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弗洛伊德3、4:释梦(上、下)
11357400000013

第13章 释梦(13)

施尔纳并不相信心灵的能力在梦生活中仍然不消失。他本人[按沃凯尔特的话来说(同上书,第30页)]揭示了人的自我核心(一种自发能量)在梦中如何被剥夺了神经力,成为一种失去集中力的结果,人们认识、感情、意志和观念作用的过程如何受到改变,以及这些精神功能的残余如何不再有真正的精神特征而只是一种机制。但是,相比之下,这种精神活动(被描绘为“想象”的活动)从推理和任何其他形式的节制性顺序中解放出来,跳到了没有限制的主权位置上来。尽管梦的想象利用近期的清醒记忆作为自己的建构材料,但它把这些构建成一种结构,它一点不像现实生活中的样子。它在梦中表现出一种创造力,而不仅是再现的能力。[同上书,第31页]它的特征因而也构成梦的特征。它更多出现一些无节制、夸张和恐怖的情景。但同时,由于不受思想范畴的限制,它又有灵活性、易变性和反复无常的特征。在细微之处它又十分容易受到一些微妙而强烈的感情变化的影响,并把内心世界的内容大量地溶入外部可变的图景中去。梦中的想象没有概念性言语表达能力。它不得不以描绘的图景向我们展现。而且由于梦没有节制的概念,所以它就尽可能地充分利用图像形式,而且是非常生动的图像形式。因此,不论图像多么逼真,它还是含糊、笨拙的。它的表达还特别受这样的事实影响而不可能太清晰,即它不喜欢以原原本本的形式传达客观事物,而喜欢用新异的形式来传达。这样一来,它只显示出客观事物的它要表现的某一方面特征,于是才有想象的“象征活动”……[同上书,第32页]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是梦的想象从来不给事物一个完整的描述,往往只是一种轮廓,甚至是十分粗犷的轮廓。由于这一原因,它的图像就如一幅受灵感所驱动的素写。它也不止于对客观物体的再现,在内在需要的驱使下把梦中的自我在不同程度上建立起与事物的联系并构成一个事件。例如,一个视觉刺激在梦中显示为街上的几枚金币,而梦者就高兴地把它们拾起来并带走。[同上书,第33页]

梦的想象在完成这一艺术工程时所借助的材料,根据施尔纳的说法,主要是由躯体刺激所提供,但这些躯体刺激在白天很不清晰。所以,施尔纳所提出的十分奇异的假说,与冯特过分清醒的理论,还有其他生理学家的理论相比都是各个方面的极端情况,但在关于梦的来源与刺激物方面却是完全相同的。根据生理学的观点,精神对内部躯体刺激的反应全部用来诱发与刺激相应的某些思想了,这些思想再沿着联想的思路引起其他的思想,在这里,梦中精神活动的事件就似乎结束。而根据施尔纳的说法,则与此相反,躯体刺激仅仅是提供材料给心灵,心灵再用这些材料达到想象的目的。在施尔纳看来,梦的形成时刻恰是其他作者认为是梦的结束的时刻。

当然,梦的想象对躯体刺激的反应不能被视为有任何有用的目的。它只是同它们玩耍,勾勒出躯体来源,我们所讨论的梦的刺激就从中以某种可塑性的象征形式产生。尽管沃凯尔特[1875,第37页]和其他一些作者与施尔纳观点不一致,施尔纳仍认为梦的想象还是有一种再现有机整体的偏好,即一所完整的建筑。幸运的是它也并不局限于这样一种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它也可以用这所建筑来表示某一有机部分。例如,一长街的房子可能表示由一根肠子所给予的刺激。还有,一个房子的各个局部可以指身体的某一部分。于是由头痛所引起的梦中,头可能由一个房子的天棚来表示,而天棚上有一些令人讨厌的癞蛤蟆一样的蜘蛛。[同上书,第33页以下]

除房屋象征外,任何事物都可以用来表示身体的那些可以产生梦的刺激的部位。“如呼吸的肺可以用火焰闪闪的高炉来象征,心脏可以用空匣子或篮子来代替,膀胱可以用圆袋形的事物或任何中空的物体作为象征。由男性生殖器的刺激而产生的梦会使梦者梦见竖笛的上部、烟斗的含嘴部分或一块皮毛。这里,竖笛和烟斗可能代表男性生殖器,而皮毛可能代表阴毛。如果这类梦发生在女人身上,那么大腿中间狭小的区域可能被表现为四周是房屋的小院,阴道可能表现为通向院子的又窄又滑的小道,梦者必须通过这小道去给一位先生送一封信。”(同上书,第34页)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由躯体刺激引起的梦的结尾,梦的想象通常是抛开面纱而直接揭示器官本身或其功能。所以由牙刺激引起的梦常常使梦者感到牙被拔掉而惊醒。[同上书,第35页]

