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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废血(2)

黑色的馆驿外,怪鸟的叫声像婴儿喑哑的几声啼哭,新鲜而凄惶。金颗离开太子妃前,在床上对她说,我走了,你使我放不下。太子妃侧头瞧他,说,我欠你的。金颗晃着光头说,让我放不下心的女人过去还没遇到过。太子妃说,我是你的。金颗说,你在太子手上。太子妃说,我在你手上。金颗说,我走,太子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太子妃幽幽地低下头,我们的这一宿就是为别离准备的。她的眼睛、鼻子、脸都红了,酸酸的,金颗觉得太子妃像故乡的一种红果,晶莹而鲜艳。

零 叁

金颗离开太子丹后毅然西行,瓦灰色的天空下陈列着寂寞的道路和波色无光的河流,以及在林木间不受约束的莽莽撞撞的风。路上他遇到了故人张草,两人携手西行,金颗拉张草拐入帽州寻一个朋友,不想那人死了,金颗便打起了张草的主意,想着要人家跟他一起完成这桩刺秦的事。张草的志向跟他南辕北辙,离开帽州后,张草半途甩了金颗。他怀抱一卷《富国策》去找门路求见秦相,指望得以赏识,稀里糊涂竟卷入起哄的儒生群里,连头脑也没弄明白就让土把脑袋给埋了。张草是发生在那个时代不幸被坑杀的三百儒生之一。金颗一路上看到的六国书简典籍散落,如长袖委地,又被堆起来燃烧,形成一个个黑色烟柱。多少智慧与书生的灵肉在化为灰烬之前,居然没有呐喊和呻吟。金颗看见十几个儒生像一串蚂蚱被绑在一根绳子上,并被一个士兵牵着,毫无怨言般地被带去受死。张草,金颗骂一声,这个浑蛋书呆子!他怨恨这个故人将他的友谊和激情当狗屎一样甩了,结果自己却跌入了爬不出来的死亡的儒坑。金颗愤愤不已,活该!他吐一口干燥的白色唾沫星子——我早对你说过,在傻瓜堆里你再聪明也是个傻瓜!金颗以一长溜咒骂发泄对张草之死的心痛和不满,他几乎是一路骂骂咧咧往咸阳赶。金颗在风中走着,仿佛被风顷刻吹散了骨架,那留在怀里的女人的柔软温度也被风拿走了,他的血肉也由完整的身体而变成了消散的狂灰。他的衣服、他的行囊、他的声音和呼吸都在路上,像一个影子在大地上消失殆尽。

喂,我说,你若看到十二铜人,你就到咸阳了!

光头金颗看到十二铜人以前,根本没到过咸阳。光头金颗只听人说,你即使到了咸阳,若是没看到十二铜人,也等于白跑一趟。

光头金颗当然不想白跑一趟,他来时便铁了心,就是把命搭上,这次来咸阳也不白跑。

现在光头金颗就站在铜人底下,他被眼前的壮观景象弄得十分激动。他固然是个小国的人,可也算见过世面的,只从来没见过十二铜人这么令人惊奇的庞然大物——铜人大到了使他毫无心理准备的地步。这让他难过,心里说,怎么能大成这样?大得人在它面前自卑、渺小,像个长着两只脚的虫子,甚至找不到一点安慰。此前听人嘴上说的虚浮,金颗不屑,耻笑人家不过是一土鳖,把牛吹大了。你死命吹去吧!吹得越大越土鳖!可金颗眼前的铜人竟是比人吹的牛还要大,而且实打实立在跟前,青铜质地的光泽像披着黄金的甲胄,武士的造型壮伟而巍峨,散发出眈眈俯视的逼迫气势。它的巨大把人缩小,把人不当人,把光头金颗不折不扣逼出土鳖原形。金颗感到尴尬,鼻子也不争气地刺痒,他很夸张地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装着不以为然地朝地上啐了一口,立马又很没出息地侧过脸,让视线一溜扫过去。金颗按着铜人立着的顺序数了数,不多不少,整十二座。他莫名其妙地叹口气,使劲搔了搔光秃秃的头,再仰起脸,叉腰,尽量让目光沿着金碧辉煌的铜人身体往上攀援,再往上,他明显感到颈部的吃力。金颗也不得不惊叹铜人的高大,果然名不虚传。铜人底部没有三四十人绝对抱不过来,而要抵达铜人头部,非得上百号人叠罗汉才行。

十二座如此巨大的铜人,是怎么铸起来的?要费多少铜啊!天底下真没见过比这更疯狂的事。金颗惊叹之余不由暗中嘀咕,难怪人说没见到铜人等于没到咸阳了。

站在铜人底下,感觉太阳就停在铜人肩头一动不动,像是铜人的脑袋,刺眼的光亮像融化的铜汁劈头盖脸泼下来,给金颗留下强烈的感官印象。金颗觉得自己真的到了咸阳。这种感觉无法替代!

