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戴尔·卡耐基经典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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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文学巨擘(4)

德莱塞所写的故事之所以能赤裸裸地揭露人生的真实,完全是因为他从小就是在困苦中长大的。他的母亲靠替别人洗衣来养活13个孩子。因此小德莱塞时常要挨饿受冻。他没有睡觉的床,因此,他就像小狗一样躺在地板上的一个破草席子上。他经常到铁道边拾煤块,用它们来烘暖屋子。有时候,他还不能去学校上课,因为没有鞋穿。

当真的有一天进了学校后,他却非常顽皮,并不好学。他拒绝读那些为他指定的功课。他憎恨算术,并轻视语法。他对我说,他从未学过什么文法,并且也从来不曾打算学。他发誓说,假如依照他的意见,他将把所有的语法课程与英国文学、所有短篇小说创作课程和一切新闻学校全部取消,他说作家不是这样造就的。

德莱塞突然有一天决心去报社做记者,因此,他向《芝加哥环球报》去了一封信,请求能给他一个位置。报社答复说他们暂时还不缺少人手。结果,他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那家报社门前,并且威胁道,他要一直坐在那里不走,直到用他为止。他真的每天去那里坐着,一共坐了有一个多月之久。直到1891年6月,恰逢民主党全国大会在芝加哥召开,报社正好需要雇用几个临时记者,于是便给了他一个位置。然而,不久便发生了一件难以令人置信的事情。

这位刚上任的粗暴记者一生还不曾为任何一家报纸写过一行新闻。有一天,他和几位同事在芝加哥欧第特里姆大饭店的柜台前喝酒。与德莱塞同席的其他几位记者正唉声叹气地说,谁也猜不透民主党的候选人是谁,德莱塞当时喝了几杯鸡尾酒,已有几分醉意了,他为了在众人面前显示一下自己,便信口说道:“谁将被指定为民主党的候选人?这我知道!将是一匹黑马,那就是南卡罗来纳州的上议员麦肯蒂。”

事有凑巧的是,正当他说这话时,上议员麦肯蒂恰巧走了进来,他问道:“谁给了我这种荣幸,提到了我的名字?”

德莱塞承认是他说的。麦议员说:“很好。让我们一起去喝上几杯吧。”五分钟后,他请德莱塞一同吃饭,并喝了几瓶好酒。麦议员在半醉中对德莱塞说:“我要请你到华盛顿去做我的私人秘书。”

两人吃完饭之后,麦肯蒂说道:“听着,小伙子,我告诉你一件非常机密的事情。克利夫兰将被推为总统候选人,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报社记者。”

德莱塞大为震惊。要知道他才做了两天的记者,就得到了本年度最为重大的一条新闻。

没出几个月,圣路易城的《环球民主报》就聘请他去当编辑。在该报做了三个月后,该报的一名戏剧编辑因事辞职,德莱塞被委派填补这一空缺。他自己也不明白报社为什么派他去接任,因为他对戏剧一无所知。

星期一的一个晚上,圣路易城有四家剧院在上演不同的戏剧,而德莱塞因为分身无术,不能同时到这四处,因此,他只去了其中的一家,其他三家的评论则是凭借自己主观的想象写出来的。这些评论写得唯妙唯肖,就好像他真的坐在前排看过了一样,他甚至对剧中人物的表情也给予了充分和详细的批评。到第二天报纸登出来之后,他才知道前天晚上因为铁路被洪水冲毁了,那三家剧团根本就没有来过圣路易城。

他对自己不满,就将报社的工作辞去。

我向他请教他成功的秘诀,他说道:“完全是靠上帝的仁慈,别的什么也没有。”

9. 科学小说家韦尔斯

他的一支笔为他带来了几百万的收入,但是他饱尝的艰辛和他的收入一样多。

六十多年前,在伦敦近郊的街道上有一群顽童在玩耍,他们玩得正欢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年龄较大的孩子把一个名叫韦尔斯的小孩抓了起来,将他高高地抛到半空中,但是当他向下落时,这个大孩子竟然没有接住他,而使他径直跌了下来,结果把腿给摔断了。

年幼的韦尔斯痛苦地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但他的腿骨始终没有完全复原,随时都有再度裂开的危险,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当他一想到自己的前途的时候,就感到万分恐惧和悲伤。

可是,小韦尔斯并不悲观,而是敢于面对现实。他后来竟成为世界上著名的作家——他就是赫伯托·乔治·韦尔斯!他一共写了八十多部作品。

现在,他自己也承认,那次把腿摔断也许是他平生遇到过的最幸运的事情之一。之所以这样说,原因在于因摔断腿使得他在屋子里整整待了一年。在这一年当中,他贪婪地读着他所能够得到的每一本书,因为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事可做。这一年过去之后,他对书籍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嗜好,一种对文学的深深热爱。他从书中受到了启发,得到了鼓励。他决心要出人头地,从单调、沉闷的心境中摆脱出来。于是,摔坏腿就成了他一生的关键。

