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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宫逝(1)

在举国狂欢的隆重庆典中,一个模样与我一般无二的家伙,如期接受了始皇帝的加冕。没有人怀疑他的真实身份,世人都认定他就是我——秦王嬴政。他在众人朝他张望的时候,不知是因阳光刺眼还是突然心虚,竟然十分腼腆地用一只手挡住自己的脸,又从指缝间露出一只眼睛,像有些慌乱的小鸟一般看着别人。

零 壹

秋风渐凉,宫帷生寒,吞并六国的战事也渐近尾声了。现在我大多时候都坐在宫里,听听奏报或是诏令嘉奖,剩余时光就是以读书和练剑来打发。宫殿的平静里预示着即将到来的繁忙。

术香说她来看我,或许在大婚之前,她想来看看娶她为后的王。我说,有必要吗?我是对郎中令斯说的,他没有回答,术香就出现在我的眼前。

她仍是那么任性。看见了她,却使我想到了赵牧。

那回,术香站在宫门前,深红软缎花袍勾勒出我对她的一身陌生,她秀美的眉宇间锁着少许的傲慢与轻愁,仿佛能把人隔开,全然没有了早年的烂漫与天真。但她露齿一笑时,我还是认出了她的小虎牙,把我们的距离一下拉近。哦,这就是术香,她已是个风致娇然、入握如绵的女子了,没错,这就是她。只是她已不再是个单纯的女孩,而是在如玉的容颜里有了高贵的内蕴,似乎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王后气质,真正的王后。当然,不是像我的母后赵姬。

像我母后的,是那位胸部极大的宫女红鱼,我打发她出宫,着人让她找个杀猪佬为夫。我摸过她的胸部,但她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就为这我把她打发出宫。我不喜欢胸部大的宫女,因为她使我想起了软禁的母亲,这令我不快。只是后来我又在宫廷中遇见了红鱼,她没走,却让我产生了一种意外的惊喜。不知怎的,她的胸脯似乎变小了,并不像以前那样惹眼,这是我可以接受的,况且我喜欢她的名字。红鱼,光凭这个名字,就可以作为她留在宫中的理由。宫中的女子,除了红鱼,就再没有第二个在我脑海中留下印象的。我很孤僻,不愿让宫女接近,我是个很少有快乐的人。这回见到术香,是近来少有的一次快乐。

我们共同回忆往昔,谈到赵都郊外的残阳、草垛、黄花,谈到赵牧的红头发,和他父亲揍他屁股的情景,还说到了太子丹。我们聊得很开心。

后来我问,你的母亲华伦夫人还好吗?

洁白的手指和手腕,腕上有只冷红的手镯。那双雪艳的手像一对可爱的玉兔,安静中动了一下,那一部分是我的目光无意触及而喜欢的,女孩的手比男人的好看。

谢谢陛下关心。术香微笑道,她话锋一转,说,陛下,你会宽恕我的父亲吗?这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使我感到她别有用心,我脸色难看地对她说,难道你来见我,就是为了说这句话吗?

不,当然不完全是。术香咬了咬嘴唇,低着头说。

不完全是?哼!我看就是。我拂袖而起,踱了几步,然后站住,想说几句狠话,但见术香一脸无辜与期盼什么的样子。我只有说,算了,你走吧。

可他是你的仲父啊!术香还在为她的父亲祈求。

住口!我吼道,是他叫你来请求我宽恕的吗?他要我宽恕他什么?你知道吗?

他没有让我来,没有!我不知道要你宽恕他什么,但你削去他的权力,让他闭门反省,就一定有要你宽恕的地方。

你别说了,走。我说,这是我在宫里对术香说的最后的话,走!此后不久,我就把布韦杀了。

零 贰

杀布韦之前,我召见了他,在秦王的祖庙里,我想这是有特别意义的地方,也是杀他最合适不过的地方。我想以此证明他不是我的父亲,仅仅是大秦的一条狗。见他时,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说你冤吗?

