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回族伦理文化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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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回族宗教伦理文化(4)

礼拜作为穆斯林向真主表示归顺、感恩、赞颂、祈求、忏悔的一种宗教仪式,回族穆斯林把它作为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加以遵行和恪守,礼拜具有重要的宗教伦理意义。第一,拜功能使回族穆斯林坚定伊斯兰教信仰。拜功是回族穆斯林信仰的基石,礼拜是叩拜独一的真主,感赞真主造化养育之恩。它是人与主之间沟通的最好形式,是回族穆斯林精神生活的支柱,是伊斯兰教信仰的表现,也是伊斯兰思想文化形态的重要表现。谨守拜功,能坚定信仰,回族穆斯林的信仰,只有通过遵行拜功才能很好地体现,而整个礼拜过程,又能增加信仰的坚定。通过礼拜,接近真主,远避邪恶,陶冶行为品格,做一个符合教法规定的标准而虔诚的穆斯林。穆罕默德为此说:“坚持礼拜,和无故不礼拜,是信士与非信士的标志。”第二,拜功能使穆斯林不偏离正道。礼拜要求穆斯林坚守信仰,在心目中时刻记想崇高的真主,从而陶冶精神,一心向善,趋向文明。有了这样的精神基础,就会体现出忠诚、正直、团结、奉献、公平、文明等高尚品格。凡虔诚坚守拜功者,大都具有这些高贵优良的品格。坚守拜功的穆斯林,其心灵能受到陶冶,使头脑清醒,不被尘世所惑,处事能无私无邪,坚守正道,而止于至善之境,在今世不受刑律的惩罚和人言的指责,后世能获安拉的恕饶和恩赐。所以只有遵行拜功的穆斯林,才能少离或不离正道,成为两世吉庆的人。第三,拜功也有助于穆斯林身体健康。礼拜时洗大、小净,洁净器官和肢体,衣服穿着力求清洁整齐,礼拜的地方力求干净,这样能使坚守拜功的穆斯林经常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处在很卫生的环境之中,少生疾病,身体健康。礼拜时大赞、立站、诵经、鞠躬、叩头、跪坐整个过程中,又含有动和静两种作用,要求心静体动,动中求静,静中有动,全身所有肢体关节无有不动。尤其是晨礼,能使人克服懒惰,又能吸到新鲜空气,更合天时,能使人少生疾病,延年益寿。这些都是科学实用的养生之道。第四,拜功有助于穆斯林身心清洁。《古兰经》说:“拜功的确能防止丑事和罪恶”(29:45),并把礼拜和忍耐的道德功修相提并论,“当借坚忍和拜功,而求佑助”(2:153)。据传,穆罕默德曾问过弟子们:“你们设想若在谁家门前有条小渠,他每天在渠里洗回澡,那么身上还会有污垢吗?”弟子们齐声答道:“他身上不会有污垢了。”于是穆罕默德告诫其弟子们:“五番拜的含义情同于此,安拉凭借它勾销一切恶。”刘智在《天方典礼》中也清楚地表达了这一观点:“圣人曰:礼拜乃涤罪之泉,行教之柱,近主之阶也。”在此,他把教义中的礼功同忏悔不道德的行为连在了一起。礼拜的前提条件是身体洁净,礼拜前必须按规定做小净和大净。伊斯兰教所讲的清洁,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清洁有所不同,我们通常所说的清洁主要是指身体和环境清洁,清洁的结果是卫生和环境的洁净优美。伊斯兰教所提倡的清洁则要求穆斯林身心清洁并重,不但要清洁外表,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清洁至内心,做到灵魂上的清洁,亦即清洁肉体,更要清洁灵魂,若只是清洁肉体,则仅能保持今世的生命;倘若同时清洁灵魂,方可保持到后世的生命。《古兰经》里所讲的内心与灵魂的不清洁,指的是一切污秽的思想,如奸诈、诡计、猜疑、谎言、争名、夺利、贪财、好色等不道德的思想和行为。清洁的方法,首先要清洁外表,使外表影响到内心;其次就是礼拜,做到灵魂上的清洁。中国回族穆斯林在大净和小净后进行礼拜,以便清洁肉体和灵魂,做到身心并重。第五,拜功还有助于穆斯林静心休养。在社会中,由于社会事务繁忙,工作任务繁重,人们往往浮躁不安,因而在处理纷繁的事务过程中,需要精力集中,用智慧用知识去解决一些问题,这就有一个冷静思考、参悟的机会。而每日五番的礼拜,平均分配在晨、晌、晡、昏、宵的五个时段,正是人们身心休养的时机。通过五番的礼拜,动静结合,可达到调解人们大脑神经,劳逸结合,有益于人们静心休养。

