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弗洛伊德文集1:癔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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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理论(4)

家庭医生以为其原因是喉部发炎。但甚至在数天后,他的情况并没有改善,该男孩拒绝进食,当逼着他进食时便呕吐。他无精打采地到处走动,没有精神没有欢乐;他想要整天躺在床上,体力上损耗很大。当我5周后见到他时,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害羞的和自闭的儿童。我开始相信他的情况有心理基础,在接二连三的询问下,他提供了价值不大的解释——他父亲对他的一次严厉责备,这很清楚不是他得病的真正原因。也没从他的学校学习中得到任何有关的信息。我允诺在催眠术下我可能会获得信息。然而结果却证明这是没有必要的。在他那聪明和精力充沛的母亲的强烈要求下,他突然哭了起来,并说了以下的故事:当他从学校回家的路上,他去了厕所,有一个男人对着他掏出自己的生殖器,要他把生殖器放在嘴里。他在恐怖之中逃跑了,没有发生其他的事。但从那次偶然事件后他得病了。当他一说出这些情况后,他就完全恢复健康。在产生厌食、吞咽困难和呕吐上,需要有几种因素:这个男孩天生的神经质、他严重的惊恐、性行为以极粗暴的方式闯入他那幼稚的气质中,而作为特别的决定性因素是厌恶的观念。该病的持续存在是由于这个男孩的沉默阻止了兴奋的正常释放。

其他所有的病例和这个病例一样,在癔症症状产生前,某个人仍还正常时,必然聚集有几个因素,用弗洛伊德所表达的,这样的症状总是“多因素决定”(overdetermined)。

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即一系列激发因素唤起了同样的情感时,则这样一种多因素决定也就存在着。病人和他周围的人都把癔症症状只归因于最后一个原因,虽然那个原因在疾病的作用上并不大,而几乎是由其他一些创伤产生的作用所致。

一个17岁的女孩,当一只猫在黑暗中跳跃到她肩上时产生第一次癔症发作(其后由许多其他原因引起发作)。该发作似乎就是惊恐的结果。但是进一步的调查表明那个外表长得特别好,而没有受到适当照顾的女孩最近碰到许多他人多少带有的对她的兽性企图,这引起她性欲的兴奋(这里我们说有素质的因素)。在几天前,一个年轻的男子在同住的黑暗的楼梯间袭击了她,她很困难地摆脱了他。这是真正的心理创伤,而猫的作用则使其成为特征。但恐怕在许多病例中,猫往往被认为是作用因素。

一种情感的重复产生了以这种方式的转换,但它不总是一定有许多外部的激发因素,如果回忆迅速而又频繁地重复出现在创伤后的即刻和情感削弱之前,则记忆中的情感再现也常足以产生转换。而如果情感是非常强烈的话,则足以产生转换。用较狭义的话来说,这就是创伤性癔症。例如,在一次铁路意外事故之后的数天内,受害者在睡眠中和醒来时都害怕再回想起他惊恐的经历,并总是重复着惊恐的情感,直到最后,这个(用沙可的话)“心理性消耗”[精心制作]时期或“潜伏”期转换成产生躯体现象(虽然有另一个有关的因素,我们将在以后讨论)。

然而,作为一种规律来说,一个情感的观念易迅速地磨灭。在我们的《绪言》中涉及其所有的影响,这个情感量是一点一点地被剥夺去的。而它的再现引起一个已减少的兴奋量,因此,回忆损失了有助于产生躯体现象的能力。异常反射的促进作用消失,而平衡状态重又建立。

然而,其“磨灭”的影响是包括联想作用、思维作用和有关的其他观念的矫正作用在内的全体作用。如果情感性观念从“联想性联系”中退缩,这个矫正过程就变得不可能了。当发生这个过程时,该观念保持着情感的总量。由于在每一次再现中,最初的情感兴奋总量被再次释放,促进那时出现的异常反射最终完成;或者,如果这种促进作用已经完成,则其保持和稳定下来,癔症转换现象便以这种方式持久地建立起来。

我们的观察表明,情感性观念被联想排斥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即“防御”,指有意的压抑令人痛苦的观念,这些观念似乎使病人的快乐或自尊心受到威胁。在他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文章中和现在本卷的病史中,弗洛伊德讨论了这个过程,这无疑具有相当大的病理意义。我们确实无法理解一个观念怎么能在意识中被故意地压抑。但是我们完全熟悉其相应的积极过程,即集中注意在一个观念上,而我们却说不出我们是怎样对此起作用的。然后,来自观念的意识被转移;但这是些没有考虑到的观念,它们也从磨灭过程中退缩,而且保持着没有减少的情感总量。

我们进一步发现另一种未被思维磨灭的观念。其发生并不是因为某人不想要回忆这个观念,而是因为他不能回忆起来:因为他最初的出现并赋予情感是在清醒意识中有记忆缺失的状态下,即在催眠或类催眠的状态下。后者似乎是癔症理论的最重要方面,因此值得较充分的审查。

