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一座欧式风格的豪华别墅。
宽敞的绿地上,几个工人忙着侍弄那些花花草草。
室内,弯月形的游泳池里,苏丹湿漉漉地上来。一个中年女佣人小心将浴巾披在苏丹肩上,说:“咖啡煮好了,小姐请慢用。”
苏丹看到,游泳池边的玻璃茶几上,一个精致的瓷杯里,袅袅地泛着白烟。一缕淡淡的香味飘过来,那是摩卡独特的味道。
茶几上,还放着手机和一只锦盒。
“你下去吧,我不叫,你不用进来。”苏丹摘下浴帽,一头浓密的黑发如瀑布般流泄下来。
女佣人微微鞠躬道:“是,小姐。”然后退下。
锦盒是唐诗送来的,苏丹专门把它带进来放在那儿。她呷了一小口咖啡,然后拿起锦盒。锦盒做的很精致,上面有一个按钮,手指轻轻一触,只听“啪”地一声轻响,锦盒弹开。里面是一把竹骨折扇。这就是那把神秘莫测的红绫扇吗?它现在居然就摆放在自己的眼前!
苏丹的纤纤十指轻轻打开红绫扇。
“演经掏药已无踪,古观丹崖翠壁重。要识庐山先辈面,含情一抚六朝松。”苏丹轻轻读出扇面上的诗句。她实在看不出这把折扇有什么稀奇。舅舅说,爸爸把一个秘密隐藏在红绫扇里,而这个秘密是关于一个女人的神秘身份。听上去,是那么的匪夷所思,如同天方夜谭。
舅舅和唐诗,到底是谁在说谎?这把扇子,也许就是试金石。
苏丹拿起手机,拨通了舅舅的电话。
“舅舅,我是丹丹。真的红绫扇找到了!唐诗送到我这里来了,现在,红绫扇就在我的手上。”
电话的另一端,何逸之好长时间没有说话。苏丹的话让他十分诧异:自己手里的红绫扇居然直是假的?唐诗把真的交给了苏丹?
“舅舅,你在听吗?”
“哦,我在听。真是好消息!舅舅有些激动。唐诗干得好!太好了!”何逸之一边言不由衷地说着,一边思索着对策,“丹丹,舅舅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我和那个女人达成了一项协议:用红绫扇交换她手里的证据。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彻底地化解苏氏企业的危机。是你给送过来还是舅舅去你那儿取?”何逸之擦着额头的汗水,他十分庆幸自己先前对苏丹说过的话,那是一个完美的谎言,如果没有那番话作铺垫,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从苏丹手里索要红绫扇。
苏丹想了想说:“交换的事舅舅做主。红绫扇就在我这儿放着吧!舅舅和她约好时间,我要和舅舅一块儿去,我要看看那个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何逸之完全没有想到苏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一时想不出合适的理由拒绝,为了先稳住苏丹,他应承道:“好,这样最好。这才是我们苏氏董事长的风范!”
苏丹放下手机,她越想越觉得那儿不对劲。舅舅总是惦记着红绫扇,一提红绫扇,舅舅就非常紧张,那种神情是一种不自觉的流露,无法掩饰。红绫扇的秘密到底是什么?真像舅舅所说?用红绫扇能换回爸爸贩毒的证据,当然是件好事,毕竟爸爸已经去世,纵然他曾经有罪,也不要在去“抹黑”他的形象。爸爸的灵魂,应该得到安息。爸爸早年曾经贩毒,这样的事实让苏丹无法接受。可是,舅舅怎么会凭空污蔑爸爸呢?爸爸生前也曾经说过,爸爸是个孤儿,很穷。如果不是有什么特别的“际遇”,他又能如何完成一个庞大企业的原始积累呢?有人说,任何企业的原始积累都沾着血腥,都带着原罪。既然都是如此,那又为什么要苛责爸爸呢?
苏丹想着想着,突然心里打个激灵:不好!舅舅在撒谎!
按舅舅的说法,爸爸是在认识妈妈之后开始自己做生意,后来赔了本钱,开始贩毒。那么,推算起来,爸爸的贩毒行为应该是发生在三十五年前。因为,姐姐今年三十五周岁。再往后说,最晚也应该在三十年左右。因为苏丹听姐姐说起,自从姐姐记事起,自己家就已经在那座四合院里居住了。而那座四合院,是在爸爸事业有成的时候买下的,那是爸爸很得意的一件事情,自己小时候也经常听爸爸自豪地说起。苏丹看过1999年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专门有一个章节写到诉讼时效,好像最长的也不过是二十年。也就是说,就算爸爸在三十年前贩毒,就算罪该至死,那么在贩毒行为发生的二十年后,法律规定就不再进行追诉。再假如,1999年以前的刑法有不同的规定,那至少在1999年修订刑法之后,爸爸就“等同”于无罪。就算那女人手里有什么证据,也不过是一堆废纸。她怎么能一直在要挟着苏氏企业呢?
苏丹匆匆忙忙换好衣服。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迅速打开电脑,运行搜索引擎,键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她需要对自己的记忆力进行验证。
页面打开了,她搜索着诉讼时效。第四章第八节部分原文如下: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舅舅的确在撒谎。
苏丹心里说,舅舅,对不起了,一切都交给上帝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