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新概念作文十六年纪念版精华范本(才子卷)
10704100000028

第28章 雪是凋谢的云朵(3)

我在这个泥黄色落满尘埃的鞋柜里找到这双皮鞋,它掺在一堆颜色艳丽的拖鞋中,露出来的鞋尖像一双眼神经兮兮地窥探着外面的世界,准确地说是窥视着这座人去楼空的房子。我从新城区回到这里,只为把这双皮鞋拿到它该去的地方,这么说是为了文雅点。我把它抽出来,用力在空气中甩动,灰尘开始旋转飞舞,像我穿这双皮鞋去参加学校盛况文艺晚会上的舞姿,急速流转,在照射下来的阳光中惊出哗然般的效果,随着光束上下翻飞,附和着空气沉降。我凑近鞋嗅到腐朽的皮革气息。我又看到左鞋根处的刀痕,以及鞋面上被抹消殆尽的光泽,象征着它的过去有多么辉煌或是悲惨,但怎么着都无所谓了,说到底,辉煌或悲惨都是象征着穿皮鞋的人,对于人,任何一件物品都有其象征意义,也都是一种工具而已。我这么想着,随手把它装进我带来的盒子里。其实我没必要这么做,它不过是一双皮鞋,一双像人一样被时间打磨已久的早已失去色泽的皮鞋。不过潜意识就是这么命令我的,而它对于我来说也还算有点纪念意义。但此时我并不是把它带给自己。

夹着皮鞋的盒子走,让我极不舒服。我走在熙攘的南山路上,人流,汽车,宠物在窄小的街道上窜行,并且很快把我淹没。这条在以前就很让我厌烦的道路现在依旧如此,倒是房子被装饰得别有英格兰风格。两旁的法国梧桐和冬青树落满灰尘,如人一样疲惫。阳光从天穹打下,在缝隙中交替重叠,抬头向上看有种眩晕感。所有事物都变得病怏怏。偶尔有人朝我看来,目光带着神秘。我穿着与他们不相同的衣服,这让我感到不安。为了不使自己慌张,我努力回想关于这双皮鞋的事。沉湎回忆有时能让人感到安全。

反正距目的地还有很远的路程。

十七岁生日,父亲送我这双皮鞋。尽管我对于没能记住他的生日有那么点懊悔,但还不至于在我年少时就送我一双皮鞋。这让我备感失望。我以为他会送我一辆新的"大阳"或是轻骑"铃木",让我载着梦想奔驰。但事实并不如此。我笑着接过它,看到它并不崭新,手掌触摸到左鞋跟处有刀痕。我回到卧室愤恨地把它扔到角落,灰尘横飞。

那年高三,成绩不怎么样的我在校外认识了一群三教九流的人,他们自称是未来中国最有希望能够冲击世界摩托车锦标赛的。在他们看来上学是一种浪费时间,是件身心体力会受到严重折磨的事。初中毕业的他们像地痞流氓一样在县城里流浪,却又不能像地痞流氓们一样嚣张,不过他们每个人都有一辆摩托车,或新或旧,也都算是机动车。也是在认识他们之后我才对摩托车产生了热情。我骑的是一辆二手"大阳110-18",这成了他们的笑柄。

自从我有了摩托车并学会如何熟练掌握骑车后,我们就每天在西城区进行漫无目的地骑行,从早到晚,所有的犄角旮旯都被我逛了一遍。有时我们会组织一次骑行比赛,在西城区的黄土路上,戴上墨镜,身后沙尘飞舞,马达的噪声此起彼伏,让我们兴奋。像所有混混们一样,我们整日无所事事,有点小钱就会扎堆买啤酒喝,谈论点男女的事,偶尔我会跟他们讲摩托车的运动原理、型号和排量、冲程、摩托车大赛级别等。

