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纯情ladyg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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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爱出位 (2)

这期间,斯蒂芬妮聆听音乐的欲望也一直在增长。她热爱格蕾丝·琼斯(Grace Jones)创新的时装风格和那些非同寻常的歌曲,尤其喜欢她的《节奏奴隶》和《食人团体》。她会反复播放麦当娜的《完美精选》CD,并在卧室里跳舞,旋转并模仿着《风尚》里的舞步。大卫·鲍伊(David Bowie)和皇后乐队也在她的立体声唱机里,她几乎痴迷地播放着他们的音乐。这四个艺人在未来极大地影响着Lady Gaga的音乐风格。

还有一位就是她后来会为之写歌的艺人——布兰妮·斯皮尔斯。年轻的斯蒂芬妮和她的朋友从布兰妮刚成名时就痴迷她,她会在布兰妮来纽约表演或接受采访时去一睹真容。一天放学后,她得知布兰妮要来表演,就和她的朋友们立刻跳上了挤满人的地铁车厢,换乘市中心的火车,然后从车站飞奔出来,赶到了光彩夺目的MTV录影棚。在那里,《全面点播现场》正在录制。作为粉丝的斯蒂芬妮把布兰妮的名字用闪光墨水写在了脸上,就和所有粉丝一样。这些女孩子挤向人群的前排,兴奋地尖叫,期盼着她们可以在录影棚的窗户上看到巨星的一只手或半张脸。

当十五六岁的斯蒂芬妮的演唱和创作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时,她开始涉足时尚圈。 其实,在圣心修道院,与其说这是个关注时尚与礼节的学校,不如说这是个被追逐时尚的学生填得满满的学校,这里培养了Lady Gaga对时尚最初的感觉。

希尔顿姐妹和上流社会的那些女孩,让斯蒂芬妮印象深刻。她在盥洗间里偶尔会碰到她们在打扮,她们永远都那么完美——发型和妆容都完美无瑕。“你知道,这些女孩任何时候都光彩照人,真令人印象深刻。说起来有趣:好像是她们的存在点醒了我,以为现在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试着将自己的生活融入商业社会。因为我想她们对我有不小的影响。不是她们具体某个人,而是那种自信是艺术家的信念。”Gaga回忆说。

她说,“我穿砂洗牛仔裤、背心装、运动鞋……带点儿上世纪50年代的感觉,带点儿夜店风,我喜欢把它们混搭在一起,有时我涂着鲜艳的红色唇彩,穿网眼装。”不得不说,网眼装和亮红色口红一直是Lady Gaga的最爱。

可以说,斯蒂芬妮从小就汲取了母亲的时装品位,并在后来一直分享这份激情。母亲辛西娅由衷地热爱时装和古典意大利风格,而且她时常身着萨尔瓦多·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华伦天奴(Valentino)和帕洛玛·毕加索(Paloma Picasso)等设计师设计的时装。

Lady Gaga说:“妈妈教我如何穿得像个女人,我总是烫个蓬松头,涂着红色唇彩。”斯蒂芬妮那时比现在要重20磅,但依然会穿着砂洗牛仔裤和紧身的露脐吊带装;会把裙子卷起来,显得更性感一点;会把暴露的衣服和校服一起穿。她身上的某种特质总是能让人们停下脚步,瞪大眼睛看她。当然,这种吸引不是漂亮所致,Gaga说那时候曾被一些人描述为“丑小鸭”。

另一个同班同学描述她的词是“夸张的”,因为她永远会出现在一部学校戏剧或者一个乐队里,要不就是咖啡馆的演出里。校友们也常常因为她的招摇而对她满怀敌意,对她“疯狂的袜子和鞋子”配上她“疯狂的头发”感到愤怒,斯蒂芬妮不可避免地被看成了狐狸精。

