太多纰漏。
我不管,我只要我的孩子,我的家。孩子是他的,他们凭什么怀疑他。他们应该去找凶手,不是为难他。
五
如果不是见到柳湾湾,我还是不会相信这件事情。是谭春风卖了孩子,他自己的亲生骨肉,以一枚琥珀吊坠和一把吉他的价格。
柳湾湾是漂亮的女子,谭春风曾经的女友。她们曾经如我般寂寞,所以,选择相互取暖。
清贫的生活,捉襟见肘,谭春风卖了吉他。
然后,柳湾湾怀孕,生了宝宝。谭春风说,叫缘,缘分的缘。
柳湾湾提前下班,遇见谭春风与人交易。她带着孩子离开了他,没有报警。她以为他会悔过,毕竟他曾经给过她一个家。
不知道,警察是怎么样找到柳湾湾的。柳湾湾的出现,使谭春风的罪行无所遁形。而我,也陷入无尽的痛苦,不能自拔。
终于,知道关于谭春风的一切。朝夕相处了一年的男人,竟是如此的陌生。谭春风,在很小的时候被父母卖掉,脖子上的琥珀吊坠是唯一有关血脉的联系。他吃了很多苦,这么多年。14岁的时候,逃出来,独自生活。他说,他是琥珀中的那只虫,被禁锢着,找不到出口。他说,如果你没有能力去承担一个孩子生活的能力,那么生下他,你就要承担失去他的痛苦,这是上天对你的惩罚。原来,谭春风的心理早就出了问题,畸形的生活状态,畸形的人生观念。
幸福的开始,竟演绎了如此荒诞的结局。我抱着怀里已经安静睡着的缘缘,默默地流泪。爱情是卑微的,在严肃的生活面前,我们都是傀儡。我轻轻地哼起初见谭春风时,他唱的歌。
我是寂寞的虫/谁给了我透明的家/我隔着明亮的窗户/看见世界那么大/我是寂寞的虫/谁给了我透明的家/我伸手去触摸/却只是冰冷了无牵挂/我是寂寞的虫/你禁锢了我的灵魂/还说给了我一个家/上了锁的家/只可以看到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
曾经,就是这首歌,吸引了我。如今,我除了忏悔,别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