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弗洛伊德3、4:释梦(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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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释梦(57)

先前的作者们过分强调要以怀疑的态度来接受患者对梦的描述,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种怀疑没有理智基础。对于记忆的准确性,我们当然没有万无一失的保证,但我们仍需对它持有更大的信心。关于梦及其部分细节的报告是否准确的怀疑,也是梦的稽查作用的派生物,是对梦念进入意识的抵抗产物。这种抵抗并非耗尽于它所产生的移置作用和替代,它仍然以怀疑的形式产生于允许通过的材料之中。对这种怀疑,我们尤其易于产生误解,因为它从不产生于梦的强烈成分,而只产生于梦中微弱且不显著的成分。不过,我们已经知道,在梦念与梦之间,一切精神价值均已发生全面倒转[第330页]。伪装只能产生于精神价值的贬值;在多数情况下,它正是以此方式加以表现,但偶尔也满足现状。因此,如果梦的某一成分因怀疑而不确定,我们便可断言,这一成分正是被禁止的梦念的一个直接派生产物。这种情况类似于古代某个共和国所经历的一场全面革命或文艺复兴。过去处支配地位的豪门贵族遭到放逐,所有的高官厚禄被新兴阶层所占据。其时,在豪门贵族方面,只有他们那些最贫困的成员或关系遥远的依附者才被允许留居城邦;但即使是他们,也不能享有全面的公民权且不被信任。这一比喻中的不信任就相当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怀疑。这就是我为什么坚持在梦的分析中,要放弃确定性的全部标准;某一内容只要有可能在梦中出现,就须以完全的肯定性加以分析。在追溯梦的任何成分时,我们都发现,除非坚持这一态度,否则分析便无法进行。如果怀疑所要分析的梦的成分的价值,那么这对患者产生的精神结果,便是使患者永远想不到潜藏在这一成分背后的不自主观念。这一结果并非不证自明。如果有人说:“我不敢肯定梦中是否出现了什么什么,但我对它联想到的是什么什么。”这话亦非常无意义。但实际上没有人说这种话;正是怀疑中断了分析这一事实表明,怀疑是精神抵抗的产物与工具。精神分析就是合理的怀疑,它的原则之一是,任何干扰分析工作的过程都是抵抗。

同样,除非考虑到精神稽查作用的力量,否则梦的遗忘也是不可解释的。在很多情况下,梦者觉得夜间做了很多梦,但只记得很少一部分,这可能在事实上具有别的意义,如它可能表明,梦的工作通宵机警,但只留下一个短短的梦[参见第279页以下;第489页;第576页]。无疑在醒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梦的遗忘越来越多;尽管我们努力地回忆,梦还是被遗忘了。但我认为,这种遗忘一般地说是被夸大了;而且,梦中被遗忘的空隙限制我们理解梦的程度也同样被夸大了。一般而言,梦被遗忘的成分都能因分析而重新忆起;至少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可以由梦的残片重构整个梦念,虽然不能重构梦本身——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这就要求在分析工作中保持一定的注意力和自制力,仅此而已——但也表明,梦的遗忘并非没有敌对的[如抵抗]目的在起作用。

如果在分析中能够观察到遗忘的早期阶段,我们便能获得充分的证据表明,梦的遗忘是有倾向性的,并服务于抵抗的目的。在解释的过程中,梦者突然想起梦中被疏漏的部分,并说是被遗忘了,直到现在才想起来,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以这种方式从遗忘中重新唤回的梦的成分往往是梦的最重要的部分;它往往也处于得到解释的边缘,并因而也比梦的其他任何部分面临着更大的抵抗。在散见于本书的各梦例中,有一个梦就是以这种方式事后补上一段内容的。这就是那个旅行梦,其中两个讨厌的旅伴使我恼怒。对梦的这一情节我几乎未做解释,因为它令人憎恶[参见第455页以下]。此梦被遗漏的部分是,我[用英语]谈到席勒的一本著作,说“它是从……”但当我意识到说错了时便改正说“它是……写的”。那男的便对他妹妹说:“是的,他说得很对。”

