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饮食与健康(时尚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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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女性生活与保健(13)

(2)第二种情况:如果感冒的孕妇处在排卵以后2周以上,这一时期,胎儿的中枢神经已开始发育,孕妇高热39℃如持续3天以上,就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就需要与医生、家人共同商讨是否继续本次妊娠。

如果孕妇在怀孕3~8周之后患上感冒,并伴有高热,就对胎儿的影响较大。病毒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有可能造成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兔唇、脑积水、无脑和小头畸形等。感冒造成的高热和代谢紊乱产生的毒素会刺激子宫收缩,造成流产,新生儿的死亡率也会因此增高。

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安全有效的抗感冒药物进行治疗,自己千万不可随意服药,以免对母体和胎儿造成不良影响。一般可选用以下较为安全的药物。

(1)轻度感冒:可选用板蓝根冲剂等纯中成药,并且多喝开水,同时要注意休息,补充维生素C,感冒很快就会痊愈。

(2)重度感冒,伴有高热、剧咳:可选用柴胡注射液退热和纯中药止咳糖浆止咳。同时,也可采用湿毛巾冷敷,或用30%左右的酒精(或将白酒对水冲淡一倍)擦浴,起到物理降温的作用。

抗生素可选用青霉素类药物,不可应用喹诺酮(如氟哌酸等)和氨基甙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药物。

孕妇最好避免患感冒,要少到公共场所,加强营养,保证睡眠,少与感冒患者接触。以减少感染的机会。

孕妇不宜做X线检查

X线属于一种电磁波,因其波长短、能量高,若不在严格控制下使用,将会对人体产生损伤,其损伤程度与放射设备、放射时间、放射剂量、射线与人体的作用方式、外界环境给体差异等因素有关。

正常人在一次放射检查中安全照射量最高为2.58×10-2库仑/千克。一般来讲,胸部透视在一星期以内总的累计时间(放射时间)不超过12分钟,胃肠检查不超过10分钟,对人体是安全的。虽然X线摄片的照射剂量较大,但偶尔拍一次片或X线透视一次(放射治疗除外)对身体健康并无大碍。

但育龄期妇女,特别是孕妇,其卵子、胚胎或胎儿对放射线高度敏感,即使是明显低于正常人可以耐受的放射剂量,也会造成母体和胎儿的损害。所以,孕妇应该避免进行放射检查。若确实需要进行放射检查,则应严格控制放射次数,并严格控制检查范围(病变部位),身体的其余部分尤其是胚胎或胎儿等敏感部位,均应用铅橡皮遮盖。

孕妇不宜多做B超检查

B超应用于临床已近40年了,B超检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理论上,高强度的超声波通过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可能会对组织产生损伤,但事实上,医学上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厘米3,对胎儿是没有危险的,直至目前,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目前,多数专家认为B超是安全的,但也有少数专家指出,B超是一种高强度脉冲超声波,有很强的穿透力,对处于敏感期的胚胎和胎儿也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有些国外专家根据实验证明,B超对女婴的卵巢可能有影响,有可能影响将来卵巢所承担的生育和调节月经的功能。所以孕早期尽量不做或少做B超为好。

正常的妊娠B超检查不应超过3次。

(1)第一次B超检查时间最好安排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测得的多项胎儿B超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B超检查时间最好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的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了解。

(3)最后一次B超检查最好安排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要做B超检查,尤其在怀孕早期要尽量避免做B超检查。

不过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流血者,需做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等。孕2月以内若做B超检查过多,会使胚胎细胞分裂和胎儿脑部发育受到影响。

B超安全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

孕妇不宜做CT检查

孕妇怀孕头3个月内接触放射线,可能引起胎儿脑积水、小头畸形或造血系统缺陷、颅骨缺损等严重恶果。

CT是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横断层投照方式,将X线穿透人体每个轴层的组织,它具有很高的密度分辨力,要比普通X线强100倍。所以,做一次CT检查受到的X线照射量比X光检查大得多,其对人体的危害也大得多。因此,孕妇做CT检查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所以,孕妇如果不是病情需要,最好不要做CT检查。如果必须做CT检查,应在孕妇腹部放置防X射线的装置,以避免和减少胎儿畸形的发生。

孕妇不宜忽视电磁辐射的危害

最新研究报告指出,怀孕早期的妇女如果每周在电脑前工作20个小时以上,其流产率增高80%,畸形胎儿的出生率也会提高。因此,孕前及怀孕早期妇女还是尽可能远离手机与电脑。

