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企业上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甲企业上交增值税17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700
贷:银行存款1700
油料加工企业上交增值税10575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0575
贷:银行存款10575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15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二、消费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消费税采用从价与从量两种计征方法。
采用从价计征方法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税率
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款=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交纳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生产的需要交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应视同销售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按规定交纳税金,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折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消费品,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商品采购”、“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分别不同情况作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锐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外贸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方式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到外贸企业应税消费品出口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口后,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生产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将这些税退还生产企业时,借计“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生产企业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外贸企业应按规定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
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实际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营业税的计算
营业税计算的基本公式是:
应纳税款=营业额×适用税率
营业税按行业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共有三档,即3%,5%,5%~20%三档,各税目的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讯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鉴于娱乐业发展的特殊情况,娱乐业征收5%~20%的税率,纳税人经营娱乐业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对娱乐业设计幅度税率,有利于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娱乐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税收杠杆,适当调节消费。
营业税是按行业设计税率的。如果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而未分别核算金额的,应按这部分金额对应的最高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
【案例】某广告公司某月取得广告业务收入10万元,结算时又收到客户赠送的冰箱1台,价值3000元(合同中注明),请计算本月应交营业税。
【解】计税依据=100000+3000=103000(元)
适用税率=5%
应纳税额=103000×5%=5150(元)
四、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交纳营业税,在进行具体会计分录时应选择适用的分录,具体为:
对金融保险、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在计算应纳的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交纳的营业税的核算,也按此规定执行),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对交通运输企业,在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对铁路运输企业,在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对施工业企业,在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借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上述企业在上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货款,收到委托货款利息时,应借记“银行存款”或“有关企业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货款利息”科目,具体的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计算代扣的营业税时,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货款利息”科目,贷记“应交营业税”科目。
代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财政性存款”等科目。
建筑安装业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由总承包人代扣代交营业税。
总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付给分包单位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借记“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代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在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具体如下:
在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对金融保险企业,借记“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对外贸企业,借记“营业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原则上实行33%的比例税率。
【案例】某纺织企业1999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及费用为600万元,销售税金17万元,其他业务利润50万,营业外收入40万,营业外支出2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1999年应交所得税。
【解】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及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000-600-17+50+40-20=453(万元)
应交所得税=453×33%=148.99(万元)
【案例】某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按季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该企业第一、二、三季度计算的企业应纳所得税分别为33万元、33.3万元、29.7万元。在第四季度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季度利润亏损100万元。该企业年度终了如何同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结算?
【解】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3÷33%+33.3÷33%+29.7÷33%-100
=100+110+90-100
=200(万元)
年度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200×33%=66(万元)
企业已纳所得税=33+36.3+29.7=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