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品牌营销8大实战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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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扩张到哪里,就把品牌带到哪里(2)

更具颠覆性的途径是收购拥有全球分销渠道的零售企业。只要收购了这些连锁店,就可以在其中放入自己品牌的产品,直接省去在当地开创销售网络的环节。不仅如此,还可以借此将品牌扩张和延伸到其他更多市场的分销渠道中去,收购的益处不言而喻。

4.把握重点,长远考虑

事实上,本土企业能做的,远远不止这些。在傅忠看来,其实还可以考虑打造一个未来的品牌,从今天开始,研究明天的消费者。比如,从现在开始就着手做一款汽车品牌,针对10年以后的中产阶级,在如此有前瞻性的眼光下,这一汽车品牌很有可能成为10年后的名牌。

当然,打造世界品牌可以采用的方式多样,但千万不要忘记自己的重点,正像世界各大汽车制造商都会明晰自己的主要战场一样,奔驰轿车定位于成功商务人士,把二排座的舒适作为特色和研发的重点;而宝马则致力于第一排座的舒适;沃尔沃更强调安全性。“必须明了你针对的是怎样的市场,突出自己的产品特色。”傅忠说。

对那些过于急于打造成功品牌的中国企业家来说,需要记住的还有一点是:要想打造一个全球品牌,必须要首先有一个有实力的本土品牌,如果在本土都打造得不成功的话,很难走向全球。

§§§第三节互联网:将品牌带入“第四媒体”营销时代

互联网是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介。互联网被称为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体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新媒体不但集文字、声音、影像等多种形式于一体,而且有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

互联网,改变了以往单向控制的信息传播模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具交互性、更加丰富生动、更具人性化的营销空间。它改变了以往品牌单向控制的传播的模式,使得品牌传播更具交互性,并赋予了品牌更丰富的创造空间。它使得品牌为其消费者提供的主要价值和有关这种价值的信息传播(即品牌推广)可以有机的融合起来。

具体来说,互联网相较其他媒体,有如下优势。

1.从传播技术来看,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各种高新技术,全球范围的互联网、高速运转的芯片、迅速扩展的宽带,成熟的数字压缩技术和存储、检索技术等,这些高新技术的应用孕育了网络媒体的诞生。

2.从传播方式看,“第四媒体”不仅融合了以往各种大众传媒的优势,能用文字、图像、声音同时发送信息,而且还具有了各种大众传媒所不具备的特点,比如跨时空性、可检索性、超文本性、交互性等。过去,人们只能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现如今,在电脑面前的人们既可以读,也可以听,还可以看;特别感兴趣的信息,点击鼠标,就可以下载、录音、录像,还可以进行存储、整理、评说、复制、裁剪;并可以自由地调用和发送信息,这种媒体更加接近自然的人际传播,使传播传媒带来的传播距离感大大减小。

3.从“第四媒体”传播的功能看,它能使信息传播具有高速、高质、超量、多样化、超时空、超文本的特征,既可同步传输,也可异步传输。由于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传媒受时空限制的因素,变得随时随地都可以接收。网民可以通过网上大量的超文本链接,对阅读的进程、方向和结果进行选择,也可以从网上存储的浩如烟海的信息中,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查询,从而彻底改变传统的阅读方式。这些是传统传播传媒无法比拟的。

4.从传播的方向和机制看,第四媒体突破了以往大众传媒单向传播的模式,能使信息传播具有双向传播的特性。传统的三大媒体,无论形式如何多样,与受众之间也只是一种单向联系,受众只能看、听,最多可以通过电话交流,而网民则可以上网交流,发表意见,看法。这种被称为“交互性”是“第四媒体”最独特的特点之一。

除此,“第四媒体”还突破了大众传媒使受众被动接受信息的局限,实现了受众驱动式传播,受众将在信息传播系统中逐渐占主导地位,网络多媒体必须千方百计地围绕网民的需求。因此可以说,第四媒体给予受众前所未有的主动权。特别是随着IT技术的发展,将使这种主动权发挥到极致。

