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领悟做人的“道理”
前面,本人对“理易”与“行难”之矛盾进行粗线条的剖析,发现一个关键的问题,即从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看,现代人对于“个人品质”修炼首先遇到的难点是“需不需要对自我进行修炼”、“如何展开自我修炼”、“是先修自己还是先修他人”等一系列认识方面的问题。由于认识观念模糊造成的事实是:并非“知易”而是“因为理不清,所以道不明”。下面运用辩证观点对这个“道”与“理”的问题展开进一步探索。
一、“道”是事物的本质,“理”是事物的现象
我们若想跨越“个人品质”修炼过程中的“行难”问题,必须领悟出这个做人的“道理”之精华,从而悟出“做人的道理”到底涉及到哪些方面的问题。简单的说,作为一个人,其说话办事必须讲理,而这个“理”并不是空无边际的歪理,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而取得的正“道”,即必须按照一定的方向、途径、尺度和标准的比较和衡量而得出的结论。也可以这么说,“道”是事物的本质,“理”是事物的现象。
1.“道”是事物的本质
从“个人品质”修炼的角度看,“理”是评价“个人品质”这一事物的现象,而“道”是“理”的本质,是衡量“个人品质”这个“理”的标准,并对修行的途径、修炼的方向等进一步深化。此“道”不仅含有“路”之意,还包括了“方向和途径、方法和说法”。由于此“道”中又包含了“超越、经验”等抽象概念,因此,各种宗教对此“道”神秘有余。约翰福音第六章说:道就是神!博友李燕冬在“读《老子》”一文中指出,“老子说:‘道’是虚而不见的,然而它的作用却无穷无尽。它是那样渊深呵,好像是万物的宗主”。
2.“理”是事物的现象
从“个人品质”修炼的另一个角度看,“理”是事物的现象。人们不仅从社会客观实践中概括出来一个“理”字,而且,又通过提炼出的这个“理”,并证明这个“理”是自己对社会现象规律的一种系统认识和反映。这种系统认识是通过总结后产生的一种“规则、理念、观点和理由”等。同时,“理”也反映了人的一种思维现象,并指导人们的思维行为。比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要求的“说话必须讲理、办事必须有理”就是“理”的思维在人们言论和行为方面的一种抽象反映。
总之,我们在“个人品质”修炼中,“理”是评价的标准,是有限的。“标准”既是规范也是规则,是由人制定的,所以是有一定的范围和界线,因为“标准”是有限的,所以“理”也是有限的。“道”是衡量的尺度,是无限的。可以这么理解,虽然“尺”的长短决定了其有限性,但“度”的空间无限性决定了“尺度”是路、是方向和途径的特征。由于路是漫长的、方向是永恒的,而“途径”又是无止境的特性,从而决定了“尺度”具有无限的本质。因“尺度”是无限的,故“道”也是无限的。所以我们说,“理”的有限性决定“个人品质”理念必须创新,“道”的无限性也决定其必须跨越行难。
二、一个人的“基本品质”是做人的硬道理
作为一个人来讲,其“基本品质”是做人的基本标准,既是一个人的“良知”,也是我们必须明白做人的“硬道理”。因为是做人的“良知”和“硬道理”,所以从一般认识和感觉上容易被人接受和认同。尤如“发展是硬道理”、“环境保护是硬道理”、“缩小贫富差距是硬道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硬道理”、“共享发展成果是硬道理”、“打击腐败是硬道理”、“提高执政党国家管理能力是硬道理”等等。一个人在自己行为产生之前必须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诸如在评价他人之前必须先弄清楚原因是什么,评价别人的标准什么,你凭什么说这个好那个不好,凭什么发牢骚和埋怨他人,凭什么要这么做,这个“凭什么”也就是你说话行事所依据的硬道理。笔者在《自我管理学》一书中,构思设立了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十项个人品质》修炼方法,就是为了帮助人们了解人品和德行“凭什么”方面的问题,即“凭什么评价某个人品质良好”,“凭什么说他品质优秀”,又“凭什么说他个人品质基本过得去”,又凭什么说他“人品不好”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为了帮助人们明确个人修炼方向和目标,方便我们个人自身修炼和自我管理,以掌握全面而又正确的识人处事方法。
三、做人的“硬道理”体现一个人的基本良知
何谓良知?“良知”原意指一种天赋的道德意识。古人认为“良知”即天理,天理也就是指天然的道理。如人们经常说的“没天理”,就是指不顾伦理道德,又如“天理难容”,“上合天理,下顺民情”等。“良知”不仅体现出一个做人的基本道理,是一个人做人应遵循的道德品质纲常,它指导我们怎么做人,做一个怎么样的人,也反映在一个人做人和做事的原则;不仅表现在人与人相处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法则,也渗透在一个人通过“和谐自我”打造一个健康自我的全过程。
四、因为“理不清”所以产生“理为他人而设”
虽然,许多人认为自己对做人的基本道理是懂得,或者说可以接受一些人品好的人或做某些有品质的事。然而,事实上,因为中国“个人品质”和“社会品质”修行历史短暂,因为传统的道德文化与现代社会的道德理念冲突,因为现代“经济人”的“个人品质”修炼标准不清,因为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经济人和经济国”对财富的争夺,因为人们都忙于赚钱和积累财富等,总之,诸多的原因造成了一个事实是:因为做人的“道理不清”,所以我们面临着一个令人非常担忧的现象是,“良知”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的不少人身上已悄悄地流失。
五、低头“欣赏自己”与抬头“指责他人”现象
因为“理不清”所以产生“理为他人而设”,人们用那些模糊的“利己道理”要求他人,低头“欣赏自己”,抬头“指责他人”;因为“理不清”,所以产生了“良知”失落,我们经常遇到“无理可说”的现象,陷入“无理可说”的困境;因为“良知”失落,人们面对自己在社会上处人做事时产生摩擦和矛盾时,只“接受‘利己’”的道理,并习惯用道理指责、评说他人。
事实上,低头看自己还是抬头看别人,这个问题,不仅是“个人品质”修炼中所碰到的难题,也是一个“先修自己还是先修他人”、“严己还是严人”的社会问题。古人语,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然而,不知从何年代开始,人们逐渐养成的“用显微镜看别人,用望远镜看自己”的习惯在我们这个社会越演越烈。也许,单纯从对文字的角度去理解,许多“道理”人们似乎都早已了解和懂得的,但从“实施难度”的本质上说,这些人们貌似已懂的“道理”一般也只是针对别人而要求他人去做的。一个最普遍的事例,就拿一个人和一个社会的“话语权”这一问题来说事吧,如何正确行使“话语权”就是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从理论上讲,“话语权”是一个民族表达价值观和诉求的基本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事实是,人们擅长通过所谓的“话语权”用一知半解的“道理”去评说他人、要求他人,几乎很少有人用“社会责任品质”冷静地反思自己的言行。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非常严峻和残酷的事实是:我们这个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公开抢劫财富的社会”、一个“瓜分公共资源的社会”、一个“呐喊的社会”和一个“网骂的社会”。中国新文化的旗手鲁迅先生笔下所述的“无声的中国”现象,在现代社会早已是一去不返的历史了。我想,伟大的鲁迅先生如果在天有灵,也要被后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现象所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