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理的戒律、经营的戒律、营销的戒律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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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企业并购的戒律(4)

当员工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后,他们也会改进自己的业绩。通过迅速建立起组织目标,可以使企业的资源集中于最重要的用途上。被并购方的员工常常几个月的时间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在并购之初,人们可以从专注短期目标中获益。这会使他们受到鼓舞,建立信心,使企业恢复业务发展的势头。

在设计这些新的目标的过程中,管理部门需要精心安排,确保这些目标之间的协调。当管理人员执著地追求各自的目标,而这些目标又互不相容时,这种努力就毫无意义。不过,仅仅这些还不够,还要将这些目标传达给负责实现目标的人们,并要定期、经常地向人们提供关于向目标进展的反馈。

这样,员工有了清晰明确的目标,以及关于其业绩表现的经常性评价,就会干得更好。在并购之后,这些基本的东西常常不见了。结果,人们陷入眼前的事务,不能充满生气、全神贯注地迎接未来。

5.采取支持与肯定的态度

对被并购企业的大多数人来说,并购是一次恐怖的经历。并购事件使得被并购企业各个层次的人员变得敏感,他们的自尊心很容易受到伤害。几乎很小的刺激就会使他们采取防备的态度,或者变得消极起来。

母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下工夫建立并保持一种适宜的气氛,使人们感受到鼓舞、支持和充满希望。管理人员应当吩咐其工作人员,利用每一个机会,公开地、私下地、书面地或当面对被并购企业的个人及团组予以表扬。新的组织应该得到的是肯定,而不是批评;应该是鼓励,而不是恐吓;应该是激励,而不是让人感到压抑。如果被并购企业的员工感到被重视,他们就会做出最好的回应。

6.塑造新的企业形象

若要把新的员工队伍整合好,使之真正地合为一体,那么通常是越早越好。在新的企业结构中,被并购企业的人们需要得到一种“公民身份”的感觉。如果母企业管理高层采取脚踏两只船的观望态度,既不吸纳这些员工,又不批准其按照一个独立的子企业来运作,消极情绪就会迅速蔓延。

若取消了被并购企业原来的身份,那么母企业(或存续企业)有责任接纳被并购企业的员工。应当让他们清楚母企业的历史,向其传输母企业的价值观、规范和企业理念。做这些事情时,自然应当采用温和的方式。不应当以宣传或者洗脑的方式进行教育,而应当态度真诚,讲求实际。

7.及时确定角色、责任和上下级关系

并购交易一经完成,被并购企业各个层次的管理人员需要重新确定他们的权限、上下级关系以及所负的责任,及做工作应该达到的标准。而不要让被并购企业的员工处于一种盲目状态,或者让一些人无所事事,另一些人做不该做的事情。

并购者常常认为,他们已经明确地告诉人们由谁负责,谁是谁的上级,每个人应该怎么做。但是,员工仍然感到像在迷雾中工作。这种情况可能引起失望的情绪和关系的紊乱,又一次打击员工的积极性,且会阻碍并购目标的实现。

对于每一次并购行动,如何将并购更好地进行到底,是事关并购成败的头等问题,它包括了解被并购企业员工的心理状态、对企业的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的全面评估、进行循序渐进的并购过程等。

业务扩展上没有大手笔

花旗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该集团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经营银行、保险、证券经纪等多个行业,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及地区拥有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管理资产达7910亿美元。

2001年9月,花旗集团宣布它将收购第一资本公司(AssociatesFirstCapital,AFS),通过这次收购,花旗集团的经营资产逼近万亿美元。

AFS公司是一家财务公司,原属福特汽车公司,业务主要是为消费者购买福特汽车提供贷款。1998年,APS公司从福特汽车公司全部分离出去,成为全美最大的上市财务公司,业务扩展到多种形式的消费信贷、保险及租赁等领域,其最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消费信贷及海外业务方面,在美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750个分支机构,管理资产达1000亿美元。

分析家认为,花旗集团收购AFS公司,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1)AFS公司是一家成长迅速的公司,近10年来AFS公司的税前收入年增长率为23%。2001年第二季度,在冲销坏账的情况下,AFS公司的收益还有14%的增长,每股摊薄后收益为0.56美元。此外,APS公司的收益较花旗集团的证券、债券业务的收益更为稳定,加盟后可为新的花旗集团带来稳定的收益。

(2)花旗集团收购AFS公司也是看中了其海外业务,AFS公司的海外业务占其总收入的1/4,特别是在日本金融市场上拥有大量客户,是日本第五大财务公司。在欧洲,AFS公司也有70万个客户。美国升息后,由于国内利差缩小,花旗集团将目光转向亚洲和欧洲市场。

此次收购将大幅提高花旗的海外份额。并增强花旗集团的消费信贷业务,特别是信用卡业务。受益于AFS公司强大的海外消费信贷业务,花旗集团该类业务年增长幅度将达40%。花旗集团信用卡的发行总额为750亿美元,收购AFS公司后将带来2000万个新客户,或者说130亿美元的业务量。此外,AFS公司也是石油消费卡的主要提供商,购入AFS公司后,花旗集团将顺利进入消费卡的发行业务。

(3)合并还将节约经营成本。花旗集团动用311亿美元的股票与AFS公司的股东进行换股,以宣布收购的前一天花旗集团的每股股价57.94美元计算,花旗集团收购AFS公司的收购价为每股42.49美元。而同一天AFS公司收盘价为每股27.5美元,即是说花旗集团溢价53%收购AFS公司。收购费用支出预计为6亿~7亿美元。但收购完成后,2001年合并后的公司能节省4亿美元的费用,2002年将节省3亿美元的费用。这样算来,此次的收购费用将在2年内冲抵掉。这样看来,自然就节约了成本。

(4)两家公司业务的互补性也是花旗集团收购AFS公司的原因之一。在收购前,花旗集团已在日本有一家与日本日兴证券公司合资的企业,购买AFS公司后,可将AFS公司的产品出售给合资企业的客户。

AFS公司同意被购并也有难言之隐。AFS公司作为一家消费信贷公司,不能像银行一样可吸收存款,而只能在市场上拆借后再转贷给消费者,然后再将贷款捆绑打包后以债券形式出售给投资者。因业务增长过快,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加之受加息影响,AFS公司的经营成本上升,并产生了坏账。企业评级机构穆迪及标准普尔先后调低了AFS公司的信用等级,AFS公司的股价遂进入低迷状态。

此次收购也是花旗集团成立后最大的一笔收购,有分析师认为,花旗集团将以更好的管理方式顺利地对AFS进行整合。这一年来,华尔街已发生三起大型金融购并案,另两起是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SuisseFirstBoston)公司收购金融经纪公司帝杰公司,以及瑞士联合银行(UBS)收购佩因·韦伯公司。

就收购主体而言,花旗集团、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和UBS三家均是银行,而银行收购之所以在2001年比较集中,主要原因还得归于格拉斯-斯蒂戈尔法案在2000年10月底被废除,该法案曾禁止银行、证券、保险业的混业经营。而就被收购者而言,AFS公司、帝杰公司和佩因·韦伯公司分属蓝筹金融经纪公司及蓝筹投资银行。这两类金融企业增长速度较快,成为金融业的宠儿。

总之,企业要想在经营上有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在业务扩展上有大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