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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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基本理论与方法(5)

【例2‐1】 某商业银行为开户单位华日工厂从其账户用现金支票支取备用金5000元。

该项经济业务,涉及“活期存款”和“现金”两个科目,“活期存款”是负债科目,“现金”是资产科目,客户支取现金使负债减少5000元,应记“活期存款”借方;资产减少5000元,应记“现金”贷方。

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华日工厂存款户5000

贷:现金5000

【例2‐2】 某商业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收到一笔汇给客户AA公司500000元款项。

该项经济业务,涉及“活期存款”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两个科目,“活期存款”是负债科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资产科目。收到人民银行开户结算款,资产科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记增加,应记借方;负债科目“活期存款”也增加,应记贷方。

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500000

贷:活期存款——AA存款户500000

【例2‐3】 某商业银行向市BB公司发放短期贷款100万元,办好手续转入其存款户。

该项经济业务,涉及“短期贷款”和“活期存款”两个科目,一个是资产科目,另一个是负债科目。银行发放贷款使贷款资产增加,应记入“短期贷款”的借方;把贷款转入存款户,使银行负债增加,应记入“活期存款”科目的贷方。

会计分录:

借:短期贷款——BB公司1000000

贷:活期存款——BB公司存款户1000000

【例2‐4】 某储蓄户要求将其活期存款账户中的20000元转为定期存款,银行为其办好手续。

该项经济业务,涉及“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两个科目,两个都是负债科目。储户将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从“活期储蓄存款”科目转出资金,是银行负债的减少,应记借方;“定期储蓄存款”科目转入资金,是银行负债的增加,应记贷方。

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存款户20000

贷:定期储蓄存款——××存款户20000

依据上述四项经济业务编制的发生额试算平衡。试算平衡表中各会计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相等,说明上述所复式记账方法应用是正确的。

第三节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的意义和作用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办理资金收付、登记账簿的凭据。

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正确地填制和严格地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环节。商业银行会计每天都要办理大量的核算业务,流动性强,受内外制约因素多,决定了商业银行会计业务需与其他业务的紧密结合。因此,商业银行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和使用在其会计核算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表现为三方面:

1.会计凭证的取得和使用,是商业银行办理有关资金收付业务,登记账簿的依据。

2.会计凭证的填制和传递,是商业银行进行有关业务活动的组织形式。

3.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查,是明确经济责任,发挥银行会计监督、控制职能的手段。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及编制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凭证。它是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实际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的原始依据。

各种原始凭证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多种多样的,每一张原始凭证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各种原始凭证一般应具备以下要素:①凭证的名称;②填制凭证的日期;③收付款人的名称与账号;④收付款人开户行的名称与行号;⑤货币的符号及大小写金额;⑥款项来源、用途、业务摘要及附件张数;⑦经办人员或单位的签名或盖章。

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从外部取得的凭证。如开户单位签发的各种结算凭证,从其他商业银行收到的划款通知等。

自制原始凭证是办理各种业务中,根据业务需要而自行填制的凭证。如银行填制的特种转账借方、贷方凭证、利息计算清单等。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原始凭证经过业务处理后产生,或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凭证,记账凭证除具备原始凭证的有关要素内容外,还必须具备转账日期、会计分录、附件张数、银行记账复核人员盖章等内容。

1.按其填制方法与形式不同,商业银行的记账凭证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凡一笔业务涉及的科目分别填制在几张凭证上,一张凭证只作一个科目的记账依据,这类凭证称为单式记账凭证。

凡一笔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都集中在一张凭证上,既作借方科目的依据,又作贷方科目的依据。这种凭证成为复式记账凭证。

2.按其生成方式不同,商业银行的记账凭证可分为人工填制凭证和计算机打印凭证。人工填制凭证又可分为人工制单且不需要计算机认证的凭证和人工制单需要计算机认证的凭证两类。