我第一次穿这双皮鞋是在他们说要成立城里最牛的骑行车队时。我们六个人在谈论谁要当老大的问题上争得火热,肌肉男自认强壮非说只有自己才能当老大,可是肌肉男的车技确实很差,从摩托车的外形就可以看出,他不但不爱车,而且对破坏车颇有兴致。我们摇头叹气说不行,弄得肌肉男使劲用拳头砸墙。最后我们讨论说谁有能证明自己的物品谁就是老大,如果肌肉男能拿出什么东西证明自己,我们就认定他是老大。

第二天我穿着那双皮鞋半跨在摩托车上对他们说:"从今天起我就是老大了。"他们对我说":凭什么?"满脸不屑。我抬了抬脚让他们看,他们都朝我撇嘴,说":这不算不算,不就一双皮鞋吗?我老爸也有。"我之前穿着皮鞋骑着"大阳"飞驰的感觉顿时消失,那种轰鸣声在我耳膜边沿爆炸,身体随车的震动而抖动的感觉都随之消失。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还是和他们混在一起,却逐渐失去了对他们的兴趣。在我见到黄逸之前,我离开了骑行车队,带着我那双沾满汗臭味的皮鞋,成了一名独自骑车的自由人。但不久我的"大阳"就被没收了。

包括我,每个人的经济状况都不太好。我走过小贩们摆的地摊,他们盯着我看,阳光逆袭他们的双眼,发出沉闷的目光,看得我不自在。空气中弥漫着很淡的海棠花香味,我快步走开。街道多处都有塌陷,所有角落都堆放着垃圾,垃圾箱破碎如二战遭遇闪击战的苏联建筑,招牌的锈迹铭刻着岁月。所有的景象就像是六十年代的缩影。新城区就像是一个名号,那里不过是钢筋水泥墙更多,阳光更少,污染更重,地摊一样多,贫富差距依然巨大。我夹着皮鞋的胳膊被晒得发痒,一家音像店放着Jay的《回到过去》,音质如音像一样破败,音调和人一样,在失落的大街上流浪。

我记得待在骑行车队的最后一次,我们商讨要去隔壁城市进行一次长达两天的骑行,我们一个星期前就开始准备,给自己的车加满油,精心保养。每天把车子冲洗得异常干净。我们抱着可以加入正式车队的梦想出发,那时我已经习惯了在骑车的时候穿皮鞋,这让他们很是嫉妒。我每天都把它擦得锃亮,足以反射日光。皮鞋和其他的鞋相比让我更有成长的感觉,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已经功成名就或早晚会功成名就。我们七个人骑了六辆摩托车,排成很不规则的人字形在马路上飞驰,不计速度马力,马达的噪声让我们兴奋,这出于骑车人对骑车的热爱。在出了县城不久的一座桥上,我突然停下来,把摩托车放倒在地上,坐在烘热的油箱上望着西边,他们不知所以地也跟着我这么做,可能他们和我当时的心情一样。我们为什么要去远方?当时陈绮贞还有没有出现,旅行对于我们来说根本没有意义。我们对"远行"这个词还很迷惘,没有目的又没有理想。我们就这么坐着看天边的夕阳一点点堆积,火红的颜色像我们火热的青春,我们彼此把手臂搭在对方肩上,以少年特有的情愫,像在缅怀岁月。直到天空出现了第一颗星,肌肉男的肚子叫了一声,我爸的东风雪铁龙从这里经过,我站起来扶好摩托车说":兄弟们,走吧。远方我去不了了。"我以挨了几个耳光和被没收摩托车为代价结束了我的骑行生活,我很老实地交代了我多长时间没有去上课,我天天都在干什么。完了我爸对我说:"以后别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我不知道这双皮鞋对于他有什么特殊意义,穿上它做什么才算是有意义。我回到房间把皮鞋踢到角落,像踢走以前不舍的生活那般愤慨。

我走过了三条街道,又朝西走去。其间我吃了小城特有的凉面,喝了一瓶汽水。几个工人谈论着国家的调节政策。西城区的街道更加狼狈,像被放逐在外的罗马人,被推倒的房屋,折断的桦树,堆在街头的水泥砖,建造了一半的楼房,几个不穿上衣的孩子追着天上的一只风筝跑,就像胡塞尼笔下的阿富汗。

