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留下的许多档案告诉我们,对女巫搜捕的一般模式是指控一个人怀疑她搞巫术,然后她就会被逮捕并被带到当地法官面前。审判一般是像任何其他审判一样得体和充分。
但在对女巫有偏见的地方则完全不同,法官经常会批准严刑逼供,并拷问出其他巫师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定罪率会极高,第一个被指控的人将被拷打直到她招供,并说出其他人的名字,而其他被指控的人在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为她们已被一个确定有罪的巫师告发。
令人愤怒的是,一旦被审讯,女巫认罪与否,结局都一样。如拒不认罪,可多次用刑。特殊情况下,刑讯时间可无所限制。即使主动坦白,也不能免刑。所以女巫一经被捕,就只有认罪。至于审讯时的法官所提的问题,则更为荒唐。这些问题包括:何时成为女巫?
为何当女巫?如何成为女巫?干了些什么?你选择谁为梦交男魔?你听命于哪个魔鬼?你发过什么誓?你如何发誓?你举起哪个手指?
你与魔鬼在哪里第一次做爱?有什么魔鬼和人出席你参加的巫魔会?在夜会上你在那个黑暗的年代,要想陷害某个女子是“魔女”或“女巫”,似乎吃什么?宴会如何进行?你以什么方式参加?夜会上演奏什么音乐?跳什么舞?你的性交男魔拿什么报答你?梦交男魔在你身上留下什么标记?你给他人造成什么疾病?如何实现?如何解除?是否解除?你用什么药草和方法实现?你对哪些儿童迫害?你使什么牲口死亡?谁是你的同谋?你扫帚上的油膏是什么?如何让它飞行?用什么咒语?你制造过什么灾难?……在那个黑暗的年代,要想陷害某个女子是“魔女”或“女巫”,似乎是轻而易举的。
因为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人们可以肆意陷害。
因此,在城市和乡村中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而得罪了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于是有些人为报私仇,或为了转嫁自身的危机,一时间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比如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1576年被捕前告密说,他能供出三十万个“女巫”和“巫师”,最后有3000人因他的告密而惨遭厄运。
社会心理学家还分析认为,在打着维护基督正义旗号的背后,对女巫的搜捕有几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动机。首先,对性以及施虐快感的追求无疑是动机之一。大多数搜捕巫师的人和当权者是男人,而大多数巫师是妇女。很显然,为了避免不公正的指控和审判,一些妇女就把她们献给了那些处于可以决定她们生死的位置上的人。这在一些记录中已得到清晰的显示。在这种对“女巫”的审判中,对许多人来说,是“欣赏”、玩弄、侮辱女子的好机会,他们可以对这些可怜的女子为所欲为,从而达到他们兽性的满足。事实上在审讯记录中,居然还有“那个女人很美,很丰满”之类的话。
据记载,在那个时期,处决“女巫”就如同马戏团的色情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一些男子更为起劲,因为这些“女巫”赤裸的身体、痛苦的扭曲能给他们一种畸形的感官刺激。在施以火刑或煮刑的广场上,或是投河的桥边,排列着许多小摊,聚集着许多小贩,简直像在赶庙会。1681年,吕贝克地区的一家报纸上登着:“在距当地大约半小时路程的地方抓到了五个女巫,其中两个已被投入水中,其他三个也会尽快受到同样处置。当地有大批的人前往观看实况,其中有个酿酒商的儿子,骑着马匆匆地赶路前往观看,但失手落马,摔断了颈骨。”
可以说,对“女巫”的审讯本身就是邪恶、淫乱和惨无人道的。被控的女子被拖进法庭,法庭中,圆形天花板立着悬吊人用的柱子;地上也备有拷问台,台上放置螺丝钉制的铁枷。
被逮捕的女子浑身都被剥得一丝不挂,除了头发以外,其他的体毛都被剃除,据说这是为了便于寻找可以确认有妖魔附身的黑痣与斑点等等;然后再用铁丝把她绑在拷问台上,由拷问者用针刺其全身,寻找恶魔的痕迹。如果这女子不觉得疼痛,就不是“魔女”,可是,当常人被针戳刺时,都有痛苦的反应,所以就可据此定罪了。
具有极大的讽刺意味的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审判者们审问“女巫”时,自身还常常施以巫术“以巫治巫”。他们事先要为刑罚成功而祈祷;向“女巫”腹中灌“圣水”,使“魔鬼在用刑时不能缚住她们的舌头”;他们给被剥得一丝不挂的“女巫”
身上粘上带子,认为这一来魔鬼就不能打开镣铐了;他们还口念各种咒语以迫使“固执的魔鬼之妻”开口招供……其次,对财富的追求也是掀起猎巫狂潮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很多国家,被搜捕的巫师被判死刑,财产就会充公,然后就在教会、地方议会和与迫害有关的律师之间分配。此外,有些国家要求受害人为对她们的拷问,监禁,审判和处死所花的费用付款,这些钱当然流入当权者的腰包。有的地方以巫术的罪名逮捕有钱人,以达到敛财的目的。另外,审判以后,那些被打上了“女巫”烙印的女人,财产都归拷问者所有,成为他们敛财的良机,所以他们不会放过任何无辜的女子。
对于这场历史悲剧的本质,也有一些勇敢、正义的人士予以揭露。弗里德利希·冯·希培是一个耶稣会牧师,他不幸听到了那些在德国维尔茨堡市被指控为从事巫术活动的人的忏悔。1631年,他出版了《谨防控告人》
一书,书中揭露了教会和国会联手制造的对无辜大众实行的恐怖主义的实质。他本人死于瘟疫,侥实际上,在猎巫狂潮的背后,又有多少不可告人的动机呢?
