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心中明白,我们的这种研究程序接受的是那些在展示给我们的材料中似乎可用的东西,并拒绝那些不适合于我们的东西,以及根据心理学的概率(psychological probability)把许多不同的部分汇集在一起--如果我们明白,这样的技术处理还不能确定我们是否能达到真理,那么,人们就会有理由询问,我们究竟为什么还要进行这项工作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必须求助于这项工作的结果。如果我们极大地降低了对历史学--心理学研究提出的严格要求,那么,我们或许能够说明那些似乎总是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那些最近的事件强迫我们重新观察的问题。我们知道,古代居住在地中海流域附近的所有民族中,犹太民族几乎是在名义上和实际上都依然存在的唯一的民族。它以空前的抵抗力去迎接不幸和虐待;它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性格特征(character-traits),并且受到了其他所有民族发自内心的厌恶。我们会乐于更多地了解犹太人这种生存力的根源,以及他们的性格特征是怎样和他们的历史息息相关的。
我们可以从支配犹太人和其他民族关系的一种性格特征开始。毫无疑问,犹太人对自己有特别高的评价,他们自认为比其他民族更杰出,地位更高,更优越--他们的许多习惯也和其他民族迥然不同。同时,他们还受到一种对生活特别信任的激励,这是从秘密地拥有某种宝贵财富中获得的,这就是乐观主义,虔诚的人们称之为信奉上帝。
我们知道这种行为的原因,而且知道他们的秘密财富是什么。他们确实自以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他们认为自己站得离上帝特别近,这使他们感到自豪和自信。可靠的历史记载告诉我们,他们在古希腊文化时代的行为和他们今天的行为如出一辙,因此,十足的犹太人实际上早已存在了;和他们住在一起或附近的希腊人,与他们今天的“主人”一样,以同样的方式对犹太人的性格特征做出反应。人们可能认为,他们的反应表明,他们似乎也相信以色列民族声称自己所具有的那种优越性。假如一个人是令人敬畏的父亲宣布的最喜爱的孩子,他就无须对其兄弟姐妹的忌妒感到惊讶,关于约瑟和他的兄弟们的犹太传说,明确地说明了这种嫉妒会产生什么结果。世界历史的进程似乎证明了犹太人的设想是合理的,因为,后来当上帝高兴地把弥赛亚和救世主赐给人类的时候,他又是从犹太民族中选中了他。其他民族本来也可以对他们自己说:“是的,确实如此,他们是上帝的特选子民。”但是,所发生的情况与之相反,耶稣基督的拯救只是增强了他们对犹太人的仇恨,而犹太人自己并没有从这第二次偏爱行动中获益,因为他们没有认出这位救世主。
在我们早期讨论的基础上,我们现在可以宣称,正是摩西这个人使犹太民族带上了这种在各个时代都具有意义的性格特征。通过向犹太人保证他们是上帝的特选子民,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自尊心,摩西宣告他们是神圣民族,并保证使他们和其他民族区分开来。这不是因为其他民族缺乏自尊心。和如今一样,在那些时代每个民族都认为自己比其他民族更优越。但是,犹太人的自尊心被摩西赋予了一种宗教寄托:这变成了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一部分。由于他们和上帝的关系特别密切,因而他们也分享了上帝的庄严。既然我们知道,在选择了犹太人并把他们从埃及解救出来的上帝背后站着摩西这个人,他表面上是奉上帝之命这样做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大胆地宣称,正是摩西这个人造就了犹太人。这个民族不仅把生活的顽强坚韧的精神归功于他,而且把该民族所经历的,并且现在仍在经受着的许多敌意归咎于他。
(二)伟人
一个单枪匹马的人竟然会造成这种非凡的结果,这怎么可能呢?他竟然能把随机的个体和家庭凝聚成一个民族,竟然能使他们铭刻上明确的性格特征,并决定他们的命运达数千年之久。一个诸如此类的假设会不会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倒退,即复归到产生造物主的神话和英雄崇拜的思维方式中去?复归到历史的写作无非是报道某一个人、某一位统治者或征服者的行为与命运的时代中去?现代的倾向则宁可把人类历史的事件追溯到更隐秘的、更普遍的和更非人为的因素,追溯到经济条件的强制性影响,追溯到饮食习惯的变化,追溯到使用的材料和工具的进步,追溯到由于人口增加和气候变化而引起的迁徙。个体在这里所起的作用无非是作为群体倾向的阐释者或代言人,这些群体倾向一定会表现出来,而且主要是通过偶然的机遇在这些独特的个体中表现出来的。