布韦一言不发,他有很好耐心和足够的定力,也有着我一直没有而又想具有的山岳般的气象与镇定。这次好像他只想听我说话。我说,你不冤,一点也不冤。你把王后都给占有了,你还要干什么,还要做皇帝的老子?这还不够吗?还要做皇帝……你也太不知足了。知道什么是欲望吗?我看了一眼面无表情、跪在那里的布韦,说,欲望那东西就好似一匹狂马,你骑上它,就下不来,全在你能否勒住手上的马缰,别让它跑丢了,欲望没有尽头。停了一会儿,我又说,知道什么是欲望的尽头吗?死——欲望的尽头就是死亡。面对死亡,你不得不撒开马缰,可是,为时已晚!那马儿已把你带到了该到的地方。你不冤!我冷笑道,说不定后人还会羡慕你,真的!

布韦跪在那里,如一尊雕塑。我绕着他,身前身后转了一圈,深吸一口气,故意慢条斯理地说,我很快就要娶你的女儿为王后了。

我想以此划清我们血缘的界限,并打算撂下这句话就走,没想到布韦这时却开了口,他说,恭喜大王,王的婚姻是秦国之喜。老夫先恭贺了。

我哈哈大笑,走到他的面前,说,我接受你的祝贺。只是你知道我在大婚之前要干什么吗?

老夫自然明白。

布韦抬起头,我看到了一张无憾的脸,他那张脸虽历经宦海的沧桑,却已几乎有了圣徒的庄严。那张脸是那么慈祥而洁净,仿佛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我说,你知道?知道我要……要干什么?你说!你怎么可能知道我要干什么?你凭什么!

布韦喃喃地说,智慧,如神示,像沙中的印,等待浪涌过来……

我讨厌他这种装腔作势、故弄玄虚,暴喝一声:够了!

布韦仍然笑着,他看着我笑,充满慈祥,他的笑使我终于肯定,这人的确就是我的生身父亲。他不说,只深深地尽情地看着我。那根本就不是一个臣子看王的神情。

他慈祥地笑着,我的心却在颤抖,脸也颤抖,肩膀与全身都在颤抖——我哭了,我边哭边用很小的、恐怕只有他才能听见的声音说,我知道你是我的父亲,可正因为如此,我才不得不杀了你。杀你……你明白吗?

他只是一如既往地笑,突然出乎我意料地举起他的衣袖来为我揩拭眼泪。我为他的举动而恐惧、而战栗。

我听到他在说,我没有看过一个王还会哭的,你不该哭啊!他像是为我不争气的揩也揩不净的泪水叹了口气。

当他的衣袖覆盖着我的脸,我隐约从那只衣袖的气息里感觉到平生第一次的父爱。

我几乎是将脸尽情躲在他的大衣袖里,像个迷路的孩子突遇亲人而不顾一切地投入其怀抱,哽咽地叫道,父亲。

他赶紧用手掌捂住我的嘴,大声说,我是王的罪臣,罪该万死!

不。我跌坐到地上,你没有罪!我要宽恕你和我的母亲,让你们安享晚年。我要……

王,布韦制止我,他说,你有这份心已经够了,我死无所憾矣!这个世界需要一个万民拥戴的王,而不是一个孝顺儿子,那是普通农夫之家的事。而此刻,一个王的孝顺,他就必须赐父以死。他用手拍拍我的脸,眼里闪现期待的光芒,用只有我才能听见的声音,几乎是喜悦地说,儿子,杀了我你就是真正的王了,你懂吗?

我摇头,再摇头,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布韦毅然决然道,我死,才证明你是我的儿子,才证明你不愧是王。否则我此生所做的一切等于白费。

……

好,好,好!我会杀你,我不会宽恕你,可我会娶你的女儿,她会成为大秦有史以来最美丽、最尊贵的王后的。会的,一定会!我发誓。还有你的书——帛书《朝歌》,不,是《春秋》。我会让它流传千秋万代!我说,我大声地在秦王祖庙里说,像是说给布韦听,又是说给众人听,更是说给供奉的历代先王听。

我知道智慧的布韦在临死之前再次将我挫败了。

我彻底地败在他的面前,布韦、老布、仲父、父亲,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是在不自知中崇拜你的,正因为崇拜才要杀你。其他理由都属其次。

能让我提个小小的或许有些过分的要求吗?布韦面色恢复了平静,显出一副惯有的尊严,语言从容而清越。

你说,我一定答应你,一定!我说。我仍在激动。

布韦有些不好意思,又很要面子似的笑笑,说,我很高兴这世上几乎所有的美酒都尝过,可惜只有一种酒听人说过,却没有尝过。只是这种酒只有王的赏赐,臣才能喝到。

什么酒?你要喝什么酒?我会亲自倒给你喝的,我声音发颤地说。

布韦轻声而又清清楚楚地吐出两个字:鸩酒。

我倒退两步,吸了一口冷气。他带着动人的笑容对我说,请王赐一杯鸩酒给老夫喝吧!

