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女性生活指南
10725500000004

第4章 女性保健(3)

贫血,对母亲和胎儿都很不利,甚至造成危害。它可以致宫内胎儿生长发育不良,导致流产、早产或死胎,还能在分娩过程中导致胎儿宫内缺氧,新生儿窒息,甚至死产;对母体来讲,贫血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娩时容易难产,产后子宫大出血的危险性也高于正常孕妇,产褥期还易发生细菌感染。

患缺铁性贫血孕妇,从妊娠中期开始,常常会有头晕、乏力、易倦、耳鸣、眼花、记忆力减退等感觉,还会经常发口腔炎,容易出现皮肤干燥和水肿等。此病经过血液检查一般可以确诊。如果孕妇每立方毫米血液中红细胞少于350万,每100毫升血液中血红蛋白含量低于1毫克,在显微镜下红细胞形状小而扁,那就应考虑缺铁性贫血症了。因此,一旦确诊怀孕后,就应作一次红细胞和血红蛋白的常规化验,最好早期发现,及时治疗。随着孕月的增长,贫血有可能进行性发展,所以整个孕期应定期作血化验。

显而易见,铁剂是治疗的特效药物。一般服用铁剂10天左右后,贫血就会开始逐渐好转,连续服用2~3个月,贫血可得到纠正。常用的口服药是硫酸亚铁,每次0.3~0.6克,每日三次;也可服用10%枸椽酸铁胺10毫升,每日三次,或葡萄糖酸亚铁、右旋糖酐铁等。最好在服用铁剂的同时加服10%稀盐酸10毫升,或维生素C100毫克,这样可帮助铁的吸收。服药要坚持,不可间断,而且在贫血被纠正后还应继续服药1~2个月,但此时每天服药一次即可。

妇女怀孕后应该注意膳食的调配,有意识地食用一些含铁质丰富的蔬菜(菠菜等)、动物肝脏、肉类、鸡蛋等。还可在怀孕5~6个月以后,每天口服0.3~0.6克硫酸亚铁,以预防孕期缺铁性贫血的发生。

警惕怀孕晚期阴道流血

发生在妊娠28周以后的阴道流血,称为妊娠晚期出血。它可以是大出血,也可以是少量出血。出血量不超过平时月经量的属于少量出血,对孕妇的健康和生命无严重影响;真正威胁孕妇的是出血量超过正常月经量的大出血。妊娠晚期大出血常见于:

前置胎盘

胎盘附着于子宫下段;近子宫内口或直接覆盖于子宫内口上,称为前置胎盘。前置胎盘又可分为三种情形:完全性(中央性)前置胎盘(子宫颈内口完全被胎盘组织覆盖),部分性前置胎盘(子宫颈内口部分被胎盘组织覆盖),边缘性前置胎盘(胎盘附着于子宫下段,其下缘接近子宫内口),其中以完全性前置胎盘出血最多,危险性最大。患前置胎盘孕妇的大出血是无痛性的,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出现,有时孕妇一觉睡醒发现自己躺在血泊中。这种血是鲜红的,有血块,有时来势凶猛,病人很快昏厥、休克。也有一部分病人出血量虽较少,但反复多次也会造成严重贫血。医生检查时,前置胎盘患者的子宫软,无压痛,胎体清晰,可闻及胎心;超声波检查对确诊前置胎盘有一定价值。

前置胎盘的发生往往与多产、多次人工流产或子宫内膜炎有关。当今只生一个孩子,应避免婚前人工流产,减少前置胎盘发生的几率。

胎盘早期剥离

妊娠28周以后,正常位置的胎盘于胎儿娩出之前,部分或全部自子宫壁剥离,称为胎盘早期剥离,这是妊娠晚期严重的并发症之一。由于胎盘早期剥离引起的出血,有的是显性的(外出血),有的是隐性的(内出血),也有的是混合性的(兼有内、外出血)。但大多数是隐性出血,表现为内出血症状,病人有明显的头昏眼花、心悸、面色苍白、出冷汗、烦躁不安,甚至昏厥休克。流出的血量往往大大少于实际出血量,均为暗红色,不凝固,病人还伴有突发性腹部持续疼痛。医生检杏时,发现因内出血丽子宫底逐渐升高、变硬、有压痛(相当于胎盘剥离的部位),胎音不清,继而胎音消失。胎盘早期剥离大多有其诱因,常见的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慢性肾炎、羊水过多、双胞胎或有腹部外伤等。次应认真对待产前检查,做好孕期保健,及时防治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