(四)“斋功”之伦

“五功”之三是“斋功”。“斋”即斋戒、“斋功”,中国穆斯林称做“封斋”或“把斋”。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月(莱麦丹月),每个成年男女穆斯林都应斋戒一个月。斋戒期间,每日从天将破晓至日落时,禁饮食,禁房事,戒除一切邪念,纯洁思想,一心向主。

早在伊斯兰教以前的古代阿拉伯人实际生活中,就有斋戒的宗教形式和习俗。据传,古阿拉伯人曾将“阿舒拉日”(伊斯兰历1月10日)定为斋戒日;他们也曾视莱麦丹月为尊贵的月份,逢此月即去麦加郊区希拉山洞参悟和忏悔,穆罕默德在传教前就是这样做的。在他40岁那年的莱麦丹月月末盖德尔晚夕(高贵之夜),他在希拉山洞首次接受真主颁降的《古兰经》第99章1至5节经文“启示”。为此,624年伊斯兰教正式规定,莱麦丹月为斋月,每逢此月穆斯林即应斋戒。

斋戒的种类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主命斋,即封莱麦丹月的斋。这是一切健康的成年男女穆斯林必须恪守的斋戒。无故不封这种斋,属犯罪行为;但患疾病的人、途中游子、老弱体虚者、神志不正常者、孕妇、哺乳期之妇女、正在行经或产后休养的妇女、未成年的儿童等,可以不封斋。因特殊情况不能封主命斋的,按规定要补斋或以施舍的办法罚赎。斋月期满,见月开斋,次日即为开斋节。

除主命斋外,还有所谓圣行斋和自愿斋。封圣行斋是伊斯兰教所嘉许的,但不封也无罪。这类圣行斋包括:阿舒拉日(教历1月10日)、拜拉特日(教历8月15日),还有教历10月中任意六天的斋戒以及每星期一和星期四的斋戒等。所谓自愿斋,是穆斯林出于虔诚、许愿、还补、罚赎等各种原因自愿实行的斋戒。

伊斯兰教并不主张封斋越多越好,相反,它还特意规定了一些被严格禁止的斋戒。如禁止在开斋节、古尔邦节及节后三日内封斋,在此期间封斋不仅无功,反而被认为有罪,故称“犯禁斋”。

从斋戒的内容和要求看,它有不同的层次。根据人们的宗教素质不同,斋戒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最基本、最低的要求:不吃不喝,不行房事,以便人们能静下心来平心静气地思考问题,反省自己。第二个层次是肢体斋戒。包括:不伤人,不偷窃;不为坏事奔走,不走邪路;不污言秽语,不说谎,不欺诈,不诽谤,不背谈;不观邪,不观隐情。这些比第一层次高了一个境界。第三个层次是心灵斋戒,这是指在以上两层次的基础上,再达到一种更高的境界,即:凡是不符合伊斯兰教法律和道德的事情,如行窃、行奸、行贿等,不仅不付诸行动,而且连念头都没有,想都不想。从伊斯兰教看来,一个人只有全身心的斋戒,不仅行为戒,而且心灵戒,才是真正的斋戒。

回族穆斯林奉行斋功的人数最普遍,无论男女老幼还是贫富,多能遵守,仿佛不封斋即是耻辱;特别是西北等地穆斯林聚居区,斋月时期夜晚灯火辉煌,如同白昼;一般清真寺内还预备茶点,方便教民在寺内开斋。

