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民族团结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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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内蒙古民族团结考察报告(1)

王俊敏王雄李瑞

一、引言

内蒙古自治区是蒙古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又是汉族占多数,蒙古、汉、回、满、朝鲜、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49个民族共居的地方。内蒙古自治区属于包孕型的民族自治地方,区内含有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鄂伦春自治旗。综合内蒙古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特点、各民族在整个中华民族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地位、人口数量的多寡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可以概括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关系的如下特点:

1.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这不仅由于自治区建立以来汉族人口一直占全区人口80%以上的绝对多数,更由于汉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是主体民族,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起主导作用。

2.在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中,主要是汉族与蒙古族的关系。这是因为蒙古族是自治民族,又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70%以上。

3.在各少数民族关系中,包括自治民族与自治民族的关系,即蒙古族与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三个民族的关系;又包括自治民族与非自治民族的关系,就全区来讲,是蒙古族与回、满、朝鲜等民族的关系,就三个自治旗来讲,是三个自治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

民族团结不同于民族关系,但与民族关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是民族关系的一个方面、一个组成部分。民族团结主要表述各民族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团结奋斗的思想和实践;但与此密切相关的、旨在改善民族关系的思想和实践也应包括在内。

因此,从研究对象上来说,本研究重点无疑是内蒙古的蒙汉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同时也考察蒙、汉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和团结。从时间上来讲,重点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的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同时也要考察历史上的内蒙古的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就研究方法而言,本研究采取社会学、人类学与历史学协同配合的方法,既要勾勒内蒙古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历史,注重历史线索和重要史实,更要对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进行社会调查和田野作业,提供实证性资料和分析,同时要做出理论概括。

二、民族团结的内涵及其古今差异

在考察民族团结的历史和现状之前,首先需要说明,什么是民族团结的内涵,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之前有没有民族团结,古代的民族团结属于什么性质,具有哪些特点,它与今天的民族团结有何区别与联系。

民族团结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它同其他方面的团结一样,通常是一种功与利的结合。其中,有在总体利益一致之下的团结,也有在局部利益一致之下的团结,还有在特殊的时间、地点、条件之下的团结。因此,团结也是有层次的,有区别的。这种层次和区别,是由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纷繁纠结的情节决定的。

民族团结问题属于历史范围,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而且从总体上来说,是不断前进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繁荣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民族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一点在今天的中国已经逐步成为现实。但这种新型的民族团结关系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靠人们的良好愿望所产生的,而是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经过反复的碰撞和磨合,由感性到理性,由思想到实践,由理想到现实,由不完善到完善而逐渐得来的。严格说来,真正的民族平等团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才开始实现的。这是民族平等团结的新里程,而这个新里程是经过了漫长的旧里程才达到的。

民族平等团结是相对的,也是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前进的。我们既不能以今天民族团结的性质、标准和内容为尺度去否定或贬低历史上的民族团结,也不能无视时代的和阶级的局限,把历史上的民族团结与今天的民族团结等同起来。

今天的民族团结是指民族之间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友好、合作的关系,它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方面。古代的民族团结自然难与此相比,但它作为民族关系的一个方面,也是客观存在的。作为人类的特殊群体——民族,在它各自发生、发展和相互竞争的过程中,彼此不可能离开维护各自的生存和物质利益,并为了追求各自的生存、利益而发生矛盾,进行斗争。同时,在各民族发生联系的同时,也绝不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下都是绝对对立,水火不容的,其间总有在不同程度上利益相对一致的时候,而且从总体上来说,这种程度不同的利益相对一致,要比矛盾尖锐对立、不可调和的时候多得多。因此,各民族之间,纵令在阶级社会的古代,彼此互相合作、友好相处的关系不仅有可能出现,而且是经常出现的。如汉代的匈奴与汉朝,明代的蒙古与明朝,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进行过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但也在彼此利益一致的情况下,经过妥协,实现过一次又一次的和平、友好和合作。所以,历史上各民族之间,为了自身的利害冲突而互相矛盾斗争,又在彼此利害一致的条件下团结合作,这才是民族关系史的全貌,而且是与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相始终的。