“你难道是个同性恋吗?不然这儿只有女人,你盛装打扮个什么劲儿?”经常有人这样恶意嘲讽。

“我穿得超级性感,超短裙、妓女靴……但因为我成绩全优,老师对我无可奈何。在学校,我从来都是个怪女孩,演戏剧,涂厚厚的红色唇彩,把头发彻底弄成卷儿,或者做其他吸引眼球的任何事情。”Gaga当然记得曾经因为自己的异端,有时甚至是故意惹人关注的风格,遭到同学的嘲笑。

斯蒂芬妮的个人风格此时已具雏形:在明显的性感和一点点怪异中徘徊。斯蒂芬妮的女朋友们过去常告诉她说,无论她穿什么,哪怕穿着拉链可以拉到脖子的皮衣,她看上去依然像是赤裸的。

据Lady Gaga说,回望她的青春期,她不是在这个乐队就是在另一个乐队,要不就在学校排练歌舞剧,这让她多交了些朋友。但是,她和周围的人并不真正合得来,而且感觉自己像个怪物。不管遭受过多少来自那些小圈子的嘲弄,圣心修道院还是让她受益良多,想到那段时光,她依然感觉愉快。

一天放学后,斯蒂芬妮到纽约市中心一家流行女装店里买东西。她在挑选霓虹短裙和艳色一字领衬衫时,心不在焉地哼唱起后街男孩的《秋毫不犯》(I Want It That Way)来,当时斯蒂芬妮并没有意识到有人在听。但确实有人在听。店老板埃文听到她唱歌后,问她是不是一名歌手。13岁的斯蒂芬妮“咯咯”笑起来,害羞地说她不是,但埃文却被她的声音深深触动了。他告诉斯蒂芬妮,应该联系一下他的叔叔,他的叔叔是一个声乐老师。

斯蒂芬妮不敢相信,可这看上去真是一个大好机会。但她压制住兴奋,所谓的声乐教练也很可能只是一个喜欢教人唱歌的业余人士罢了。拿了号码,回到家,斯蒂芬妮给埃文的叔叔打去电话,她这才发现电话那头的那个人是传奇的堂·劳伦斯(Don Lawrence),他教导和训练米克·贾格、波诺、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风尚合唱团、安妮·蓝妮克丝、碧昂丝等巨星,在音乐界内远近闻名。这个看似离奇的命运转折将斯蒂芬妮一下子送到了世界上最成功的声乐教练面前。

当了解到她拥有非常特殊的音乐才华,并确信斯蒂芬妮有潜力成为明星后,堂·劳伦斯决定花时间来指点她怎么去做一名艺人和一名歌手。从此,堂·劳伦斯不仅仅是教练,他更像一位宗师,鼓励这个年轻女孩开发并突破自己的极限,去尝试创作音乐。这也给了斯蒂芬妮在当地咖啡馆现场献艺的自信,实际上,受到鼓励的她竟然在高中开了一家自己的咖啡馆,只是为了有一个地方表演。

所以,从13岁开始,斯蒂芬妮就在家里的钢琴上创作音乐了,从古典辗转到了流行,她开始注意到巴赫音乐里的和弦与玛丽亚·凯莉唱片里的和弦完全相同,接着斯蒂芬妮就开始拾掇起这些小细节,开始创作一些小和弦段落。

所有的努力都有了回报。在与堂·劳伦斯会面后不久,斯蒂芬妮就创作出了第一首钢琴情谣。那时,她的歌曲受卡洛尔·金(Carole King)和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的影响比较大,写歌风格非常甜美。

在斯蒂芬妮从懵懂少女变成举世瞩目的流行公主的过程中,堂·劳伦斯给予了她极大的支持和激励。在首张专辑《超人气》的内页文字里,Lady Gaga特别提到了他:“您是我最伟大、最有才华的老师。我为我现在所拥有的声音、工作理念和我的修养而感谢您。”

杰尔马诺塔夫妇显然也预见到了大女儿的职业追求,于是当斯蒂芬妮17岁从圣心修道院毕业后,他们觉得斯蒂芬妮应该进入纽约大学蒂施艺术学院继续学业。这里出了不少杰出的校友,比如安吉丽娜·朱莉、伍迪·艾伦、安妮·海瑟薇和塞尔玛·布莱尔等。

