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东洲诛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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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选宝

三人安顿完这些孩子,就准备赶回百宝集了,更要见识一下宋忆雪说的百宝集中集是个什么好东西。

“宋师姐,现在是太平盛世,这川城又是在蜀山脚下,得蜀山庇护,怎么会有这么多孤儿呢?”经过一段时间,三个少年人也逐渐熟络起来,一路上开始闲聊起来。

毛天赐觉得挺奇怪的,现在天下无战事,在蜀山脚下的川城,平常看上去也是生活无忧,热闹非凡,一片太平盛世的样子,有这么多孩童无家可归还是挺奇怪的。

“你们真的不知道么?现在虽然是太平盛世,但是魔族妖族还有余孽混在人间,不时的会出来伤害平民,所以我才想跟爷爷一样上蜀山,斩妖除魔。”说完她做了个舞剑的动作,冲毛天赐二人咋咋眼,做了个鬼脸,果然是古灵精怪的小姑娘。

宋忆雪也挺健谈,一路上主动找小哥俩说话,什么年龄啊,爱好啊都聊了个遍,三人刚好同年,今年都18,林云霄最大7月的,毛天赐小一个月,反倒是叫嚷着自己是师姐的宋忆雪年龄最小,不过她嘴硬,硬是要当大师姐,倆男孩子拗不过他,也只能就这么地了。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宋忆雪给毛天赐和林云霄都起了外号,天赐叫呆瓜,云霄叫憨憨,这都什么破外号,不过小姑娘自己叫得开心就行了。

就这么一路有说有笑,三个人又回到了百宝集,宋思清拿出了百宝集中集的邀请函,便有人引着他们一直往前走,最后到了一片用黑布遮着的场地。引路人说了句让我们自行进去就离开了。

三人在黑幕前踌躇了半天,脑子里脑补了里面各种宝剑神宠光芒万丈的震撼人心的场景,鼓足勇气揭开了黑布,战战兢兢的迈步走了进去。

“啊?就这???”一进到内场,仨人傻眼了,下巴快掉到了地上。

不管是左边的宝剑场还是右边的伴灵场,都基本上是空的。

伴随着这空荡荡的场地是中间平躺着一个抱着酒坛子往嘴里灌酒的油腻中年人。

为啥说是油腻中年人,因为这人不修边幅,全身酒气,衣衫褴褛,一只手抱着酒坛子喝酒,另一只手时而抓背时而抠脚时而扣屁股,扣完屁股又伸进档前不知道在抓些什么。

此时他听见动静,看见三人进来了。终于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伸在档里的手终于拿了出来,又放到鼻子前闻了闻,好像终于舒服了,才向三人走来。

咦。。。。真是辣眼睛,三人几乎是同时做出了个恶心的反应。

不过宋忆雪好像认识这个人,主动打起了招呼:“蒋叔叔!!”

那中年人一看忆雪跟她打招呼,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终于认出她来,“原来是我们家小忆雪啊,对啦,今年也该是你入门的时候啦,老宋头上辈子也不知道拯救了什么世界,居然有你这么可爱的孙女儿。”

说完赶紧上来要抱,忆雪一个弯腰躲了过去,气鼓鼓地说道:“别闹了蒋叔叔,我们是来挑选宝剑和伴灵的,这里不是百宝集中集吗?传说中的好东西呢?怎么都没了?”

