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美人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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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关于妇女儿童的权益问题

一、关于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男女平等是指男性公民同女性公民在经济、政治、文化、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也没有放松对中国的攻击。

美国攻击说,虽然中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歧视妇女的现象,妇女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不能实现。首先,中国妇女没有取得与男子平等的参政权。中国各级国家机关中,妇女的人数远远低于男子的人数。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只占21%。其次,在中国,家庭暴力广泛存在,妇女是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到如今,中国还没有制定全国的反婚内暴力法。与此同时,中国还存在着大量的拐卖妇女以及妇女卖淫的现象。许多妇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第三,中国妇女在就业、薪水等方面仍然受到歧视。妇女找工作要比男子困难得多,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也是如此。妇女的工资只相当于男子工资的77%。妇女还承受着国有企业经济改革的正面冲击,在这些企业下岗的职工中绝大多数是女性。

中国认为,中国十分重视妇女的权益保障。促进男女平等,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目标。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目前,中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得到有效促进和保护。

中国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改革开放以来,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妇女干部的比例不断提高。九届全国人大有女代表650 人,占代表总数的21 。82%,比上届提高0 。82 个百分点。九届全国政协有女委员341 人,占委员总数的15 。5%,比上届提高1 。54 个百分点。目前,全国女公务员人数约占公务员总数的1 3;30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了女干部,比5年前增长46 。47%;668 个城市中有463 名女性当选为正、副市长。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总工会领导班子中均有1 至2 名女主席或女副主席。妇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自己应有的作用。

中国妇女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比重不断上升。据国际劳工组织1998 年对包括美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在内的全球26 个国家就业状况的统计,中国妇女的就业率达56%,居第一位。1997 年,女性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6 。5%,比1990 年提高1 。5 个百分点;女性从业者比1990 年增加3600 多万人。非国有经济单位有女职工513 万人,比1990 年增加5 倍多,女性所占比重由原来的36%上升到1997 年的47%。即使在目前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机制转换的过程中女性职工下岗较多的情况下,女性整体就业率仍呈现上升趋势。截至2000 年10 月,中国女性从业人数达3 。3 亿人,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46 。7%。妇女就业行业分布趋于合理。妇女大量从传统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女性在农业、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金融、保险、交通运输、邮电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行业中的比重增加,这种转移更适合妇女的生理特点,有利于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全面发展。

中国法律规定,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劳动受到特殊保护,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受到特殊照顾,职工中的生育妇女享有3 个月的带薪产假。几十年来,这些法律规定得到严格遵守。近几年,有些单位的女职工实际享有半年的带薪产假。

在中国,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妇女受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近年来,中国15 岁以上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的增幅、妇女文盲率的下降幅度均大于男性,男女受教育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2000 年,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超过6 。5 年,成年男女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由1995 年的1 。7 年减少为不到1 。5 年。近几年,中国每年扫除文盲近300 万,其中65%是妇女。1999 年底,妇女成人文盲率为21 。6%,15 至45 岁的妇女文盲率为7 。2%。2000 年,全国小学女童入学率达99 。07%,与男童入学率的99 。14%大体持平。幼儿园、小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学、中等师范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女生人数,分别占同类在校生总数的46 。08%、47 。60%、47 。17%、46 。17%、67 。49%、54 。63%和40 。98%。1997 年底,全国有女大学生118 万多人、女研究生5 万多人,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6%和30%。目前,中国各类女专业技术人员1 。1 亿多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6%,比1995 年增长了14 。8%,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326 。3 万人、43 。6万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现有女院士70 人,占院士总数的6%,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女院士比例。

中国特别重视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依法维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维护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和男女平等。中国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平等参与家庭事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妻子受丈夫虐待、儿媳受公婆虐待的现象已为社会所不容,一些西方国家中严重存在的家庭暴力在中国较少出现。为更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遏制重婚纳妾、完善家庭财产制度,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不受侵犯,中国还修订了《婚姻法》。目前,全国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已制定了20 多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到2000 年10 月底,全国已有13 个省、47 个地市县建立了由多个部门参与的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督查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法院系统设置了544 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合议庭,聘请4266 名妇联组织的专职维权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妇女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

国家尊重妇女的生育权,保护妇女的生育健康。在中国,妇女有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有关部门有义务为育龄夫妇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安全和健康。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妇女的生育自主权进一步得到保障,因不育或生育女婴而被公婆歧视、被丈夫遗弃的现象越来越少。

妇女的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已由建国前的36 。7 岁提高到1997 年的73 。2 岁,比男性高出4 。5 岁,比联合国提出的到2000 年世界妇女预期寿命65 岁的目标高出8 岁。各级卫生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了妇幼保健网,开展了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管理、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一整套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保护了妇女的生育安全。截至1999 年,全国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已超过86%,农村妇女新法接生率达95 。4%;孕产妇