互联网作为通讯工具的属性,拓展了品牌与消费者之间新的交流空间,使得品牌与消费者的联系更加紧密。

没有哪一种工具能像互联网这样,提供一个如此完美的平台,使得企业能够与消费者直接甚至一对一的相互接触。在互联网上,消费者可以按照意愿寻找自己喜欢的产品和服务,了解相应的服务商或企业,进而进行在线采购,并可在线享受优质的售后服务与支持。当然,企业也需要把这一系列的优势毫无保留地展现给消费者,以获取消费者的青睐。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由单纯的买家和卖家的关系,演变为互相交流甚至交往的关系。企业不得不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甚至附加服务,以赢得消费者;而消费者则享有了完全的消费主动权,企业需按照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产品才有可能获得交易。而事实上,仅仅如此还不够,在线消费者似乎对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企业也不得不依据市场的变化而改变其经营策略,这就是互联网时代所开创的新营销模式。它将使传统的以企业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新的营销时代。这个新的营销时代的特征表现为:

1.营销活动是在信息传递主体与受众双向互动的基础上进行的,消费者在营销活动中的主动性得到充分释放。

网络营销活动中,信息传播模式由单向变成双向,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中起主导作用。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传播不再是以往那种单向的传播模式,而是转变成为企业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消费者主动上网选择信息的“推拉”互动的模式。消费者拥有了比以往更大的选择自由,他们可以通过网络在全球范围内选择能够满足自己偏好的产品,并且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完成交易。

2.个性化服务成为必然趋势,企业能够更好的结合顾客的需求展开一对一的销售与服务,从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一些企业鼓励消费者参与到产品设计、生产活动中来,真正做到了“顾客是上帝”的营销策略。由于消费者的介入,企业设计和生产产品的方式将会发生变化。在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下,消费者的需求会表现出极大的个性化,不论厂家能够生产的产品有多少种类、型号,还是不可能完全满足所有消费者的个人需求。而互联网可以使消费者直接登录企业网站或向企业发送电子邮件来传递自己的需求意愿或定制适合自己需要的产品。这种由消费者参与设计的产品,能够使消费者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例如,戴尔的网络系统便允许消费者直接在网上订制他们想要的电脑,然后根据消费者的定制进行相应的产品配置和生产。

3.网络营销的兴起缘于网络技术带来的社会关系变革,并由此引发商业规则产生新的变化。

网络营销是建立在新的时空观念上的,以往我们赖以生存的时空观已经不适应现代的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取而代之是新的电子时空观。也就是说,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已经极大地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比如说,借助互联网提供的全球性、全天候的虚拟空间,企业只需建立好自己的网站,利用网络技术就可以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为全球各地的消费者服务。网络拓展了企业的营销空间,也使得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有了更密切的交流与联系。

4.网络技术为网络营销提供了多媒体营销手段和工具,从而带动了营销领域新的发展。

通过网络传播营销信息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的优势。因为网络是整合了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的各种优势的“第四媒体”。通过网络技术的运用,信息在网络上可以采用文字、图像、动画、音视频等多种表现方式进行传递,信息的传播方式更加灵活和生动。并且,信息的传递没有容量或时间的限制,还具有及时、快捷、保真性好等特点。因此,企业可以利用网络的优势,更为详尽地、更加形象生动地展示其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第四节品牌授权:最快地扩张

放眼四周,很多企业都已陷入了这样一种两难境地:不宣传品牌,不做广告,缺乏知名度,企业可能根本无法生存;花大钱做广告、推品牌,效果又不一定理想。这一点在一些中小型企业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时,一部分先知先觉的企业家在充分认识到树立品牌的重要性和品牌建设的艰巨程度后,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了一个新的经营模式──品牌授权联盟。

品牌授权又称品牌许可,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或代理的商标或品牌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使用;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被授权者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而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授权商将其产品和运作模式传授给特许经营体系中的特许经营加盟商使用,使特许经营加盟商获权经营一种产品或服务。可以看出,两者的组织形式非常相似,但是从品牌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特许经营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本质关系来看,两者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品牌授权强调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的纽带是品牌,而特许经营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纽带则是一种产品或服务。