梦的想象或许也不仅注意到受刺激器官的形状,而且还可能象征这一器官所涉及的物质。例如,肠受到刺激会使梦者沿着一条泥泞的街上走,而泌尿方面的刺激会使梦者走到一个泛着泡沫的小溪。或类似的刺激,或所引起的兴奋的性质,或它们想得到的东西等都会以象征形式表现出来。或者梦中自我进入象征的状态中去。如,受到疼痛刺激的人会梦见自己受到一群狗的围攻,或同一群公牛搏斗,而受性欲刺激的女人可能梦见自己在受到裸体男人的追逐。[同上书,第35页以下]除了手段丰富以外,想象的象征活动还是每个梦的中心力量。[同上书,第36页]沃凯尔特还继续深入地探索梦的想象的本质,并努力为它在哲学系统中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但是,尽管他的这本书写得很好,也充满情感,它对那些哲学基础薄弱、概念不很清楚的人来说还是十分难懂的。

施尔纳的象征化想象没有功利性的功能。心灵在睡眠中与影响到它的刺激游戏。人们很可能会怀疑它是在捉弄他们。但是人们还可能会问,我对施尔纳的理论的细致研究是否带有功利目的的性质,因为这一理论的任意性和不符合任何规律的性质看上去是太明显了。不客气地说,我对那些置施尔纳的理论于不顾的傲慢态度十分不满,他的理论是建筑在他所做的梦的基础上的,是建筑在一个十分关注梦而且似乎有一定个人天赋去研究心灵中那些模糊不清的东西的人的基础上的。此外,它在研究一个数千年来一直被人们认为是神秘的题目,但其本身和含义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这一题目长期以来被严格的科学所忽视,而且也没有做过任何的研究而令人失望,这一点科学本身也不否认。最后,我们也必须老实地承认,要对梦进行解释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人们把施尔纳对释梦的努力看作如同神经节细胞一样不可思议,也和前面我们所提到的如宾茨那样严谨的研究者所提出的理论(这一理论描述了逐渐清醒的黎明溜进了大脑皮质中正在睡眠的细胞群)一样不可思议。我希望在后者的背后有一些现实的成分,尽管人们对它仍然只有一个模糊的认识,并缺乏一定构成梦的理论基本特点的普遍性。同时,施尔纳的理论与医学界的观点对比可以让我们看到,直到今天,对梦的解释仍在两个极端观点之间不断摇摆。

八、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

当我们说到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时,我们会想到三个方面的问题:(1)病因学和临床上的联系,如当一个梦显示或引起一种精神病状态(psychotic state)或是梦后留下精神病状态;(2)在患有精神疾病(mental disease)的情况下,梦所发生的改变;(3)梦与精神病(psychoses)的内在联系,亦即可以说明它们是家族的相似性。这两种现象的几种关系成了早期医学界作者所热心的题目,而现在重又成为关于梦的作者们关注的焦点,这可以从斯皮塔[1882,第196页以下和第319页以下]、拉德斯托克[1879,第217页]、默里[1878,第124页以下]和蒂茜[1898,第77页以下]等人所列的书目中看得很清楚。近年来,桑特·德·桑克堤斯(Sante de Sanctis)也把注意力转移这一题目上来。如果我不想进一步深入这一课题,那么以上所引就已足够了。

关于梦与精神病的临床方面和病因学方面的联系,下面的一些观察可以作为实例。克劳斯[Krauss,1858,第619页]曾引用霍恩鲍姆[Hohnbaum,1830,第124页]的话,说妄想型精神病(delusional insanity)最初源于焦虑或恐怖的梦,其中心观念同梦是有联系的。桑特·德·桑克堤斯在偏执狂等病例中也有类似的观察,并说,在这样一些病例中,梦是“精神病(folie)的真正原因”。桑克堤斯[Sanctis]说,精神病可能由于这种关键性的梦的出现一下子就会发生,因为这种梦帮它发现了妄想性的材料;或者,精神病是从一系列进一步的梦中一点点发展起来的,但这种说法如能成立尚需除去一些疑点。在他的一个病例中,起作用的梦之后总是伴有几次轻微癔症发作,并在后来产生焦虑性抑郁。费里[1886](蒂茜,1898,第78页引用)报告了一个梦,这个梦导致了癔症性麻痹。在这些例证中,梦都成了心理障碍(mental disorder)的病因。但是,如果我们说精神障碍首先在梦中出现,即从梦中突破,对这一事实我们也应以同样的公允态度对待。于是,托马雅(Thomayer,1897)开始注意一些焦虑梦,他认为就应把它们视为癫痫病发作。阿利森[1868](见拉德斯托克,1879,第225页所引)曾描述了一种“夜发性精神病”(nocturnal insanity),病人在白天显得完全健康,但一到夜间就有规律地发生幻觉、狂乱性发作等等。桑特·德·桑克堤斯[1899,第226页]也报告了一些类似的观察(一个醉酒者的梦和妄想症很相同,说了许多责骂他的妻子不忠的话)。蒂茜也有这样的观察。后者(1898,第147页以下)还提供一些近期的、内容翔实的例子,其中病理性质的行为都是由梦派生而来的,如各种以幻觉前提或强迫性冲动为基础的行为。吉斯莱恩[1833]也描述了一个病例,其睡眠被间歇性的疯狂所取代。

