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怎样当好社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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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社区卫生的定义与发展

2006年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做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发展社区卫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群众提供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全社会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积极发展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以造福人民群众。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要通过调整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加大政府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机制创新等措施,加快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由此可见,发展社区卫生对于我们国家的社会转型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它的最终目的是在城乡社会中形成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

一、社区卫生的定义

1999年,卫生部等国务院十部委在《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的若干意见》中,对社区卫生的性质作了以下概括:社区卫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由此可以给社区卫生下这样的定义:社区卫生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卫生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一种社区定向的卫生服务。它是一种综合的、整体的、连续的、个性化的新型卫生服务模式,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服务。

社区卫生具有以下特点:社区卫生的场所必须在社区;服务的目标必须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仅仅是疾病的医疗,还应是集防治、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服务必须是居民在经济上能够承担且能方便接受。

总之,社区卫生以健康为中心,以居民为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提供综合服务,其以便捷、低廉、高效、连续为服务特征,已成为现代医疗保健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社区卫生的发展

人类的医药卫生活动源于社区。在工业革命前的漫长历史时期内,尽管出现了一些类似近现代医院雏形的医疗设施,如中国的“坊”、西方的“寺庙医院”,但从总体上看,在居民聚居区域的固定或半固定、流动或半流动性质的民间医疗卫生活动是当时卫生服务的主要方式,也可称之为是现代社区卫生的历史源头。

(一)社区卫生的起源

社区卫生起源于18世纪的全科医疗。社区卫生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的英国。1945年,英国议会正式批准“国家卫生服务法”,明确提出在英国实行由政府税收同意支付的医院专科医疗服务、社区卫生和全科医生制度。1948年,英国建立了国家卫生服务(NHS)体系。全科医疗是指受过一般医学训练且不分科的基层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提供这种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生被称为全科医生。全科医生大多数在社区独立行医,只有少数在医院工作,他们生活、工作在社区,解决患者的一般健康问题,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二)国外社区卫生的发展

在社区卫生发展过程中,世界各国在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上呈现出不同的模式。

1.英国社区卫生模式及功能。英国的社区卫生包括全科医疗服务和社区护理照顾。社区医院的医生数量占到医生总数的近50%,平均每2000人拥有一个社区全科医生。根据NHS的规定,每一位英国居民都要与该全科医生建立稳定的医疗保健关系并在自己选择的全科医生处注册,该全科医生负责对居民进行预防、保健及医疗服务,并协调和指导有关护士提供相应的卫生服务、健康指导。居民就诊一般先找全科医生(急诊除外),全科医生解决不了的专科问题才转往医院。医院只对病人作必要的治疗,然后,病人回社区,由全科医生负责康复治疗。

2.美国、加拿大模式。美国、加拿大两国都有相当比例的社会工作者活跃在社区卫生领域,他们主要负责患者和社区、私人医生之间的联系,以及有关的财务、保险问题的协调等。美国的社区卫生以家庭为中心,注重社区医疗中心与附近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紧密联系。加拿大在全民公费医疗制度下,社区卫生由医疗行政部门负责和管理,社区医生都是专职医生。

3.德国、法国模式。德、法两国社区卫生机构包括专科医院、私人诊所。社区卫生一般都是私人性质的,由专科医生和全科医生提供医疗服务。

4.澳大利亚模式。澳大利亚以社区为基本单位设置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有社区卫生中心、康复中心、儿童保健中心、老年保健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产前检查所、护理之家等。澳大利亚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由多学科的专业人员组成,主要有通科医生、心理医生、精神卫生医生、护士及社会工作者等。通科医生大部分以私人开业或联合开业的形式服务到每个家庭,只有少数人受聘于社区服务机构。

(三)我国社区卫生的发展

我国的社区卫生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国家有关部门共出台了二十余个社区卫生方面的决定或意见,对社区卫生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据2009年卫生部在西安召开的全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98%的巿辖区都已经开展了社区卫生,全国共建立社区卫生中心7232个,社区卫生站21895个。一些地区社区急诊量已经达到地区门诊量的30%,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医院接诊压力。各地研究建立双向转诊、收支两条线管理、药物零差率销售、医疗保险预付等制度,很多地方通过建立“家庭医生责任制”、“全科医师团队”等,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以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在应对手足口病、“问题奶粉”事件以及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卫生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社区卫生的发展成效显著,机构建设和基本业务的覆盖程度等指标都较高,在深层次的机制建设上也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