死亡率由1995 年的61 。9 10 万下降到56 。2 10 万。2000 年,全国

有妇幼保健院609 个,卫生技术人员7 。2 万人;妇幼保健所、站2598 个,卫生技术人员7 。5 万人。从2000 年起,中国政府在西部和农村贫困地区实施为期2 年的专项计划,预计拨款2 亿元,用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0 年10 月正式启动了“母婴平安120 行动”,致力于在中西部七省、市贫困地区建立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和救护机构,以促进贫困人口母婴生命保健,消除孕产妇生育过程中母婴平安脆弱性和低保障性。

当然,由于长期封建主义的影响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中国社会歧视妇女的现象不可能一下子根除。比如在农村,女孩受教育的程度比男孩低;中国还存在着拐卖妇女、妇女卖淫等现象。我们承认这个现实。但这种现象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没有本质的联系,同中国政府的政策没有必然的联系,恰恰相反,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这种现象,中国政府致力于消除这种现象。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对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比如,2000 年4 至7 月,公安机关在全国开展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 万余起,查获犯罪团伙7600 个,使一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得到解救或妥善安置。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歧视妇女的现象在社会上将会逐步消除。

其实,美国才真正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美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未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的国家之一。美国的宪法至今没有规定男女权利平等的条款。妇女没有与男子平等的参政权。美国女性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0 。94%,但据路透社1997 年3 月8 日报道,女性在国会议员中所占比例仅为10 。4%,低于12 。2%的全球平均水平。更低于中国妇女占全国人大代表总数21 。8%的水平。基于性别原因的就业和职业歧视在美国也相当严重。女性占美国失业人口的2 3,女性失业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近一倍,再就业率大大低于男性。妇女大多数在第三产业就业,且多数是临时工和钟点工。《今日美国报》1997 年1 月23 日报道说,在高科技领域,妇女从业人数低于男性,且收入难于与男性相比。美国男女同工不同酬。据路透社1999 年7月14 日报道,美国劳动力中45%左右的妇女,其平均收入仅为男子收入的75%,其中黑人妇女只有男子的65%。美国妇女政策研究所2000 年11 月发表的一份报告表明,干同一份工作,妇女所挣的工资比男子平均少26%。因此,男女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国际劳工组织1998 年2 月15 日公布的关于孕妇工作保护的报告说,对世界152 个国家的妇女情况的分析表明,美国对妇女的劳动保护是最差的,妇女只有3 个月不带薪的产假,工作中不给哺乳时间,这才是不人道的行为。在有工作的母亲中,有40%的人没有医疗保险。在美国,妇女的人身权利没有充分保障。美国的性暴力案件居世界之冠,家庭暴力相当普遍。美国每年有600 万妇女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其中200 万人受到严重伤害。1980 年至1996 年,美国的囚犯增加了2 倍,而在同一时期,入狱的女犯人数则增加了3 倍。美国不仅侵犯本国妇女的权利,而且还侵犯外国妇女的人权。据《纽约时报》1997 年9月18 日报道,美国国家卫生学院和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利用来自7 个发展中国家的12111 名妇女作艾滋病试验,导致1000 多名婴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在美国内和国际上引起强烈关注,被认为是二战以来“最不道德的医学试验”。① 在美国,拐卖妇女的情况也很严重。美国中央情报局1999 年11 月提供的一份报告说,每年有多达5 万名来自亚洲、拉丁美洲和东欧的妇女和儿童被以各种虚假的理由拐卖到美国,被迫沦为娼妓、受虐待的劳工或佣人。在美国,人口走私和性奴隶交易竟然成为毒品和武器交易之后的第三大非法收入来源。美国存在着如此严重的性别歧视和性别虐待,难道美国政府就不应该采取措施来加以纠正吗?

二、关于儿童的权益保障问题

联合国大会于1959 年11 月20 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指出:“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并应通过法律和其他方法而获得各种机会与便利,使其能在健康而正常的状态和自由与尊严的条件下,得到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围绕着儿童的权益保障问题,美国和中国之间也存在着尖锐的斗争。

美国攻击说,在中国,儿童的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遗弃儿童的现象很普遍,每年被遗弃的儿童有一百多万,特别是遗弃女婴和残疾儿童的现象严重。被遗弃儿童的生命没有保障。中国的福利院、孤儿院虽然收养了许多孤儿,但是,由于中国政府对孤儿院的预算不足,也由于某些孤儿院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许多儿童得不到基本的照顾和喂养,营养不良,有些生病的儿童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中国的孤儿院存在着对被收养孤儿虐待的现象。在孤儿院的儿童死亡率特别高。除此之外,在中国还存在着严重的拐卖儿童现象。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的媒体还不时编造出中国虐待儿童的悲惨故事。

中国认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中国历来重视儿童的权益保障。近几年,国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使儿童的总体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多年来致力于通过立法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中国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根据中国宪法,中国的有关法律如《刑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收养法》等对儿童的生命权、生存与发展、基本健康和保健、家庭环境和替代性照料以及残疾儿童的特殊保护等均有全面系统的规定,并规定对虐待、遗弃、故意杀害儿童以及偷盗、拐卖、绑架、出卖、收买儿童等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改革开放以来,为保障儿童的生命健康,中国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加强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和保育水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据统计,到1997 年底,全球2000 年儿童发展的24 项目标中,中国有14 项已经或即将实现。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3 。1‰和42 。3‰,婴儿死亡率比20 年前的74‰下降40 。9 个千分点,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下降近1 3.国家通过计划免疫消灭了脊髓灰质炎。全民食盐加碘,为9000 多万孕妇、2 岁以内婴幼儿等特需人群补用碘油丸,减少了残疾发生。国家长期坚持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卡片制度,开展对儿童肺炎、腹泻、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病的防治和爱婴行动,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开展营养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早期教育等多项卫生保健服务,使儿童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不断改善。2000 年,儿童死亡率比1990 年降低了1 3,儿童营养不良率下降了一半。

