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反辩力的思想
在人类社会中,各种各样的需要也同样在驱动着科学家。这些需要是人类所共有的,例如,对食物的需要,对安全、保护及关心的需要,对群居、感情及爱的需要,对尊重、地位、身份以及由此而来的自尊的需要,对自我实现或发挥个人所特有的和人类所共有的多种潜能的需要。对于心理学家来说,这些需要是最为熟悉的,究其原因,是因为它们受到挫折而引起的病态。
对于纯粹知识的认识性需要或好奇,以及对于理解——哲学解释、神学解释、价值体系解释——的需要则研究较少,但只要通过普遍观察就可以全盘可知了。
最后,还有最少为人知的审美的需要——对于美、对称,也许还包括对于简洁、完满、秩序等的活动,以及表达、表现的需要,还有与这些审美需要有联系的、使某事趋向完满的需要。
现在看来,似乎所有其他需要、欲望或驱力不是上面所列举的基本目的的手段,就是神经病的,或是某些学习过程的产物。
显而易见,科学哲学家们最关注的就是认知的需要。在科学的自然历史阶段,推动科学向前发展的最大动力是人的持久的好奇心。在更高一级的理论化和抽象化的水平阶段,科学同样产生于人的持久的理解、解释以及系统化的欲望。然而,对于科学特别不可缺少的是后一种理论的冲动,因为纯粹的好奇心在动物那里也很常见。
当然,其他动机也存在于科学发展的整个阶段。最初的科学理论家常常认为,科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帮助人类的手段,而这一点现在却常常被忽略。例如,培根就期望科学能大大改善人类的贫穷以及疾病的蔓延。现已查实,甚至在希腊科学中,尽管柏拉图式的纯粹非体力的沉思是一种牢固的传统,但注重实际和人道主义的倾向却相当有力。
一般来说,夫妻之间的趋同和归属的感情,以及更强烈的对人类的爱的感情,往往是许多科学工作者的原始动机。他们投身于科学,就像他们同样也会投身于社会工作或者医学一样,都是为了帮助、服务于人们。
最终,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任何人类的需要都可以成为涉足科学、从事或者深入研究科学的原始动机。科学研究既可以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又可以作为一种取得威望的源泉,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或者是满足任何精神需要的工具。
对于多数人来说,更常见的是,所有同时发生作用的动机的各种程度的不同联合,而不是一个单一的、原始的、最重要的动机。对于任何科学家来说,研究工作不仅有爱的需要,而且还被单纯的好奇所驱使;不仅有威望的需要,还被挣钱的需要促动;等等。此类记述都是最有反辩力的思想。
从心理学角度看,科学属于一种敏锐的认识,是人类的创造,而不是自主的、非人类的、或者具有自身固有规律的纯粹的“事物”。科学产生于人类的动机,它的目标是人类的科学,是由人类创造、更新以及发展的。它的规律、结构以及表现形式,不仅取决于它所发现的现实的性质,而且还取决于完成这些发现的人类本性的性质。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心理学家,会依据自己的经验,采取研究人,而不是他们制造的抽象观念,通过研究科学家,而不光是科学的方式,相当自然和自如地处理任何课题。
然而,有的人错误地认为,科学完全是自主的,能够自我调节;并将科学视作一场与人类利益无关的,有着固有的、任意的棋类规则的游戏。事实却并非如此,心理学家必须将这些企图看成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错误的,甚至是违反经验的。
在这里,我希望首先明确研究科学的心理学所依据的某些极为重要的自明之理。然后,我将提出对此论题的某些含义和结果。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追求的满足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在科学工作中也需要多种不同的满足。科学对于所有人都能投其所好,无论对年青的、还是年老的,勇敢的、还是胆怯的,富有责任感的、还是寻找欢乐的,都是这样。
一些人习惯直接在科学中追求人道主义的目标,另一些人则明确地喜欢科学的非个人、非人类方面的性质。一些人主要是寻求条理的清晰和规则的井然,另一些人则想开辟和开创新路,还有一些人宁肯做整理者的工作:整顿、清理、管辖已经赢得的阵地。一些人需要用科学来保护自己,另一些人则寻求冒险和兴奋。
