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回族伦理文化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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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回族伦理文化研究梳理(1)

一、明清前回族伦理文化研究

中国古代回族伦理文化包括信仰伦理文化、思想伦理文化和习俗伦理文化。其中,思想伦理文化是以汉字和汉语言作为主要载体的,它主要是把伊斯兰伦理文化与中国传统伦理观点结合起来论证伊斯兰教的信仰伦理文化。因此,回族伦理文化是伊斯兰信仰伦理文化、思想伦理文化和习俗伦理文化中国化的产物。从严格意义上说,它与伊斯兰教教义学有着严格的区分,因为它并未涉及到伊斯兰教教法学派之间因社会和认识的原因而引起的有关信仰细则的争论问题,它更多的是根据中国传统的哲学、伦理思想来解释伊斯兰教的经典和信仰,说明与伊斯兰教信仰有关的伦理问题。

中国古代回族的伦理文化是回族人民社会生活的反映,它伴随着回族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而逐渐形成,反映着回族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精神状态和文明程度。鉴于回族族源的多元性和回族在形成发展中的特殊性,我们可以把中国回族及其社会伦理文化的内容、形式及其发展变化的基本脉络大体分为:回族先民向中国迁徙时期所带来的伊斯兰教的宗教伦理文化;回族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结合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现实情况,使其在信仰、伦理文化逐步发展的体系化、完善化、本土化过程中形成了回族自己的伦理文化,以及近现代回族伦理文化的变化和发展。

明清前对回族伦理文化的研究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伊斯兰教外的中国人对伊斯兰文化和居住在中国的回族先民的习俗文化的考察和研究,这主要是当时中国的一些士大夫和文人的成就。尽管这种认识还很肤浅,有些还存在着很大的误解。二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人对伊斯兰文化的认识,这同样集中在中国的士大夫和文人身上。

从唐宋到元代,中国国内教外的中国人开始对国外的伊斯兰文化和国内教内的回族先民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进行观察和记述,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加深对伊斯兰伦理文化的理解和把握。

教外中国人对伊斯兰文化的记载和了解首先集中在杜环的《经行记》中。唐玄宗天宝十年(751年),唐朝军队与大食军队在中亚的怛罗斯发生了一场军事冲突,史称怛罗斯战役。杜环是怛罗斯战役中被俘的唐朝将士之一,在阿拉伯生活了十余年时间。这段生活使他不仅多方面了解到阿拉伯的物质文化,而且也深刻懂得了其精神文化。归来后他将自己在阿拉伯所了解的风土、人情以及自己对伊斯兰教的认识等写进了《经行记》一书。《经行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本系统记录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书。可惜原著早已亡佚,只有部分文字在他族叔杜佑撰写《通典》时被引用,从而传了下来。其中有不少地方谈及伊斯兰信仰文化和伦理文化。“不食猪、狗、驴、马等肉,不拜国王、父母至尊,大信鬼神,祀天而已。”“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无问贵贱,一日五时礼天。食肉坐斋,以杀生为功德。系银带,佩银刀。断饮酒,禁音乐。人相争者,不至殴击。又有礼堂,容数万人。每七日,王出礼拜,登高座为众说法,曰:人生甚难,天道不易。奸非劫窃,细行谩言,安己危人,欺贫虐贱,有一于此,罪莫大焉。凡有征战,为敌所戮,必得生天,杀气敌人,获土无量。”这些对伊斯兰伦理文化深层中的一些内容,特别是对学者研究早期伊斯兰文化以及在后来的演进具有非常高的价值。此外,在杜佑摘引的有限的文字中,杜环对伊斯兰教法律,丧葬的宽、俭,字里行间也流露出欣赏之情。但其内容还不仅仅在此,杜环怀着极大的热情描写了阿拉伯帝国的都市、乡里风情及丰富的产品,使我们从中了解到当时中国和阿拉伯之间文化交流的信息。

杜环的族叔杜佑对后世伊斯兰教文化研究的贡献不仅仅在于他征引、保存了《经行记》有关伊斯兰文化的片段,在他撰写的《通典》卷第一九三中,还专门有波斯和大食的传。其《大食传》全文如下:

大食,大唐永徽中遣使朝贵云。其国在波斯之西。或云:初有波斯胡人,若有神助,得刀杀人。因招附诸胡,有胡人十一来,据次第摩首受化为王。此后众渐归附,随灭波斯,又破拂秣及婆罗门城,所当无敌。兵众有四十二万。有国以来三十四年矣。初王以死,次传第一摩首者,今王即是第三,其王姓大食。其国男夫鼻大耳长,瘦黑多须鬓,似婆罗门,女人端丽。亦有文字,与波斯不同。出驴、马、骡、毁羊等。土多砂石,不堪耕种,无五谷,惟食驼、马等肉,破波斯、拂秣,始有米面。敬事天神。又云:其王常遣人乘船,将衣粮入海,经涉八年,未及西岸。于海中见一方石,石上有数,枝赤叶青,树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不语而皆能笑,动其手脚,头著树枝,人摘取,入手即干黑。其使得一支还,今在大食王处。

杜佑对大食地理上的位置、国家的创建、军事征服以及人民、出产、信仰等都作了概略的叙述。“据次第摩首受化为王”一句是用佛法的“摩顶受戒”来比附伊斯兰教制度。由于他所根据的是史籍和传闻材料,比起杜环来,其准确性就大大逊色了。但是,大食“亦有文字,与波斯不同”一句,说明杜佑对阿拉伯文化与波斯文化之间的不同很清楚,这在8世纪时是不容易的。

除上述杜环的《经行记》外,在八九世纪的大唐王朝,杜甫、贾耽、段成式等人就对阿拉伯—波斯伊斯兰文化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全唐诗》卷二二二,杜甫在《荆南兵马使太常卿赵公大食刀歌》一诗中热情赞扬了大食的宝刀“用之不高亦不庳,不似长剑须天倚”的品格。贾耽在他的著作《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中对唐去大食、波斯的地理地形、道路作了详细的记录。段成式著的《酉阳杂俎》记录了大食的产品。《唐书》的《大食传》体现了当时一般唐朝人对阿拉伯的认识。但上述士大夫和文人对伊斯兰文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物质文化等方面,对其精神文化提及较少。

按照学术界公认的一种看法,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中的“边兵凯歌”写的“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被认为是对回族作为民族群体的最早称呼。沈括在书中所讲的“回回”,为唐代的“回鹘”。这些人居安西,今新疆南部和葱岭以西部分地区。南宋周密的《癸辛杂谈》中的“回回”也专指“回鹘”。10—13世纪,北宋、南宋时期,教外的中国人对于回族先民的伊斯兰伦理文化的了解和论述集中在朱彧的《萍洲可谈》、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赵汝适的《诸番志》、岳珂的《桯史》、郑思肖的《心史》《宋会要》和作为正史的《宋史》之中。

朱彧,北宋地理学家,字无惑,湖州乌程(浙江湖州)人。其父朱服,历知莱、润诸州,曾使辽。后为广州帅。朱彧于宣和年间,以父之见闻,著《萍州可谈》。《萍洲可谈》记载了北宋时的土俗民风、朝章国典、轶闻琐事,尤其是卷二有关岭南的事迹中记载了当时广州蕃坊市舶,颇有价值,是教外中国人记载蕃坊的第一部详细著作。《萍洲可谈》卷二有文曰:“广州蕃坊,海外诸国人聚居。置蕃长一人,管勾蕃坊公事,专切招邀蕃商入贡。用蕃官为之,中袍履笏如华人。蕃人有罪,诣广州鞫实,送蕃坊行遣。缚之木梯上,以藤杖挞之,自踵至顶,每藤杖三下,折大杖一下。盖蕃人布衣挥裤,喜地坐,以杖臂为苦,反不畏杖脊。徒以上罪责广州决断。蕃人衣装与华异,饮食与华同。或云其先波巡常事翟昙氏,受戒勿食猪肉,至今蕃人但不食猪肉而已。”又曰:“汝必欲食,当自杀自食。意谓使其割己肉自啖。至今蕃人非手刃六畜则不食,若鱼鳖则不问生死皆食。其人手指皆带宝石,嵌以全锡,视其贫富,谓之指环子。交人尤重之,一环直百金。最上者号‘猫儿眼睛’,乃玉石也。光焰动灼,正如活者。究之无他异,不知佩袭之意如何。有摩挲石者,辟药虫毒。以为指环,遇毒则吮之,立愈。此固可以卫生。”这里所谓“蕃人”,实际上是大食、波斯等地来中国的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从朱彧所记,我们可看到宋时蕃坊蕃官“巾袍履笏如华人”、蕃人“饮食与华同”“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等饮食上的风俗。虽然在这里错误地把伊斯兰教的禁忌当做所有蕃人的习惯,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时阿拉伯、波斯人在中国的人数之众。

