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师爷请自重(原著名《调笑令》)
75866700000005

第5章 巧妙判案

按照惯例,县令在大堂审案时,百姓是可以在门外围观的。今儿是唐天远接任县令以来的第一次堂审,又是命案,前来围观的百姓里三层外三层,把县衙围得水泄不通。有些人干脆生意也不做,专程收了摊子来看县太爷办案。也有妇人在人堆后头踮脚,想看看传说中英俊的县太爷有多英俊。

谭清辰抓住商机,在大堂外头支了张桌子,让伙计摆了凉茶和切好的西瓜来卖,生意火爆。他自己拎着个半旧的蒲扇,站在外面,笑看着里头一本正经做记录的谭铃音。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谭铃音是认不出谭清辰的。

今儿孙不凡依然留了他那花魁发型,虽然不得不跪在被告石上,却是气定神闲。

谭铃音清了清嗓子,起身念了一遍诉状,她的嗓音清亮婉转,甚是动听。诉状叙述了案发的整个过程,指出孙不凡的两条罪状:诱拐良家女子,杀人。

人群中传来一阵议论声。不少人对着孙员外的后背指指点点。女儿家私奔是大事,这是不守妇德的集中体现,放在以前是要沉塘的。当然,现在这个朝代,由于历史原因,民风相对开放,但私奔这种事情,也足够十里八乡看一阵热闹了。

孙员外夫妇羞得满面通红,低头不敢言语。

谭铃音气不过,重重一拍桌子,“吵什么吵!”

她这一嗓子气势十足,人群顿时息声。谭铃音指着孙不凡,对人群说道:“他才是凶手!齐蕙明明是受害者,你们不帮受害者说话,反倒指责她,难道想当杀人者的帮凶?!”

这帽子很大,平头百姓哪个敢接,于是齐刷刷地开始骂孙不凡。

“肃静!”唐天远又拍了一下惊堂木。他往谭铃音的方向扫了一眼,看到她果然在揉方才因太过用力拍桌子而疼痛的右手。这暴脾气,也不知以后何人能受得了她。唐天远轻轻摇了一下头,想笑,又很快把笑意憋回去。

“孙不凡,你可认罪?”唐天远问道。

孙不凡答道:“草民不认,草民冤枉。那诉状所说全是子虚乌有,请大人明断。”

“你的意思是说,你并没有写信给齐蕙,也从未约她私奔。案发当晚,你也没见过她?”

“是。”

唐天远继续不紧不慢地说道:“验尸结果表明,齐蕙在被害之前曾经被轻薄过,而她被轻薄后的第一反应是掌掴那登徒子。”

他说到这里,外面老百姓又开始议论:啧啧啧,被轻薄了!

谭铃音两眼冒火地瞪过去。她的眼睛本来就大,再这样死死地瞪着,像是下一步就要扑上来拼命,看着甚是骇人。她虽然看不清楚围观群众,他们却把她看得清清楚楚,于是赶紧转移话题:“烧死杀人犯!”

唐天远又让他们肃静,接着说道:“孙不凡,既然你否认当晚见过齐蕙,那么你脸上的指甲抓伤因何而来?”

孙不凡不自觉地捂了一下脸,刚要开口,唐天远打断他:“来人,验伤。”

两个衙役上前按着他,一个仵作在他脸上仔细看了看,说道:“回大人,孙不凡脸侧确实有抓伤,时间是两三天左右,现已开始脱痂。”

唐天远点点头,总结道:“所以你自从那晚被齐蕙抓伤之后,便换了发型,好遮掩伤口,是也不是?”