梦中的自我纠正在某些作者看来显得十分奇妙,但我们可以不必加以注意。我倒想指出我的一个回忆,这正是我梦中语句错误的原型。我在19岁时曾去过英国,并在爱尔兰海的岸边度过一整天。我自然着迷于海边拾贝之类,并被一只海星吸引着——那个梦就是以“Holhhurn”和“holothurians”[海参类]这些词开始的——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走过来问我:“这是海星吗?它还活着吗?”我说:“是的,它还活着。”随即我因说错了而十分窘迫,并重新正确地说了一遍。梦用德国人常犯的一个错误代替了我的语误。对“Das Buch ist von Schiller”的翻译应该用“由”字而不是“从”字。在知道了梦的工作的目的及其不择手段以达成目的之后,我们便对此梦完成这个替代不感到惊奇了,因为英文“from”和德文“fromm”[“虔诚”]之间发音的相同使凝缩作用成为可能。但是我关于海滩的记忆又是如何进入梦的呢?它表明我误用了一个词的性,即在不存在性的地方使用了性(“he”一词)。这是解释此梦的关键之一。再者,凡是听说过克拉克·马克斯韦尔[在梦中提到的,第456页]“Matter和Motion”这个标题的词源的人,都会毫无困难地做下面的填空:“MoliIre’s Le Malade Imaginaire”(幻想病)——Le matiere est—elle audable?(事情顺利吗?)肠的蠕动(motion)。

此外,我还能用亲眼所见的事实来证明,梦的遗忘在很大程度上是抵抗的产物。我的一位患者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但已忘得无影无踪,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我们于是开始分析工作。在分析中,我遇到了一个抵抗,便向他做出某种解释,并鼓励和催促他与某些不愉快的想法相妥协。在我就要成功时他喊道:“我想起梦见什么了。”使他忘记这个梦的正是那天干扰我们的分析工作的同一抵抗。通过克服抵抗,我使他回忆起所做的梦。

以同样的方式也可以使患者想起在四五天甚至更长时间以前做的,但一直忘记了的梦。

精神分析经验还为我们提供了另一证据表明,和某些权威所强调的相反,梦的遗忘主要产生于抵抗,而不是清醒与睡眠两种状态之间的相互不同[第45页]。我们经常在被梦惊醒后,立即动用全部心智力量对之做出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对梦获得全面理解就决不人睡,然而在早晨醒来之后,虽然我记得做过梦并对之做过解释,但却完全忘记了梦的内容和我的解释活动。经常地,梦把我的解释发现一同带入遗忘,而不是我的理智活动成功地使梦保持在记忆之中。但和权威们对梦的遗忘的说明不同,在我的解释活动与我的清醒思维之间并不存在这种精神的鸿沟。

莫顿·普林斯(Morton Prince,1910[第141页])反对我关于梦的遗忘的解释,认为梦的遗忘只是分裂性精神状态所具有的记忆缺失的一种特例而已,我对这种特殊记忆缺失的解释不能推广应用于其他类型,因而我的解释即使就直接目的而言也是毫无价值的。在他对这些分裂状态的所有描述中,他从未试图对这种现象寻求一种动力学阐释。如果他做出动力学阐释,那么必然会发现,压抑(或更准确地说,由压抑造成的抵抗)同时是构成分裂和与其精神内容有关的记忆缺失的原因。

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我有机会做过一次观察,表明梦并不比其他精神活动更易于遗忘,就其记忆而言,梦完全可与其他精神活动相媲美。我对自己的梦做了大量记录。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梦未能在当时做出全面解释或根本未做解释。一两年后,我试图解释其中一些梦,以为本书提供例证材料。在各梦例中,这些解释都非常成功,甚至可以说,过了这么长时间后再做解释比在做梦当时做出解释更顺当。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我已克服了做梦当时所具有的内心抵抗。在这种事后解释的过程中,我把做梦当时的梦念与现时更为丰富的梦念相比较,并发现旧时的梦念总是包含在新的梦念之中。对此我感到惊讶,但当我想到长期以来,我已习惯于解释患者向我报告的、在数年以前做的梦——用同样的方法获得了同样的成功——时,好像这些梦就是前一天做的,于是就不感到惊讶了。下文讨论焦虑梦时,我将就这种延宕解释提出两个实例[第583页以下]。我最初做这种实验,起因于一个合理的预期,即梦在各方面都与神经症症状相似。我在用精神分析方法治疗精神神经症患者如癔症患者时,我不仅要对他现在的病症做出解释,而且还总想对他先前的、现已消失的症状做出解释,并发现,早期的问题比现时的问题更容易解决。早在1895年,我在《癔症研究》[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1895,病例5凯瑟琳娜·M夫人]中就能够对一个现已40多岁的妇女在她15岁时首次发作的癔症做出解释。