周去非(1135—1189年),字直夫,浙东路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南宋孝宗淳熙初,周去非曾“试尉桂林,分教宁越”,在静江府(今广西桂林)任小官,遍历州县名胜古迹,悉查物候民情。在广西6年后东归,于浙东任绍兴府通判。任职期间的调查研究,使周去非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他把自己在桂林任职期间所见、所思、所感、所记的资料整理出来,编撰成书,取名《岭外代答》,以代作亲友询问岭南物事的回答,共10卷。它记载了宋代岭南地区(今两广一带)的社会经济、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以及物产资源、山川、古迹等情况,其中涉及大秦、大食、木兰皮诸国,反映了许多正史中未备的社会经济史料,参考价值甚高,是研究宋朝岭南地区社会经济史的重要文献。

《岭外代答》一书对当时大食国的地理位置表述得相当清楚。“细兰海中有一大洲,名细兰国……又其西有海,曰东大食海。渡之而西,则大食谱国也。大食之地甚广,其国甚多,不可悉载。”“有麻嘉国,自麻离拔国西去,陆行八十余程乃到。此是佛麻霞勿出世之处。有佛所居方丈,以五色玉结整成墙屋。每岁遇佛忌辰,大食诸国王,皆遣人持宝贝金银施舍,以锦绮盖其方丈。每年诸国前来,就方丈礼拜,并他国官豪,不拘万里,皆至瞻礼。方丈后有佛墓,日夜常见霞光,人近不得,往往皆合眼走过。若人临命终时,取墓上土涂胸,即乘佛力超生云。”

麻嘉是麦加(Mecca)的译音。“麻霞勿”即《旧唐书》中的“摩诃末”,是穆罕默德(Muhammad)一词的闽广音译。在教外中国人想来,穆罕默德之为至圣,和佛是一样的,作者在这里便径直称“佛麻霞勿”,称克尔白为“方丈”,称朝觐日为“佛忌辰”。中国古籍中屡屡出现的这种以中国已有文化观照伊斯兰文化的做法,是我们研究文化整合时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除去这些不准确的说法,我们可以看到这段文字对朝觐的记载还是相当动人的。《岭南代答》叙述伊斯兰文化,涉及的国家、地区多,而且细节也比较正确,与同时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记载相比,周去非的记述是清晰、明了的。

赵汝适(1170—1231年),字伯可,宋太宗八世孙。曾任卿、监、郎官等。嘉定至宝庆年间任福建路市舶司兼权泉州市舶使。1225年,以任内采访所得撰著《诸蕃志》2卷。上卷记载东自日本,西至北非的摩洛哥共50余国的概况。下卷记载物产,以物为纲,具述产地、制作、用途及运销等。末尾附《海南地理志》。《诸蕃志》是研究宋代海上交通、对外贸易以及与各国友好交往的重要文献,是《宋史·外国传》的主要底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叙述详核,为史家所据”。原书已佚。今本辑自《永乐大典》。近人冯承均有《诸蕃志校注》。这是我们研究当时教外中国人对伊斯兰文化了解的一部很有价值的著作。