孙不凡的眼珠转了转,答道:“大人想多了。我确实是因脸上有伤,才想了这个方法遮掩,但这抓伤本是一不小心招惹了一只野猫所致,与齐小姐并无干系。人命关天的大事,大人只凭这样一个伤口便断了,太过草率。草民不服。”

“只凭一个伤口,本官也不会轻易定罪。来人,带证人玉环。”

玉环便被带上来。她昨夜几乎没睡,又受到了惊吓,现在形容十分憔悴,眼下一圈乌青,鬼一般。她进来给唐天远磕了个头,接着便低着头把自己知道的都交代了,其间看也不敢看孙不凡一眼。

齐员外听说自己丫鬟竟然干出这种事情,气得破口大骂,上来要踢打她,被一旁的衙役按住了。

玉环说完,唐天远看着孙不凡,“你还有什么话说?”

孙不凡似乎早知会出现这一幕,他从容答道:“玉环在做伪证,与卫子通联手陷害我。”

“你说她做伪证,可有证据?”

“有。此人暗恋我,求而不得,因爱生恨。她恨我。”

这也太自恋了,谭铃音停笔,摇摇头,看看孙不凡又看看玉环。她发现玉环一直哭着摇头,并不答话。这个……不会被孙不凡说中了吧?

孙不凡说着,从袖中摸出一个荷包并一把丝线,“这是端阳节那日玉环姑娘主动送与我的荷包和五色线。我对玉环姑娘的错爱一直没有回应,玉环姑娘便因此生恨,想了办法故意诬陷我。”

“玉环,本官问你,这是否真的是你赠予孙不凡的?”

玉环没说话,流着眼泪点了点头。

原来县令大人没感觉错,玉环还真有事瞒着。谭铃音理解玉环对于此事的难以启齿,可是这件事在关键时刻被孙不凡抖出来,就会使他们陷入被动。

“大人,”玉环抹了一把眼泪,说道,“我确实送了孙公子这些东西,但我以项上人头担保,我方才所说也全是实话。这孙不凡故意诱引我家小姐,借机害死了她,请大人为我家小姐做主!”

孙不凡冷笑,“大人,需不需要草民提醒您,根据大齐律法,与被告有仇之人不能做证。”

这可难办了。谭铃音拧眉看向唐天远。

唐天远给她回了个安抚的表情,转而对孙不凡说道:“看来你对大齐律法研究得挺透彻,那么你是否知道,本官若是想定你的罪,还需要什么?”

“自然是需要证据。”

“孙不凡,你以为你把此事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你料错了一点。你只当你掐死了齐蕙,其实当时她并没有死。”

孙不凡面色霎时一变,但很快恢复镇定,“大人真会说笑话,我听不懂什么掐死不掐死的。不过,既然齐小姐没死,为何不让她出来一见?”

唐天远叹了口气,“她当时没死,不过后来还是死了。死因不是窒息,而是后脑遭到重击。也就是说,她是滚落到山坡之下,被石头磕到后脑才死去的。”他说着,面露不忍,连连摇头。

谭铃音奇了怪了,仵作的验尸报告是她亲自整理的,那上面不是这么说的呀。她不露声色地看了县令大人一眼,接收到后者平静的眼神。谭铃音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反正她就是从这种平静无波的眼神中读出了他的意思,于是她自信满满地提着笔,看了孙不凡一眼,满脸写着“你这凶手死定了”。

孙不凡听了唐天远说的这些话,也跟着表示了一下遗憾,接着说道:“不知大人说这些意在如何?”

“我的意思是,在你扛着齐蕙的尸体上天目山的时候,”唐天远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一下,仔细观察孙不凡的表情,看到他虽强作镇定,但眼中闪过一丝不安,唐天远继续说道,“她其实醒过来一次。”

这话就有点瘆人了,在场之人都听得心里毛毛的。谭铃音握着笔的手差一点抖起来,幸好她训练有素。她低着头,默默地想,大人以您这才华,不写小说真是可惜了。

孙不凡想要维持镇定的神色已经有些困难了。他拉长脸,脸上微微扭曲。

唐天远在这种异样的气氛中继续淡定地讲故事:“齐蕙在醒来之后,知道自己此番性命不保,为了留住证据,好让人找出真凶,她在死前拼命做了一件事情。”

众人的好奇心已经完全被他调动起来了,外头围观的老百姓全都息了声,伸着脖子瞪着眼,等待县太爷的下文。结果县太爷真像个说书先生,到此打住,卖起了关子。

唐天远微微一笑,看向孙不凡,“你知道是什么吗?”