这是一些顺理成章的研究线索,但它们却使我们有机会注意到,在我们的思维器官所采取的态度和世界万物的排列之间有一种重大的差异。我们可以设想,这些都是靠我们的思维来掌握的。如果每一个事件都有一种可以证实的原因,我们的需要便足以发现这些原因(可以肯定这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实际的情况却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相反,每一事件似乎都是多因素决定的(overdetermined),而且证明是几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对这些极复杂的事件的恐惧,我们的研究便采取用一种相互关系的某一方面来反对另一方面,并引起一些矛盾,这些矛盾本来并不存在、但由于更为错综复杂的关系发生破裂才引起的。因此,如果对某一特殊情况的研究向我们证明了某一个人的超常影响,那么,我们由于持有这种假设而在面临那些具有普遍而非人因素的重要教义时逃脱而去,也就无须受良心的谴责了。这在原则上对两者都留有余地。但是,在一神教(monotheism)的产生过程中,我们只能指出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些外部因素--即这种发展与不同国家之间更密切关系的建立有关,而且与一个伟大帝国的建立有关。
这样,我们就为原因链条中,或者毋宁说原因网络中的“伟人们”保留了一个位置。但是,这对于了解我们在什么条件下授予“伟人”这一光荣称号或许并非毫无用处。我们将会吃惊地发现,要回答这个问题绝非易事。第一种说法--即“如果一个人具有我们高度珍视的那种高层次的伟大品质,我们便授之以伟人的称号”--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这种说法都显然是不恰当的。例如美貌和力气,无论它们如何令人羡慕,都不配称作“伟大”。由此可见,这些品质必须是心理品质--即精神的和理智的品质。对这些品质,我们往往有这种顾虑,即我们仍然不应该只因为某人在某一特殊领域中表现得卓越,而毫不犹豫地把他描述为一个伟人。对象棋大师和乐器能手我们当然不会这样称呼他们;而无论对著名的艺术家还是对科学家,我们也不大容易称之为伟人。在这些情况下,我们自然会把他作为一个伟大的诗人、画家、数学家或物理学家,或者把他作为在某一活动领域中的一个先驱来谈论;但是,我却不把他称作伟人。如果我们毫不犹豫地宣称,例如,歌德、列奥纳多·达·芬奇和贝多芬是伟人,那么,我们一定不是通过欣赏他们卓越的创造而这样做的。如果我们不是恰如其分地举出这些例子,那么,我们很可能会认为“伟人”的桂冠更可能是为那些行动家们保留的--即征服者、将军、统治者--而且是对他们的成就,对他们所产生的影响力之伟大的承认。但这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而且会与我们对许多卑鄙小人的谴责完全矛盾,因为他们对当时世界的影响和对子孙后代的影响仍然是不容争辩的。当我们考虑那些非但没有获得成功,反而死于不幸的大多数伟人时,我们也不能只把成功作为伟大的标志。
因此,就目前而言,我们倾向于做出这种决定,即为“伟人”这个概念寻找一种明确确定的含义是不值得的。这个概念似乎只是一个松散使用的术语,并且略带任意地表示对超越某些人类发展水平的品质予以承认,这有点类似于“伟大”(greatness)一词的原始字面意义。我们也一定还记得,我们感兴趣的并不是伟大的本性,而是他们藉以影响其同伴的手段问题。但是,既然这种探讨有导致我们远离目标的危险,我们将尽可能长话短说。
因此,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伟人往往以两种方式影响他的同胞:即以他的人格和他所提出的观念。观念可能强调的是群众所渴望的某种古代人形象,或者可能给他们指出一个新的渴望的目标,或者也可能以某种其他方式迷住他们。有时--这无疑是一种更主要的情况--人格本身在起作用,而观念起的作用则微乎其微。至于一个伟人何以变得如此重要,我们现在并非一无所知。我们知道,整个人类都对权威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这个权威往往受到人们的推崇,人们在他面前卑躬屈膝,甘愿受他的统治,或许还会受他的虐待。我们已从个体心理学中了解到这种群众需要的根源是什么。这是每个人从童年开始就感觉到的对父亲的渴望,是对传说中的英雄所吹嘘的他已打败了的那位父亲的渴望。