四、类催眠状态

在我们的《绪言》中,当我们提出癔症的基础和主题是类催眠状态存在时,我们忽视了莫比斯在1890年说过的完全同样的事实:“观念产生(病理)作用的必要条件,一方面是一种天生的癔症的素质;另一方面是一种特殊的心境。我们只能对这种心境形成一个不太精确的观念。它必须类似于催眠的状态,必须符合某种意识的空白,在这种状态下出现的一个观念未受到任何其他的抵抗。这就是说,在这个范围里就是允许第一个观念的出现。我们知道这类状态不仅由催眠引起,而且由情绪震惊(惊恐、发怒等)和使人筋疲力尽的因素(失眠、饥饿等)而引起”。(莫比斯,1894,第17页)

莫比斯在这里用尝试性的方法来解决的问题是通过观念产生躯体现象的问题。他回忆到催眠下产生的这种放松现象,他看作为类似情感的作用。我们自己对情感作用的观点稍有不同,这在上面也充分解释过了。因此我无须再开始研讨莫比斯假设中有关的难点,即发怒中有“意识空白”(认为存在于惊恐和长时间的焦虑中),或描述一种情感兴奋状态和催眠安静状态之间相似处这样更为一般的难点。然而,我们将回到莫比斯对这些难点的评论上,我认为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实际情况。

对我们来说,类似于催眠的这些状态——“类催眠”状态,其重要性还在于,而且是更特别的在于随之而出现的记忆缺失和在其作用下产生我们不久将讨论的心理的分裂,而这对“癔症大发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仍将这个重要性归因于类催眠状态。但我必须对我们的主题补充一个实际有价值的情况。转换——躯体现象的意念性产物,也能在除了类催眠状态之外而产生。弗洛伊德已在防御性的有意的记忆缺失中发现了第二个来源,这个来源有别于类催眠状态,构成排除在联想性联系之外的观念情结。但是,在接受这样的说明中,我仍认为类催眠状态是许多、实际上是大多数癫痫样抽搐发作和复合型癔症的原因和必要条件。

当然在类催眠状态(hypnoid states)中,首先并且最重要的要数是真正的自我催眠(auto—hypnoses)了,它与人工催眠(artificial hypnoses)的区别仅仅在于是自发地产生的。我们发现许多充分发展的癔症中就有这样的现象,其发生的频度和持续时间各不相同,而且常在正常清醒状态下迅速改变(见病例一和二),因为其内容似梦样的性质,他们常因此被称为是“谵妄性癔症”(delirium hystericum)。在自我催眠状态中所发生的情况或多或少属于清醒生活中的完全记忆缺失(而在人工催眠中有完整的回忆)。记忆缺失剥夺了这些状态下的心理产物和在这些状态中形成的联想,而这些在清醒思维下无论哪一个均有矫正作用;并且由于在自我催眠中批评和参照其他观念的监督减少了,一般来说,几乎完全消失了,由此可能引起最广泛的妄想,并且长期来维持原样。因此几乎只有在这些状态中才可引起“诱发因素和病理现象之间的某些复杂的不合理的”象征性关系,这实际上是根据声音和言语联想的最荒唐的相似性。自我催眠状态中缺乏的批评正是引起自我暗示如此频繁的一个理由。例如,麻痹在一次癔症发作后仍遗留下来。但是,这仅仅可能是偶然的,我们的分析中很少碰巧遇到一个出于这种方式的癔症现象的例子。我们始终发现其更多地是发生在自我催眠中,而不是在自我催眠之外,有着同样过程的结果,即一种情感兴奋的转换。

在任何情况下,这种“癔症转换”在自我催眠下比清醒状态更易发生,正像在人工催眠中,暗示性的观念更为容易地从生理上理解成各种幻觉和运动一样。然而兴奋转换过程与上述基本上相同。当其一旦发生,如果情感和自我催眠是同时发生的,则躯体现象便重复发生。而在那种情况下,催眠状态似乎由情感本身所引起。因此,只要催眠和完全清醒的生活之间有清醒的交替,癔症症状便只限于催眠状态中,并通过重复而加强;再者,由此引起的观念没有了清醒思维的矫正及其批评,这恰恰是因为它从未出现在清醒的生活中的缘故。

因此,安娜·O(病例一)的右臂挛缩在她的自我催眠中与焦虑的情感和蛇的观念有关,其症状持续4个月,尽管经常复发,但只限于她处在催眠状态中出现(或者说,如果我们考虑这个术语不适用于极短时期的失神,是一种类催眠的状态)。在她的类催眠状态中发生同样性质的其他转换,在这种方式下,癔症现象的重大情结在完全隐伏的条件下逐渐形成,当她的类催眠状态成为永久性时,则完全公开暴露。

