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纵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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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巨变

如此极限的转变,让向来崽花爹钱不心疼的白晓笙深切的品尝到了被爹坑的滋味,从小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忧无虑的生活,如今让他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简直和杀了他差不多。

夕阳西下,仿佛断肠人的他擦掉流过脸颊的泪水,颤抖着打开信封,里面是薄薄的三万。

资金链一断,往日牢不可摧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那些也算得上富二代的朋友开始对自己渐行渐远,从众星捧月到“众叛亲离”的少年,那时深刻感受到了岛瘦郊寒的凄惨。

平日看不惯自己嚣张跋扈却敢怒不敢言的老实人,从那以后也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么多人!说好的都是兄弟,没想到全是敌人!还偏偏在自己最惨的时候出现!

女朋友们也都不欢而散,昔日纨绔少伟男转眼间成了单身汉,原本纵情肆意的少年郎,在那以后只能在梦里笑的皮开肉绽。

什么人的名,树的影,事实证明,没有人会因为你曾经的闪亮容忍你今日的窝囊,昨天的太阳再烈也晒不干今天的衣裳,生活就像一笔账,你花着自己的资本不以为意,却有你想不到的人把它记在了小本上。

经此巨变,白晓笙体会到,人情冷暖正如花开花谢,就像必然的季节一样。

在难熬的日子里,他怀揣父母留给自己的希望,面对生活的打击越来越坚强,面对无情的嘲讽越来越乐观,同时,也不得不为避免现实的毒打学会了隐忍。

时光飞逝,一换行就过去了五年,这五年,将他曾经的快乐和情谊淡化成过眼云烟,曾经那个挥金似土不学无术的浪子如今就在这座城市里乐观坚强的流浪。

在家吃了十八年闲饭,学有所成后第一件事当然是给老爹打工,白晓笙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希望能早点回到家人的身边,五年来他觉得自己在曾经的乐园流浪,这座城市不是只有阳光,还有很多光找不到的地方,比如他的居所,他的生活,流浪的日子,他过够了,流浪的另一个名字叫堕落,可他却怀揣着希望逆流而上。

那一年,他在风中啃过包子,那一年,他在雨中啃过馒头,那一年,他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点了一桌子菜,大快朵颐后坦然告诉老板自己是来吃霸王餐的,要不是追打他的老板放弃了追赶,他或许在那一次就跳了城市的母亲河,五烈江。

一滴滴汗珠打断了他回思过往,作为精神小伙,必须坚强,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他重新打起精神:“远离城市喧嚣,尽享静谧人生,这里充满朝气······”

半个小时过去了,炎阳下白晓笙觉得自己不仅嗓子有些哑了,自己的脚好像也要熟了,头有些晕乎乎的,他闭上眼睛幻想着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清凉泳池里的感觉,今天穿这身实在是太热了!

可已经坚持到这一步了,怎么能被中暑击倒?据自己用一份麻辣烫在部门经理那得到的小道消息,老爹今天会来这边街上暗访,自己穿的如此得体,宣传语喊的如此洪亮,一定能吸引老爹的目光,只要自己努力的样子被他看在眼里,就能极大增加自己早点回家的希望,那样一来,他这颗化作尘埃的石子,就能绽放出刺眼的光芒,那些背离他的人,欺辱过他的人,帮助过他的人,都会收到他的谢意,他很感谢这五年来出现在生命中的每一个人,是那些扮演恶人的角色,让他越来越坚强,是那些扮演好人的角色,让他知道这座城市里,还有最纯粹的善良。

火伞高张下,他轻声哼唱道:“暖阳下,我迎芬芳,是谁家的姑娘,我走在了这条小路上,是幸福的方向,走过路过的小姑娘,你要不要买房,快拿着我手里的代金券,送给你的新郎,风华模样,你落落大方,站在街上,我湿了衣裳~”

一边正哼唱着,一边四下张望,上一刻还徘徊在中暑边缘的他,转瞬间心微微一凉,此时的他仿佛觉得自己头上长满了青草、树叶、麦苗,总之就是郁郁葱葱的绿色,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女朋友,一只手拿着一杯卡布奇诺味的冰镇真皮冬瓜韭菜汁,另一只手牵着一个小伙,一脸幸福的朝自己这边走来。

“耳听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

对于一个穷小子来说,能拥有爱情是很难得的,今年的春天同往年一样,万物复苏,是播种一切希望的好季节,苟延残喘的白晓笙没有等来翘首以盼的家人认可,却意外收获了承载着幸福的春风。