鸩酒?

是的,老夫此生只差这一杯酒没饮过,王若赐饮,此生便了无遗憾了。

不,不能!我甚至有些惊慌而失态地吼道,我不能让你饮鸩酒!

布韦眯缝起眼睛,将嘴凑到我的耳朵上说,我这么大年纪了,难道你还要让我刀头舐血吗?给我一点尊严吧,或许你该把我车——裂。

不不不!我像一个被扒光了裤子的小贼一样,在这位大盗面前不知所措、无所适从,嘴里只是溜出一连串的不字。

那么,还是请王赐臣一杯鸩酒吧,臣说了这么多话,口喝了。

可是鸩酒——越喝越渴啊!

布韦粲然一笑,我没尝过,只想知道那究竟是怎么个喝法。据说饮过鸩酒之后,人会获得一种飞升的美妙幻觉,非常美妙……布韦说着恳请地低下身子,请王成全。

好,好,我成,成全你。我流着泪说,你别怪我,千万别——怪我。

布韦呵呵地笑起来,那是一种获得满足的笑,在他的笑声中,我一手用袖子掩住脸,一手将斟满鸩酒的铜爵递给他。布韦显然不满意我的动作,他不接我的酒,满脸不快,用压得很低的声音说,如果你把我当作你的父亲,就不应该以袖掩面,而应该用双手端这杯酒给我。

我没有,没有改变我的姿势,只是把掩面的手放下来,仍是一只手举爵递给他。他那张脸虽饱受宦海沧桑,却又有着圣徒的庄严,我几乎不敢再面对它。

我听到他最后说了一个字:好。中气十足。

接下来就是酒爵坠地的声音。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把鸩酒斟满那只铜爵的,那只爵是先王的遗物,我以此盛鸠,送给我的父亲。不,我只记得端给他的过程中,我的那只手一直在颤抖。我的手似乎已感觉到爵中的酒的厉害。那哪里是酒啊,那是杀人于无形的鸩毒。

据说鸩鸟绝美、奇毒,其最美与最毒皆在羽翮。传说鸩鸟飞过,投影在酒上,人饮之,也能五内俱焚。古老的宫廷都有配制鸩酒的传统,由皇帝赐给既有功又其罪该诛的臣子喝,从而留其全尸。这是传说吗?过去一直以为是传说,可这次我是亲眼所见,一个老者饮干一杯鸩酒后颓然倒地,一头花白的乱发如抹布般沾满了太庙的尘埃,他死得像一条吃错药的狗一样,瘫在庙堂的阴影里。他说,喝了鸩酒后自己会飞翔,飞得很美妙,他在飞吗?

他倒在那里像一堆沉重的垃圾,他是我的父亲——秦国伟大的丞相布韦。他即使死得像狗一样,也无损伟大与尊严。

冷蓝,冷冷的蓝色空间,宫殿之黑、街道、楼馆、人群,和蓝色调在一起,涂冷了它们。一匹金色的马掠过,马的身子拖得很长,像出土的铜器。蓝色的忧伤,伴随着黑色的哭泣,哭吧!把黑色都哭碎。

黑暗,王走在黑暗中,黑暗的宫殿好像没有尽头。只有在王走过的地方,才出现了一些光亮。雪白的、蓝的、黄的光亮,宫殿的光亮,阴冷而诡黠,好像是见不得人的内心投影。这是个巨大无比的宫殿,在某些时候,帝国就是它,它就是帝国。帝国的版图都是以它为中心或从它的内部开始扩展延伸的,扩展到其他疆域,甚至覆盖广阔的土地,使六国都在这座宫殿的遮蔽之下。