专家提议,应让孕前女性及孕妇暂时离开电脑、电视等视屏岗位,至少在怀孕的头3个月,即胎儿器官形成期,暂离此类工作环境,仍在这一工作岗位的,必须穿着特殊防护服装。长期在电磁辐射环境下工作的孕妇即使顺利产下婴儿,但婴儿的智力和体质也可能已受到损伤,并将产生难以弥补的后果。

此外,家庭是电磁辐射较为集中的场所,孕前女性和孕妇在家中要远离微波炉、电视机和电脑,必要时也可穿着专门用于屏蔽电磁辐射的特殊防护服。

孕妇不宜忽视中草药对胎儿的副作用

近几年的优生遗传研究证实,部分中草药对孕妇及胎儿有不良影响。中草药中的红花、枳实、蒲黄、麝香等,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易导致宫内胎儿缺血缺氧,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大黄、芒硝、大戟、商陆、巴豆、芫花、牵牛子、甘遂等中草药,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从而导致流产、早产。有些中草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斑蝥、生南星、附子、乌头、一枝蒿、川椒、蜈蚣、甘遂、芫花、朱砂、雄黄、大戟、商陆、巴豆等,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及化学成分十分复杂,可直接或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在怀孕最初3个月内,除慎用西药外,中草药亦应慎用,以免造成畸胎。对含上述中草药的中成药也应警惕,避免服用。当然,孕妇患病也应及时治疗,勿讳疾忌医。在就诊时向医生说明自己已怀孕,请医生权衡利弊,尽量选择安全无副作用的药物。

孕妇不宜服用的中成药

许多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中,孕妇应禁用或慎用这些药物。

孕妇禁止服用的中成药有牛黄解毒丸、大活络丹、至宝丹、六神丸、小活络丹、跌打丸、舒筋活络丸、苏合香丸、牛黄清心丸、紫雪丹、黑锡丹、开胸顺气丸、复方当归注射液、风湿跌打酒、十滴水、小金丹、玉真散、失笑散等。

孕妇慎用的中成药有藿香正气丸、防风通圣丸、上清丸及蛇胆陈皮末等。

孕妇不宜自行服药

孕妇如果用药不当,不仅对自己有害,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据调查,绝大部分孕妇在妊娠期间或多或少都服用过药物,其中有一部分孕妇是未经医生开处方而自行服药的。对这些非处方用药,医务人员无法控制,孕妇自己也不知其害,故无法避免有害作用的发生。

孕妇服药最常见的原因是因感冒、头痛、发热而服用阿司匹林、APC或复方扑儿敏等退热止痛药。如果在妊娠早期服用这类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可能引起胎儿骨骼畸形或导致心血管、神经系统及肾脏的先天性缺陷。如果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服用,可使预产期延长、分娩期出血、宫缩无力及死胎、死产率增高。如果孕妇不适当服用镇静药及抗过敏药,甚至止咳药等,均可能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

所以,在妊娠期,特别是妊娠早期,孕妇应尽量避免用药,可用可不用的药坚决不用。确因有病必须服药者,应严格遵医嘱服用。

孕妇不宜涂用清凉油、风油精

清凉油具有爽神止痒和轻度的消炎退肿作用,可用于防治头痛、头昏、蚊子叮咬、毒虫咬、皮肤瘙痒和轻度的烧伤、烫伤等。中暑引起腹痛时,清凉油对温开水内服可止痛。伤风感冒时,用点清凉油涂在鼻腔内,可减轻鼻塞不通症状。但是,从优生角度上考虑,孕妇不宜涂用清凉油或风油精。清凉油中含有樟脑、薄荷、桉叶油等。风油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是樟脑。樟脑可经皮肤吸收,对人体产生某些影响。对孕妇来说,樟脑可穿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正常发育,严重的可导致畸胎、死胎或流产。

因此,孕妇不宜涂用清凉油、风油精,尤其是头3个月,应避免涂用清凉油、万金油、风油精等。

孕妇不宜使用利尿剂

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孕妇下肢等处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浮肿,俗称“胎肿”。对于孕期浮肿,一般不需处理,除非是高度浮肿并伴有大量蛋白尿,要到医院进行适当处理。有些孕妇为了减轻浮肿,自己使用利尿剂是很危险的。

