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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坟墓里爬出来的铁人”项英

项英(1898—1941),原名项德隆,化名江钧、江俊、张成、周松山等,湖北武昌人。他在武昌涵三宫的日新预备学堂读完初中后,15岁便进入武昌模范大工厂当工人。他白天做工,晚上还坚持读书。工作的磨砺和社会的锤炼塑造出他求识自强的不屈性格;俄国十月革命与五四运动的爆发,又坚定了他追求真理的执著信念。在和包惠僧的会面时,项英说:“我自从读了《劳动周刊》,知道中国工人也要组织起来,我愿意从这方面来努力。”其决心溢于言表。1920年曾在武汉组织过纺织工人罢工,1921年12月起在武汉江岸筹建铁路工人俱乐部。

项英于192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湖北最早的产业工人党员。1922年10月,他领导汉口扬子江机器厂罢工,并向厂方提出增加工资、改善待遇等条件。厂方对工人提出的要求拒绝采纳,还关闭了厂门,企图“厄工友于困苦之境”。他鼓励工人们“要提起精神,努力奋斗,争回人格,宁死不屈,为扬子工人争口气,为天下工友争口气”。经过细致的组织宣传和思想工作,工友们团结一心,意志坚定,最终取得罢工斗争的胜利。项英成为当时武汉工人阶级公认的领袖之一。

项英长期在武汉、上海等地从事工人运动和党的工作,曾任平汉铁路(今北京—汉口)总工会总干事、湖北省工团联合会组织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武汉办事处宣传部长、中共中央工农部部长等职,为反对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改善工人的政治地位和生活进行了坚决斗争。他参与领导的1923年平汉铁路二七大罢工和1925年沪西日商纱厂工人二月罢工,推动了全国工人运动的发展。

1926年秋起,发动武汉工人配合北伐作战,任中共湖北区委组织部部长兼武汉工人纠察队总队长,维持社会秩序,参与收回汉口英租界和反夏斗寅叛变的斗争。1927年初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副委员长。1923年至1928年间,在中共第三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到上海,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28年2月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同年7月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1928年7月至9月,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1929年2月接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兼中共党团书记。

1930年8月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同年12月受中共中央派遣到中央苏区。1931年1月起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代理书记兼苏区中央局领导下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他和副主席朱德、毛泽东一起,建立起红军总政治部,明确其职责以及政治委员与政治机关之间的关系。对江西红军和苏区的“肃反”扩大化进行严肃批评,提出以教育为主来解决党内矛盾的正确主张,但受到错误的批评。同年6月,毛泽东任中革军委主席,项英改任副主席。同年10月,毛泽东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朱德任中革军委主席,项英被撤销职务。

1931年11月,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兼劳动人民委员。1933年5月任中革军委委员、代理主席。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常务委员)。2月,在“二苏大会”上,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副主席、工农检查委员会主席。5月,兼任赣南战地委员会主任,赣南军区司令员、政委。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的岗位上,项英积极协助毛泽东主席,发展根据地经济建设,打破了敌人经济封锁;在发动贫苦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健全地方工农民主政权,以及制裁反革命和反贪污、反浪费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他的主持下,苏维埃政府建立起司法机构,制定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第一次制定的有关婚姻方面的法规,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旨在解放妇女的法规。项英在代理中革军委主席期间,提议并经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于1933年7月11日召开的常会批准,确定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之日为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他积极领导扩建红军,编组新的师和军团。主持制定《中国工农红军誓词》,建立红军中的奖励制度。动员和组织群众发展生产,筹措给养,保证前线供应。

鉴于项英竭尽全力开展苏维埃运动而闻名于世,美国友人尼姆·韦尔斯将项英与毛泽东、朱德并称为“中华苏维埃的三巨头”。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任中共中央分局书记、中央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主任陈毅等一起,率留在苏区的红二十四师和地方武装1.6万余人,掩护红军主力进行战略转移。11月底,鉴于形势恶化,逐步作出独立自主坚持斗争的部署。1935年2月后,根据遵义会议后中共中央的指示,组织红军和游击队分路突围,转入分散的游击战。在与中央失掉联系、国民党军持续“清剿”的极端困难条件下,紧紧依靠群众,恢复党的基层组织,及时调整策略,变换斗争方式,领导赣粤边游击区军民作殊死斗争。曾将游击战术编成歌诀,教育红军游击队提高斗争艺术,巧妙地与敌周旋,灵活地打击敌人。项英和各游击区指战员共同努力,配合了红军主力的斗争,保持了南方游击区革命支点,保存了革命力量和战略基地。