本来斯蒂芬妮想报考朱莉亚音乐学院,那所几年前差点儿进去的纽约著名的舞蹈戏剧学校,但从该学院毕业的著名音乐人却寥寥无几。斯蒂芬妮有些犹豫,最终决定改变想法,转而去报考纽约大学极富盛名的蒂施艺术学院。

对任何人而言,进入蒂施都是相当大的荣耀。当然,进蒂施非常不易,因为会有数千人来争抢少量的几个招生名额,为此,所有报考的学生都得通过艺术复试和繁复的面试环节。

实力不菲的斯蒂芬妮,虽然年仅17岁,浑身所散发出来的天赋与才气,立刻就把学校的面试老师吸引住了,于是她幸运地成为纽约蒂施艺术学院建院45年来被首次提前录取的20个人中的一个。

在蒂施艺术学院,斯蒂芬妮就读于戏剧系,学习艺术史、布景设计、创意指导方面的课程,斯蒂芬妮学习如何从整体来考虑音乐,从身着的服装,到屏幕的画面,到舞蹈的动作和颜色的搭配……这让她爱上了安迪·沃霍尔和其他波普艺术家,这些人都深深影响了她日后的表演,也为她日后为巡回演唱会设计华丽布景奠定了基础。

“我每天早上会先跳五小时的舞,然后上表演或歌唱课,晚上接着学习艺术文学、现代艺术等所有我喜欢的课程。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学习经历,我现在可以用行话和术语来对自己的录影发号施令,这让我看上去像一个聪明的女孩,而不是白痴。”

这些基础和训练使得未来的斯蒂芬妮,即我们的Lady Gaga,能将音乐、时尚和舞台都变成自己的秀场。

尽管课业很重,斯蒂芬妮仍坚持和她的乐队一起去全市夜店的开麦夜演出。她经常在颇具传奇色彩的“苦涩终点”(Bitter End)里演出,那是纽约格林威治村最有名的夜店,自从1961年开张,多年来曾有一大批明星嘉宾为其增彩,史蒂夫·旺德、尼尔·戴蒙德、鲍勃·迪伦和琼尼·米歇尔这些音乐传奇都曾在这家夜店演出过。这间有暗色的木质装潢、布满涂鸦的浴室和不时吵闹的顾客的苦涩终点,是她的第二个家。

斯蒂芬妮同时搞定了校内沉重的学业负担和课外连续不断的全城演出,忙到过度亢奋的边缘,简直难以在她无数个课后活动之间分清彼此。她参加了一个华丽摇滚乐队,并担任主唱;而且开始创作独唱曲,并在钢琴上自弹自唱;参加过一个为当地癌症慈善机构举办的名为“终极紫罗兰秀”的比赛,并且毫无悬念地打败了来自整个蒂施的其他参赛学生取得桂冠……

更令斯蒂芬妮喜悦的是,在氛围轻松的纽约大学,她的创造精神终于迸发出来,真实的自己也被得以释放。Lady Gaga曾对澳大利亚《世纪报》说:“圣心修道院是一所相当保守的中学,到处都是规矩。Gaga一直都在,但她被迫要低调,要努力适应环境。直到进了大学,我才变成了现在的我。”

即使有了这一切机会去表现自己、追寻灵感,斯蒂芬妮在蒂施艺术学院仍感到窒息,“在艺术方面,它和我之间从没心意相通过,即使我早就清楚自己一辈子都会走艺术这条路。”尤其是当斯蒂芬妮为某个角色试镜时,她就开始注意到,周围的同龄人和学校老师很难搞懂到底什么才是适合她的。

“他们会说我‘你流行风太重了’或者‘你摇滚风太重了’或者‘你头发颜色太深了’;他们会说‘你只是个角色,不是个艺术家’或者‘就像你看起来不是个白人,却像个花瓶’。在他们眼里,我估计是个古怪小妞,每当我表演流行音乐时,人们就说我应该去演戏剧。每当我试镜音乐剧时,他们又说我太流行音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