计算机打印的凭证分为由经办人员录入凭证要素,经复核后由计算机自动输出的凭证和计算机批处理后自动打印的凭证两类。

3.按其记账的对象不同,商业银行的记账凭证可分为明细账记账凭证和总账记账凭证。

(1)明细账记账凭证。明细账记账凭证是记载明细账的依据。从理论上讲,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但在银行的实际业务核算中,要收到大量的外来原始凭证,这些原始凭证已经具备了记账凭证的内容,如果再另行编制,也不过是原始凭证的重复摘录。为简化会计核算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加速凭证编制及避免抄录原始凭证可能发生的差错,银行会计核算广泛采用以原始凭证经过业务处理代替明细账记账凭证的办法。原始凭证凡具备转化成记账凭证条件的,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填入转账日期、应借、应贷科目及账户名称和账号,并加盖业务人员名章和业务公章,原始凭证就具备了记账凭证的效力,可以凭以登记有关科目的明细账。否则,则另编记账凭证,并以原始凭证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商业银的明细账记账凭证,按用途可以分为“基本凭证”、“结算凭证”、“专用凭证”和“一般单证”四类。

“基本凭证”,是银行根据有关原始凭证及业务事项,自行填制的通用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结算类凭证;“专用凭证”是根据某项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具有特定格式和用途的凭证,如系统内电子划款专用凭证、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一般单证是由会计根据核算需要填制使用的凭证,如开户证书等。

基本凭证属银行的一般凭证,其他三类记账凭证通常以原始凭证代替记账凭证。商业银行现行的基本记账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现金收入传票和现金付出传票,主要用于银行内部的现金收入、付出,其基本格式;转账借方传票和转账贷方传票,用于转账借方、贷方事项,其基本格式;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和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主要用于与客户有关的款项收付(如扣客户款)及银行内部不同机构之间的资金收付事项(如内部转账等),其基本格式;表外科目收入传票和表外科目付出传票,用于本行内部表外科目收入、付出事项的记账凭证。

(2)总账记账凭证。为登记总账,每日营业终了后,应将当日所发生的明细记账凭证按科目归类,计算出每个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编制汇总记账凭证,据以登记总账。这种按科目、按日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银行称为科目日结汇总表(包括表外科目日结汇总表)。为了适应柜员方式下日终结账方式的改变,以科目日结汇总表代替专柜模式下使用的科目日结单,日终结账时,由核算主体行核算中心按当日发生的业务分会计科目汇总编制。非柜员方式行仍使用科目日结单。科目日结汇总表、表外科目日结汇总及科目日结单的基本格式。

科目日结汇总表与科目日结单编制原理与方法在于:①把当日全部明细账记账凭证按科目分类整理;②把同一科目的明细记账凭证按借、贷方顺序排列;③分别计算出同一科目借、贷方凭证张数和总发生额,并填入科目日结单的借、贷两方;④根据各科目昨日余额和发生额,计算今日余额并填入科目日结汇总表或日结单。

三、会计凭证填制要求

(一)会计凭证填制的一般要求

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及时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楚,并满足如下要求:

1.单联式现金支票应用墨汁或碳素墨水书写,单联式凭证应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多联式套写凭证可用圆珠笔双面复写套写,不得分张单写。

2.填写凭证及记账的各种代用符号规定为:序号为“#”;每个为“@”;人民币符号为“¥”;年、月、日简写顺序应自左至右为“年/月/日”;年利率简写为“年%”,月利率简写为“月%”。

3.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金额数字应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应在角分处写“00”,有角无分的,应在分位处写“0”,不得用“-”代替。金额数字应汉字大写,应用正楷字或行书字书写,使用简化字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简化字规范。

4.记账凭证的金额只填写一笔数字时,应在小金额数字前填写人民币符号“¥”,可以不填合计数,但应将其下面各空行用斜线划销。填写多笔数字前不必在每笔数字前加“¥”符号,但应在合计数前填写“¥”符号。

(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或草写:¥)。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零”。如1月l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四、商业银行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商业银行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指从受理外来原始凭证或编制凭证起经过审核、记账直至整理装订保管的全过程。商业银行的凭证传递过程,体现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处理过程与会计核算过程的高度统一。因此,在传递凭证过程中,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手续严密,先外后内,先急后缓,既要方便客户,又要符合会计核算程序。

1.凭证的内部传递,指从受理或自行编制开始,经审核、记账、复核等业务处理,直至装订保管为止的整个过程。在传递中必须按照核算程序和收、付款程序办理。除另有规定者外,各种凭证必须由银行内部自行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