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治学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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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中国农民社会分化的政治分析(6)

西部地区不仅是中国最主要的贫困地区,也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且贫困地区与民族集聚区在空间上的重合构成西部农村地区一大特征。全国55个少数民族8000多万人口,其中80%以上分布在西部地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的592个国定贫困县,有258个是少数民族自治县,其中224个就分布在西部地区,占民族贫困县的86.8%。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约占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50%以上。这些贫困人口又主要集中在258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占少数民族地区总人口的18.5%,县均集中了11.67万贫困人口。相反,汉族地区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所确定的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的334个县,县均8.3万贫困人口,只占汉族地区总人口的2.7%。杨明洪,王永莉.西部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的现状及其形成原因[J],选自《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06》,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网2005—11—3.国家统计局2005年3月最新发布的《2004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公报》,截至2004年末,西部地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1305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比重为5.7%;西部地区的低收入人口为2396万,占该地区农村人口的比重为10.5%。其中绝大多数是民族地区。与中国汉族地区相比,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众多,贫困发生率高。以四川为例,四川是西部一个典型的多民族省份,国家重点扶贫工作县共有36个。其中,民族贫困县就有20个,占四川省国家重点县的55.6%,占四川省50个民族县的40%。这些民族贫困县又集中分布在四川的三个民族自治州(三州),即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共19个,占民族贫困县的95%。“三州”是四川省最不发达的地区,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三州”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70.7元,是四川省平均水平的58.9%,只有成都市的37.8%、全国平均水平的49.5%;“三州”农村的恩格尔系数为66.4%,为典型的绝对贫困地区,比四川省平均水平的54.7%高出11.7个百分点,高出成都市17.3个百分点。根据《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02)[M]的数据计算.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这几乎可以看作是西部所有民族贫困县现实状况的缩影。

从区域上看,西部地区大多数的贫困人口集中连片分布在如下的贫困地区:内蒙努鲁尔虎山地区、陕北地区、甘肃中部地区、宁夏西海固地区、秦岭大巴山地区、横断山地区、滇东南地区、桂西北地区和西藏地区等,其中绝大部分为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自然环境恶劣、社会发育落后、基础设施差的西部边远地区,因病、因灾而返贫的几率非常高。一般来讲,如果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很难登上发展的阶梯。

(第五节)中国农民社会分化的政治分析

一、中国农民社会分化是一个政治发展过程

当代中国农民分化的发展过程,实质是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结构调整、重构的变迁过程,是农民实现自我改造和城市文明逐渐渗透到农村社会的过程,是农村社会内在张力和外在拉力交互作用的结果。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这种分化是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文明演进的过程。中国农村社会分化的发展既会加剧农村社会成员经济的不平等,又会促进农村治理的法制化、农村政治的民主化。

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农民社会分化主要是通过城市非农产业的发展,来吸收农村人口实现的。农民在从农业向非农业、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要么是在农村失去了土地,但在城市可以找到工作;要么是城市就业生存的吸引力比农村更大,农民被拉进城市。典型的有英国和美国两种。英国农民的分化是政权力量的结果,是资产阶级统治力量迅速增强的过程,而非自然的渐变过程。因此,农民外化的过程是一个痛苦的政治过程。美国则依靠工厂、城市的强大吸引力,依靠工业的不断扩张,将农民从农业从农村源源不断的吸纳过来。美国的农民分化则具有对农奴制度摧毁的政治意义,是农民获得解放的过程。中国农民的分化与英美都不同。

从农民社会分化的角度,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理论界较为一致的认为可分为三个阶段,农村土地革命时期、计划经济(集体化)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土改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关系有所调整,农民收入有所提高,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低,分散的农户在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和自身原因等条件下,农民出现了社会分化。集体化的中国只有工人和农民两个阶级与知识分子一个阶层。政治性分层成为农民单一的社会结构,与农民政治性身份对应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干部,与农民的社会身份对应的也只有市民。于是农民社会分化趋于单一化、封闭化、刚性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以改革开放为标志的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户籍政策的松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在城乡之间、不同产业之间和不同所有制经济成份之间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大流动,再次出现了农民阶层大整合与大分化。我们要强调的是,农村土地革命时期的农民分化是中国半封建半殖民社会的产物,存在农民赤贫化问题,农村社会处于激烈的对立之中,农民分化是中国革命的社会基础。而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分化,是一个生产力不断解放的过程,是社会秩序性渐变的过程,农民分化的总趋势是农民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提升的过程,是一种阶层分层,没有形成农村社会的对立,这种农民分化是中国发展的社会基础。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也是农民参与中国政治发展的过程。

二、中国农民社会分化的进步性

当代中国农民的社会分化是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是在经济地位普遍提高、农民公民权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的过程中实现的,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直接产物,反过来,在社会结构优化基础上的农民阶级的阶层重组又会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结构,并对中国政治发展产生推动作用。中国农民分化的过程,是中国传统农民减少、传统社会结构调整、国家与农民关系改善的过程,农民的分化得到了国家政治体系和经济体系的双重支撑,从传统农村社会分化出来的各阶层,从社会地位看,