孤苦空虚中支撑了五年,支离破碎后百炼成钢的心总算微微柔软了一下,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发芽,这五年来他只奢侈了一次,因为馋的实在无法忍受,他去路边门店买了一杯十块钱的原味奶茶,没想到,却迎来了第二杯半价,那个长着娃娃脸的清纯奶茶妹,仿佛用那双可爱的大眼睛一眼便看穿了他的逞强,这让他再次体会到久违的幸福感,那一刻,他深刻领会到帅的重要性,他突然明白,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哪怕你一贫如洗,有颜值垫底,依然有傻姑娘愿意爱你,这种感觉,真好。

恋爱了三个月,白晓笙尽力为这段增添着浪漫,尽管很多时候往往受贫穷限制显得力不从心,可霏霏没嫌弃过他穷,也没质疑过他不行,对此白晓笙的心里有感动,有庆幸,曾经那些口口声声说深爱自己的女孩,都在他落魄的时候离开了他,而霏霏不同,她是在他最穷的时候敢对他说爱的人,男人难得同甘,女人难得共苦,他早已在心中暗暗发誓,等日后重获家人的认可,他会给霏霏开一百家奶茶店,让她成为锦市奶最多,茶最浓,最幸福的奶茶妹,对于这样一个已经走进自己心里的女孩,他不会让误会破灭自己心中美好的期许。

白晓笙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缓缓向二人走去,霏霏今天的穿着十分清凉,一身白色的裙子就像绽放的百合,清丽脱俗的脸蛋此时也微微有些红润,而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却是穿得比白晓笙还要精神,黑背心七分裤,大金链子豆豆鞋,十足精神小伙。

此时一身流氓气的精神小伙,正用那条画着皮皮虾的罪恶的手臂很自然的搂着霏霏那雪白的脖颈,而那只搭在她身前的黑爪,看上去随时有可能对那一片令人口干舌燥的波涛汹涌下手,看到这一幕,再傻的人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从幻想中清醒过来的白晓笙瞬间怒火中烧,却又浑身发冷,这种感觉就像拉屎抠破纸一样,本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却没想到被自己最亲密的东西恶心了一道,还能忍吗?这要是忍了就不是男人!

他快步走到霏霏近前,一把将其拽过,尽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冷冷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人来人往的街上霏霏本来并没注意到白晓笙的存在,此时见他突然面色阴沉的窜了出来明显是吓了一跳,当即俏脸更红,却是说不出话来,见状痞气十足的精神小伙却是粗眉一挑,扬声骂道:“你特么谁啊!找揍是不是,臭发传单的敢扒拉我女朋友!”

骂完便将霏霏向自己这边拽,可白晓笙却拽的更紧,夹在两人中间的可爱女孩忍不住嘶了一声,意识到自己情绪可能有些失控,白晓笙松开了拽住霏霏的手说道:“你女朋友,你问问他我是谁。”

听白晓笙冷声质问,精神小伙看看面露紧张的霏霏不由有些着急,问道:“霏霏,这小子特么谁啊?”

看着身边的两个男人,一个满头大汗,一个横眉立目,霏霏小巧的肩膀微微颤抖,贝齿咬了咬薄唇说道:“霸天,晓笙是我前男友,他还不知道我和他分手了,所以才有了这个误会。”

说道最后,霏霏几乎没了声音,纠结了短暂的三秒,她还是说出了那句:“晓笙,你是好人,但我们不合适,现在我告诉你,我们分手了,这是我的新男友。”

精神小伙有些玩味的看着西装革履的白晓笙,先是不屑一笑,随后痞气十足的说道:“草,前男友,缘分啊,那现在咱们俩算正式完成交接了,既然霏霏说了今天是个误会,我就当什么不愉快都没发生,但是你特么听清楚了,你和霏霏已经分手了,她现在是我女朋友,从今往后,别再打扰霏霏,多看一眼都不行,听清楚了吗?”

说完一把将霏霏楼了过去,白晓笙站在那冷冷的看着霏霏,她刚才的话,扎进了白晓笙的心里,这一扎,感情上寄托对生活的美好向往直接破碎了,他心很痛,自己看重的一段感情,在背叛者口中却被说的如此轻描淡写,这一刻他意识到站在身前的女孩不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不曾是恋人,只是昔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