我重新回教室上课,同时也告别了骑行车队。上课无所事事,我就全天发呆,我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一眼能看到碧蓝的苍穹,各式建设或未建设完的楼房。偶尔能从空气中听到摩托车的马达声,我想象骑车人的表情和神态,想象他们坐在摩托车上,握着车把,捏着刹车,开足马力在空气中奔驰的场景,排气筒喷出废气消散在人群中,他们鄙视路人的坏笑,他们一定载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头发在风浪中翻卷,空气摩擦着他们兴奋的脸颊,姑娘们抱着他们,或嬉笑或害怕,但都很幸福。这种幻想可以打发掉睡醒后两小时的无聊时间。之后我开始观察脸上挂着汗珠、聚精会神的学生们的表情,我就这么一个个地看,在一个用功读书的男生背后我看到了似睡非睡的黄逸,她穿着绿色T恤,扎流利的马尾,额头白皙亮堂,闭着眼睛晃晃悠悠地点头。我确信我是被她吸引了,精神恍惚使我跟着她一起摇晃,以至于在她被同桌叫醒时,第一眼看了同桌,第二眼看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低下头后,我还不能及时地调整状态,导致凳子重心不稳倒在地上被老师请出教室。我相信她低下头是因为害羞,虽然我长得不帅,个子不高,但多年的骑车经历练就了我老气横秋的沧桑感,黄逸这种像七十年代城里的女生,是绝对会为此动心、还会动情的。我站在走廊上看着骄阳照耀大地,格外炙热,我笑着感受空中的风像小梅见到树先生一样欢愉。

发臭的河道,河水凝结成黑色霉块,远处驶来的碾土车驶过,留下一道黄色的风,我已经不再骑车,那种速度激情已经不再让我感到兴奋,我习惯了沉默和接受,如果这算是成长所必须的,对我来说却充满了讽刺,我现在应该像所有青年人一样对所有事物充满着美好幻想,像他们一样充满活力地在道路上奔跑,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然后像大众一样追逐点什么,无须考虑后来,再谈一段让人欣喜的恋爱。我换上皮鞋,这是我走之后又一次穿上这双皮鞋,太阳光照得我疲惫。我闭上眼感受它的光泽,想着它鞋底的刀痕,两侧的透气孔,脱落的颜色,以及谎言。热浪夹着地区特有的腐朽气味使我反胃,大片田地被乱石附着,贫瘠如我荒废的青春。

我认识黄逸是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睡时间,我精神恍惚如迷,知了的聒噪声在空气中迷离流失,像外太空飞来的暗语。天空云朵消散,蔚蓝一片。我恍惚中看到一名女孩在门口站着,体态如年过三十的妇女,脸上肥肉横飞,却坚实如石。她在教室扫视一周后把目标锁定在我身上,对我喊:"同学,同学。"那声音尤如年过花甲命已过半的老太,说话声如丝锦般细微,需趴在嘴边方才听到。可能那时我正游走于现实和幻想之间,正巧碰上现实如梦境的声音,竟听得清楚。我起身走过去,她对我说:"叫一下黄逸同学。"我说:"我们班没有李冰冰。"那女孩不懂幽默,故作生气,用手指给我看:"诺,就是她。"我发呆了几秒,然后花几秒的时间摆了个自认为迷人的笑容朝我心爱的姑娘走去,阳光打得正好,金子般耀眼地洒在青石地板上,所有的呼吸声随着脚步湮灭。我看着心爱的姑娘,她纤弱的身影,利落的马尾,枕在手臂上的漂亮脸蛋都映在眼前,只恨我没有维纳斯的魔力让她属于自己。我用手指点了点我心爱姑娘的手臂。她睁了睁眼,愣了愣神,迷茫地看着我,我感到身后的阳光是何等的亮敞,她的眼睛都迷蒙了起来,眼睫毛像蒲公英的软毛,漂亮极了。我对她说有人找你。她看了看胖女孩,吐了吐舌头,从我身边走过,我闻到了茉莉香味,我站着看姑娘随便寒暄的笑脸,连动作都完美无瑕,像在看一场生活电影。