儿童受教育的水平也不断提高。1997 年,全国有幼儿园18 。3 万所,在幼儿园(包括学前班)的儿童2519 万人,幼儿园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 。9%,比1990 年提高了1 。1 个百分点。1998 年,希望工程资助失学儿童25 。18 万名,新建希望小学1855 所,资助灾区贫困家庭儿童53907 名。1997 年,为残疾儿童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已有1440 所,比1990 年增加了近一倍;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由6%提高到64 。3%。特殊教育在校生从1978 年的3 。1 万人增长到1997 年的34 。1 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34 。06 万人,是1990 年的近5 倍。截至1999 年底,“希望工程”共接受捐款18 。4亿元,援建希望小学7812 所,资助失学儿童230 万人。2000 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募集资金8100 余万元,资助实施“春蕾计划”,使重返校园的失学女童人数累计突破105 万人次。

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中国儿童少年安全健康成长计划”于2000 年10 月正式启动,其基本任务是通过一系列宣传、培训、服务等行动,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帮助儿童远离失学、疾病、伤害和犯罪,切实保护儿童权益。

儿童福利院工作是中国儿童工作的特殊组成部分。儿童福利院和某些社会福利院监护养育的儿童主要是因天灾和不可预测事故失去双亲的孤儿,同时也收养被父母遗弃的儿童。目前,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城市儿童福利院91 所,收养孤儿2 万多名。儿童福利院实施养、治、教相结合的方针。病残儿童都得到良好的治疗。目前,中国已有一支热爱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专业人员队伍,儿童福利院中医护人员占正式工作人员的32%。儿童福利院使智力健全的儿童与正常儿童一样接受义务教育,使盲、聋、弱智儿童接受特殊教育。许多孤儿长大后走上了社会。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人均收入在世界各国中仍处于比较落后的位置,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儿童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困难,不少方面的情况还需要继续改善。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为不断改善儿童状况而努力,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儿童事业必将取得更大的进展。

大量事实说明,中国政府是非常重视儿童的权益保障的。美国对中国儿童状况的攻击是不切实际的。

美国没有资格在儿童问题上指责中国。众所周知,美国的儿童问题相当严重。美国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未加入《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家之一。美国儿童是暴力犯罪的主要受害者,生命安全没有保障。美国暴力政策研究中心2001 年11 月28 日公布的调查报告说,对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凶杀数据的分析显示,1995 年至1999 年,美国有3971 名1 到17 岁的儿童和未成年人被枪杀。美国儿童被枪杀的比例,比生活在其他25 个工业化国家的儿童要高16 倍。在美国,每年有2000 多名儿童被虐待致死,25 万名儿童受到肉体伤害。美国是世界上处决少年犯的仅有的5 个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处决少年犯最多的国家。美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但据路透社2000 年1 月20 日报道,美国有15 。2%家庭的儿童忍饥挨饿,有16 。3%的家庭6 岁以下的儿童没有足够的食物。美国人口普查局1997 年的报道说,1996年,美国有1060 万儿童没有医疗保险,占美国儿童总数的14 。8%。2001 年4 月,美国儿童保护基金会发表的关于美国儿童状况的“绿皮书”称,美国政府1999 年统计的贫困数字显示,有超过1200 万的儿童生活在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贫困线之下,占美国儿童总数的16.美国还存在着雇用童工的现象,许多企业以低工资雇用童工,让他们从事繁重而且有危险的工作。儿童还是性侵犯的受害者。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研究人员经过3 年的研究,于2001 年9 月发表调查报告指出,美国每年有大约40 万未成年人在街头卖淫,或者在就读学校附近从事各类色情活动,其中,离家出走或无家可归的儿童是性侵犯的最大受害者。美国教会神职人员存在严重的对儿童性骚扰现象。据2002 年2 月26 日出版的美国《新闻周刊》报道,在过去10 年里,波士顿教会用于支付被性骚扰儿童的诉讼赔偿金高达10 亿美元,估计有80 名神父涉嫌对儿童有过性骚扰行为,其中有一位神父被控对100 多名儿童进行过性骚扰,成为继“安然门”之后美国最大的一起丑闻,并由此引发了对美国其他地区教会普遍存在的类似案例的揭露和关注。美国存在着如此严重的儿童问题,有什么资格指责中国呢?

中美人权斗争的实质

中美人权斗争的实质从理论上说是两种人权观的斗争,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人权观的斗争;从政治上说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即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斗争;从外交上说是两种对外政策的斗争,即干涉与反干涉、霸权与反霸权、强权政治与反强权政治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