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21812年美英大战与第二银行设立
黄金的枷锁是最重的。
——巴尔扎克
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的获胜,同时也标志着英国失去了一块肥沃的殖民地。战争中国的失利,让英国一直耿耿于怀。它仍旧有将美国纳入囊中的妄想。自美国独立那天开始,英国便没有放松对其施加压力——经济上包围封锁,政治上无端干扰。英国还曾多次派船队侵犯美国的港口,让当地经济不堪其扰。
鉴于刚建国,美国处于劣势,这口闷气只能硬吞下去。直到1803年,美国经济形势才彻底好转。这时,出于开拓疆土的需要,美国进入了路易斯安那。国土的大规模增加,为美国的发展更为迅猛。对此,工业强国英国也感觉到了威胁。
当时,加拿大在英国控制之下,而美国对其富饶广袤的土地垂涎三尺,并想过要利用武力吞并。英国也感受到了美国的“心机”,想着是时候收回这块遗失已久的殖民地了。
英美矛盾逐渐升级,战争一触即发。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第二次美英战争爆发。
战争的开始,无疑也是财力考验的开始。美国经济尚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同英国对垒肯定要处于劣势地位。1812年美军进攻加拿大,被英军击溃,丢失了底特律等几座城市和要塞,1813年初,美军再次进攻底特律,又被英军击溃,战事上虽然屡屡失势,但仍需要大量的资金补给。
为了筹集战争经费,联 邦 政 府向各个州的银行求助。但自从第一银行停业后,缺少银行监管系统,美国各州银行便滥发纸币,金融形势混乱。另外,战乱之中,人们对各州银行更加失去信任,纷纷到银行提取存款。
结果,1814年,美国发生了大规模的银行挤兑现象。经济上的问题使美国受到内忧外患的夹攻。这一年8月,英军调集重兵从加拿大发动进攻,一路击溃美军的层层防卫,直捣美国首都华盛顿。在占领了华盛顿后,英军还焚毁了国会大厦和白宫。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想到,如果有一个强大的中央银行,有人能对银行进行严格谨慎的监管,一切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当时,麦迪逊深有感触地说:“汉密尔顿是对的,一个国家需要有一个中央银行,至少在国家处于危机的时候是这样。”而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太迟了。趁此时机,工商业要求重建国家银行,众人呼声愈来愈高。最后,麦迪逊政府认为有必要恢复汉密尔顿的构想,建立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
与此同时,美国对英国的战事也开始有了起色。在经过一番对士兵的训练和将领的调动后,美国 军队的战斗力大大提升,并日趋正规。1814—1815年1月,英美交战中,美国多次粉碎了英军的进攻,成功扭转局势,最终将英军打败。1815年,英美战争结束。
战后不久,1816年,麦迪逊便履行了当初的诺言,批准建立美国第二银行。该银行初始资金为3500万美元。其中由联 邦 政 府以公债形式支付认购20%,其余股份由其他机构及个人认购。营业年限仍为20年,并且,该银行有着同第一银行相同的业务范围,相对制度和业务都比较完善。
基于第二银行调节货币发行的功能,美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恢复。而战后的经济复苏让麦迪更进一步地肯定了自己的决策。但,有些人却并不认为这值得高兴。在那些州银行看来,中央银行一直都是自己的肉中钉,眼中刺。当发现中央银行不断在各个州开设分行,抢走自己的业务时,州银行的经营者愤怒不已。
于是,中央银行成为了众矢之的。它所享有的代理联 邦 政 府财政、能够跨行经营、银行券可以全美国流动等等,都让州银行看着眼红。州银行开始毫不避讳地对中央银行进行各种指摘,他们还引用当初托马斯.杰斐逊驳斥第一银行——“要让人们更民主”“第二银行的建立违背宪法”等内容,作为有力的借口。
此时,第二银行成了引人非议、并忤逆宪法的“黑户口”,名不正言不顺地管理着国家的经济。
直到1819年,一场引人注目的官司才为第二银行正了名,一切争议也逐渐归于平息。案件来由是这样的,1818年,美国的一个州——马里兰州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对未经州议会成立的所有州内银行或银行分支征收1.5万美元的年税。然而,符合这个法案征税条件的,其实只有美国第二银行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分行。针对这样的无理要求,美国第二银行自然不会妥协。于是,拒绝缴纳税款。结果,该州政府将麦卡洛克(第二银行分行的出纳员)告到州法院。
一审中,法院判决麦卡洛克败诉,并被罚款100美元。麦卡洛克获悉判决时,认为不公平,立即提起上诉。没想到,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但,要一个中央的银行向地方的州缴纳税款,不仅仅是银行中的官员,就连普通群众都不能接受,为什么要将存入中央银行的钱平白无故地送给州政府?
公众们开始关注这件另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很快,麦卡洛克在在联 邦 政 府的支持下将案件送到了最高法院。案件的焦点也逐渐从征收税款转移到联邦是否有权利设立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否具有较高的级别并规避州政府的征税等内容上。当时,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是支持联 邦 政 府的一派,因此,他认为,虽然宪法中没有明文规定联 邦 政 府有这样的权利,但他在对宪法进行解释时,说,“要让一切合法化,只要采取的手段恰当,没有被明文禁止,不违背宪法精神,那它就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的 ,是符合宪法的。”
马歇尔的这一论述,在从宽解释宪法的角度上默许了第二银行的成立。也就是说它的设立应当是符合宪法的。此番经典权威的解释让联 邦 政 府相对于州的至高地位得到了良好的维护,也让第二银行在拒绝缴纳地方税款时有了合法的理由。事后,马歇尔还在自己的文章中写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掌握了征税权就是掌握了生杀大权”,“相信,每个美国人都不会想让自己的中央银行受制于州政府。”
终于,第二银行在获得了被法律认可的地位后,再次顺利地展开运营。 而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是马歇尔的明智判决给了第二银行“第二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