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娘傻了,莫君储一再叮嘱她,不许把这些说破,她怎么就给说出来了?而且居然是说给了半城雪听!
“我……我……我其实是有过其他的男人,我跟将军离散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找男人,可他们对我都不是真心,都骗了我……至于麻雀……其实我也不知道麻雀到底是不是将军的,算着日子应该是吧,因为我跟其他的男人也睡过啊……”豆娘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么机智,这样的谎话都编得出,但确实也都是实情。
半城雪看得出豆娘在撒谎,但却没再继续拆穿她,豆娘撒谎必然是受莫君储的授意,可莫君储为什么要骗自己呢?不仅仅是骗了自己,还骗了所有的人,包括皇后,这可是欺君大罪啊!所以,豆娘圆谎的时候,她也就装作信了:“原来是这样啊,这么说,莫大哥对你可谓情深意切,你可不能再辜负他了。”
“不会,不会!我豆娘这辈子都不会辜负将军!”
豆娘继续磕头,半城雪不再拦她,转身走出,来到放生池边,看着里面的鲤鱼,想着自己的心事。
她越来越不能理解莫君储了,觉得这个人身上的神秘之处越来越多。
她的思绪有点乱,一如既往,她总是千方百计替莫君储找理由。他之所以骗自己豆娘是他的女人,麻雀是他的女儿,是为了让自己死心,可以踏踏实实待在晋王身边。但如果真是这样,他为什么还要对自己说早晚有一天会带自己走?又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有所表示?可如果说那是一种表示,为什么自己一认真起来,他就退缩了?
那么,他编排出跟豆娘的故事,应该是为了掩饰他过去的身份吧?可,这有什么好掩饰的呢?他说的那套因为战乱离散的故事,已经天衣无缝了,不管真假,反正她是信了,很多人都信了。干嘛非要再加上豆娘这一段?
也许,也许……也许是京城里很多女孩子都在向他暗送秋波,他对那些女子即没有意思,又不好明面拒绝,所以干脆把豆娘拉出来做挡箭牌?
只有这个理由比较合适。反正他这一成亲,确实断了很多姑娘的念想。
一条鲤鱼跃出水面,惊出一池涟漪,其余的鲤鱼纷纷四散躲开,藏到角落里。纷乱之后,池水恢复如镜般的平静,引出半城雪半拉身影。
她扶着栏杆,不知为何,想到了昊朔的一句话——那个胡同是死胡同。
是啊,她记得很清楚,自己跑过去,整条大街都空空荡荡,连条野狗都没有。听到动静她就跑过去了,根本没看见任何人进去,莫君储怎么就在里面了?
除非……那人死之前他已经在了!
一想到这个可怕的疑点,半城雪就不寒而栗。她潜意识里早就知道莫君储是个有过去的人,只是一直刻意回避,不愿深究。她喜欢的是从认识那一天之后的莫君储,至于他之前如何,根本不重要。她懂爱情会让人盲目的道理,可感情这东西一旦来了,什么都挡不住你变傻的节奏。为了他,她宁愿变成傻瓜。
在她把自己变成傻瓜的过程中,有个人一直试图让她清醒,这个人就是晋王。赫连昊朔似乎不止一次旁敲侧击提醒过自己,但对于一个满脑子只有“爱情”的女人来说,任何善意的提醒,都会变成恶意中伤、挑拨离间,这大概也是她对赫连昊朔“深恶痛绝”的原因吧。
其实现在静下心来想想,只有真正把你当朋友的人,才会一遍又一遍提醒你,交友要慎重,泛泛之交,谁会犯颜直谏呢?大多数人不会关心你过得好不好,只会在你倒霉的时候选择或同情,或幸灾乐祸,或落井下石。
而昊朔,在她最黑暗的日子里,无疑,做的是雪中送炭的事儿。
但她怎么当时就没意识到呢?究竟是什么蒙蔽了自己的双眼?一次次把昊朔的善意当成是挑衅甚至是恶意。昊朔如果救了自己只是想让自己报恩,会有其它很多种选择,如果他是幸灾乐祸只想羞辱自己,根本没必要娶自己为妻,让自己做他一辈子的下人、婢女、甚至奴隶,她都不能说个“不”字,有必要给自己这么一个尊贵的身份吗?
豆娘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后:“王妃,让你等了这么久,真不好意思。”
半城雪一笑:“没关系,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说是陪你祈福,结果自己躲到一边偷懒。”
“不能这么说,我是因为没本事,只能靠磕头祈福来让佛祖、菩萨保佑将军平安。王妃是有本事的人,真正能帮将军脱困的,还是您啊。”
半城雪发现,周围的人都在变,就连豆娘这样一个淳朴简单憨直的女人,现在也变得能说会道了,说起话来,越发中听。
难道只有自己错了?至今还停留在原地?
*
送豆娘回家后,半城雪回到出事的胡同,找到铁索:“有没有发现线索。”
铁索道:“我观察过这里,附近几条街几乎都是商铺,少有人家。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如果是贼偷了东西,被人追,一时又甩不掉的情况下,会做两种选择,一,把贼赃扔掉,让追的人捡去,如果是施主能那会自己的东西,自然不会再追;就算是公差,为了捡取赃物,也会拖延追赶,贼就可以趁机逃掉。二,贼会找个隐秘的地方把赃物藏起来,等逃脱之后,来日再回来取。”
半城雪眉头紧锁:“大内密探说,死的这个人是双料细作,如果他身上带着东西,一定非常重要,不会像普通的小贼那样丢弃,一定会找个稳妥的地方藏起来。铁索,你说,他会藏在哪儿?”
“这个细作是怎么想的,卑职不知道,不过,贼是怎么想的,卑职还是知道的。”
“没关系,说说看,细作是人,贼也是人,是人想法就会有相同的地方。我们顺藤摸瓜,或许能有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