赫伯托·乔治·韦尔斯的稿酬收入很高,每年至少有100万。而他原本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曾是职业曲棍球员,曾开过一家小规模的瓦器店,但生意不是很好。他就是在那家小店的内室里降生的。这间小房既是卧室,又兼做厨房,狭小且又脏又暗,只能从墙壁的破砖缝里射进一点点亮光。

最令韦尔斯不能忘记的是,他童年时从这条破砖缝里看到了许多来来往往的人的腿。许多年后,他以他所观察到的“腿”为题材,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他认为从一个人穿什么鞋子,可以判断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

最后,那间陶器店不得不关门。这个家庭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困境中,于是,他的母亲不得不到一个大庄园上去替人家当用人,与一般的仆人住在一起。韦尔斯时常到那儿去看望母亲。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了英国上流社会是怎样的生活——当然,他是从仆人的住处,通过他们的眼光观察到的。

这位《时间机器》的作者在13岁时便独自外出谋生了。最初,他在一家丝绸店里当伙计。清早五点钟他就得爬起来,负责打扫店铺、生火,每天要辛苦地千上14个小时。那是一种体力活,他蔑视这种低贱的生活,因此往往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到月底的时候,经理便辞退了他。

他气愤地离开了这家杂货店,暗中庆幸用不着自己辞职。

接着,他又进了一家药店,仍然做记账的工作,但一个月后他再次被辞退,这次老板连辞退的理由也没有给他。

终于,他又在另一家杂货店找到了一份工作。这一次,他体会到了生活问题的严重性,不再随意耍性子,开始认真地做工作。但他仍然经常趁着无人防备的时候,独自一人偷偷地躲到地窖里,翻读他所心爱的赫伯托·斯宾塞的作品。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他实在无法忍受了。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很早就起床了,连早饭都没有吃,空着肚子一口气步行了15里,去找他的母亲。他心里异常烦乱,他向母亲倾诉了自己的烦恼。他伤心地痛哭着,并发誓说如果还要他去那个店里去干活,他就自杀。

后来,他写了一封凄切动人的长信给他以前学校里的老师。韦尔斯向他述说了自己的悲惨处境,说自己非常迷茫,简直不想再活下去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位老师竟然回了信,并替他介绍了一份非常适合他的工作——当一名教师。这可以说是韦尔斯一生的第二次重大转机。

不过,韦尔斯认为幼年在杂货店的工作,也并非毫无意义,因为他一向十分懒惰,经过在杂货店两年多的锻炼,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成功,必须奋发图强。

韦尔斯在执教后数年,又遭遇到一次突如其来的危难。事情是这样的:他当时正担任一场足球比赛的裁判员,当比赛正在激烈进行的过程中,他突然被一个球员撞倒,随即又被后面冲上来的球员踩踏而过,他的肺部和肾部严重受伤,使他奄奄一息。

在医院里,许多名医都束手无策,只好听凭病情自然发展,结果谁也没有想到,他竟侥幸活了过来。不过,他已变成了一个残废,并且接下来过了12年痛苦的生活。但正是这段痛苦的经历,使他成为一位举世闻名的作家。

他发愤写作了五年。他所写的小说全都阴沉暗淡,充满着对人类未来命运的悲观担忧,而且都是以一种业余的角度来切入的。他自己也颇有自知之明,后来他几乎把这个时期所写的书稿全都付之一炬了。

最后,他还没有完全恢复健康就又在学校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差事。在他教生物学的一个班上,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凯瑟琳·洛宾娜。韦尔斯和她一见钟情,立刻发现自己对凯瑟琳比对生物学更加感兴趣。她也体弱多病,几乎和他一样。他们都想把他们可能得到的全部快乐立刻抓到手中,于是他们很快就结婚了,并开始了愉快的生活。

韦尔斯虽被球员踩伤,并侥幸地逃过了一死,但他并不因此而灰心丧气,他每年都会完成长篇巨著。在他的努力之下,这些著作终于发射出了耀眼的光芒,照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韦尔斯的写作地点不固定,或在伦敦的办公处,或在车上,或在一望无际、波浪滔滔的地中海畔。总之,他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创作。他在法国租了两幢别墅,一幢专用来写稿,另一幢则作为会客使用。他的习惯是白天专心投入写作,而在晚上会客。

如果他不能到车站上去亲自迎接他的客人的话,他便会派一辆性能极佳的汽车去接他们,并且把他那封存藏酒的地窖钥匙和车子一道送交客人。当他最后出现在客人面前的时候,客人们无不欢呼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