围观群众:到底是什么啊!

“我不懂大人在说什么。”

唐天远的目光向下移,停在孙不凡的腰上,“孙公子这条腰带不错,在哪里做的?”

围观群众:谁关心腰带啊!

孙不凡也没想到这县令突然问及此,想也不想答道:“盛宝斋。”

他此刻所围的腰带与昨天的一样,正是那条金丝编就、镶了许多绿松石的。这些绿松石都被打磨成薄片状,形状大小不规则,一条腰带上有好几十块,最大的有红枣那么大,小的如黄豆粒。

“来人,把物证端上来。”唐天远话音刚落,便有人端着个托盘上前。托盘上铺着红绸布,红绸布上躺着一枚小如黄豆粒的青绿色宝石。

唐天远解释道:“这是死者掌中发现的,被她紧紧攥在手中。本官当时不解这是何意,直到昨天见过孙公子,这才了然。齐蕙死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偷偷从你的腰带上抠下来一小块绿松石。此时的你扛着她紧张地爬山,并未察觉,使她得手。齐蕙心思通透,故意抠了最小的一块,不致使你发现之后销毁证据。你这腰带上绿松石繁多,且不规则,丢一粒小的,确实不容易察觉,这才给本官留下破案的契机,这也算是苍天有眼了。”

这一番话下来,围观群众们鼓掌叫好声不断。

孙不凡看着那绿松石,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唐天远继续说道:“你若不信,自可当堂解下腰带检查,看看本官是否冤枉了你。”

见孙不凡站立不动,也并不回答,唐天远招呼左右衙役,“你们几个,帮孙公子脱下腰带好生检查。”

几人得令,按着孙不凡帮他解下腰带,把腰带仔细翻看了一会儿,回道:“大人,这腰带上确实有个坑洼处。”说着,把托盘上的小绿松石拿过来一扣,严丝合缝。

“孙不凡,物证在前,你还有何话可说?”

孙不凡挣开众人,面目狰狞,“人是我杀的又怎样,她不守妇德,本就该杀!”

在唐天远的追问下,孙不凡讲了自己杀人的一些细节。整个过程与谭铃音脑补出来的段落差不多。孙不凡见齐蕙果然应约,于是跳出来一通羞辱。齐蕙得知事情全是孙不凡所为,又羞又愤,两人发生了口角。后来孙不凡轻薄齐蕙,齐蕙回扇耳光,再后来孙不凡一怒之下掐死了她,就近抛尸天目山。

孙员外没想到自己儿子竟做出这种事情。此事来得突然,他今早才听说自家和命案牵扯上,此刻听到儿子承认,早已吓破了胆,跪在地上砰砰磕头,说自己一把年纪老来得子云云,求县太爷开恩。

唐天远摇头,“只有你儿子的命是命,人家女儿死了就是活该吗?”

齐夫人早已泣不成声,扑上来要撕打孙不凡,两个衙役拦着她,不让她在公堂上撒泼。齐员外听到县太爷的话,也红了眼圈。自家养了十几年的一个如花似玉的孩子,不管她做了什么事,一下子没了,当父母的哪有不心疼的。

谭铃音很快写好了口供,让孙不凡当场画了押。画完押,这事儿就算盖棺定论了。唐天远扫了几眼口供,伸手从面前的签筒里摸出一根红色令签。衙门里的堂审,令签的颜色是有讲究的:黑色代表一般的刑罚,红色代表死刑。

孙员外看到县令要判死刑,忽然叫道:“大人。”