咸阳真是个疯狂的地方,他心里说着,觉得自己从老远跑到咸阳来,一路的城廓烟云飘逝而过,没一点装到心里,就为了跟这十二铜人碰面似的,也绝对是一个疯子!

十二铜人后面是占地广阔的咸阳宫。咸阳宫檐牙高啄、廊腰缦回,咸阳宫的主人常在千里之外,由征战六国而转为对六国故地占领后无休止地巡幸,他的巡幸有时是遣以替身,有时是起驾亲临。所以偌大的宫殿的主人也往往真假难辨。皇帝今天是否在宫里始终是个谜。面对不断扩大乃至覆盖天下的疆土,皇帝常常心猿意马、神思飘荡,恍若在梦中。

当光头金颗看似鲁莽地出现在咸阳时,他已把史书上发生的事,在时间序秩上完全打乱了。金颗在铜人下本能地虚构着号令铸造十二铜人的皇帝的样子——这家伙绝对不同于见过的任何一个人,但他绝对是世界上最疯狂的家伙,绝对!光头金颗想。

正是这么个疯狂的家伙才值得我不惜性命地把他弄掉。想到这里,金颗心里嘿嘿暗笑起来。怀里揣的剑也在狞笑。

光头金颗总是不会忘记,以往半夜摸黑练剑,他朝空气中刺出一剑,黑暗中也仿佛有人接了那一剑,空气在寂静中震动,竦竦落叶四下飘忽。直到来咸阳前夜,他隐约觉得那半夜接剑的人露出了身形、面目,竟然也是一光光的脑袋。他吓了一跳,半夜碰上鬼了。他拍了一下脑袋,目光顺着青铜剑锋同时刺出去——从五个月前他就开始反反复复练习这个动作。他相信这个动作对他此生至关重要,为此,他不惜减少睡眠,细致琢磨这一剑刺出去的速度、力度和精准度,他必须做到,当那一刻来临时一击而中,置人于死地。

金颗来到帝都咸阳,没有急于行事,他看到了名动天下的皇帝下令铸造的十二铜人,领略到秦国不可挑战的震撼威仪。金颗在咸阳宫外溜达了一趟,便带着故人写的一封信拜会了一位京城官员。那人姓蔡,是宫廷的郎中副使,协助郎中令负责皇帝安全的官员。经过打听,金颗问明了住址,他到了那个官员的大宅子里,请人通报有故交来访。人说官人病了,病得很重。而出现在面前的官人却红光满面,说只是误诊,根本没什么病。金颗注意到官人的宅子确实很大,官人的块头也很大,像个颇有能耐且不乏力量的武官。光线在官人的脚前脚后印出院中牡丹稀疏的影子,官人有一双穿着黑色官靴的大脚。金颗在宅中待了一会儿,官人只大谈身体保养,不言其他。金颗感到冷,外面阳光明媚,煞是温暖,官人的宅子里竟寒气逼人,金颗便告辞。官人和太太送至大门口,仍是红光满面,金颗却觉得官人要死了,他确实病得很重。官人的大宅里阴气很重,金颗几乎是逃了出来。

金颗不知道蔡副使有个女儿叫袖,生得肤白且美,年方十六,某年京郊春游,繁花映雪般,袖的美貌吸引了多少翩翩少年公子,求亲的人挤破了门,蔡副使只一律不允。两扇黑色的府门阻挡无限的澎湃青春。有一睹袖芳颜而患相思的公子徘徊蔡府院外,形单影只,渐如秋天的落叶飘零,竟不知道院内深宅闺中的小姐生活在梦魇中。袖每晚睡觉时,会有一个东西如期而至地上床来抚摸她——脱光她——占有她。她起初恐惧又不敢声张,渐渐便习惯了,后来乐此不疲,发现离不开它。以至父亲向她提起有人求亲之事,她皆拒绝。袖回到闺房也害怕,觉得自己活在真实的幻想中,但她又觉得,幻想比真实更可靠,也更安全。她跌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陷阱。一日,袖从铜镜中看到自己面黄肌瘦,身如枯槁,她向家人求助。蔡府上下都把她看作一个鬼,避之唯恐不及,于是把她反锁在黑暗的闺房中。直到有天晚上,家人看见从窗户里逸出来一条狐狸,悠忽不见。天亮,蔡副使吩咐家人打开小姐的闺房,里面空空如也。从此蔡副使患病,他的病也怪,时好时坏,无从医治。这日当他得知有故人拜会时,他竟心境大好,破例让家人把求见者引入。