回族穆斯林斋戒的宗教伦理意义在于:

第一,斋戒以达“清心寡欲,专事真主”为目的,有助于巩固穆斯林的宗教信仰。每逢伊斯兰历9月,凡成年穆斯林男女从黎明前至日落黄昏,谨言慎行,自我克制,清心寡欲,专事真主。穆斯林在每年的斋月戒斋主要是为了纪念《古兰经》的降示。根据教义,《古兰经》就是在该月由真主降示于人世的,在伊斯兰教看来,《古兰经》的降示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重大事件,它是把人类从黑暗引向光明、伟大的转折点,《古兰经》为人类制定了新的生活准则、新的价值观和新的人生观。穆罕默德在论述斋月的尊贵时说:“莱麦丹月到来时,天堂的门开了,火狱的门关了,魔鬼被戴上了镣铐。”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守斋前应保持身心洁净,说出把斋的“心愿”。斋戒结束时,要感谢真主,并诵读《古兰经》,通过把斋,穆斯林节欲俭行,磨炼意志,以示对真主的敬畏,并认识自己对真主的责任,用一种负疚的心情向真主忏悔,祈求赎罪。斋戒是负疚者向真主表示忏悔和赎罪的一种方式。如《古兰经》规定,故意违背誓言者,如无力济贫或释奴,当斋戒三日,作为破坏誓言的“罚金”。穆罕默德说:“谁若为真主之道封斋一日,真主定使其身体远离火狱七十年。”

第二,封斋是穆斯林隔避罪恶的善行,有助于穆斯林修身养性,克服私欲,战胜自我,戒恶扬善。人往往能够克服许多艰难险阻,但却很难克服私欲,战胜自我。面对卑下的物欲、权欲、色欲等非理性欲望,人们很容易成为其奴隶,被私欲所捉弄、葬送。而斋戒则是战胜私欲的有力武器,通过每年一次的斋月封斋,促使人们做到非礼勿说、非礼勿行、非礼勿思、非礼勿动,对人性和人格加以训练和陶冶,使人的精神得到升华,心灵得到净化,从而排除各种私欲的困扰,获得坚忍、慈爱、友善、顺命、反省、和蔼、清高、明理、宽容的品性,促进人的精神境界的升华。穆罕默德曾说:“斋戒是盾牌,可以隔避一切罪恶。”伊斯兰教要求封主命斋者要时刻念主,除禁饮食和房事外,还要做到不伤人,不窃取,不欺人,不干坏事,不说恶语、狂言、谎话、秽语,不诽谤谩骂,不听胡言乱语,不听背后议论,不看恶事,不观隐情;要求不封斋者在封斋者面前注重礼貌,不当着他们的面饮食、吸烟或说恶言秽语,以示尊重。封斋是免于罪恶和火狱的“盾牌”,而且能得到真主“十倍回偿”。

第三,斋戒有助于穆斯林体恤饥寒贫困者,可以培养人的同情感和怜悯心,促进社会互助。斋戒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也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国王、总统,在斋戒期间都要忍饥挨饿。穷人通过斋戒会更加深刻体会人忍饥挨饿时的感受,增强对其他人的同情心;富人通过斋戒,体会到穷人忍饥挨饿时的感受而产生怜悯心。这些有助于增加人与人的理解,增进社会和谐。斋戒还可以使人珍惜食物,增强对主恩的感激之情。平时,人们习惯地吃着、喝着、睡着,年长日久,甚至吃的是山珍海味也不觉其美味可口,而在斋月,整个白天都不能吃,不能喝,夜晚也不能像往常那样整夜睡觉。这时,人们才会意识到食物的贵重,才会饮水思源,对食物的终极供给者——真主产生敬畏之心,感激之情。