我就这么认识了黄逸,但没有交流。我知道她是艺术类学生,要考武汉大学,文化课成绩还不错,不出意外一路走得都会很顺利。顺利到结婚生子也说不定。有时我这么想。我依恋骑行车队的日子,穿皮鞋骑行那段日子是至今最快乐的。我们三五成群骑车,在建设路上挥洒激情,在车的高速行驶中我们大声呼喊。大多时候我开在最前面,我时常在耳朵里塞上耳机听滚石乐队的Let"sSpendTheNightTogether和Beyond乐队的《海阔天空》。激情颓废的无奈感让身体在颠簸中忘乎所以,以为这个世界除了快感什么都可以不要。

一月一次的大调位,我选择了坐门口的位置,为了让那个胖女生再来能更容易看到我,只是她再也没有出现,而事实是她没必要再次出现。黄逸选择了我右后方的位子,为此我很是激动,黄逸用日语对我说,多多关照。我激动地认为我们会有结果,结果却是无果。旁边的眼镜男和班主任私交甚好,禁止我朝后面扭头,也就阻止了我对黄逸的关照,这使我更加厌烦高三和教育制度。在不能关照黄逸的日子里我选择做一个文人,至少是一个文化人,虽然我不知道黄逸天天上课在干什么,但我相信她总能看到我,我故作姿态地看了《挪威的森林》、《达芬奇密码》和《基督山伯爵》,以及教科书后面的小故事。对于黄逸这种近在眼前我却不能看的感觉越发不爽。

是在黄逸去上艺术课的一天下午,历史课被历史老师讲得毫无趣味,连旁边的眼镜男都止不住把口水留在两唇之间,欲止欲滴。我的思想游走在骑行车队的日子和对黄逸的幻想里,很自然地把头转向了黄逸的座位,看到了那本《表演艺术指南》,我记得我在老师的疑惑中走出教室,在水泥路上奔跑了起来,我异常兴奋,以至于忘了我穿的是拖鞋,所有人都变成了过场电影,我在奔跑中对视他们看我的异常眼光,绿色植物被拉成一条绿影带般的光景。我跑到骑行车队驻扎的地方,借走了肌肉男的破旧"大阳",我又一次顶着日光骑在"大阳"上在街道上冲锋,我迫不及待,前额的头发被吹翻起来,连同翻飞的还有我的心情。

黄逸对我的到来而不是她爸爸感到惊讶,但并没有过多地询问,只是站在那里发笑,那笑容像惠美花的花瓣,很让人享受。黄逸眨巴了几下眼睛,像跳跃的精灵,吐着舌头对我说:"谢了,你赶紧回去上课吧。"我把"大阳"停在一棵榕树下,望着洁白的天空,太阳和我呈四十五度角,我想到一位作家抒写的悲伤,但我那时一点儿也不忧伤,满世界的事物都在对着我笑,我的每一处神经细胞都处于迎战状态,心情高涨,热血沸腾,就像拍电影一样。

在等黄逸的无聊时间里,我注视着肌肉男这辆被屁股摩擦得光亮的"大阳",左边保险杠断裂了一半,右边的全部消失。倒车镜松动,只要加大马力就呈现出摇摇欲坠的姿态。尾部车灯全部坏死,和大阳的悲惨命运相比我更佩服肌肉男,不知道他当初是如何得到它的,得到它时的模样如何,他骑的时候有没有一种恐惧感。生活在摧残人的同时还对和它相关联的物品进行一番轰炸。

我看着黄逸走出来看到我的表情变化,她疑惑地看着我问:"为什么没有去上课?"接着就用拳头捶我的胳膊,笑靥和着打下来的暖色阳光异常动人。我载着我心爱的姑娘在路上奔驰,她吸着我买给她的养乐多。我感到她的马尾在气流中飞扬起来,她大声呼喊,这种感觉太棒了,像在拍电影一样。我看着远方的路途,希望它能任这辆"大阳"奔跑,以其特有的速度带着我的梦想和漂亮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