幸逃过了教会的惩罚,不过他的着作仍大胆揭露了这种暴行的血腥之处。以下是他书中的一些摘录:
令人难以置信,在我们德国人中,特别是(说到此,我感到羞耻)在天主教徒之中普遍存在着迷信、妒忌、污蔑、中伤、含沙射影等等做法,这些做法既不受惩罚也不遭到排斥,却开始了对巫术的怀疑。对所有的一切负责的不再是上帝或自然,而是巫师们。
因此人人都叫嚷着要地方法官对巫师们进行调查——只有公众的闲言碎语才会说出这么多的巫师来。于是,君主们就命令法官和律师们对女巫提起诉讼。因为法官们没有证据或证明,因此,他们不知以什么理由提起诉讼。与此同时,人们又说这种拖延值得怀疑,一些告发者一个接一个地对君王们陈述他们的怀疑,使得君王们也认为如此。
在德国,触犯君王是大罪,甚至连牧师都赞成尽可能地取悦他们,至于是谁唆使了这些君王(但是出于好意)倒不必在意。因此,法官最后只得屈从于他们的愿望并谋划如何开始审判。由于还有拖延办案的法官害怕卷入这件棘手的事情,因此为他们派来了一个特别调查员。在调查方面,不论他在工作中是何等傲慢和缺乏经验,都得被视为对正义的高度热忱。这种热忱在希望有利可图的时候会更加强烈,特别是如果这个调查员既穷又贪心而且还拖家带口,那么,除了调查的附加费用和津贴之外,这个调查员还按每个被烧死的女巫抽取人头费等许多薪俸,这些费用都是调查员们获准向其传唤者随意勒索所得。
法官的所作所为必定是延缓审判(这样就会归罪于它们的合法性)或烧死他们自己的亲戚朋友、他们自己,或者其他人。因为所有这些早晚都要被错误地指控,而且如果受拷打,一切都将被证明有罪。这样,那些起初叫嚷得最厉害的煽风点火的人自己最终也被卷了进去,因为他们草率得没有发觉自己的厄运也将到来。这样上帝公正地惩罚了那些用自己讨厌的舌头编造出那么多女巫,而将那么多无辜者送上了火刑柱的人……像冯·希培一样,冒着巨大的个人风险反对迫害巫师热的人还有不少,他们主要是亲眼目睹过这种罪行的天主教和新教的教士们。也正是在他们的感染下,使焚烧女巫的行为最终从欧洲大陆消失:在荷兰这个启蒙时代的发源地,最后对巫师执行死刑是在1610年;英国是在1684年;美国是在1692年;法国是在1745年;德国是在1775年;波兰是在1793年。在意大利,直到18世纪末审判中还将人处以死刑,而在天主教会中直到1816年才废除了在审讯中使用酷刑的惯例。
最后我们将目光转向美国。在这个新教徒建立的移民国度,居然也曾发生过一场“猎巫”狂潮,实在令人感到多少有些诧异。事情源自1692年在北美马萨诸塞州萨勒姆小城发生的一起离奇而荒唐的案件。起因是镇长的女儿与她几个同龄的玩伴忽然中了邪般的怪声叫嚷,声音状若狗吠,浑身痉挛,而且伴有泻吐症状。镇上的医生认定她们是受到了邪恶女巫的控制,于是小镇居民顿时紧张起来。女巫是魔鬼的使者,现在她隐藏在萨勒姆居民当中,无疑对基督世界构成了可怕的威胁。那么到底谁是女巫?小镇牧师开列了一份长长的名单,准备逐一查询。他询问恢复常态的那几个姑娘:谁在折磨你们?是她吗?或者是她?!