零 叁

关于我的婚姻,史书没有明确记载,历代研究者也语焉不详。而事实是那年我逼死了仲父,却要娶他的女儿为后,这似乎意味着我的一个全新开始——史书上说我殚精竭虑、励精图治,狗屁!他们全然不知历史的真相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像我以前搞不清楚谁是我的父亲。存在于文字中的历史,皆来自无聊书生的臆想与虚构。民间传说更为离奇,说我一直以来就是胆小而怕死的懦夫、自卑者,既怕自己做不好秦王,又怕被人谋害,所以一心不想做王。杜撰找了一个相貌与我酷似的农夫来作王的替身,并允许替身跟秦王的妃子做爱。妃子感到奇怪的是,王的外表和习惯性动作与平常无大差别,只是过于热情和主动,对性事兴致勃勃而又小心翼翼,仿佛是在一次次偷情或野合。妃子没有发现对方是王的替身,而是感到无比幸福。传说秦王通过一次次暗中观察,对农夫替王行房的勤勤恳恳表示满意,农夫甚至为秦王使几个妃子怀了孕,生下了王子公主。这种传闻像风一样流布四方,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既荒唐无聊,又令人百说不厌。

我选择逃离宫殿,逃避我的王权。这种念头或许由来已久。

五月,镀金的天空,碧蓝里散逸着一点点银白,仿佛鸽子飞得很高很高,就要消失在碧蓝里,金色的光芒又击中它们的白色翅膀,把视线升高,天空显得尤其辽阔,镀着银色的悲哀,浩荡无垠。同样的地方,树木、青草、篱栅、房屋和马。同样的静,但此时的静不等于彼时之静。

此时我独自骑着马伫立山冈,面对春野,将大地带入沉思:我在想一个人。

我与他均率领数十万兵马的大军,此刻驻足对峙,那是大战爆发前等待号令的屏息沉寂。数十万人马都在想一个人,敌人的首领——名将赵牧。

他正是我此时想的人。

大战开始了,号声破空而起,响彻云天。先是马蹄踢破大地的皮肤,泥草飞溅,黑色的土块、翠绿的草茎和碎叶,顷刻成浆。春天的气息布满四周,这是血腥味弥漫之前。从第一把惨白的刀或带着迅疾黑风的戈噗地刺穿皮甲,直透肉身,血花绽放,宛如一朵硕大而艳丽的牡丹,在一个人身体上安排出一道不规则的创口开始,空气中加入了血腥。血,春天的狂绿与青蓝中需要血红的伴奏,使它成为一个疯狂的野心勃勃的季节。它发出抑压已久的狂呼呐喊,在喊叫声中,勇士们的汗与汗在风上相遇,血与血在刀上撞碎。

力量与荣誉。冷铁剁肉,声音沉闷。剑从一个士兵的左肩斜对右肋刺下,像高速下滑的车,凶猛、势疾,穿入对方肉里,把一声惶号挑在剑尖上。

剑发出金属的声音,勇士在哭,在干号。命运之神与死神相遇,带来天外的大音,长空如大琴,发出悲响。风从弦上滑过,落下血。阳光把血托住,这时候的血,哪怕是一个最卑微的无名士兵的血都是高贵的,阳光把血安放在泥土之上,像崇高的仪式。

有时候我真想抱着勇士的血哭泣,不管是自己人的血还是敌人的血。

血是奔出肉身宫殿的马,血红色的马,疾如幻影,在大地上巡游——那是我的梦。

我的疯狂来自于母亲赵姬对肉欲的放纵,我贪恋的是土地,每一寸土地都必须为我所占有。但在真正的意义上,齐魏韩赵楚燕,我甚至没有征服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国家,没有征服过任何一寸土地。我想我骨子里还是像我那如牡丹盛开般浪漫纵欲的美丽母亲,我只是一个纵情于六国的十分忠实的游者。

——我是个浪子!

你喜欢游历吗?当战争间歇地平息下来,我问过我的替身。

灰色的屋檐,飘着蓝色的雨。我不要他的回答,却要接下去吐出我的向往,那是多么美妙的事。

是打仗耽误了我的游程,跟王相比,我好像更愿意做个行吟诗者,走一路,赞美一路,把我的话镌刻在不老的青山上,多好!我对我的替身说出我的向往已不止一次。他是个很好的聆听者,我需要一个这样的聆听者,他不是我的臣子,却能常伴左右,又不像弄臣奕维那么饶舌,或许他就是我的一个有血有肉的影子。

不。

这个声音出乎我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