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手里还紧紧地握着一把枪,AK半自动步枪,正是那天晚上开枪的枪型。
徐惠成毫不忌讳的取了下来,在战场,捡起敌人的武器,再打击敌人,是一件最开心的事,虽然不知道这一伙拿着重武器的人究竟是不是敌人,但是,用他们的武器自卫,却是最好不过的。
徐惠成把这把枪检查了一遍,枪机保险是打开的,弹夹里的子弹却是满满的,一发子弹也不少,看样子,是遇到危险,正准备迎战,但是却没能来得及开枪。
是什么样的危险,能如此之迅速,就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就挖走了这个人的心脏?
还有,为什么这个人死后,却见不到一滴血液,连飞溅出来的,都没看到一滴。
林韵一边干呕,一边替杨浩担心,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们是不是也遇到过这样的危险?
高原在周围搜寻了一遍,又发现了几枚弹壳,想来,还是有人在遇到危险之际,开过枪,只是那个时候,高原他们一行人,离这里还有十几公里远,自然就没能听到枪声。
除了这些,高原实在再找不到其他有用的东西,又只得往前走,只是接下来越走,四个人越来越是惊心。
这一路过去,不到二十米,又有两个人倒毙在山脚下,所受的伤势,均是如出一辙,身上也没有其他的地方受伤,就是胸口之上,一个白生生的大洞,洞口的肌肉,都因为没有血液,所以看起来那伤口上的肌肉,白得碜人。
他们手里除了半自动步枪,还有制式手枪,但是,均只是打出了几发子弹,便立即丧命。
高原怔了片刻,脑子里浮现出张灿和子弹赛跑的那一幅场面,能在枪林弹雨之中,轻而易举的取人心脏,那速度和毒辣,绝非是张灿所能比拟的。
到底是什么?
徐惠成刚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根本不忌讳什么,拿起一把半自动步枪,对哈桑说道:“妈那个巴子,看来,越来越有趣了,哈桑老弟,会打枪么?”
哈桑有些犹豫的答道:“我以前当过民兵,枪倒是用过,只是,现在要我开枪去杀人或是什么的,我恐怕……”
哈桑自然是知道,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只要自己手上一沾到枪,这以后的日子,就绝不好过,虽说徐惠成是本地的人,但是这几个人的来路,还有底细,却是自己不知道的,这几个人虽说豪爽大方,但是豪爽大方的人也不一定就全部只有好人。
徐惠成嘿嘿一笑,说道:“哈桑老弟,你也用不着多虑,我这么跟你说吧,要是有什么人或是其他的东西,要危害到这位小姐,你拿枪消灭了,你不但不会受罚,反而还会立功!会立下一个大大的功劳……”
高原也说道:“哈桑兄弟,你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原本有我们在,是不应该要你拿起武器的,但是,现在情况特殊,我可以答应你,只要对方有危害林小姐的意图,你无论杀死多少人无论杀死什么东西,你都是正当自卫,不但不会有人追究你,还会有一定的奖励。”
“可是,官方的人……”哈桑还是有些顾虑,他们所说的,就像自己已经成了一个黑社会的杀手。
林韵想了片刻,取出纸笔,刷刷的在上面写了一行字,然后递给哈桑,说道:“哈桑大哥,你要是愿意的话,从现在起,你就是一名真真的军人,一名战士,是我特招的,这是我的证明……”
“你现在出来是跟我们一起执行任务,这期间出现任何的状况,均由我负责——你愿意的话!这次任务执行完毕之后,你可以直接进入军队,或者退役,一切都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意思来决定。”
像林韵她们这样的人,在特殊的情况下,找一个完全不搭边的人,充当一个保镖,或是军人,善后的事宜,自然有人会处理的妥妥帖帖的。这就是特权!
高原和林韵还有徐惠成三个人,绝不是怕死,也不是不想照顾哈桑,但是一旦遇到打仗的时候,哈桑能自己扛起枪自卫,总比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等死要好。
哈桑也算是福至心灵,接过林韵递过来的那张纸,小心地收好了,然后很正式的,从徐惠成手里接过那把自动步枪,然后,还很是郑重的向徐惠成等人敬了个军礼。
哈桑在民兵队伍里接受过正规的训练,对一些枪械知识,以及战术要领,自是不陌生。
接过枪之后,哈桑又收集了不少的弹药,那副认真的劲头,比高原和徐惠成等人在非洲招募的那些手下强多了。
高原和徐惠成、林韵三个人自是不甚欣喜。
待哈桑收拾妥当,四个人便小心翼翼的搜索出发,只是过了这里以后,很长的一段路上,再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好像那一伙人在这里,也就只是受到了这么一次袭击。
几个小时之后,高原他们绕了一个大圈子,几乎又回到与张灿他们分手的地点,这才发现,张灿他们三个人,蹲在崖边,正等着高原他们。
两组人汇合,高原很是奇怪,难道是发现了杨浩他们的踪迹?