1937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曾作出《对于南方游击区工作的决议》,充分肯定项英及南方各游击区同志“长期艰苦斗争精神与坚决为解放中国人民的意志,是全党的模范”。这个决议,是党中央给予项英和他的战友们最高的评价。

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说过这样一句话:“项英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铁人。”

项英在抗日战争时期,作为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后为东南局)书记、中共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书记、新四军副军长,担负着领导新四军在大江南北开展敌后抗战的重任。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项英和陈毅一起,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国共合作团结抗日的精神,先后在赣州、南昌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停止冲突、合作抗日的谈判。12月,项英参与党中央关于新四军编组原则的确定,后到达武汉按照党中央的意图和长江局的意见,代表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当局谈判。在坚持共产党对新四军的绝对领导、国民党不得插手干部配备的前提下,就新四军的编组达成协议。1938年春,他和陈毅等分赴各游击区,传达党中央关于国共合作、共同抗战及部队整编的指示,动员红军游击队下山集中改编,开赴前线。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把分散在南方8省14个地区的红军和游击队编成4个支队,共10300余人,完成改编为新四军的历史使命。接着,派出先遣队赴敌后作战略侦察,陆续组织部队向苏南、皖南、皖中敌后挺进,开展游击战争。抓紧东南各省中共地方组织的恢复、建立和发展,在长江南北地区创建抗日民主根据地。

后来陈毅在谈到这段历史时指出:“项副军长以其历史地位在全党的威信,使南方八省游击队造成铁的力量。以后跟叶军长合作,使改编成功,这是本军成立的关键。”

完成组建新四军的任务后,项英随新四军军部进抵皖南不久,就建议派先遣支队去苏南敌后进行战略侦察,先遣队出动后,第一、第二、第四支队也相继出动,取得蒋家河口、韦岗等初战的胜利。同年11月,他根据中央指示,派张云逸参谋长赴江北,加强抗日斗争的领导。

1939年,项英不仅参与了新四军“向南巩固、向东作战、向北发展”方针的制定,还认真组织贯彻。在皖中,组建了江北指挥部和第五支队,负责开辟皖东抗日根据地;先后派军部特务营、第四团第一营和第五团第三营赴江北,增强了江北部队的骨干力量。在苏南,成立了江南指挥部,当江南抗日义勇军西撤后,立即派“江抗”副司令员何克希等东返主持,后又派谭震林任“江抗”东路指挥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命令第六团和第四团与管文蔚各一部,从扬中北渡长江,为陈毅、粟裕随后率江南主力北渡开辟苏北作了准备。在皖南,进行了坚持抗战阵地的激烈斗争,取得了五次繁昌保卫战和1940年4月、10月两次反“扫荡”的胜利。在三年期间,新四军共歼敌9万余人,部队也发展到近10万人。

在严酷的环境中,项英仍十分重视部队的教育训练和干部队伍建设。他强调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并举办教导总队,大力培养干部,努力提高军政素质。他的《新阶段中我们江南抗战的任务》《一年来作战的经验与本军建军工作》等文章,是新四军建军和政治工作史上的重要文献。

另外,项英还十分重视东南地区党的工作。他指导各地党组织,以抗战初期新四军在各地建立的办事处、通讯处作掩护联络失掉关系的党员,发展新党员,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在项英的领导下,1940年底中共中央东南局管辖的党组织扩大到浙江、福建、皖南、苏南、赣东北等地,党员共约5万名。这些党组织和党员带领群众,为开展当地革命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1941年4月30日,刘少奇同志在华中局讨论东南地区党的工作时,曾经指出:“东南党的工作,抗战以来一般说来是有很大成绩的。”

1938年12月,上海英文《大美晚报》记者贝尔墩在云岭新四军军部采访时,谈他对项英的印象时说:“他有时跟活的《共产党宣言》一样和你谈话,过会又用中国式的殷勤款待你。”贝尔墩称项英是“新四军的灵魂”,认为“史沫特莱说项英是个铁人,我觉得很对。”

1941年1月4日,皖南新四军军部直属部队等9000余人,在叶挺、项英率领下开始北移。1月6日,当部队到达皖南泾县茂林地区时,遭到国民党7个师约8万人的突然袭击。

新四军英勇抗击,激战七昼夜,终因众寡悬殊,弹尽粮绝,除傅秋涛等2000余人分散突围外,少数被俘,大部分壮烈牺牲。军长叶挺被扣,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在突围中牺牲。副军长项英、副参谋长周子昆等突围后率军部10余人隐蔽于附近山区。3月14日凌晨,在安徽省泾县茂林地区蜜蜂洞被叛徒枪杀遇难,时年43岁。

(撰稿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