基本是向上的流动,中国农民的社会分化在多方面反映出社会进步性。

首先,中国农民社会分化符合当代社会发展潮流。在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的进程中,不同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正在出现,出现了剧烈的社会阶层分化与组合现象,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必然结果。中国农民经过十余年的加速分化,与社会其他阶层的差距缩小了,主要表现为工业劳动者不断增加,农业劳动者不断减少。亿计的乡镇企业职工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的工业劳动者十年内翻了一番,这是世界工业化史上罕见的超高增长。另外开始出现劳动者的“白领化”现象。天津市统计局的一份报告表明,20世纪90年代初较80年代初,脑力劳动者的比例由17.19%升至20.72%,体力劳动者的比例由82.81%降至79.28%,二者的升降幅度为3.53个百分点,其中产业工人下降了4.77个百分点。转引自朱光磊:从身份到契约—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特征与性质[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8(1).数据表明,中国农民的社会分化与世界潮流的发展趋势已经基本趋于一致。

其次,中国农民社会分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社会阶层流动的加快,提高了劳动力的配置效率。当代中国产业工人中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占近2/3。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取得的惊人发展,主要得益于农民社会流动带来的活力和劳动力的增加。也推动了政府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教育体制和科研体制改革,逐渐改变、淡化了人们的身份意识和单位意识,不少出身农民阶层的人士走上了办企业、办事业的创业之路,改变了原来由政府用行政方式配置人力资源的单一方式,发挥了市场对人力资源的配置作用。农民工阶层成为农民阶层中人数增长最快的社会阶层,对工人阶级不仅起到了“蓄水池”和“生力军”的作用,而且增强了中国工人阶级自身的发展活力并增强竞争观念。与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个体经营者、农村私营企业主等社会群体的存在发展和相关政策法律保护的加强,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财力和物力,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的竞争局面和充满活力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再次,中国农民社会分化推动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长期以来,中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一直处于较低的发展程度上,除了有传统和政治生活本身的原因以外,也有社会成员构成方面的因素。虽然社会分化本身并不属于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范畴,但它能够为民主和法制建设提供“生长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也就失去了权威的基础,村社实行了村民自治。随着阶层数量的增长和重新组合,阶层之间界限的清晰化,阶层独立意识开始强化,阶层乃至阶层之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均开始流动化、松散化、灵活化。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民主法治社会秩序得以有效构建。

其四,中国农民社会分化调节了阶级成员的有机构成。社会分化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进步结果。事实已经证明,没有分化,就没有进步。首先,社会分化是分工原则在社会成员构成方面的体现,它对社会成员有机构成发挥了有益的改善和调整作用。近年来,国家初步运用市场机制调整了各阶层社会分工关系,即加强了一些亟待发展的领域的人力资源配置,缩减了劳动力相对过剩领域的规模。这些调整刺激了农民阶级向其他阶级和阶层的转移,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社会运作的效率,为进一步调整社会分工的比例关系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其次,社会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阶级各阶层成员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恰恰是社会阶层分化,造就了一大批脱离了农村集体体制的各种新型社会群体,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有了极大提升。这些社会群体就总体情况而言,无论在经济收入,就业环境,还是在职业类型、社会声望等方面优越于农业劳动者阶层。

三、农民社会分化对农村的政治影响

(一)政治诉求的多样性

农业劳动者阶层不仅人数多,而且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农业的主体,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承担着供给全社会农副产品的主要责任,为中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经营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文化科学知识水平低,所以劳动效率提高较慢,加之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拉大,各种负担较重,经济比较效益偏低,并有下降趋势,贫困农民基本上全部出自于这个阶层,“农民”问题也多出于此。这个阶层的社会政治地位较低,政治上的权益也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和排挤。因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时常受到挫伤,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土地抛荒、撂荒、粗放经营等现象,一旦有务工经商的机会,他们不惜千里迢迢,背井离乡,舍地而去。所以,农业劳动者阶层是一个最愿逃离自身主体的阶层,只要有机会,他们会毫无留恋地走出去,也是其他各阶层产生的“母体”,人数日渐减少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知识分子阶层是农民中文化科技知识水平最高、整体素质也较高的阶层,是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但是,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社会政治地位却不是很高,各地区、行业和个人之间差别也比较大。受市场体制和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个阶层的能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农村行政经营管理者阶层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代表,是集体企业的法人代表,掌握着乡村党、政和人、财、物的大权。除了乡镇企业厂长经理外,他们中绝大部分只能领取一些津贴,没有固定的工资。所以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在行使管理权力的同时,自己也要参加劳动或搞多种经营,或办企业。在农民个体户和专业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村干部。从总体上看,农村的行政经营管理者阶层既要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农村行政机关,社会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转,又要搞好自身经济和生产。由于这个阶层的人素质比一般农民高,又通晓政策和信息,特别是有着广泛的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使得他们大多数都是农村中的富裕群体,在经济活动竞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位置。

个体劳动者阶层已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中国广大农村勤劳致富的带头人。个体劳动者阶层对搞活农村经济、方便农民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是农村经济的有益补充,甚至在许多地区已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主体。

农民工阶层是由在乡村集体经济所属的企业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所组成,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业、机电工业、建筑业、运输业、仓储业、商业和服务业等企业的农民劳动者。他们主要集中在乡镇企业中的第二产业,乡镇企业职工阶层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与种植业农民相比较,其收入和社会声望都相对要高些。相对于城市居民,农民工却是城市生活中的弱势群体,但其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还是高于那些没有进城务工的农民。通过这个阶层,其他阶层特别是农业劳动者阶层有不断进入更高社会阶层的希望。因此,从社会结构角度看,他们属于农民转变为工人的过渡阶层,也是农民阶层分化的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