只有在心理中的分裂已完成时,这个问题我将在后面讨论,并且当清醒和类催眠状态之间的交替被正常的和催眠样的观念情结之间的共存所取代时,以这种方式产生的现象才会清楚地进入意识中。

这种类催眠状态是否在病人病前存在?他们是如何发生的?对此我能说的几乎很少,因为除了安娜·O的病例外,我们没有资料可用来说明这一点。似乎肯定的是她的自我催眠通过习惯化的幻想为此铺平了道路,并且一个持久焦虑的情感使其充分建立起来,实际上它本身就可能是类催眠状态的基础。这个过程似乎可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有许多不同的状态导致“心不在焉”(absence of mind),但只有少数状态倾向于自我催眠或不注意地即刻进入了自我催眠。一个深陷于某一问题的研究者也无疑麻木到一定的程度,他具有一大群他没有组成意识知觉的感觉。同样,任何一个正在活跃地利用他创造性想象的人来说也是如此(参看安娜·O的“私人剧院”)。但在这样的状态下所进行的是消耗能量的智力活动,在这种活动中,神经系统的能量被释放、被耗尽;另一方面,在心不在焉和做梦的状态下,脑内兴奋低于其明显清醒时的水平。这些状态近似于睡眠,而且不知不觉地进入睡眠。如果在这样一种专注的状态中,当观念的流动被抑制,带有情感色彩的一群观念便活跃起来,产生高水平的脑内兴奋,而这又在心理活动中没有被耗尽,并且它用于异常功能方面,诸如转换中。

因此,在消耗能量的工作期间,“心不在焉”和缺乏情感的边缘状态都不属于病理性的;另一方面,充满情感的幻想和源于持久性情感所致的耗竭状态却是病理性的。一个忧虑坐车人的沉思、一个守候在他心爱的人病床前的焦虑、一个情人的白日梦,这些均属于第二类状态。把注意集中于观念的情感群上便开始产生了“心不在焉”。观念的流动渐渐慢了下来,最终几乎停滞不前;但是情感性的观念及其影响仍保持活跃,结果是没有被功能性耗尽的大量兴奋也保持着活跃。这种情况与催眠决定因素之间的相似性似乎是清楚的。被催眠的病人必须不是真正的进入睡眠,也就是说,他的脑内兴奋必须不下沉到睡眠的水平,但他的观念流动应当被抑制。当处于这种情况下,整个兴奋被用于暗示性观念方面。

在某些人中,似乎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病理性的自我催眠——即情感被引入一个习惯化的幻想中。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在癔症的既往病历中,我们常常遇到最多的是陷入爱情和照顾病人这两个重大病理因素的原因之一。前者是患者渴望地想着他不知不觉所爱的一个人时,这使他产生心理上的“销魂”(rapt)状态,使其真正的环境变得模糊不清,然后使其思想由于充满了情感而停滞不前;而在照顾病人时,患者被寂静包围着,他集中精力在一个对象身上,他的注意放在病人的呼吸上,所有这种刻板建立的情形正是许多催眠程度所要求的,以这种伴有焦虑情感的方式产生的是一种半麻醉的状态。可能这些状态与真正的自我催眠之间仅仅是数量上的区别,而且是前者不知不觉地进入后者。

一旦发生同样的情形,当出现同样的情境时,催眠样的状态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不是有两种正常的心理情况,患者却有三种心理情况:清醒、睡眠和类催眠状态。当经常对患者施行深度人工催眠时,我们发现有同样的情况发生。

我不能说是否在没有情感干预的情况下,由于一种天生素质的结果而可能产生自发的催眠状态;但我认为这很有可能。当我们看到人工催眠在健康人和病人中间易感性的差别时,以及在某些人中是何等的容易时,则似乎合理地假设为这些人中也可能会自发地出现催眠状态。在幻想能转成一种自动催眠前,一种自我催眠的素质或许是必需的。因此,我远不能把我们在安娜·O病例中所获得的产生机制归因于所有的癔症病人。

我说的是类催眠状态,而不是说催眠术本身,这是因为这些状态很难做出清楚的分界,在癔症的产生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我们不知道是否幻想,这在上面描述为自动催眠的初步阶段,可能本身并不能产生和自动催眠相同的病理作用,焦虑的持久情感是否也不可能如此。惊恐肯定是这样的。由于惊恐抑制观念的流动,与此同时,一种(危险的)情感性的观念非常地活跃,它提供了一种完全相当于充满情感的幻想,由于不断地被更新的情感性观念的回忆,保持着这种心理状态的再建立,即“类催眠惊恐”(hypnoid fright)得以存在,由此或产生转换,或转换稳定存在。这里我们用精确的词义来说就是“创伤性癔症”(traumatic hysteria)的潜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