此刻唐天远已经把令签拿出来,正停在半空中,要落不落。许多人的心脏都跟着提起来,屏住呼吸盯着那鲜红的令签,仿佛那是一把染血的利刃,下一步就可以直插孙不凡的心脏。

“何事?”唐天远问道。

“大人,草民以为我儿杀人也是事出有因,毕竟是齐家小姐不守妇德在先。”言外之意,孙不凡罪不至死。

谭铃音听到这话,十分不服,刚要反驳,却被唐天远制止。唐天远先扫了一眼堂下跪着的孙员外,见他的目光鬼鬼祟祟,大有深意,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微微搓了一下。

哦,想拿钱买命。唐天远眯了眯眼。看来这孙员外很擅长这种勾当,也不知从前干过多少次。唐天远的操守很牢固,以他的眼界,也不会把一个地方乡绅的贿赂放进眼里。

“姑娘未出阁,在家不管做了什么,自有父母管教,别人插手不得。孙不凡诱骗女子在先,草菅人命在后,当判——”唐天远说着,把红色令签重重往地下一掷,“斩监候。”

唐天远在老百姓的一片赞誉之声中退堂了。谭铃音低着头,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县太爷身后。她满脑子都是今日堂审的各种转折,怎么想也想不通其中关窍。走在前面的唐天远听到谭铃音神叨叨的自言自语,转身想同她说话。谭铃音走着神,没刹住脚,一不小心就直接扎进了唐天远怀里。

唐天远揪着她的后衣领把她提开,嫌弃道:“你又想非礼我吗?”

“……等等,什么叫‘又’想?我什么时候非礼过你?”

太多了。唐天远才不想跟女人掰扯这些,他转身走进退思堂,坐在案前休息。谭铃音凑过来说道:“大人,我有一事想不明白。”

唐天远挑眉看了她一眼,“想让本官指点你?”

“咳,嘿嘿。”谭铃音自知她和这县令大人相处得不算友好,现在有事求教,姿态自然要放得低一些。看到他活动肩膀,谭铃音连忙走到他背后,帮他又按又捶又捏。

她手上的力度恰到好处,把唐天远略有些发酸的颈背揉得甚是舒服。然而身上舒服了,心里头却别扭开了。前面说过,唐天远看起来一本正经,实际有某些说不得的癖好。现在隔着单薄的衣服,他感受着谭铃音又小又圆、又软又弹的指肚,不用闭眼都能想象到此刻那双手在他肩上是怎样的光景。凡美丽的东西,越是看不到,越是吸引人。唐天远一个血气方刚的老处男,哪里经得起这种撩拨,他连忙躲开,没好气道:“去去去,这点事都办不好,要你何用!”

谭铃音看看自己的双手,有些无辜,她捏得挺好的呀。

唐天远摇头,“算了,倒杯茶来。”

谭铃音连忙倒了茶,双手捧给唐天远。唐天远不愿看她笑嘻嘻的脸,更不愿看她的手,他扭过脸去,单手去接茶碗,手指却不经意间触碰到她的手。唐天远像是碰到毒蛇一般,连忙收回手,此时谭铃音也已经松开了手,茶碗便翻到桌上,茶水涌出来,顺着桌沿哗啦啦流下去,落到唐天远的腿上、胯间。

唐天远:“啊!”

谭铃音看到县令大人的脸色一下变了,顿感不妙,“大人您怎么了?”

“谁叫你倒热茶啊!”唐天远捂着两腿之间,怒吼。

谭铃音一缩脖子,“热茶比较有诚意嘛……”

可是热茶会烫到啊!

唐天远无力地指了指门口,“出去!”

“哦。”谭铃音沮丧地转身离开。

“在门口守着,任何人不许进来。”唐天远不放心,补充道。

等到谭铃音离开,唐天远连忙脱下裤子,顾不得大腿上被烫到的部分,他首先认真检查了一番小兄弟。还好还好,应该只是受到了惊吓。热茶流到桌沿时已经消散了一部分热度,衣服虽然薄,也阻挡了一部分,不具备绝对的杀伤力,只不过有点疼而已。

裤子已经湿了,唐天远暂时不打算穿回去。他的小兄弟还有些疼,他就这么撩着袍子,神情严肃地思考要不要找个郎中看一下。

外头谭铃音等了一会儿,听不到县令大人的动静,于是问道:“大人,您还好吗?”