下面我想就释梦问题谈几点不那么连贯的看法。这对于有些读者以后想通过分析自己的梦来检验我的观点,或许不无助益。

切不要以为解释自己的梦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即使没有任何精神动机的干扰,要观察自己的内心现象或其他平时未加注意的感觉,也需要有实践的经验。要理解“不自主观念”就更加困难了。任何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熟悉本书所提出的各种要求,并根据本书的原则努力在分析过程中克制任何批评意见、任何先入之见,以及情感的或理智的任何偏见。他必须铭记克劳德·伯纳德给实验生理学家们提出的忠告:“travailler comme une bête”,也就是说,仍必须像动物一样地耐劳且不计较工作的得失。如果遵照这一忠告,那么分析工作就不那么艰难了。

梦的解释往往不是通过一次分析就能完成的。在对一个梦进行一系列联想后,我们经常感到精疲力竭,因而在当天对这个梦的分析就很难再有进展。此时最明智的做法是暂时中断分析,过些天再重新开始,于是我们就有可能注意到梦的另外一些内容,并由此达到梦念的另一个层次。这种方法也可以称为“分段”释梦法。

对于从事释梦工作的初学者而言,当他对一个梦做出了全面的解释时,即他解释既有意义、又连贯且理解了梦的内容的每一成分时,要使他相信他的工作并未就此结束,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同一个梦也可以做出另外的解释,即所谓“多重解释”,对此他却未加注意。要理解潜意识思想线索的丰富性确属不易,所有这些思想都在我们的心灵中积极活动着以求得以表现。而要理解梦的工作的机敏,它往往用同一表现形式来表达多种意义,更非易事——就像童话中那个小裁缝一拍打死七个苍蝇那样。读者也许会责备我在释梦过程中介入太多不必要的机敏,但有过释梦亲身体验的人一定会对此深有感触。[参见第297页以下注]

另一方面,我不能证实首先由西尔伯勒[1914,第二篇第五章]提出的一种观点,即认为所有的梦(或大多数梦,或某些类型的梦)都需要两种不同解释,而且两种解释之间具有某种固定的关系。西尔伯勒把这两种解释之一称为“精神分析”解释,它赋予梦以某种意义,而且通常是童年期性欲意义;另一种解释更为重要,被称为“神秘”解释,它揭示的是更严肃更深刻的思想,梦的工作正由此取材。西尔伯勒并未通过对大量梦例进行这两种解释以为他的观点提供证据。我必须对此加以反对,这个所谓的事实是不存在的。不管他怎么说,大多数梦并不需要“多重解释”,而且也无法做出神秘的解释。和近年来提出的其他许多理论一样,我们不能忽视一个事实,即西尔伯勒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某种目的的影响,它试图掩盖梦的形成的基本条件,并分散我们对梦的本能根源的注意。在某些梦例中,我能够证实西尔伯勒的论断,但分析表明,在这些梦例中,梦的工作面临着一个问题,即把清醒生活中一系列高度抽象的思想转变成梦,而这样的思想是无法给予任何直接表现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梦的工作便抓住另一组与这些抽象思想关系松散的理智材料(通常是以一种隐喻的方式),从而能够较容易地加以表现。对于以这种方式形成的梦,梦者可以轻易地给出其抽象解释;但对于插入材料的正确解释,只有依靠我们现已熟悉的技术方法才能获得。

关于是否每个梦都可以进行解释,我们必须给予否定的回答。切记,在对一个梦进行解释时,我们会受到造成梦的伪装的精神力量的对抗。于是问题就变成两种力量之间的抗衡,即我们的理智兴趣、自制能力、心理知识以及释梦经验等能否战胜内心的抵抗。解释工作总能获得某种程度的进展,足以使我们相信,梦是具有某种意义的结构,并由此窥见其意义是什么。经常地,紧接着发生的第二个梦证实了我们对前一个梦的试探性解释并使之深入一步。持续数周乃至数月的一组梦往往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因此必须做出相互关联的解释[参见第193页和第362页]。就两个相互连贯的梦而言,一个梦的中心主题往往是另一个梦的边缘成分,反之亦然,因而这两个梦的解释也是相互补充的。我已给出若干例证表明,同一个晚上所做的不同的梦,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参见第333页以下]。

即使在最彻底解释的梦中,往往也会留下一段晦涩之处,这是因为,在解释工作中我们发现,此处有一个难解的梦念丛(a tangle of dream—thoughts),它也无助于我们对梦的内容的理解。这就是梦的关键点,梦由此伸向未知的深处[参见第111页注]。我们由分析而知的梦念,在性质上是没有止境的;它们必然在各个方向上分枝展开,进入我们思想世界的错综之网。梦的愿望正是从这一错综之网的某一密集处产生,正像蘑菇从它的菌丝中生长出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