张灿却摇摇头,声音有些紧张:“是乔娜发现这里的古怪的……”
原来两组人分开之后,张灿带这乔娜和周楠,一路搜索前进,张灿在追踪技术方面,得到过老五的指点,虽是还在刚刚入门,但比起其他的人来说,张灿也算是个“行家里手”。
不过,这次要找的是一个多月以前,来过这里的杨浩他们,张灿唯一的寄望,也就是看看杨浩有没有留下过什么记号。
找了二十多米远,乔娜闲得无聊,贴着山壁,想要敲下一块山壁上的石头来研究研究,乔娜找了一块凸出来的棱角,用锤子使劲的敲了几下,谁知道石块没敲下来,溅飞的一块石屑却割破了乔娜的手指。
乔娜时常跟老黄一起在野外考察,受些小伤小痛,倒是常常遇到的事,大不了一块创可贴就可以了事。
只是乔娜这次的伤口虽小,却被割到血管,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乔娜自然不是大惊小怪,没见过鲜血的人,当下一甩手,将涌出来的血甩到了山壁上,然后找出创可贴,包裹伤口。
周楠心细,突然惊叫了一声。
张灿原本离得较远,听见周楠的惊叫,不由向周楠望了过去,这一望,张灿也不禁吃了一惊。
乔娜甩出来的鲜血,沾到山壁上,那一片山壁立刻变得一片粉红——怪异之极的粉红!
乔娜的那一串血迹,在山壁上,居然以极快的速度渗透、散开,小小的一点血滴,片刻之间,便扩散至海碗大小的一片,而且,颜色也由鲜红渐渐变成粉红,宛如一朵朵最艳丽的粉色的月季花。
张灿先前见只是一座石山,虽有透视眼,也并被想到这座石山的石质,会有什么怪异之处,也就并没用透视眼去可以的观察。
现在,见到这么奇异的变化,张灿自然连忙用透视眼仔细观察起来。
“粉翠!”张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一次和黄玉在京城赌石场,赌来的那一块玉玺摸样的粉色翡翠。
沾上乔娜的鲜血的那几块山壁,无论色彩和质地,与那块粉翠几乎一摸一样!
这怎么可能!青灰色的岩石,沾到鲜血,就会变成粉色的翡翠!
张灿突然之间有了一种强烈的欲、望。尽可能多的用鲜血去浇在这座石山之上,然后凿下来。
这是粉翠,粉色的翡翠啊!
一滴血,就能换回一尺见方的一块粉翠,只要有足够多的鲜血,这一座山,就是一块巨大的粉翠,值多少钱?钱?钱!
一张餐现在的财力,十吨鲜血,一百吨鲜血……那都是少的!
一时之间,张灿的眼睛有些血红,他的眼里,这座山已经不是一座青灰色的石山,而是一堆钱,一堆黄金,一个王国,一个张灿的王国。
千千万万的人,在张灿的带领下,依靠贩卖粉翠,过上了丰衣足食,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周楠也见过翡翠,粉翠也见过,但她对翡翠的质地和色彩的认识,和张灿相比,就简直不堪一提,在她的眼里,这粉色的几块山壁,当然不是什么粉翠,而是妖魔!
已经闻到了血腥的妖魔!
乔娜不多几滴的鲜血,已经让这个嗜血的妖魔张开了血盆大嘴。
就凭张灿露出了从来没有过的恐怖神色,就凭张灿那满眼的贪、欲。
张灿是个没有野心的人,张灿也从不怎么看重金钱,这一点,周楠知道得最是清楚,周楠喜欢张灿的,也正是这一点!
有绝世的能力,却没有半点凌驾于人的野心,有算不上世界排名的财富,却毫不看重半分半文的钱财,面对生死,却不肯抛弃身边的任何一个人的责任心。
在周楠眼里,张灿绝对是个可以值得依靠,值得托付的男人。
可是,在这一刻,张灿拜倒在这几块粉色的血迹上了!
魔力!这就是这座石山的魔力,张灿已经入了魔。
他那满脸恐怖的贪、欲之色,就足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