民族团结的几个要素,如共同的利益、平等、互助、友好、合作,都是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条件下,在不同的对象之间,其内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层次也有高有低。总体来说,是受历史进程制约的,也就是要受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水平、阶级关系、国家关系、民族关系的诸多因素的制约。就其共同的利益而言,社会主义的民族团结是在各民族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团结,而在阶级社会中,根本利益一致就不可能,只能是局部利益一致下的团结,或在特定的时间、地点、背景下的团结。就其作为团结的表现方式而言,社会主义民族团结中的平等、互助、友好、合作是全面的和无条件的,而在阶级社会中,民族之间的互助、友好、合作却是有条件的和局部的,其程度也是有限的。至于平等,在社会主义阶段尚且还存在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何况在古代,那就更谈不上什么平等了。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人民当家做主,民族团结的主体就是各民族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及其知识分子。在古代,由于阶级对立的存在,劳动人民处于无权的地位,各民族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及其意志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历史活动,因此,民族团结的主体一般是民族上层统治阶级和统治集团,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团结只有在反对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阶级压迫的共同斗争中才有可能显示出来,其中又包含着阶级团结的因素。由于历史上的民族团结是在统治阶级、统治集团的局部利益一致下的团结,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因而,这种团结在范围上、时间上、内容上都有极大的局限性,层次较低,而且极不稳固,致使古代的民族团结呈现出跌宕起伏、大起大落、时断时续、错综复杂、千姿百态的景观。

总之,民族团结贯穿于民族关系史的全过程,是随着社会历史进程的展开而不断前进的。在漫长的封建时代,民族团结大多是在民族隔阂、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自我保护之下孕育发生的,是以统治民族中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民族中的统治阶级的局部功利一致为条件的,因而带有很大的时代局限和阶级局限,有时甚至是被歪曲的。

进入近代以后,在资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条件下,随着西方民主思想的传入,特别是后来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中国共产党及其先驱者领导的民主革命的开展,民族团结开始有了新的内容、新的指导思想,各民族人民联合起来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民族团结出现了新的局面,成为新型民族团结形成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剥削阶级被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民族团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日趋完善,民族团结之花遍地开放。因此,民族团结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果实,也是我们沿着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前进的重要保证。

三、古代内蒙古民族关系中的团结因素

1.元朝及其以前

东汉时,南匈奴已开始内属,成为汉朝治下的民族。“五胡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北方民族大量南下,深入中原,虽然各族之间不断战争,但也不断融合。其中,拓跋鲜卑统一中原,建立北魏王朝,给当时和其后北方各族与中原汉族之间的民族团结注入了大量的和重要的新因素,为后来隋唐两代与突厥、回纥等民族团结开辟了先河。此后,在内蒙古地区有由契丹、女真分别建立的辽、金政权。这两个北方民族政权,南与中原汉地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北方又成为联系蒙古高原分散的室韦——鞑靼部落的轴心,使中原和大漠南北众多的民族联成一片。

公元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高原诸部,形成蒙古民族共同体。从此以后,今内蒙古地区一直是以蒙古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活动的地域。蒙古族建立了疆域广大的统一的元朝之后,内蒙古成为元朝统治的中心地区,在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元朝的统一,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因为它结束了我国自唐末以来近四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顺应了各族各地人民要求统一、安定的历史潮流。它统治的疆域为祖国今天广阔的版图打下了基础。从民族团结的角度来说,元朝的统一,把历史上与中原汉地若即若离的我国北方民族真正地纳入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之下,这不仅是国家的统一,也是各民族的统一,为各民族的进一步接近和交往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元代的内蒙古地区是蒙古族发祥地漠北(元设岭北行省)与漠南汉地的结合地带,尤其是漠南和岭北的屯田区及城市,更成为各族士民的汇聚点。位于今内蒙古地区的上都城(在今锡盟正蓝旗境),是元代各族士民交汇的最重要的中心。忽必烈总领漠南军国众事后,曾召天下名士组成一个文武兼备的政治集团,称为“金莲川幕府”。金莲川幕府的大多数人不习惯草原居野处的毡帐生活,于是忽必烈在1256年命刘秉忠选择桓州之东、滦水之北龙岗的风水宝地,建筑了开平城。它的建城主旨就包含着笼络汉族士大夫之意,同时在客观上也自然会产生民族团结友好的因素。忽必烈即汗位后,这里成为蒙古汗国的首都。迁都大都(今北京)后,这里仍是皇室避暑的夏都和陪都,仍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之一。上都由宫城、皇城、外城三部分组成,外城东、西、南三面建有关厢,东关长约800米,西关长约1000米,南关长约600米,街道居民分布密集,显示了当年商贾工匠云集的情况。至元三十年(1293),上都有各族工匠2999户,到元代中期,光中政院所辖的上都等工匠提举司就有各族工匠2500户。加上每年随皇帝来上都驻夏的官员、军队和各种随行人员、诸王贵族的属下人口,上都已是一个相当规模的草原城市了。平时工匠造作、商贾营贩已挤满街衢,及至皇帝驻夏期间,各个民族、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更云集上都,宗王朝觐,商贾贸易,毡车如雪,白马如云,酒楼店肆纷纷开张,内地及江南的物资源源涌入,盛况难于尽述。