“不好。”

“您哪里不好啊?”

“……”一定是故意的,这流氓。唐天远没理会她,抬手扇了几下,加快散凉。

谭铃音听不到回答,又换了个话题,“大人您饿了吗?”

唐天远没好气道:“已经气饱了。”

“要不我让他们把饭端过来?”

“不用。”

谭铃音顿了顿,又问道:“那我能去吃饭吗?”

吃吃吃,就知道吃!唐天远很不高兴,把我烫伤了,罪魁祸首却一心惦记着吃饭。

于是唐天远故意拖着不许谭铃音走,晾了好一会儿,终于他自己也饿了,便把尚潮湿的衣服穿回去,走出退思堂。

谭铃音在饥饿中反思了一会儿,也有些回过味了。县令大人应该不只是被浸湿了衣服,他应该是被烫到了。她低头不敢看他,“你没事吧?”

“你看我像没事吗?”

谭铃音低着头,目光自然地停在斜下方——她看到县令大人衣服下摆上残留的一大片水痕,于是摇了摇头,语气真诚,“不像。”

唐天远顺着她的目光低头看,那水痕在腰往下,大腿前侧,这位置,这形状,怎么看怎么像是……失禁。

唐天远脸一黑,再没搭理谭铃音,自己回内宅换衣服去了。

下午的时候,谭铃音从医馆买了点治烫伤的药膏,去了县令大人的院子。她觉得这事儿确实是她不好,她是讲道理的人,总要和他认个错的。

当然,谭铃音身为一个没出阁的姑娘,是不会往男人那个地方想的。倘若知道了县令大人最关怀的是他小兄弟,她怕是再也不敢提此事了。

唐天远正在树荫下乘凉看书,看到谭铃音来给他送药,他冷哼,“等你的药,黄花菜都凉了。”他已经找过郎中,郎中说完全无碍。因此唐天远现在心情还算不错。

“对不起。”谭铃音态度诚恳。

唐天远挺不适应这样的谭铃音,软得像个无害小白兔,让他都不忍心骂她了。他放下书,说道:“算了,本官大人大量,不和你计较。”

谭铃音坐在唐天远旁边,“大人,您还没跟我说今天的堂审是怎么回事呢。”

这时,香瓜端来了一盘瓜果并一壶茶,放在石桌上。谭铃音看到盘中有新鲜的荔枝,顿时眼前一亮。

唐天远发现谭铃音也就这点出息了,注意力随时都有可能被吃食吸引走。

谭铃音摸了一个荔枝,剥开,先递给唐天远,狗腿般地道:“大人,您先吃。”

“还算有眼力。”唐天远夸了她一句,并没有接,而是直接低头,张口把荔枝吃掉了,目光扫过那沾着汁水的指尖,他赶紧把视线移开。

谭铃音这时候奉承一下也不过是想听一听今天堂审的玄机;唐天远被谭铃音小心伺候着,觉得盖过她一头,自然心情舒畅。两人这里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想这画面刺激到第三个人。

香瓜本就极讨厌谭铃音,此刻看到她如此,便笑道:“谭师爷确实有眼力见儿,又能干,不光要帮着少爷料理公务,连我们丫鬟的差使也包揽了,让人心服口服。”

谭铃音觉得,先不说自己到底有没有失礼,不管怎样,还轮不到一个丫鬟来当面抢白她。她扔开荔枝壳,擦了擦手指,并未与香瓜说话,而是看着唐天远,笑道:“大人您调教的好奴才。我家中的丫鬟都笨嘴拙舌,根本拿不出手。她们若是有这小丫鬟一半的口齿伶俐,我也就烧高香了。”

唐天远刚才听到香瓜的话,已经不太高兴了。他虽然不怎么喜欢谭铃音,但她坐在这里就是客,哪有主家丫鬟抢白客人的道理。香瓜平日里挺本分的,今天简直丢他的脸。唐天远把脸一板,说道:“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再敢这样没规没距,你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香瓜眼圈一红,告了错,提着托盘走开了。

唐天远看着谭铃音,嗤笑,“挺会吹牛。还丫鬟?我怎么没见过你的丫鬟?”