毫无疑问,随着梦的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医生们将有一天会把注意力移向梦的精神病理学方面。

从精神疾病的康复的例证观察可以看出,虽然白天功能发挥正常,但梦生活依然处于精神病的影响之下。根据克劳斯[1859,第270页]的说法,是格里戈利首先注意到了这样的事实。蒂茜[1898,第89页]曾引用马可里奥[1847]的一段描述,一个躁狂病人在完全康复一个星期之后,在梦中仍有想象的突发性,而且这种突发性正是他疾病的特征。

关于梦在慢性精神病中发生变化的研究目前尚不多。另一方面,人们对梦和精神障碍之间的内在关系很早就给予关注,这从有关问题的广泛争论中可以看出来。默里(1854,第124页)告诉我们,卡巴尼斯(1802)是第一个提到这些问题的,在他以后有莱鲁特(Lelut,1852)、J.莫鲁(1855),特别还有哲学家梅茵·德·比兰(Maine de Biran)[1834,第111页以下]。无疑这种比较恐怕更早就有了。拉德斯托克(1879,第217页)的书中有一章就讨论这一问题,其中引用不少材料都是把梦与精神疾病做类比的。康德在[1764]的著作中写道:“疯子是清醒的梦者。”克劳斯(1859,第270页)也称:“精神病是感官处于清醒时所做的梦。”叔本华[1862,第1卷,第246页]把梦称作短暂的疯狂,又把疯狂称为长时间的梦。哈根[Hagen,1846,第812页]把谵妄描述为一种梦生活,这种梦生活不是由睡眠而是由疾病引起的。冯特[1878,第662页]写道:“事实上,我们自己在梦中能够体验到我们在疯人院所能体验到的一切现象。”

斯皮塔(1882,第199页)几乎以和默里(1854)相同的方式历数了关于这两者比较的不同观点:“(1)自我意识被悬置起来,至少是受到阻止,这样就导致对这种状态的本质缺乏洞察,因此不能产生惊讶感,因而也就失去了道德意识。(2)各种感官知觉的变化:在梦中降低,但在精神疾病中却总是极大地增加。(3)观念完全按联想律和再生律发生相互联结,因而形成自发的序列,并导致观念之间的关系失去比例(夸张和幻觉)。这一切导致了一种改变,或在某些情况下一种人格的逆转和偶尔性格特点的变化(变态行为)。”

拉德斯托克(1879,第219页)又增加了几个特点——两种情况材料的类比:“大多数幻觉(hallucinotion)与错觉(illusion)发生在视觉和听觉领域,或普通感觉领域。在梦中,嗅觉和味觉几乎不起作用。——发烧的病和梦者记忆都起于遥远的过去;无论是睡眠中的人还是病人,能把清醒和健康人已忘掉的事都回忆起来。”梦与精神的类比只有当扩大到每个表情动作的细节和面部表情的特殊特点被观察到时,才被人们所重视。

“一个忍受身体和精神痛苦的人从梦中得到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健康和快乐。所以,在精神疾病中也一样,那里有快乐的光明前景,有财富、地位和荣耀。这种虚幻的财富占有和愿望的满足——而这些东西的占有或被剥夺实际上就构成了精神错乱的心理学基础——常常构成谵妄(delirium)的主要内容。一个失去爱子的母亲在谵妄中享受到做母亲的愉快,一个失去金钱的人相信他十分富有,一个上当受骗的女孩感到她自己十分受宠。”

(拉德斯托克的这段话实际上是对格雷辛格尔[1861,第106页]所做的细致观察的一个总结。格雷辛格尔十分清楚地指出,梦中和精神病中的一些观念在愿望满足这一特点上是一致的。我自己所做的研究也告诉我,在这一事实中存在着解决梦和精神病的心理学理论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