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性可划分为两类:可整容的和无法整容的。对于小恐而言,世上的饭菜也分为两种:石锅拌饭和非石锅拌饭。对,小恐最爱吃石锅拌饭,尤其是石锅拌饭里的饭。
大家都知道在英语里有个说法叫做Achilles’heel(阿克琉斯之踵),就是致命弱点的意思。小恐这个人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智商上都自封刀枪不入,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就像伟人阿克琉斯一样,小恐我也有所谓的Kongetteet's heels(小恐之踵),之所以用复数是因为小恐我的致命弱点不多不少正好有一对儿。
其中一个大家都看出来了就是钱,钞票。小恐我平生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种故意要奢侈浪费的人,比如那种花整整二十三块钱在星巴克买一小杯咖啡的人。我实在是受不了,真的。特别受不了。
小恐的公司楼下就有家咖啡厅。身为在京打工妹的小恐,每天除了忍受中年肥男小主管折磨外,还有另外两件额外的例行折磨。一件就是每天上下班乘电梯时都要忍受电梯里用标准中式英文交流的纯种中国大陆男同事。苍天作证!!身为美帝企业合同工的小恐每天不但要听洋文、看洋人、写洋字、吃洋菜、喝洋奶,还要在电梯里、咖啡机前、厕所门口,听我的中国同事用洋文讲黄色笑话。
另外一件就是每天下班前都要路过咖啡厅。晚上6点或者6点半,小恐透过玻璃看见里面三十大几的男男女女眼神朦胧地饿着肚子面对一小杯咖啡不知道想干啥我就会很崩溃。小恐就会想到这杯二十三块钱的普通摩卡在超市花三块钱就可以买到,如果在小恐单位,那么在走廊里免费就可以弄到,咖啡机还赠送一个纸杯,喝完了还可以装装铅笔头橡皮擦之类的。
难道他们都无家可归的吗?或者家里的气氛实在是太人间太恶俗以至于他们不得不花这笔冤枉钱坐到店里去喝一杯三块钱的超市咖啡!
算了,扯远了。回复本题。
小恐的另外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小Q。尽管小恐在深夜里坐在床上沉思冥想的时候往往想得很开,比如说什么人生很虚幻世界很短暂,比如什么帅哥不过臭皮囊,比如人生不过百年理应清静自正无为自化等等等等。但是,一旦小Q脱离了概念,而以形体、以物质的方式显现在小恐面前,一旦这样一个体重达到七十五千克大脑空虚小脑发达的唇红齿白体态性感的新世纪技术型复合理科男出现在我面前,真实得让我可以摸一摸捏一捏拍一拍戳一戳,那么,修炼了五百年从妖修成人并正在往神迈进的,已经从地狱升入炼狱并且再努把力就可以升入天堂的小恐就会立刻内功尽失地从半空中啪一下掉下来。
于是激动万分的因为每天一个人吃饭所以顿顿是七毛钱半份的胡萝卜丝白萝卜丝红白凉拌萝卜丝吃素吃得四肢疲软的马小恐立刻行动起来。她蹿下床打开柜子想找身稍微好一点儿平时约会又穿得少一点儿的衣服去见Q小帅。
这是有原因的。自从跟小Q谈恋爱,小恐的衣柜就稍稍膨胀了一下。在和小Q谈恋爱以前的本科阶段,小恐每个月在衣服上的拨款不超过一百块。为了让这一百块发挥充分效力、为了能花同额的钱买到尽可能多的衣服,小恐别说附近的豪华商场,就连五道口大市场都嫌贵。这个鬼地方曾经是跟我一样精明度日的师姐们的推荐,但是自从涌入了大批明明买不起名牌还非要装成一直用名牌的韩国留学生,五道口的价格就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涨,以至于到此购物的中国学生就如抗战前线的国民党部队一样节节败退溃不成军,逼得他们不得不两极分化,一类往双安当代西单而去,一类如小恐不得不落入金五星和动物园的档。
我又扯远了。跟小Q恋爱后,有一段时间,小恐对于相貌的自信心就如中国的房价一样失去理智地疯涨。再加上小Q非常乐于在女友衣着上花钱,因此有段时间小恐壮胆逛遍了五道口的每个摊位,并且尝遍了五道口的每个炸馒头炒年糕店。那真是小恐赚工资前最奢侈的一段时光。
所幸的是不久之后小恐就自己发现了这种对相貌的自信是一种房产泡沫,于是对购物逛街的热衷也自然消退。
于是,在路上看到服装店的时候,小Q问:“你要进去看看么?”