第四,斋戒有助于穆斯林磨炼意志、思想,可以锻炼人的意志,培养人的坚忍不拔的品格和忍耐精神。穆罕默德曾说:“斋戒是坚忍的一半,坚忍是信仰的一半。”伊斯兰教认为,通过斋戒可使人们学会节制,磨炼意志,清心寡欲,忍饥耐饿,防止罪恶发生,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宁。伊斯兰的斋月是循环的,或在烈日炎炎的酷暑夏日,或在寒风刺骨的严冬季节,斋戒者无论怎么口干舌燥,饥肠辘辘,也要坚持到底,绝不偷食偷饮。经过一个月的锻炼,能够培养人的坚忍、刚毅、忠诚、认真、服从、廉洁的意志和品格,从而可以促使人面对生活中的饥荒、天灾、战争、不幸等各种艰难困苦,迎难而上。伊斯兰教要信徒不仅把斋戒视为节制私欲和饮食的斋戒,而且要他们对身、心、耳、目皆要有所节制,做到不妄听、不妄视、不妄思和举止唯敬、语默唯恭的斋戒,这实际上把斋戒上升到了道德修养的高度,要求穆斯林加以遵行。回族穆斯林传统道德中坚韧、忍耐等优秀品质就是通过长期履行伊斯兰教教义中的斋功而逐渐形成的。它的益处已被愈来愈多的人所认识,从而成为回族道德修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五)“课功”之伦

“五功”之四是“课功”。“课”又称“天课”,是每个穆斯林的个人财产和收入达到一定数量时,以不同税率应缴纳的一种宗教课税,是伊斯兰教教法定的施舍,即“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赋税,通过交纳“天课”可使自己的财产更为洁净。

“课”最初仅是作为一种自愿、自由施舍的慈善行为受到提倡,被认为是宗教上的“善功”,称做“散天课”或“施天课”。它曾经起过调和贫富对立,缓和社会矛盾,吸引广大贫苦群众团结互助的作用。622年,穆罕默德率众迁徙麦地那后,建立了最初的政权。为维持政权生存,一方面要同麦加贵族进行军事斗争,另一方面也要安排好来自麦加的迁士们的生活,这就必须有足够的经费做基础。为解决这一问题,穆罕默德除以战利品补充一部分经费之外,不得不依靠麦地那人(辅士)的经济捐献。于是在623年规定,缴纳“天课”。《古兰经》规定:“行善者,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且确信后世。这等人,是遵守他们的主的正道的,这等人正是成功的。”(31:4—5)自此以后,天课成为穆斯林必须履行的“天命”,被列为“五功”之一,把完纳天课定为每个穆斯林必遵的“主命”、法定的宗教税,使这种早期自由施舍的善行成为一种宗教课税和宗教义务。同时,施舍仍作为一种宗教“善行”被提倡,“你们所施舍的任何美物,确是真主所知道的”(2:273)。穆罕默德劝诫穆斯林应做具有这种品德的人,即“真主恩惠给他的钱财,他全部用于该用之处,如不完纳天课,那么在后世他的财产会变成一条大毒蛇缠住其身”。

回族穆斯林非常重视纳天课。刘智认为:“课者,以其财货用于主也。财货主无所用,而以与贫,由之乎用与主也。”刘智把纳天课提高到“用与主”的高度来认识,并指出:“人惟私己之心太甚,故仁爱公益之心不起。一举课,而四义全焉。”在这里,他把纳天课用带有儒家道德伦理色彩的“四义”来要求,从宗教和世俗两个方面来论证纳天课的意义和重要性。新中国成立前,中国每家回族穆斯林到岁末要将所有资产进行清算,除自己生活所需外,盈余部分都按比例纳课。新中国成立后,绝大多数地区的回族穆斯林是以自愿对清真寺的捐赠代替了天课,在某些边远地区虽然仍有天课之名,但丧失了原来的约束性。回族穆斯林给清真寺的捐款或是散“乜帖”,动机是出于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的宗教感情。

西北地区的回族穆斯林,新中国成立前有固定的天课制度,要定期定量交纳。在其他地区,特别是穆斯林散居区,奉行天课者为数甚少,一般都将开斋节时散的开斋“乜帖”作为天课的内容;更多的人则是将周济贫民,帮助慈善事业,资助清真寺及经堂教育师生等,作为自己履行天课义务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