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让青少年学会自尊自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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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二不公”范景文

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徐悲鸿

范景文,字梦章,吴桥(今河北吴桥县)人。明朝光宗、熹宗两朝中,他先后任文节郎中、河南巡抚、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等职。

范景文为官清廉,洁身自好,从不接受别人的请托或馈赠,不管是素不相识的新友,还是过往甚密的亲朋好友,凡是送与礼品,登门相求者,他都一一婉言谢绝。

一次,他的一位亲戚,想谋个一官半职,便备了一份厚礼,前去找他。范景文见亲戚来访,设家宴热情款待。席间,那位亲戚乘着酒兴,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范景文听了,忙一口回绝说:

“我身为朝廷命官,岂敢擅用权势,枉徇私情。”

说完,他又耐心地劝他走读书求仕的门路,临走时,那位亲戚又说:

“以后,倘有可能,还请你帮助举荐。”并拿出礼物,一定要范景文收下。

范景文推辞再三,说什么也不肯收。

那人又说:

“我们是亲戚,又不是外人,你何必如此……”

范景文把脸一板,生气地说:

“亲戚也不能收,你以后再来,就空手来,不许再像这样!”

不料,那位亲戚并不怕他吓唬,仍然坚持要把礼物留下,纠缠了好半天,范景文好不容易才让他把礼物带走了。

送走了亲戚,范景文自言自语道:“想不到拒礼竟然如此之难。”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拿纸提笔写了六个大字,贴在大门上:

“不受嘱,不受馈!”

果然,以后再也没人敢登门送礼或求情办事了。人们也就把这种不受礼、不受嘱的品格,尊称他为“二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