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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李离失职自刎颈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论语·卫灵公》

春秋时代,李离担任晋国的最高司法官。他精明干练,做事认真,很有办案经验,对于疑难案件常常能够准确无误地决断清楚。因此,晋文公十分器重他。

李离知道,司法人员手中掌握着生杀大权,审案时稍有疏漏就会铸成大错。为了使各级司法人员都能忠于职守,他立下规矩:无论是谁办案,都要取足人证、物证,仔细调查审问,不可马虎。如果把案子判错了,司法人员就要视情节轻重量刑受罚。尤其是错判别人死刑的,司法官本人也要被处死。后来,他还把这条规矩载入刑书。

李离经手办的案子很多,都没有出过差错。可是有一次在复审一件疑难案件时,因为情节过分复杂,担任初审的下属官员又作了误导,致使他把一个罪不当诛的人判了死刑。当李离发现这个错漏的时候,那个犯人已经被杀掉了。

李离为此难过得吃不下饭,睡不稳觉。仅有两三天的时间就如同大病一场。有人劝他说:

“你秉公执法、认真办案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偶然错杀了一个人,也算不了什么大事。以后注意一点就行了。”

李离回答说:

“你这话可说错了。我是晋国的最高司法官,理当以身作则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现在已经把错杀人者偿命的规矩载入刑书,就应该判我的死刑。”

第二天,李离亲自到那个被错杀的人家里承认错误,还用自己的积蓄付给了很多恤金。这些事办妥以后,他回到官衙,为自己写了一份死刑判决书,接着就穿上囚衣进入死牢,准备以死偿命。

晋文公闻讯吃了一惊。他赶忙派人把李离从死牢里接出来,问明情由后就好言劝慰说:

“你的心情我完全理解。不过这次错判是因为下属官员审案不细,发生误导造成的,不能完全归罪于你。现在你脱下囚衣上班去吧,还有许多大事等着你去办呢!”

李离听出来这是晋文公要为他开脱罪责,就果断地摇头说:

“这次错杀是我最后拍的板。这是我的失职,绝不能把责任推在下属身上。”

晋文公看见李离的倔强劲儿是很难用语言劝说过来的,也就顺水推舟地说:

“好吧,就算你犯了死罪,但我现在宣布赦免你。这总可以了吧?”

在场的大臣也都劝李离不要太固执,还是叩头谢恩的好。

岂知李离不顾大家的劝阻,大声地说:

“我错杀了人,论律当死。在法律面前是不能有例外的。”

说完,李离乘人不备,一下子从旁边侍卫的身上抽出宝剑,“唰”的一声,自刎而死。

李离失职自刎的消息在晋国朝野引起很大震动。晋文公要求大家都把李离当做一面镜子,来鞭策监督自己更好地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