谭铃音又摸了一个荔枝,熟练地剥开,堵上了嘴。唐天远看着她只顾自己吃,并不给他剥了,他心头飘过那么一丝遗憾。

两人边吃边谈起正事。

“大人,齐蕙的死亡原因真的是头部受到撞击吗?可是仵作一开始并不是这么说的。还有,她真的在死前留了证据吗?就是那个绿松石?”谭铃音抛出一串问题。

唐天远摇头,“都没有。”

“啊?”

唐天远解释道:“死亡原因是假的,证据也是假的,那都是我编的,为了诈孙不凡。”

“……大人您可真能编啊。”

“不及你妙妙生的万分之一。”

“咳,”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可绿松石那个证据,比真的还真,您是怎么找到那样一块绿松石的?又是如何知道孙不凡的腰带上刚好缺一块?”

“很简单,那是我亲自抠下来的。”

“……”很难想象这人模狗样的朝廷命官偷抠人腰带时是个什么样子,谭铃音挠了挠后脑勺,“你什么时候抠的?”

“昨天晚上,夜探孙府的时候。”

“也就是说,这是你昨天晚上才想出来的对策?”

唐天远点了点头。

谭铃音掰着手指列举此计划的成功需要满足的条件,“首先,你得确定他那天上山时确实围了这条腰带。”

“昨晚顺便抓了个人现问的,他那日白天围了这条腰带,晚上想要出门,不会另寻衣服,否则容易惊动服侍他的下人。因此他白天穿的什么,晚上便会穿什么。”

谭铃音点点头,“然后,你还得保证你抠了之后不会被他发现。”

“富家公子并不会太注意自己这些东西,都是贴身服侍的人去注意。丫鬟们一旦发现腰带有损,是不会让他佩戴出门的。他既然围着这条腰带来公堂受审,就说明没有发现。”

谭铃音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

唐天远补充道:“其实就算发现也没关系,那么小一粒宝石,谁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丢的。只要腰带没被销毁,我就可以拿这个当物证。”

“可是你又怎么知道他当时是扛着齐蕙,并且齐蕙的头朝后?”

“首先,孙不凡杀人应该是临时起意,带着麻袋前去装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其次,他抛尸的目的是不让人发现尸体,要不然直接往湖里扔就行,用不着上天目山。这说明他当时十分心虚、害怕,想快一点处理掉尸体。扛着尸体上山是最方便有效的方式。同理,尸体头朝后也是最省力的方式。以上只是我的猜测,今天堂审时察言观色,进一步证实。另外,一个人在特别紧张的时候,注意力会收缩到某一点,而无暇顾及其他。所以孙不凡事后也不会想清楚尸体是否真的动过,并且碰过他的腰带。”

“环环相扣,滴水不漏。高,实在是高。”谭铃音竖起了大拇指。这么多天以来她还是第一次佩服这位县令大人。

“知道吗,”唐天远眯眼笑,“本官之所以没有提前告诉你这个计划,就是想看看你崇拜我的样子。”之前总是被妙妙生气得够呛,现在看到她这样,唐天远觉得身心舒畅,总算扳回一城。

谭铃音由衷赞道:“大人,你虽然是个色魔,不过还挺聪明的。”

唐天远收起折扇,用扇柄轻轻点着石桌,“打住。谭铃音,你才是色魔。”

“你是色魔。”

“你是色魔。”

“你是你是你是。”

