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分给我一杯肉羹。引申为分享利益。
【出处】汉·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
楚汉之争时,项羽本着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想法设下鸿门宴,地点在新丰鸿门(今陕西临潼县东),但未能如愿。过了一段时间,项羽占据了秦都咸阳杀掉了秦降王子婴。
自称为西楚霸王,封刘邦为汉王。
汉二年春,刘邦在平定了秦朝降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之后,率大军讨伐项羽,被项羽打败,父亲和妻子吕后也被楚军活捉。刘邦被项羽围在荥阳城中,危急万分,不得不率一小队人马逃逸。此后,刘邦率领从韩信手中接过的军队,继续同项羽对峙。项羽因后方被彭越的军队干扰,绝了军粮,无法迅速击溃刘邦,心里很急。他就在军中放置了一个高高的切菜板,将刘邦的父亲按在上面,对刘邦说:“你今日要是再不退兵的话,我就把你的父亲煮着吃了!”
刘邦却回答说:“我与你项羽曾经一起拥戴过楚怀王,并且相约为兄弟,所以我的父亲也等于是你的父亲。你如今果真要煮着吃了我父亲的话,那你就分我一杯羹吧!”
项羽听了刘邦的话,恼火极了,真的想立刻把刘邦的父亲杀掉。但他的叔父项伯劝他说:“争天下的人着眼于大事,是决不会顾个人小家的。你现在把刘邦的父亲杀掉了,不会有什么好处,只能增加他的仇恨。”
项羽思忖:如果我真的杀掉了刘邦的父亲,一方面,对汉军来说,刘邦是大义灭亲,为大业而不顾亲情,因而会更加效忠,另一方面,显得我不够光明正大,严重的话可动摇军心,万万不可。最后,项羽终于没有杀掉刘邦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