我们不可能描绘出唯一理想的妻子,或研究活动。正如我们可以赞成一般的婚姻,同时仍保留个人趣味的选择一样,个人在科学中也可以是多元的。
我们可以把科学分出以下功能:
寻求问题、提出问题、鼓励预感、提出假设的作用;
试验、检测、证明、反驳的作用,重复和检验实验的作用,积累事实的作用,使事实更为可靠的作用;
条理化、理论化、以及构建的作用,综合范围越来越大的概括作用;
收集历史、博学的作用;
工艺方面的作用,作为工具、方法、技术的作用;
管理、经营和组织方面的作用;
宣传和教育的作用;
为人类服务的作用;
提供给人以欣赏、享受和欢庆的愉快,以及给人以荣誉的作用。
这种功能的多重性必然意味着劳动的分工,因为很少有人能集所有这些技巧于一身,劳动的分工需要不同类型的人,以及不同的兴趣、能力和技巧。
兴趣不仅反映了性格和人格,也表现了性格和人格。而科学家对于学科的选择恰好体现了这一点,例如,选择物理学而不是人类学。在学科内部各个领域的选择上也是这样,例如研究课题的选择,也体现了这一点,但不是那么明显罢了;例如,研究反作用抑制而不是顿悟。另外,这一点还可用于解释对于方法、材料、精确度、适用性以及可行性与当前人类利益的密切程度等的选择。
于是,在科学中,我们大家的兴趣不同且又能互补。假如每个人都喜欢物理学而不喜欢生物学,科学的进展将无从谈起。这就像我们并非都爱同样的气候,相同的乐器一样。因为一些人喜欢小提琴,另一些人喜欢单簧管或鼓,只有如此,才能有乐队,乐队才可能演奏成功。科学也是同样道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讲,科学也是由于不同的爱好才得已发展的。既然每个人都能提出不同的问题,熟悉不同的领域,正如在艺术、哲学、政治中一样,科学也需要各种各样的人(而不是能够容忍各种各样的人),甚至精神病患者也可能有特殊用处,因为他的疾病使他在某些特殊方面特别敏感。
在科学中,一元论是一种真正的危险,因为“关于人类的知识”常常仅仅意指“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我们非常容易将自己的趣味、偏见以及希望投射到整个宇宙上去。例如,物理学家、生物学家和社会学家早已表明,由于他们所选择领域的不同,他们在一些重要方面有根本区别。由于这种在趣味上的区别,我们完全可以合情合理地希望他们对科学、方法、目标以及科学的价值有着各不相同的定义。很显然,正如我们在人类其他领域里所做的那样,在科学家之间,我们也同样需要容忍和接受个体的差异。
公正的观察
要想研究科学,必须要研究科学家,科学家是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必要的环节。既然科学作为一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性的一些方面的扩大的投影,理所当然,与此相关的知识的任何增长都会自动地扩大许多倍。例如,每一门科学以及每一门科学中的每一种理论,都将受到以下知识增长的影响:
倾向性和客观性的性质;
抽象过程的性质;
创造力的性质;
文化适应以及科学家对文化适应的抵制的性质;
愿望、希望、忧虑、期待对感觉的干扰;
科学家的作用和地位;
我们文化中的反唯理智论;
信仰、确信、信心、确定等的性质。
当然,我们已提到的问题是重要的,特别是有关科学家的动机和目标的问题。
科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之上的,这个基础就是人类价值,而且科学自身也构成了一种价值系统。人类情感需要、认知需要、表达需要以及审美需要,赋予了科学起因和目标。任何这样一种需要的满足都是一种“价值”,这与追求真理或确定一样,也适应于安全的追求。简洁明了、用语精练、优美雅致、朴素率真、精确无误、匀称美观,这类审美需要的满足不但对工匠、艺术家或哲学家是有价值的,对于数学家和科学家也同样是有价值的。
事实上,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即作为科学家我们分享着我们文化的基本价值,并且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将不得不永远对这类价值(诚实,博爱,尊重个人,社会服务,平等对待个人)做出决定的权利——维持生命与健康,消除痛苦,尊重他人应得的荣誉,讲究信用,赞美体育道德、“公正”,等等,哪怕这个决定是错误的也不例外。