其他原因

妊娠晚期出血者,首先应考虑以二两种情况。此外,还有宫颈息肉、重度宫颈糜烂、宫颈癌、外阴及阴道静脉曲张、破裂等,也可引起妊娠晚期阴道出血。出血量依情况不同而有多少之别,医生用扩阴器便可明确诊断出上述病因。

孕妇在妊娠晚期,尤其在近预产期时出现少量阴道流血,多为产兆性见红”。它提示近日内要临产了,故不要紧张,应做到情绪安定、饮食正常、睡眠充足,为分娩做好精神和体力准备。非产兆性“见红”的阴道流血,都应立即去医院诊治。如经检查为宫颈糜烂、息肉和阴道疾病所致,一般采用纱布填塞,压迫止血,大多能奏效,待到产后再对原发病灶进行治疗。

临床处理前置胎盘大出血或反复出血时,应以孕妇安全为主,用剖宫产终止妊娠,积极止血,并尽快输血以补充血容量。如果阴道流血量少,妊娠不到36周者应住院观察,尽量维持到胎儿可以存活。对由胎盘早期剥离引起大出血或反复出血者,应及时输血以补充血容量,一般应争取在出血后不超过6小时终止妊娠。若时间拖久、出血增多,不但增加胎儿死亡机会,而且可导致孕妇严重并发症。如患急性肾衰竭,由于子宫壁被大量淤血渗透,失去收缩能力而引起所谓“子宫卒中”、凝血功能障碍,这些都增加孕妇的死亡率。因此,该病一经确诊,也应立即终止妊娠。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以往称为妊娠中毒症。“中毒”二字听起来容易使怀孕的妇女产生误解,甚至感到害怕,似乎因为怀孕而中了毒。实际上这种病的发病原因至今尚不清楚,它是一种妊娠期特有的、常见而严重的并发症,一般妊娠结束了,病也就好了。近年来国内外妇产科学者多改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在以下情况时、该病的发生率较高:初产妇、双胎妊娠、羊水过多、妊娠营养不良、妊娠前有慢性高血压或肾脏病,以及孕妇家族中有患高血压者,等等。

妊高征一般发生在妊娠24周以后,病情多由轻到重。通常最先反映的异常表现是水肿,有的是血压升高。病情进一步发展时,可同时有水肿、高血压和蛋白尿三大症状,或仅有其中两项,继而可出现头痛、眼花、脚闷、恶心、呕吐等。此时已为“先兆子瘸”,如不及时处理,短时间内便发展为抽搐昏迷,称为“子痫”。这是严重危害孕妇和胎婴的一种疾病,对孕妇,特别是当病情发展到先兆子痛和子痫时,由于全身血管痉挛、缺氧,可出现多种危险病况。例如,无心脏病史的孕妇在妊娠晚期或产后10天内可突然发生心力衰竭,伴有贫血者更易发生;出现肾功能不全,少数可发展为急性肾衰竭;并发胎盘早期剥离;并发凝血功能障碍而呈现出血倾向,血液不凝,极少数患者可发生脑出血等等。当出现以上情况时,孕妇死亡率就比较高。对于胎婴,妊高征使胎盘血流量不足而缺氧,引起胎盘功能障碍,容易发生早产、胎儿宫内发育不良、死胎、死产及新生儿窒息。据文献报告,妊高征产妇的围产儿死亡率占死亡围产儿的30%。