唐天远腾地站起身,“好,既然你总说本官是色魔,本官今日就色一个给你看看。”说着作势要解腰带。

“啊!”谭铃音起身跑开了。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她没有捂眼睛。

唐天远留在原地冷笑,果然对付流氓就该用更流氓的办法。

短暂的得意之后是深沉的悲哀,唐天远扶着额,忧伤地进行反思,他好好一个谦谦君子,怎么就变成这样的无赖了。一定是因为近墨者黑,那个谭铃音尤其黑。

这边谭铃音跑出县令大人的院子之后没有回住处,而是去了古堂书舍,找谭清辰。她对着谭清辰,笑嘻嘻地摊开手,“清辰,看这是什么。”

谭清辰看到她手中的几颗荔枝,眼睛一亮。荔枝是娇贵的东西,不易保存,从产地运到别处时,总容易变味,因此必须快马加鞭,这样一来运输成本陡增,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

“县令大人那里的,我出来的时候顺手拿了几个,你吃。”谭铃音说着,把荔枝都放在他手里。

谭清辰摇了摇头。

“放心,我已经吃过了,这个东西吃多了上火。”

谭清辰听此,便笑着接过来,另一手抬起来轻轻拍了拍谭铃音的头。

谭铃音偏头躲开,“没大没小。”

两人正说着话,突然,后院里有人高喊道:“走水了!”

姐弟二人吃了一惊,只见小庄从后院冲进来,“老板,柴房走水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这句话,谭铃音似乎闻到了一阵烟熏火燎的气味。她想去后院看看,被谭清辰制止了。

谭清辰自己去了后院,带领伙计们灭火。

这门脸本来是一体的,前面开店,后头住人。谭铃音不放心,也跟过去,看到柴房蹿起火舌,冒着滚滚的浓烟,清辰正带着几个伙计提着大木桶泼水。

左邻右舍的男人们看到火起,也赶过来帮忙。

谭铃音眼神不好力气也小,不适合干这种事。她怕自己添乱,便站在墙根下看了一会儿,刚想出去给大家准备些凉茶和瓜果,却突然从众人的吆喝声中听到一阵哀鸣。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竖起耳朵再听,没错,那声音像是小兽受伤时的低嚎。她疑惑地左右看看,此处没养猫没养狗,这嚎叫是怎么回事?

正在此时,谭铃音看到清辰突然冲进柴房。她吓出一身冷汗,喊了一声“清辰!”就要冲上去拦他。

救火之人方才措手不及没拦住清辰,此刻更不能把谭铃音也放进去,两个人架开谭铃音,小庄安慰她道:“火势已经被压住,老板肯定不会有事。”

“谭清辰,你给我滚出来!”谭铃音怒吼。

谭清辰果然滚出来了,他灰头土脸的,怀里抱着一团同样灰头土脸的东西。看到姐姐生气,他赔笑着,把怀中的东西捧给她。

看到谭清辰无恙,谭铃音又定睛去看他捧的物什。那是一条被燎掉一身毛的小狗。烧了一身毛还活着,也算命大。这裸奔的小狗想必是吓傻了,到现在还瑟瑟发抖。

谭铃音更生气了,“就为一只狗!”

一人一狗同时缩了一下脖子。

火还没完全扑灭,现在不适合发怒。谭铃音一把抢过小狗,怒瞪谭清辰,“赶紧干活,一会儿再修理你。”说罢提着小狗的后脖子,扬长而去。

那小狗也不挣扎,乖乖地垂着四肢,随着身体的摇晃,讨好地甩了几下尾巴。

谭铃音原以为这小破狗是误闯入柴房的,但谭清辰灭完火之后,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小狗的来历,说它是他一个朋友前几天去松江府贩海货时在海边捡到的,本是个番狗,想来应是番邦的商人落在此地。那朋友见这小狗生得虎头虎脑甚是可爱,就拾回来暂时养着。

