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建设工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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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工程造价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研究对象,以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为手段,以效益为目标,与技术、经济、管理相结合的一门交叉的、新兴的边缘学科。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工程造价管理也有两种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的预期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属于投资管理范涛,是为了实现一定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这一含义涵盖了微观层次的项目投资费用的管理,也涵盖了宏观层次的投资费用管理。它包括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系列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即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竣工结算价和竣工决算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即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工程价格管理属于价格管理范涛。价格管理可以分为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两个方面:微观层次是指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反映微观主体支配价格运动的经济规律;宏观层次是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

建设工程关系国计民生,同时政府投资公共、公益性项目在今后仍然会有相当份额,国家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不仅承担着一般商品价格职能,而且在政府投资项目上也承担着微观主体的管理职能。区分这两种管理职能,从而制定不同的管理目标,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特点及对象

(一)工程造价管理目标

工程造价管理决定着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因此要达到的目标,一是造价本身(投入产出比)合理,二是实际造价不超出概算。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遵循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培育和规范市场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自主报价,建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从而优化配置资源、合理使用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形成统一、开放、协调、有序的建设行业体系,将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职能从行政管理、直接管理转换为法规管理及协调监督,制定和完善建筑市场经济管理规则,规范招标投标及承发包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严格中介机构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育社会咨询机构并使其成为独立的行业,对工程造价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二)工程造价管理特点

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时效性。反映的是某一时期内的价格特性,即随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2)公正性。既要维护业主(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承包商的利益,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一手托两家。

(3)规范性。由于工程项目千差万别,构成造价的基本要素可分解为便于可比与便于计量的假定产品,因而要求标准客观、工作程序规范。

(4)准确性。即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及法律手段进行科学管理,使计量、计价、计费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三)工程造价管理对象

工程造价管理的对象分客体和主体。客体是建设工程项目,而主体是业主或投资人(建设单位)、承包商或承建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咨询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其管理的范围、内容及作用各不相同。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首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和载体,没有造价的确定就没有造价的控制;其次,造价的控制贯穿于造价确定的全过程,造价的确定过程也就是造价的控制过程,通过逐项控制、层层控制才能最终合理地确定造价,确定造价和控制造价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两者相辅相成。

(二)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施工预算价、竣工决算价。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按照有关规定,应编制初步投资估算。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为拟建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计划和开展前期工作的控制造价。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投资估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即为该项目控制工程造价。

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总概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即作为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承包制,签订承包合同协议的,也应在最高限价相应的范围以内。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预算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对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招标投标工程,承包合同价也就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在工程实施阶段,要按照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价为基础,同时考虑物价所引起的造价提高,考虑到设计中难以预计实施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和建设费用,合理确定结算价。

在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汇集建设工程过程中实际的全部费用,编制竣工决算。

(三)工程造价的控制途径

1.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虽然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是必须突出重点。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项目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根据西方某些国家的分析,设计费一般只占建设项目全部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部分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占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效益至关重要。

2.由被动控制转为主动控制

我国工程造价的控制是被动控制,根据设计图纸上的工程量,套用概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这样计算的造价是静态造价。如果采用的定额过时,算出的造价与实际造价有较大的差别,起不到控制造价的作用。因此工程造价必须实行主动控制,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长期以来,人们只把控制理解为目标值与实际值的比较,以及在实际值与目标值偏离时,分析其产生偏离的原因,并确定下一步的策略。这种策略只能发现偏离,不能使已有的偏离消除,不能预防可能发生的偏离,因而只能说是被动控制。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将控制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这是主动的、积极的控制方法,因此被称为主动控制。工程造价控制,不仅要反映投资决策,反映设计、发包和施工,被动地控制工程造价,更要能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

3.技术与经济的结合

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重视设计方案的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从经济上要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的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有效的措施。

(四)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

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是工程造价动态的组织活动过程和相对静态的造价管理部门的统一。具体说来,主要是指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

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有3个系统:

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它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①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②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的制定、修订计划;③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④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的实施;⑤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提出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⑥管理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作,负责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定。

2.企、事业机构管理系统

企、事业机构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属微观管理的范畴,对此本书不予以详细介绍。

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成立于1990年7月,该协会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1)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理论、方针、政策,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计价依据等专题调研,向政府部门提出工程造价管理发展与改革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议,探索现代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

(2)协助政府部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的信息库,协调解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中的问题。

(3)贯彻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咨询业务操作规程等行规行约,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按照“客观、公正、合理”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要求,对行业进行监督检查。

(4)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报的评审、年检和造价工程师考试、注册及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

(5)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倾听会员的呼声,协调会员和行业内外的关系,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会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6)组织行业培训,开展业务交流,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办好协会的网站,出版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刊物及有关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培训教育等参考资料。

(7)代表中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工程师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业建立联系与交往,履行相关国际行业组织成员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为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8)受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执行违规的投诉,对违规者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9)指导各地方造价协会的业务工作。

(10)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四、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过去基本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的模式已逐步转变为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主要表现在:

(1)重视和加强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工作,努力提高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准确度,切实发挥其控制建筑项目总造价的作用。

(2)明确概预算工作不仅要反映设计、计算工程造价,更要能动地影响设计、优化设计,并发挥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合理使用建筑资金的作用。

(3)从建筑产品也是商品的认识出发,以价值为基础,确定建筑工程的造价和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使工程造价的构成合理化,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4)把竞争机制引入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5)提出用“动态”方法研究和管理工程造价。

(6)提出要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决算价、竣工决算实行“一体化”管理,并研究如何建立一体化的管理制度,改变过去分段管理的状况。

(7)工程造价咨询产生并逐渐发展。

我国加入WTO以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日渐加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建筑工程承发包主要通过招标方式来实现。为了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和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我国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我国传统的定额加费率造价管理模式不同,将主要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相应上缴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