虽然妊高征是严重危害孕妇和婴儿的一种疾病,但它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重要的是早期发现轻症患者,积极治疗,以免病情发展到严重阶段。由于早期孕妇都没有自觉症状,所以关键在于做好定期产前检查。对于患慢性高血压或。肾脏病的孕妇更应提高警惕,积极配合医生主动接受检查。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治疗以降压、利尿、解痉、镇静为原则。轻度和中度患者可在门诊接受治疗,患者应卧床休息,并以采取左侧卧位为宜,因这样有利于下肢血液回流;减轻下肢水肿,并有利尿液排出;同时,适当服用镇静药以利休息。一般在门诊治疗一周以上无效果时应住院治疗,以防病情进一步发展。住院治疗期间,除加强一般护理措施和严密监视孕妇血压、尿量和胎儿情况外,药物治疗方面近年来首选的是硫酸镁,因这种药物兼有解痉利尿、降压等几方面的作用,治疗妊高征比较理想。若治疗效果差,或出现宫内胎儿发育不良、胎盘功能不良等征象,则应在34~36孕周引产,及时终止妊娠。这对减低母婴围产期死亡率及产后并发症都有重要意史。

关于心脏病人的生育

患有心脏病的妇女结婚以后,最担心的是生孩子问题。她们迫切希望有个可爱健康的孩子,但同时又害怕因自己患有心脏病而发生危险。确实,对患有心脏病妇女的怀孕、分娩问题应高度重视,因为妊娠合并心脏病一直是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怀孕后,母体为适应胎儿的生长发育,血液循环起了很大变化,整个妊娠期,体内血容量较未妊娠时增加40%~50%,心脏每分钟排血量增加20%~30%。妊娠期体重增加,子宫扩大,使横膈上升,全身氧耗量增加。分娩期体力消耗,分娩后回心血量骤增,这些,都增加了心脏的负担。如果心脏功能不良,会因不能承受这些额外负担而出现心力衰竭,严重者可威胁母婴生命。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妇女,以患风湿性心脏病者为多,其次为先天性心脏病、病毒性心肌炎等。但是心脏病人的妊娠、分娩与心脏病的种类关系不大,关键在于心脏的代偿功能。心脏功能通常分四级:

Ⅰ级:一般的体力活动不受限制,能胜任日常体力活动。

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做些日常劳动后即感疲劳不适、心跳、气急、胸闷等,但休息后能恢复。

Ⅲ级:一般体力劳动受严重限制,做些轻微的工作即出现心跳、气急等。仅在休息时无症状出现。曾经发生过心力衰竭的患者也属此级。

Ⅳ级: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跳、气急等不适,稍一活动症状就加剧。

因此患有心脏病的妇女,一旦怀孕,一定要立即去医院仔细检查,根据心脏功能情况再决定是否可以继续怀孕下去。如果心脏功能属Ⅲ~Ⅳ级,或心脏功能虽较好,但同时合并其他较严重疾病(如严重贫血)等,有过心力衰竭发作史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正处于风湿活动期——有这些情况之一的妇女,在妊娠和分娩期间很容易发生心力衰竭,故都不宜继续怀孕,应及时终止,而且以后要坚持避孕。

心脏功能是Ⅰ~Ⅱ心级的妇女,可以怀孕、分娩,一般不会发生心力衰竭。但是心脏病孕妇应特别重视产前检查,由内科和产科医生共同严密监护。整个妊娠期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预防贫血,一旦患感冒等疾病,要作对应积极治疗。如果在休息时发现心率每分钟超过100次,呼吸超过20次或者轻微活动一下就感到胸闷、心跳、气急,或夜间出现胸闷需起床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那就是心力衰竭的先兆症状,应及时去医院治疗,控制病情发展,尤其在怀孕7~8个月时更应多加注意。心脏病孕妇应当在预产期前两星期就入院。住院后由内科和产科医生共同监护,根据心脏情况决定分娩方式和治疗方案。分娩以后要充分休息,特别在3天内必须严密注意呼吸与心跳,以便尽早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防止产后突然心力衰竭而发生危险。

