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时还在公立中学读书,我的三个哥哥和我都在同一个中学里。大哥的班次很高,二哥则仅比我高一班。我们的学业因为结婚而延迟了一年,二哥后来甚至于辍学了。
我则仍继续读书。在学校里,我获到了教师们的关爱。每一学期,学校都把我的品行报告单及分数递进表寄给我的父母,每次我都是优等。时间虽很久远,但我知道我的天资并不聪明,但是对于品行却很谨慎。假使我偶然犯了轻微的过失,我必会流泪痛悔;当我觉得应受谴责时,那会使我异常难堪。有一天,我受到了一种体罚,这个惩罚对我来说是无辜的、冤屈的,所以在受了体罚后,我不禁哀泣起来,那时我正在第一班或第二班读书。
等到我升至第七班时,又发生了一件意外事故。那时候的校长是陶刺白其爱杜尔其·祁米,在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可亲近的、公正的人物,同时也是管理有方的。他认为凡属高级班里的学生都应该接受体操及球戏的训练。我一向厌恶学校中的一切运动,在没有受到强制以前,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足球或其他的球类活动。我所以回避这种运动,一则是由于胆小,二则我以为那是可笑的事情。我在那个时期具有一种错误的成见,以为体育和学校中的游戏不应列为教育的一环,今日我才发现体育在教育上所占的地位实不亚于智育。可是我也得声明一下,我那时的体格并不能说差,因为我明白在野外作长途步行的益处,所以,我养成了走路的习惯。直到如今我还保持这种习惯,而这种散步造就了我强壮的体格。
我对于运动不感兴趣的另一理由,是因为我有一股孝顺父亲的热诚。每次教课刚完毕,我就急不可待地跑回家里去服侍父亲。学校中规定的必修体育课程,就是在这个时间内举行,我曾经请求祁米先生允许我不参加体操,以便能够服侍父亲,但是他并不接受我的请求。有一次,记得是星期六,上午有功课,上午课后我即回家,但是下午四点钟须上体操课,我那时并没有手表,有云的天气使我弄错了时间,等到我赶到学校时,其余的同学早已下课了。到了第二天早上,祁米先生发觉我缺课,查问我缺课的理由,我便将经过向他解释一遍,但是他并不信任我,而是处罚我付一笔小数目的罚金。
我的罪名是说谎饰非!我心里很难受,怎样才可以证明我是无辜的呢?想不出方法,我难过得哭了起来。我明白一个言必有信的人,同时也应该是一个细心周到的人,那次疏忽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仿佛记得我最后付了那一笔罚金,而我的父亲后来也写信给校长,告诉他,学校下课以后,需要我回家料理家务,这样一来,我便被准许可以不再上体操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