说完忆雪双手一摊,意思是你瞅瞅这空荡荡的场地,这叫个什么玩意儿。

“咯。。。。。”中年人打了酒嗝,口臭加上酒臭的味道,那滋味简直了,三人赶紧捂着鼻子躲开,“你们来晚了,第一时间那些豪门公子哥都抢光了,就剩下那几样,你们自己挑吧,”

“这俩小子是什么来头,一看就像屌丝,怎么也有资格进来。”醉汉指着毛天赐和林云霄说道。

哇,你这形象还好意思说我们屌丝,天赐心里默默地吐槽道。

忆雪把师傅收两人为徒还有昨天她偷钱袋的事粗略说了一遍。然后也向俩人正式介绍了这个醉汉。

原来这这人名叫蒋沧浪,是刘伯言同辈的最小的师弟,他在一个江湖上响当当的外号,醉剑仙。28岁练成蜀山所有成名剑法,35岁修得元婴,正式踏上飞升之旅。

此人乃蜀山近百年来罕见的超级天才,可是为人却放浪不羁,嗜酒如命,表里完全是两个人。

蒋沧浪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打量着毛天赐,“你姓毛?看来没错了,应该是毛师兄的孙子,是个好材料。”

“这位小朋友嘛。”蒋沧浪看着林云霄,原本目空一切的他眼中突然短暂地冒出金光,不过只是那一瞬间的事情,“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你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你自己手里,前方命途坎坷,你好自为之吧。”

说罢他左手拍了拍林云霄的肩膀,没错就是伸进裤裆的那只手,林云霄嫌弃的拍了拍自己的衣服。

这醉汉说的话,云霄现在还不能理解,但终究有一天,他会自己领悟的。

“好了,别拖了,反正就剩这么点了,你们赶紧挑完我也收工了,酒又喝完了,还得再去买点。”

说完醉汉引着三个小伙伴来到挑选宝剑的围栏前,里面不多不少,正好只剩三柄宝剑,不,从外观上来说,只能说刚好只剩三个破铜烂铁。

这三柄被人挑剩下的宝剑,其中一把剑身巨大,恐怕有普通宝剑两倍长,五倍粗,名曰巨阙,看上去还是挺威武的,但是没人挑,估计是都使不动。

另外两把却是一对,一把名叫飞凤,另一把名叫神凰,两剑一般长短,剑身形状类似,但却布满了铜锈,也不知道多少年了。剑柄二者略有不同,顾名思义,飞凤剑的剑柄偏秀气一些,看上去就适合女子使用,整个剑柄形似飞凤,背面刻有飞凤二字。

神凰剑柄则威武得多,形似雄凰,背面刻有神凰二字。

毛天赐和宋忆雪还没决定选哪个,林云霄就第一个跳出来选了巨阙,选完还冲天赐眨眨眼,然后示意了剩下的两把剑,满脸看好戏的神色。

天赐和忆雪没得选了,所以忆雪挑了飞凤,天赐则选了神凰剑。

此后多年,俩人的命运也就随着两柄宝剑一样,牢牢得绑定在一起了。

挑完了宝剑,三人又来到了伴灵的围栏前,这里没有威猛的吊睛白额猛虎,也没有潇洒的天马,好伴灵都被挑完了,剩下三个憨憨。

一个是背面看着像黑白汤圆的一直在吃竹子的熊猫,一个是趴在地上啃泥的大肥猪,还有一条瘫在地上不知道是死是活的白蛇。

“哇哦,这个可爱。”忆雪一眼就看中了熊猫,一把抱了起来像抱婴孩一样放在怀里撸来撸去。果然这玩意儿还是受女孩欢迎。

剩下两个不成器的东西,一头猪一条蛇,天赐从小怕蛇,但是,另一个可是一头猪啊兄弟。你想想,人家蜀山剑客出去坐骑不是虎就是豹,最次也就是马啊什么的,这倒好以后骑头猪出去,这可怎么见人。

最终经过了强烈的心理斗争,毛天赐还是选了大肥猪,因为对蛇的恐惧还是占第一位的,他打心底都想好了,大不了以后不带这吃货出去就行了。

林云霄选了白蛇,这俩的互动就强多了,好像真的心有灵犀一样,本来瘫在地上跟死去一样的白蛇,在林云霄把手伸过去之后,突然活跃了起来,灵巧的在他手臂上盘了起来,云霄看上去也对他很满意。

看到此景,站在背后的蒋沧浪眉头一紧,心中感叹,都是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