上都人的生活也千姿百态。蒙古族居民住毡帐,汉族居民住土房。蒙古族居民喜食肉奶,汉族居民多吃粟米,高丽人则吃生菜裹饭。各族人民长期杂处,相互影响,上都风俗日渐趋于雷同。农历元夕,家家张灯结彩。三月二日,都城仕女竞做绣圈,抛掷滦河之中,任其东流,以寄修禊之情。四月八日,大作佛事,郊游踏青。端阳之日,家家户户蒸凉糕,亲友之间散绒条。六月六日游皇城,七月七日祭祖宗。到了冬至日,仕女流行剪梅花,剪一朵梅花贴在窗户上,尔后每天用胭脂画上一个圈作为花瓣,至九尽成了一朵81瓣的花朵,象征着大地回春。当时上都百姓竞育花卉,以金兰、紫菊、芍药为贵,扬州的芍药、洛阳的牡丹都在上都安家落户。参阅贾洲杰《元上都的经济与居民生活》,《蒙古史研究》第二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这些风俗上的趋同,反映了上都各族士民交往之厚、影响之深,这自然大大有利于促进各族人民的团结,播下不少增加各族民间友好的种籽。

2.明朝

公元1368年明朝建立,元顺帝北走,此后元朝后裔的蒙古人就活动在大漠南北为中心的地区,与明朝形成南北对峙的两个政权,相持达260余年之久。终明之世,蒙古与明朝一直处于对抗状态,但和平好友好往来也史不绝书。其中较典型的史实和人物有俺答封贡与隆庆和议、蒙汉两族共同开发丰州滩等。

俺答封贡与隆庆和议

1571年(明穆宗隆庆五年),以俺答汗之孙把汉那吉归附明朝为契机,明蒙之间达成了“隆庆和议”,开创了明朝与蒙古右翼诸部和平友好的新局面。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明朝封俺答汗为顺义王,赐给金印;俺答弟老把都儿、子辛爱黄台吉黄台吉,意为太子,其词源于汉语“皇太子”。、侄吉能(衮必里克吉囊之子,吉能与吉囊是同一官号的异译)等均被授予都督同知,部下首领亦各受明朝的指挥、千户、百户官职;蒙古右翼诸部与明朝进行贡市,其贡使、贡物各有定数;蒙古与明朝在边境进行互市贸易的地点、时间、物资和赏赐亦各有规定。1571年5月,明朝与蒙古在大同镇得胜堡外举行了隆重的典礼,庆贺隆庆和议的达成。俺答汗会集各部大小首领,迎接明朝皇帝的诏书,并对天发誓,说:“我蒙古地方新生孩子长成大汉,马驹长成大马,永不犯中国(中原)。若那家台吉进边作歹,将他兵马革去,不着他管事,散夷(一般蒙古人)作歹者,将老婆、孩子、牛羊、马匹尽数赏给别夷(其他蒙古人)。”明·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卷二《封贡考》。誓毕,焚纸抛天。又对蒙古人众宣布了保证誓言实行的十三条规约,并向明朝上表称谢。这些当然都是有利于两族团结友好的重要表现。

隆庆和议达成的当年,明朝在宣府镇(驻今河北宣化市)的张家口,大同镇的新平堡、得胜堡、守口堡,山西镇(驻今山西宁武县)的水泉营,延绥镇的红山堡,宁夏镇的清水营、平虏卫等处开设市场,与蒙古诸部进行贸易。其后又在宁夏镇的中卫、甘肃镇(驻今甘肃张掖市)的高沟寨、扁都口也开设了固定的市场,叫做官市。随着明蒙贸易的扩大,几乎长城各暗门口(长城上修筑的可通内外的门洞)都有市易进行,叫做民市、小市。固定的市口由官方主持。蒙古诸部亦有相对稳定的互市地点,如俺答汗部在得胜堡,三娘子部在水泉营,辛爱黄台吉部在新平堡,老把都儿部在张家口等,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