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东部,濒临大西洋,包括弗吉尼亚州及宾夕法尼亚州等在内,早在北美十三州仍为英国殖民地时,就有许多来自欧洲的移民,在此开垦。
这块平原的西侧,是东北—西南走向的阿利根尼山脉。它虽然称不上是高山,但山脉的东侧却以险峻、景色宜人而闻名遐迩。山脉的西侧有一片辽阔的高原,一直延伸到密西西比河的大平原,此地就是肯塔基州。
19世纪初期,在这个州的东方内陆,有一个叫做“哈定”的郡,虽然称之为郡,但只不过比一般村落稍微热闹一点而已。在这个城镇附近,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住在这里的人大部分务农,郡中的许多商店,都贩卖杂货、农具、衣服、食品等,这种商店多数座落于房屋稀疏的路旁。
早期的移民,砍伐原始森林,并将其开垦成小块的耕地,过着孤寂的生活。后来,因为移民数量的不断增加,所以这里不仅设立了学校,而且也建造了简陋的教堂。
每逢礼拜天,人们都会前往教堂听牧师布道。
当时的学校并未受到大多数人的重视,为了给家里做农事,大人们往往不让孩子上学,何况大部分的孩子也不喜欢读书。
亚伯拉罕·林肯1809年2月就诞生于哈定郡附近叫诺林克里克的开垦地,而且是在一间称不上是“家”的破陋小屋内呱呱坠地的。
从林肯的画像上,我们可以发现,他有着极为削长的面孔,额头上刻有深深的皱纹,仿佛饱经沧桑。他的眼神,看起来有点孤独,不过嘴边却经常浮现温和的微笑。
他丝毫没有官架子,就像那些在田里工作的农夫一样,慈祥而朴实。
林肯身材魁梧,腕力强劲,和一般干粗活的人一样,手特别大,所有与他握过手的人,都会对他那强有力的手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肯和大多数的新大陆开拓者一样,具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以及在艰苦环境下锻炼出来的健康体魄,所以他能在人生旅途上坚强、勇敢地向前迈进。
要叙说林肯的一生,我们就得先了解这片新大陆的历史。
林肯出生的时代,适逢美国即将步入强国之列的时代。美利坚合众国自1776年脱离英国独立以来,已经过了三十余年,它最初的版图只有今天的八分之一。
北美本是英国的殖民地,最早的一批英国移民于1585年抵达。这已是哥伦布(1451—1506)发现新大陆九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率领这批移民团前来的,就是欧塔·罗里(1552—1618)。他们在现在的华盛顿南方的海岸登陆,并把这块土地命名为弗吉尼亚。可这批移民缺乏在此建立久居之地的坚强信念,最终没能建立起一个殖民地。
至于比英国人更早抵达新大陆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他们的情况也都是如此。
当哥伦布发现大西洋沿岸的新大陆时,西班牙一些喜爱冒险的人,纷纷横渡大西洋前来。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21年后(1513年),巴波亚(1475—1517)也横过巴拿马地峡,抵达太平洋东岸。
在同一时期,以可尔特斯为首的一群亡命之徒也凭借武力,把墨西哥犹加敦半岛的玛雅帝国歼灭了。此外,毕撤浴也征服了南美秘鲁的印加帝国。
玛雅及印加人都具有相当卓越的文化,可是葡萄牙的冒险家却蔑视这些。他们一味破坏皇宫和神殿,目的只在抢夺金银珠宝。
后来,当西班牙人知道这些国家蕴藏着丰富的银矿后,就陆续前来,驱使当地土著人大量采掘银矿,以便运回本国。因此,西班牙成为当时欧洲最富有的国家。
英国是一个岛国,也是一个不畏海洋的航海民族,可是在向海外扩展势力方面,在当时却显得落后些。直到16世纪末期,伊丽莎白女王一世即位之后,才开始向海外扩展。英国的海盗活跃在大西洋上,经常袭击西班牙及葡萄牙的船只,抢夺船上的金银财宝。英国也像西班牙及葡萄牙一样,想拥有广大的殖民地,然而,葡萄牙已占领东方国家,西班牙的势力则遍及中美洲及南美洲,仅剩下欧塔·罗里发现的北美洲,尚未被任何国家占领。
罗里率领的那群人,也像西班牙人一样,想寻找银矿以图一本万利。不过弗吉尼亚一带根本没有金、银矿,只有一片被原始森林覆盖的大平原。
于是,他们不得不去砍伐森林,开垦土地,然后试图栽植烟草。可是,对梦想成为暴发户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件苦差事,生病倒地的人、意志动摇的人愈来愈多,而且烟草的栽培也不顺利,所以到了第四年,就不得不放弃开拓事业了。
18年后,又有无数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这批移民是由约翰·史密斯率领的。他们并不像过去的移民那样一心只想致富,相反的,他们想在此永远定居下来。
对来自文明国家的人来说,在野兽及印第安人的威胁之下,要砍伐原始森林、开辟土地,需要相当强的毅力。而这些人都把遇到的困难一一克服,终于建立出一个久居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