小恐就会嗤之以鼻地说:“不去。有买衣服的钱还不如吃点好吃的呢。”
于是,接着走下去路过饭馆的时候,小Q说:“那我们进去吃饭好么?”
小恐依然嗤之以鼻地说:“不去。有下馆子的钱还不如买件好衣服呢。”
……
因此,关于买衣服和下馆子的两个选择一直在假想中循环使用,互相替换,导致任何一个都未能进入操作层面。这就好像在中国银行洗钱,用美元兑换人民币,从经济学原理上说,由于纸币本身是近似于无价值的,因此这种兑换就近似于空对空行为。
其实严格地从某些生活指标来说,恋爱后的小恐其生活指数是非常高的。比如说,小恐虽然每天穿二三十块钱的衬衫上学,但是其在宿舍穿的家居服、睡衣,甚至毛巾、拖鞋等都是名牌。比如说我的睡衣是阿迪达斯,拖鞋是耐克,甚至擦脚巾都是阿迪达斯的。那可是在2001年,一般学生能有我这生活水平么?绝对没有。
大家都知道小恐最擅长的是废物利用,谁要扔东西的话,除非不让我看见,一旦被我看见了,我就会半途截下,然后翻一翻看一看里面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再用的。同时,大家也知道秦家大少爷Q小帅是有钱人,从衣服球鞋到书包水壶都由他那个用LV包包的老妈包办,因此,无忧无虑的小Q把阿迪耐克看成寻常物也就不奇怪了。
所以,小Q穿旧了的(也有些是尚未穿旧的但是我眼馋的)运动T恤、用破了的运动毛巾、松了带子的夹趾拖鞋等等等等,都被小恐一股脑儿裹回了自己宿舍,缝一缝、补一补,都能用嘛,只不过号大了点罢了。
OMG,我扯到哪里去了……
对,我说到小Q约我吃饭。
正如韩国女性可划分为两类:可整容的和无法整容的。对于小恐而言,世上的饭菜也分为两种:石锅拌饭和非石锅拌饭。对,小恐最爱吃石锅拌饭。尤其是石锅拌饭里的饭。
小恐对饭的酷爱只能用一个理由来解释:六岁以前的小恐每年除了一半时间在铁笼里,还有一半时间在偏僻山村由奶奶托管。
我扯到我年幼时的山村成长经历是为了说明,小恐我为什么会酷爱米饭。
在小恐两三岁的时候,那个小山村还没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村人家能够吃上白米饭的除了村长和他媳妇家,就只有我奶奶家。
严格说来,我奶奶家也不是常年顿顿都能吃白米饭。我和我奶奶大部分时间都还是跟全村人一样吃红薯面,就是把红薯切成条晾干,其实也就是红薯干。但是由于我爹是在医院干活,是吃公家饭的,名义上也属于国家干部身份,因此时不时能弄些白米给我奶奶。所以我家的红薯面是混合了少量米粒制成的。
由于蹲这里看帖的许多网友都是80年代中后期出生的小MM,以我的经验,许多小MM都把超市里卖的好几块钱一袋的什么红薯条红薯干红薯片当零食,因此认为红薯很好吃的大家可能体会不到我说小时候吃红薯干是什么意思。
在我小的时候,红薯和红薯叶子其实主要是用来喂猪的。只有吃不上饭的时候,红薯才是代粮。当然,由于一直吃不上白米饭,所以红薯就一直在饭桌上起着粮食的作用。
就像现在饭店里有一道什么拔丝肉拌豆渣,还有一个什么炒豆渣还是什么,主料就是榨豆浆剩余的豆渣。工作后有次我和小Q下个挺贵的馆子,乖乖,那一小盘炒豆渣居然要二十几块钱。我当时心里那个痛苦啊!!当年在乡下的时候,豆渣都是纯喂猪的,乡下人根本都不吃它。结果到了北京,居然进了馆子,还卖到几十块钱。童年时代的小恐若知道这些,以小恐那种爱占便宜的个性,非从猪嘴里抢豆渣不可。
总之就是,这种白米饭很珍贵很好吃的记忆一直残留在小恐大脑深处终生无法忘怀。所以,即使在已经改革开放因此全乡人民都已经吃上白米饭的小恐上小学后,小恐依然在小学作文本上的《我的理想》命题作文下写道,“我的理想是长大后当科学家,种很多很多白米饭给我奶奶吃。”
这句话由于搭配不当而被老师认为是病句用红笔圈了起来。高中时小恐偶然在家看到这本作文本被我妈翻出来垫汤碗,于是小恐重新读了一遍自己小学时代的作文,并且这句七岁小恐写的病句从此萦绕于十五岁小恐的心,让她再度激发了努力学习让俺那已去世的奶奶能含笑九泉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