《诸番志》记大食国:“其国雄壮,其地广袤,民俗侈丽,甲于诸番。”“民食专仰米谷,好嗜细面蒸羊。贫者食鱼菜,果实皆甜无酸。取葡萄汁为酒,或用糖煮香药为思酥酒,又用蜜和香药,作眉思打华酒,其酒大暖。巨富之家,博易金银,以量为秤。市肆喧哗。金银绫锦之类,种种萃聚。工匠技术,咸精其能。王与官民皆事天。有佛名麻霞勿。七日一削发剪甲,岁首清斋,念经一月。每日五次拜天。”“王与官民皆事天”,说明伊斯兰教是大食全民的一种信仰;“有佛名麻霞勿”,依旧是以中国已有文化类比大食文化;“七日一削发剪甲,岁首清斋,念经一月”,这是讲伊斯兰教每星期一次的聚礼日和每年一次的斋戒月,但“斋”在“莱麦丹”(希吉莱历9月)举行,并非岁首;“每日五次拜天”是说伊斯兰教规定每天要礼拜五次。

岳珂(1183—1234年),字肃之,号倦翁,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岳飞之孙,南宋文学家、史学家,官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制度使。《桯史》是岳珂所著的一部历史笔记小说。共15卷,140条。分别记叙两宋人物、政事、旧闻等,其中南宋部分,系作者亲身见闻,尤为可信。有一定史料价值,为历代史家所重视。书中卷11《番禺海獠》条,记叙了当时广州穆斯林的有关情况:其一,“番禺有海獠杂居,其最豪者蒲姓,号白番人,本占城之贵人也”一段,记叙了中国宋代时广州的穆斯林系来自南海一带,经营海上贸易,定居广州城中,资本雄厚,家道富裕,其商业经营受到“招徕”等情况。其二,“好洁,平居终日,相与膜拜祈福,有堂焉,以祀名。如中国之佛而实无象设”,记述了广州穆斯林诵经、礼拜的宗教生活和清真寺的状况。其三,“旦辄会食,不置匕箸,用金银巨槽,合鲑炙粱米为一,洒以清露,散以冰脑”,“群以左手攫取,饱而涤之”,记述了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其四,“堂中有碑,高袤数丈,上皆刻异书如篆籀,是为象主,拜者皆向之”,“后有宰堵波,高入云表,式度不比它塔,望之如银笔”,记述了穆斯林宗教建筑的宏伟壮丽。由于作者幼年曾随居官广州的父亲在任所生活,上述记叙系亲身见闻,对研究伊斯兰文化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这一时期宋人对于国外和国内回族先民的伊斯兰文化的记载比唐人多了起来,但都有一个通病,就是习惯用中国传统文化类比伊斯兰文化,特别是在伦理文化方面。这也说明当时的宋人对伊斯兰文化的了解还是较欠缺的。

对伊斯兰文化进行较深入和准确的记载是到了14世纪的元代。代表作是吴鉴的《清净寺记》。这个文记的重要之处在于它对伊斯兰信仰文化的要旨有比较准确的论述。“初,默德那国王别谙拔尔谟罕蓦德,生而神灵,有大德,臣服西域诸国,咸称圣人。别谙拔尔,犹华言天使,盖尊尔号之也。其教以万物本乎天,天一理,无可像。故事天至虔,而无像设。每岁斋戒一月。更衣沐浴,居必易常处。日西向拜天,净心诵经。经本天人所授,三十藏,计一百一十四部,凡六千六百六十六卷。旨意渊微,以至公无私、正心修德为本。以祝圣化民,周急解厄为事。持己接人,内外慎赦,迄今八百余岁。国俗严奉尊信,虽适殊域,传子孙,累世不易。”

吴鉴,字明之,是元朝至正时的学者。这篇文记收录在明人何乔远所著《闽书》卷七《方域志》内,其具体写作时间是元至正九年,即1349年,已是元末了。“默德那”即麦地那。“别谙拔尔(Peighember)”是一波斯语词,吴鉴解释得很清楚,是“华言天使”的意思,今译“先知”。吴鉴在文章第二部分对伊斯兰教的叙述,是8—14世纪汉文记载中教外中国人中对伊斯兰文化了解最能得其要者。吴鉴在文记中简要介绍了《古兰经》的要旨,对伊斯兰信仰文化和回族先民的尊信精神给予了较准确的记述和高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