相对而言,品牌授权给予被授权方的自由度较大,适应的行业较广,更容易达成品牌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之间、被授权方相互之间的优势互补;而且,由于被授权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能不同,因此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和协调的难度较小。举例来说,迪士尼公司全球拥有4000多家品牌授权加盟企业,其产品从最普通的圆珠笔,到价值两万美元一块的手表。在我国国内经营相当成功的著名卡通品牌──“巴布豆”品牌联盟,拥有像万事达集团(运动鞋)、堂皇集团(床上用品系列)、上海力国针织(袜子)、香港领高公司(长毛绒玩具、包袋)等十几家不同类型的加盟厂商。从时间上讲,中国出现特许经营相对较早,麦当劳、肯德基、马兰拉面、全聚德和联华超市都是相当成功的案例,但是它对特许方在评估、宣传和协调方面非常倚重,对被特许方的限制较多。前提往往是特许的产品或服务相当成功,而且比较适用于餐饮业、零售业和服务业。

虽然品牌授权对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企业来说,可能还比较陌生。但实际上,品牌授权这种经营方式在美国、欧洲和东南亚都已有了很长的发展历史。其源头可以追溯到沃特·迪士尼影片公司的创始之初。有一天,沃特走进一家餐厅,一名男子走近他身旁说:“我是一个家俱制造商,我给你300美元,你让我把米老鼠的形象印在我的写字台上,好吗?”沃特欣然应允。这笔钱也就成为迪士尼公司收到的第一笔品牌授权金。正是这种经营模式和迪士尼主题公园造就了这家著名公司。目前在美国,各种品牌授权的产品已占零售市场的三分之一,而且是增长最为迅速的一股销售力量。而在新加坡,大力发展品牌授权甚至已被列为政府主要的商业政策之一。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大环境分析,我国目前推广品牌授权具备以下有利条件:消费商品和服务需求增加,消费者产生了明显的品牌诉求;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竞争形式的升级,企业竞争正在逐步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等。

从微观上分析,品牌授权对授权方来说很可能是一件一本万利的事。对于历尽千辛万苦,依靠某一种拳头产品或服务成功树立起一个品牌的企业来讲,这种把已有品牌进行广泛推广的风险明显小于涉足一个完全生疏或者全新的行业和市场所冒的风险,而付出的成本也更低。当然,目前有些企业采用的开分号、搞联营等方法,也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方法由于这样那样的缺陷,其效果难以控制。而品牌授权则可以避免类似问题,因为品牌授权是企业主动地、有计划地输出品牌、输出管理,授权方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规范被授权方的行为和经营范围,可以避免“一发不可收拾”的情况。

另一方面,品牌授权对于被授权方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有一件真实的事一直在业界被传为佳话:在全美经济不景气时,一家已向法院申请破产的制造电动玩具火车的企业赖恩公司,由于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获得迪士尼公司授权后生产米老鼠造型的火车玩具,投入市场4个月就卖了二十五万部,这家公司也因此奇迹般地起死回生。

虽然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品牌授权对授权方和被授权方都有益处。但我们同时应该看到:由于品牌授权联盟的组成双方毕竟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所有者和利益主体,很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矛盾激化时甚至会导致授权联盟的破裂。为了防患于未然,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问自己以下几个问题:

对授权方而言:是否有采用品牌授权的必要?是否有建立授权联盟的可行性?是否有足够的管理和服务整个授权联盟的能力和经验?

对被授权方而言:是否需要借助品牌授权来推动原有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授权方是否拥有良好的整体状况和商业记录?品牌授权联盟是否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授权方是否可以提供强有力的培训、法律和协调支援?等等。

要保证品牌授权实现真正的效益,授权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构建成熟的品牌授权体系。

品牌授权的推广是精细、复杂且专业化要求极高的执行过程。作为有意扩展自己品牌的授权者,在构建品牌联盟体系前,首先要弄清自身的实力。其次,要明确市场定位,如果不能研究顾客之所需,那无论怎样优秀的运作模式都无法在市场中发挥其优越性。然后,一定要细致分析、精心设计。加盟厂商的选择是其中尤其重要的一环。在征求加盟商时,一定要明确授权规定,制定选择标准,全面考核被授权者资格,确立以长远互利关系为征招的基础条件。

在建立了授权联盟后,授权方还应定期对被授权方进行考核,并重视整体企业文化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由内至外体现企业的价值观与经营特点。

2.把握发展加盟商的节奏,维护提高品牌授权联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