在这种诱导下,姑娘们开始了她们荒唐的指控,结果是小镇上的数十位居民被指控为女巫送进了监狱。约翰·哈恩和乔纳森·考文是此案的主审官,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他们采用了三条定罪原则:如果某人身上有不同寻常的斑记,如果某人与邻居争吵后邻人出现不测,如果某人被告发曾经为非作歹。显然这三条定罪原则给予了原告信口雌黄的自由,而致被告处于百口难辩的境地。萨勒姆审巫案完全剥夺了被告辩护的权利,十多人最后被莫名其妙地吊死在了绞刑架上,其中包括以信仰虔诚而闻名一方的女士玛莎考利。
“圣女”贞德:
因“女巫”罪名而死“百年战争”
在人类历史上,曾有一场持续时间达116年的战争,它就是公元1337-1453年的英法百年战争。那是在14世纪30年代,一向存在王室恩怨的英法两国展开了激烈的对抗。也是在1328年,法国卡佩王朝绝嗣,其近亲瓦洛瓦家族的腓力六世继位。但是,同样与卡佩王朝有血缘关系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并不甘心,他以卡佩王朝前国王腓力四世外孙的资格,争夺卡佩王朝的继承权。
1337年,爱德华三世自称法兰西王,腓力六世则宣布收回英国在法境内的全部领地,并派兵占领基恩,从而拉开了英法百年战争的序幕。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挑起英法百年战争1337年11月,爱德华三世大举进攻法国,法军连连败北,领土接连失陷。1340年6月,英军在斯勒伊斯海战中重创法军,夺得制海权。1346年8月,英军又在克勒西战役中打败人数占优的法军。克勒西战役后,英军乘胜北上,于1347年攻占军事重镇加来城。此后双方休战近十年。1356年9月,英法又在普瓦提埃激战。英军由爱德华三世之子“黑太子”率领,击溃法军。法王约翰二世及许多贵族大臣被俘,英国借此向法索取巨额赎金。由于战争失利,负担加重,经济衰退,引起人民的不满和愤慨,使法国陷于困境。1360年,法国被迫接受了屈辱的《布勒丁尼和约》,把加来及西南部大部领土割让给英国,英王则放弃对法国王位的要求,战争第一阶段结束。
1364年,法王约翰二世囚死于伦敦,查理五世继位。他利用和约签订后的喘息机会,在财政和军事上采取许多改革措施。1369年,法军对英军展开进攻,并以游击战配合,逼使英军后撤,逐渐收复了绝大部分领土。1380年,法王查理五世逝世,继位者查理六世因患精神病无法治理国家,国内一片混乱。与此同时,法国几大贵族阵营又发生了内讧。以查理六世的弟弟奥尔良公爵路易一世与约翰二世的儿子勃艮第公爵腓力二世为首的两大集团,不顾外敌入侵而互相争权夺利,混战不已。幸好英国国内也发生了大规模农民起义,于是双方于1396年缔结了《二十年停战协定》。
1415年,在勃艮第公爵的支持下,英王亨利五世再次率军在诺曼底登陆。同年10月25日,英军与奥尔良公爵所率法军在阿赞库尔附近遭遇,法军兵力虽占优势,但遭遇惨败。
此后,英军迅速占领包括巴黎在内的整个法国北部,而法军只好退守南部卢瓦尔河流域及以南的狭小地区,暂成偏安局面。1420年,法国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和约,承认亨利五世为法王查理六世的继嗣。1422年,英王亨利五世与法王查理六世先后去世,英方宣布未满周岁的婴儿亨利六世兼领法国国王。不过,查理六世的太子查理仍控制着法国中部和南部,卡佩王朝:987-1328年,法国封建王朝。
因建立者于格·卡佩而得名。卡佩王朝的历代国王通过扩大和巩固王权,为法兰西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从11世纪末起,王权开始加强。经过路易六世、腓力二世、路易九世、腓力三世等人努力,法国社会有了很大发展。
1328年,卡佩家族男嗣断绝,瓦卢瓦家族的腓力六世继位,开始了瓦卢瓦王朝的统治。
在那里积聚力量,以图他日复兴。
奥尔良少女
由于在战场上屡遭败绩,法国进入了历史上最阴暗的一段时期。长期的战争不但让法国人民遭受了大量苦难,而法国王室所控制的大片领土也被英国军队所占据,并且随时有可能成为英国国王的永久领土。到1428年,几乎法国的整个北部,以及西南方的一部分,都在外国的控制下。英国不但占领了巴黎,与其结盟的勃艮第党人还占据在法国具有重要政治地位的兰斯。要知道,多年以来,兰斯一直是法国国王进行加冕典礼和祝圣仪式的传统地点。令法国王室尴尬的是,自从与英国开战以来,已经有好几任国王没有在这里进行加冕了。
1428年10月,为了彻底打败法国王室,英军大举进攻通往南方的要塞奥尔良城。奥尔良在巴黎以南,是卢瓦尔河谷的咽喉,也是太子查理统治中心布尔日的门户。当英军向这个战略要地发起猛烈进攻后,法兰西民族的存亡就面临着空前的危机,甚至可以说,整个王国的命运都系在奥尔良上了。
公元1429年3月6日,法王查理五世,曾一度扭转百年战争战局,但随着他的死去,法国再次陷入被动一个将改变法国历史的日子。这天,意志消沉的太子查理像往常一样,正在行营里借酒浇愁。突然,卫兵进来报告称,一名满口胡言乱语的农家少女正在门外求见太子。报告者还说,这名少女自称能带兵打败英国侵略者。尽管情绪不佳,心中怀有一丝好奇的太子查理还是命人将她带进来。不一会儿,一名相貌平常的少女被带到太子查理面前。只见她神态镇静、两眼有神,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之处。当她详细陈述了自己的身世后,太子查理终于开始对眼前这位少女重视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