蔡副使没想到的是,他见到的不是故人,而是故乡老友的一张书信和两条干巴巴的鱼。蔡副使笑了,他不由喃喃自语地念叨,鱼在帝国的芒刺上泅渡。说罢,蔡副使晃晃脑袋,咦,这话谁说过?见金颗一脸莫名其妙,他又是一笑,拎干鱼凑近鼻子闻,嗯,好香哦!又转向颗,笑眯眯地说,我师兄还是舍不得他的老本行啊。金颗赔着笑说,他本身就是个鱼贩子。蔡副使点点头说,的确是个鱼贩子,他喜欢跟鱼打交道。这干鱼是他用自酿的酒腌制后拿出去晒干的,特别香。蔡副使说着把鱼递给家人,动手拆阅故人的书信。书信开头似乎指东说西、语焉不详。蔡副使皱眉头看了半天之后才渐渐看出了名堂。倒是金颗大大方方地开了口,我听说蔡大人病了,本不想打扰,但又想大人的朋友一定很挂念你的身体,所以更要进来探望。蔡副使一听,哎的一声,用很洪亮的嗓音说,你看我这像有病吗?他边说边用溜溜转的眼珠打量着来人,他被对方一颗金光闪烁的脑袋吸引住了,脸上不由露出惊讶而专注的神情。金颗被人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便以手摸着光头,脸上尴尬地干笑着,嘴里却说,外面都风言大人病了,看来是谣传啊!

谣传,是谣传!这年头人都巴不得当官的人患病。蔡副使说,我嘛只是让无能的庸医误诊了,其实不过是偶感风寒——庸医便诊断病入膏肓,其实我每天早起进行几次呼吸吐纳,吃吃枸杞泡开水,在院中多散几圈步,晒晒太阳,就一点事没有,你看我是不是红光满面!

金颗说,蔡大人朝中公务繁忙,能有那么多的时间用来健身养生吗?

噢,蔡副使说,我已经数月未入朝了,算是赋闲养生为业,别人说我身体不佳是不明就里,我觉得不久我就可以入朝了。蔡副使说着捋起袖子,仿佛要舞几路拳给金颗看,以证明他这个郎中副使尚有保护皇帝的能力。金颗退几步真想看看他的拳脚,没想这老哥竟是捋袖踮脚,伸手去摘悬在头顶树枝上的梨——那颗梨真大,像大圆溜溜的绿色脑袋。站在旁边的蔡太太,小心有加地扶着丈夫。

金颗趁机说,蔡大人好生休养,我改日再来拜访,并很谦恭且一字一顿地告诉他,自己就住在不远的西大街凤仪客栈。蔡副使口里哼哼哈哈,仰着脖子,两手仍在揪一把枝叶折腾那只梨。金颗觉得对方的样子极像伸脖子在往一绳套里钻着上吊,他赶紧离开了那个有些奇怪的院子。

零 肆

金颗逃也似的出了官人的大宅,觉得外面的一切都生机勃勃,金色的阳光慷慨地涂在街头上的每个人身上,看上去每个人都异常兴奋和满足。一条狗在阳光下快活地摇着尾巴,用可怜巴巴而又无限期待的神情仔仔细细观察着一个汉子嘴上正在啃的骨头,那可是一根不错的骨头,足有一尺长,而且粗壮,只是随着汉子油乎乎的嘴巴叭叽叭叽地经过,骨头上的肉迅速不见了。汉子打了个响嗝,一手拿着一根粗壮且精光的骨头,一手举小手指挑着一细牙缝的肉丝,不经意间,他瞅到了眼巴巴看着自己的那狗,他注意到,当他的目光触及狗的热切目光时,那家伙的尾巴加速地摆动起来,脑袋也殷勤有加地左右摇摆。这狗全身脏得已看不清是什么颜色了,背上还有一块烂疮,几只苍蝇对烂疮充满着追逐不舍的激情——只有那条晃动得仿佛兴高采烈的尾巴依稀带白色,是狗身上唯一算干净的地方,说明它是条白狗或曾经是条白狗。汉子看那狗时,样子顿时有了矜持,目光却是犹豫的。他看看右手持的光滑滑的骨头,又瞅瞅左手指甲上挑的那缕肉丝,顿犯踌躇,好像不知是该将哪一样施舍给热切等待的狗。

金颗走过来,从一卖熟食的挑子上拿起一大肉馒头,朝狗扔过去,他笑呵呵地又拿了几个馒头,然后付钱。那汉子眼珠子随馒头在地上骨碌碌滚着,滚到馒头被狗嘴刁住,狗得意地嘘了他一眼,很享受地咽着肉馒头,随即扭过身子看也不看汉子,立马跟着金颗走。金颗吹了一声口哨,狗像遇到老熟人般,乐得屁颠屁颠地跳起来。

那汉子只撑着一根骨头,小手指挑一缕肉丝,不解地说一声怪人,很坚决地将小手指上的肉丝儿塞到嘴里。

金颗笑着,他笑咸阳的人也不过如此,他甚至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优越感。

一连几日过去,金颗来到咸阳看似胸有成竹,他不会因眼前难以实施自己此行的计划而心急,不会,他耐着性子,甚至兴致不坏地像个初到京都的闲客一样东游西逛。看好的景物,吃好的美食,享受京都的美女。他觉得京都的美女不怎么样,浪劲有余而风情不足。他拿了太子丹的银子,仿佛就是来吃喝玩乐的。有时他从妓馆出来,也会怔忡一下,想到自己的使命,但好像转眼他又忘了,照样到处瞎转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