现在我们才开始逐渐明白,我们赋予伟人的一切特征都是父亲的特征,而我们所白白寻求的伟人的实质则在于这种一致性。思想的果断性、意志的力量、行动的能力都是父亲形象的一部分--但首要的是这位伟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是他的那种可能发展成为残酷无情的神圣冷漠。人们必须崇拜他,人们可以信任他,但不可避免地也会害怕他。我们从下面这句话本身就应该认识到这一点:“除了父亲之外,谁还能是儿童心目中的‘伟人’呢?”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父亲的伟大原型,在摩西这个人身上,屈尊降驾而为贫苦犹太人的父亲,来向他们保证,他们是他亲爱的孩子。一个唯一的、不朽的、全知全能的上帝的观念一定会对他们产生绝对压倒的影响,对他来说,让他与他们订立一个契约并非过于卑劣。他曾允诺,倘若他们对他的崇拜是忠诚的,他就关怀他们。对他们来说,要把摩西这个人的形象和他的上帝形象区分开来可能并非易事;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感觉是正确的,因为摩西可能会把他自己的人格特征揉合到上帝的性格中去--例如他的暴躁脾性和他的冷酷无情。倘若有一天他们果真杀害了他们的伟人,那么,他们无非是重犯了一种罪行,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罪行在古代是对神圣帝王的一种反抗;而且,如我们所知,这种罪行是一种回复到更古老原型的罪行。
如果一方面我们发现这个伟大人物是这样发展到神性的,而另一方面,我们一定要记住,父亲也曾经是一个孩子。那么,在我们看来,摩西所代表的伟大的宗教观点并不是他自己的财产:他是从埃克赫那顿国王那里接受过来的。而且,作为宗教创立者的埃克赫那顿的伟大之处已得到明确的证明,或许他一直在遵循着暗示,这些暗示是通过他的母亲的媒介,或通过其他途径--从近东和远东各地--传递给他的。
我们无法再继续追寻这些事件的链索(the chain of events),但是,如果我们正确地认识到这些最初的步骤,那么,一神教的观念就会像飞去来器一样又回到了它的出发点。试图把这种荣誉归于一位与新观念有关的人,这似乎不会有什么结果。显而易见,许多人都参与了新观念的发展并对它做出了贡献。再者,在摩西这里中断这条因果链索(the chain of causes),而且无视那些使他获得成功并发展了他的观点的后继者们,即犹太先知们的影响,这显然是不公正的。一神教的种子在埃及没有成熟。如果以色列人放弃了沉重而严格的宗教,同样的事情也会在他们当中发生。但是,从犹太人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些人,他们复活了正日趋衰败中的传说,更新了摩西提出的训诫和要求,他们锲而不舍,直到把失去的一切重新建立起来。经过几百年的不懈努力,终于经过两次伟大的改革,一次发生在巴比伦的流亡之前,另一次在其后,完成了从普及之神耶和华向上帝的转变,摩西强迫犹太人崇拜的就是这个上帝。在已成为犹太民族的人民群众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独特心理倾向,其存在可由这个事实来证明,他们能够造就如此众多的个体,准备承担起摩西宗教的重担,以作为对成为上帝特选子民的报偿,或作为对其他具有类似程度的奖励进行的报偿。
(三)理智的进展
为了在一个民族中产生持久的精神结果,仅担保他们是神的特选子民显然是不够的。若要使他们相信它,并从这种信念中得出结论,也必须以某种方式向他们证明这一事实。在摩西的宗教中,“出埃及记”就是这样一个证据:上帝,或以摩西命名的上帝,一直不厌其烦地以此作为他偏爱犹太人的证据。为了保持对该事件的回忆,他们开始过“逾越节”(the Passover),或者毋宁说,在一个早已形成的节日中插入了对那一事件进行回忆的内容。然而,这只不过是一种回忆:逃出埃及只能属于朦胧的过去。目前,上帝偏爱他们的迹象无疑是十分缺乏的。该民族的历史表明他们已失去了上帝的宠爱。如果各原始民族的神祗没有尽到他们的责任,没有保证他们取得胜利、获得幸福和舒适,那么,原始民族就会经常废黜他们的神,或者施加惩戒。在每一个时代,国王们所受到的对待和神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于是便揭示了一种古代的同一性:即他们是同根同源的。这样,假如现代人的国王由于被打败而丧失了王权,并相应地进行割地赔款,那么,现代人照例会把他们的国王赶下台。但是,为什么以色列民族越是受到他们的上帝的虐待,就越是顺从地依附于他呢?--这是一个我们必须暂时搁置一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