看来,仍有人对“客观性”和“公正的观察”理解得不够清楚,因此有必要重新阐明一下。“排除价值”最初意指排除神学以及独裁主义者对事实的判决,因为它们预先判定事实。而且,这种排斥就像在文艺复兴时代一样,是非常必须的,因为我们仍然需要我们的事实不受干扰。即使在我们的国家中,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对于科学也有一种微弱的威胁,我们要坚持用强大的政治和经济的信条与之抗衡。
防止受价值观干扰的最好途径
为了防止价值观对我们关于自然、社会以及我们自己的知觉的干扰,我们所能做的最好途径就是始终对这些价值观有非常清醒的意识,理解它们对感觉的影响,并借助这种理解的帮助,作出必要的修正。
此处的所谓干扰,指的是精神决定因素与现实决定因素的混淆,而后者才是我们试图理解的。因而,对于价值观、需要、愿望、癖好、忧虑、兴趣以及神经病的研究,必须成为科学研究的基本方面。
然而,这一论点还必须包括以下几个全人类最普遍的倾向:抽象、分类,从而理解相同点和不同点。大体上来说,有选择地注意现实并依据人的兴趣、需要、愿望和忧虑来重新筛选。
这样将我们的知觉过程组织成各大类,在某些方面是有利和有用的,而在另一些方面又是不利的和有害的,因为,它使现实的某些方面异常突出明显,同时又使现实的另一些方面陷入我们必须理解。
虽然大自然赐给我们“自然的”分裂终界,但这些暗示往往是非常含糊的,我们必须强加一种分类于自然现象。而且在此过程中,我们不但要依据自然的启示,还要依据我们自己的人性、我们自己的无意识的价值、偏见和兴趣。
假如科学的理想就是将理论中人的决定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那么,只有好好地了解这些因素才能达到这一目的,而不是否认它们的影响。
然而,这些扰乱人心的论点的目的应是“纯”科学家的定心丸,因为它能更有效地达到目标,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改进关于自然的知识,通过研究掌握知识的人来清除我们现有知识中的杂质。
人与自然界的法则
从某种程度上讲,人类心理学的规律与非人性的自然规律之间,既存在相同点也有着很多差异。人类在自然界中生存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人与自然界的法则和规律必然相同。
在现实世界中,人类生活当然不得不对现实让步。不过,这实际上并不与人类有内在的规律这一事实相矛盾,人固有的规律不同于自然的那些规律,愿望、担忧、梦想、希望与卵石、电线、温度或原子的表现完全不同。一部哲学的构建方式与桥梁的构建方式是截然不同的;研究一个家庭和一块水晶,所用的方式必然不同。
我们关于动机和价值观的论述,并没有要使非人类的自然界主体化或心理化。但是,勿庸置疑,我们必须使人性心理学化。
非人类的现实完全独立于人类的愿望和需要之外,它们既不是慈善的,也不是恶毒的,它们没有意图、目的、目标或官能(只有生物才有意图),它们没有意动的和表达感情的倾向。假如整个人类都消失了,这种实在仍然存在,这是非常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在认知现实时,应按现实本身怎样,而不是按我们喜欢它怎样,无论从“纯粹的”无利害关系的好奇心,或为了当前人类的直接目的而预测和控制现实的角度看,都是合乎需要的。这一主张的确是正确的,我们绝不可能完全认知非人类的现实。然而,我们更接近它,多多少少真实地去认知它却是可能的。
现在,我们应对科学的社会学以及有关科学家的社会学的研究予以更多的注意。假如科学家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文化可变因素所决定的,那么,科学家的产物也同样是由这些可变因素所决定的。
科学在何种程度上需要不同文化的人的贡献,科学家也必须在何种程度上超脱他所属文化的限度,以便更有效地做出更合理的理解和观察。他在何种程度上是一个国际主义者,而不是一个美国人,科学家的产品就在何种程度上是由他所属的阶级或阶层关系所决定的。为了更充分地理解文化对于认知自然的“干扰”作用,以上都是必须提出并且解答的问题。
知识过于狭窄的人成不了大事
对于取得关于自然、社会、以及心理的客观知识来说,科学仅仅是一种手段。创造性的艺术家、哲学家、人道主义作家,甚至其他类型的劳动者,也都可能成为真理的发现者。他们也应像科学家那样备受鼓励,而不应该被看成是不可雕塑的,甚至看成是两个世界的。
在某种意义上讲,科学家若有几分诗人、哲学家、甚至梦想家的气质,在他的狭隘的同事当中几乎当然是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