宫外孕可危及生命

有的妇女怀孕到四五十天时,突然发生下腹部一阵一阵的剧烈疼痛,接着整个腹部疼痛剧烈,同时肛门部位胀痛,有想大便的感觉,严重时患者脸色苍白,手足发凉,全身出冷汗,头昏眼花,甚至昏厥,并伴有阴道断断续续地少量出血不止。这往往是宫外孕的征兆。

所谓宫外孕,就是指受精卵在子宫腔以外的部位着床发育,也称异位妊娠。正常情况下,卵子在输卵管里和精子相遇受精成为受精卵。受精卵一边发育,一边依靠输卵管蠕动和输卵管内膜上皮纤毛活动逐渐向子宫腔移动,并在子宫腔“着床”、发育。但当受精卵的运送受到阻碍时,它可在输卵管某一部分“着床”,这就是输卵管妊娠。此外,受精卵还可在卵巢、腹腔里“着床”分别称为卵巢妊娠、腹腔妊娠,它们也是宫外孕,但极为少见。一般说的宫外孕主要指输卵管妊娠。

由于输卵管管壁薄,管腔细小,不适合于受精卵的着床和发育。故一般在怀孕40~50天时,胚胎和输卵管壁分离,或者胚胎胀破输卵管,使输卵管的血管破裂而造成内出血,并出现上述症状。出血过多可导致休克而危及生命。

宫外孕是妇科急腹症中常见的疾病。一般育龄妇女都可发生,但最多见于30~40岁的妇女,其次为20~30岁,40岁以上的妇女也并非不会发生。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患者常常因为急性腹痛而去内外科诊治,在内出血症状不明显的情况下,可能误诊。尤其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有时没有及时就医,或者没能及时诊断而严重威胁患者生命。

宫夕孕确诊后,一般根据具体病情采用手术治疗和中西医结合保守疗法。但大多数病人病情危急,往往需要紧急救治,任何拖延都会给患者增加危险。

葡萄胎

有些妇女怀孕以后,经医生检查子宫里没有胎儿和胎盘,却是一些大小不等的水泡。酷似葡萄,故名葡萄胎。这是一种由于妊娠后绒毛上皮细胞增生过度、变性而造成的疾病。据国内报道,以21~40岁的妇女发病较多,偶尔可发于绝经期妇女。

患了葡萄胎的妇女大多在闭经23个月时出现症状。妊娠反应要比正常怀孕重得多;子宫增大也比正常怀孕月份要快,因而常常感到腹部胀痛。患妇出现断断续续阴道少量流血,多半是暗红色血水,但其间可有反复多次较大量流血,如仔细察看,有时在流出的血中可发现小水泡。因为流血,患者可有不同程度的贫血。患葡萄胎的妇女尿中及血液中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英文简写作HCG)含量比正常怀孕要高,因此尿或血中HCG的测定,对诊断、治疗和估计病情变化有很大帮助。目前超声波检查已是重要的辅助检查方法。

患葡萄胎后不必恐惧,但要及时治疗。一般都用吸宫的方法将子宫内水泡吸出,但一次不易吸净,57天后再吸宫一次。在有条件的医院里,术后最好做12个疗程的化疗,对预防癌变有一定作用。40岁以上不准备再生育的妇女,可以手术切除子宫,以防癌变。

葡萄胎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疾病。有少数病人虽经治疗,但仍会发展成绒毛膜上皮癌。因此,得过葡萄胎的病人,如再出现阴道不规则流血,应当引起警惕。葡萄胎一旦恶变,极易广泛转移。常见的部位是肺,出现咳嗽、咯血症状。其次是阴部和阴道,出现紫蓝色结节,很容易破溃而引起大出血。也可以转移到脑,出现头痛、昏迷、瘫痪等。可见葡萄胎有时会有很大危害。为了防止癌变,经过治疗后的葡萄胎患者仍然不能疏忽大意,一定要坚持按时复查。开始半年内每月作一次尿妊娠试验,测定一次血中的HCG含量,以后3个月复查一次,应坚持复查两年,没有做子宫切除术的妇女,在此期间必须采取避孕措施,以免再次怀孕,造成诊断困难。

外阴瘙痒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