利尿剂,特别是噻嗪类药物,不但可导致低钠血症、低钾血症,还可以引起胎儿心律失常、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症。现已证明,在妊娠期间使用利尿剂,还可使产程延长、子宫无力及胎粪污染羊水等。

还有报道,使用噻嗪类利尿剂可使胎儿患出血性胰腺炎。

孕妇不宜服用驱虫药和泻药

肠寄生虫病,特别是蛔虫病,在卫生习惯不太好的人群中相当普遍。患者多是采用吃驱虫药和泻药的方法进行治疗,但是如果孕妇患有肠寄生虫病,若无紧急症状,一般不要服药进行驱虫。因目前所用的各种驱虫药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副作用。在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早期,胎儿处于器官分化阶段,孕妇不宜服用有毒性药物。此外,驱虫时需要在服药时加些泻药,而泻药可使肠蠕动增快,引起流产、早产,故孕期也不宜使用。

不宜忽视先天性风疹综合征

风疹病毒感染是目前发现最主要的导致先天性残疾的生物因素之一。由于受风疹病毒感染的胎儿常常有多个组织的损害,故被称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先天性风疹综合征最常见的为三联症(耳聋、白内障以及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风疹病毒感染的危害主要发生在妊娠早期。据研究报告,孕妇在妊娠第1个月患风疹,婴儿先天性残疾的几率高达50%;妊娠第2个月患风疹,婴儿先天性残疾的几率为22%;妊娠第3个月患风疹,婴儿先天性残疾的几率为6%;妊娠4个月后感染风疹,导致婴儿先天性残疾的机会将更小,但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有些感染了风疹病毒的婴儿并不是出生后立即出现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症状,而是在出生后数周、数月,甚至数年后才逐渐显现出来。

先天性风疹综合征无特殊的治疗方法。预防风疹病毒感染是预防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的重要措施。未患过风疹者最好的预防办法是接种风疹疫苗。用灭活风疹病毒疫苗进行接种可产生免疫力。接种疫苗后至少应避孕3个月,以免疫苗在孕早期导致感染。如已经怀孕,就不应接种风疹疫苗,以免发生胎儿感染。

在妊娠早期感染了风疹病毒的孕妇应在妊娠中期进行产前诊断,如发现胎儿已经感染或畸形。应当考虑补救措施。

孕妇不宜从事的工作

孕妇应回避下列工作:

(1)接触有刺激性物质或有毒化学物质的工作。

(2)受放射线辐射的工作。

(3)经常抬举重物的工作。

(4)频繁上下楼梯的工作。

(5)震动或冲击能波及腹部的工作。

(6)长时间站立的工作。

(7)高度紧张、不能适当休息的工作。

(8)在室温过高或过低的地方作业的工作。

(9)远离别人、独自一人进行的工作。

孕妇不宜接触某些化工毒物

从事化工行业的女工经常会接触某些化学毒物,有些化学毒物会对母婴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并且极易造成婴儿先天畸形。

(1)如经常接触含铅、镉、甲基汞等重金属的化工产品,会增加孕妇流产和死胎的危险性,其中甲基汞可导致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的先天疾患。

(2)铅与婴儿智力低下有密切关系。

(3)妇女怀孕后接触二硫化碳、二甲苯、苯、汽油等有机物,流产发生率明显增高,其中二硫化碳、汽油还会促进妊娠中毒症的发生。

(4)据报道,从事氯乙烯加工和生产的妇女所生婴儿先天痴呆率很高。

所以,从事某些化工生产的妇女怀孕后应调换工作,以利优生和健康。

孕妇不宜接触农药

当孕妇接触农药后,大部分农药均能被孕妇吸收,并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甚至在胎儿体内的浓度会比母血中的浓度还高,从而导致胎儿生长迟缓、发育不全、畸形或功能障碍等,这也是引起流产、早产和胎儿宫内死亡的原因之一。特别是怀孕早期,正是胚胎重要器官组织分化发育的关键时刻,对外界有害因素的干扰与损害特别敏感,如此期孕妇接触农药将非常容易导致畸形。

农药中铅、汞、砷等毒性物质如果进入胎儿体内,由于胎儿肝脏和肾脏的代谢、解毒、排泄功能还不完善,很容易因毒物积聚而中毒,而且胎儿对有毒物质的敏感件高,所以,一旦发生中毒,危害性将比成人大得多。因此,为了保障母婴的健康,孕妇应避免接触农药。

孕妇不宜忽视煤气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