拾回家之后才发现,这小狗竟没长牙齿,只能吃粥。他喂养了些时日,把小狗喂得日渐消瘦,精神萎靡。那人新鲜劲儿过了,也有些厌烦,回来之后看到谭清辰,便把狗送给了他。

谭清辰觉得这小狗挺好的,本想养肥一点送给他姐姐玩儿,没想到它才来第一天就遭了罪,差一点葬身火海。

谭铃音啧啧摇头,真是个倒霉的狗。她掰开它的嘴巴看了看,果真一颗牙都没看到,牙龈光秃秃的,也不是坏人故意拔了它的牙,可见是个怪胎,生下来就不长牙。这样的狗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谭铃音方才提着它时,感觉它怎么也有三四斤重。谭铃音便有些同情这命运悲惨的狗,轻轻摸了摸它的头。小狗大概知道她是老大的老大,温顺地蹭了蹭她的掌心。

除了被燎掉一身毛,小狗身上并没有别的伤。谭铃音觉得既然清辰要把这狗给她,她就有责任把它养好。且这么丑的东西放在书店,搞不好会影响书店的生意。于是她找了块布,把小狗裹起来抱回了县衙。

路过退思堂时,谭铃音往里探头看了一下,看到县令大人正在退思堂办公。她便抱着小狗走进去,想吓他一吓。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怀里抱的东西,一块花布也不知裹了什么,那东西还在动,想必是个活物,他摇头,“你这是把谁家的孩子抱来了。”

“我儿子,大人你看它可爱不可爱。”谭铃音说着,走近一些,把小狗的头露出来。

唐天远见惯了谭铃音的厚脸皮,只当她抱了别人的小孩来胡诌,没想到那花布里竟探出一颗黑乎乎的小脑袋,瞪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这是什么东西?!”唐天远吓了一跳,不自觉往后挪了一下椅子,“赶快拿走。”

谭铃音戳了一下小狗的脑门,“这是我儿子,糖糖。”

唐天远囧了,“你儿子为什么要冠我的姓?”

“额……”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她真没这个意思。

谭铃音刚想解释,唐天远却一脸“你不用说了我就知道你这个女流氓又想借机占我便宜”的了然表情,摆手制止了她。谭铃音简直想扇他一巴掌让他醒醒。

唐天远很大度地没有追究这个问题,说道:“想冠我姓也可以,本官要重新给他取个名。”

“什么?”

“唐妙妙,”唐天远说着,抬起手,指尖点了点小狗的鼻子,“妙妙,你到底是猫还是狗?”

谭铃音黑着脸,怒道:“它不叫妙妙,就叫糖糖。”

“妙妙。”

“糖糖。”

两人互不相让,一边叫着小狗,一边想办法吸引它的注意力。小狗干脆两眼一闭,不理会这俩神经病。

唐天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一遇到谭铃音,智力就飞速流失,专干傻事儿。就为一条狗跟人拌嘴,他八岁时都未必会干这种没品的事儿,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你的小狗怎么长出一条老鼠尾巴。”唐天远想挽救一下自己的智力,于是不再争下去,扯了扯那小狗的尾巴,转移话题道。

那小尾巴又细又长,确实怎么看都不像狗尾巴。

“它的毛被烧了,现了原形。”谭铃音解释道。

她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案上一个摊开的小包袱。包袱里是金首饰和金砖,正是她上次失足落水时从湖里捞上来的。因为是物证,一直被县令大人收着,并未归还。不过现在案子要结了,这么多钱,想必也要物归原主了。谭铃音便有些不舍,拿起一块金砖,叹道:“大人,您能不能帮我跟齐员外商量商量,我拾了他这么多钱,他总要给我留点好处吧?”

“不能。”

“……”谭铃音撇撇嘴,把那金砖在手中轻轻抛了一下又接住,觉得手感似乎不对,她又试了试,复又把金砖放在眼前仔细观察。

“你是想吃了它么?”唐天远幽幽问道。

谭铃音眉头微蹙,讶异道:“真是奇了怪了,齐员外家不是很有钱嘛,怎么这金子的成色却并不很好?”

唐天远不动声色,问道:“你确定?”

“当然了,我可是看金子的行家。俗话说,‘七青八黄九五赤’,你看这金砖的光泽,乍一看是黄色没错,但仔细看,黄中透着淡淡的青色,这只能勉强称得上黄金,离赤金还差得远着呢。”谭铃音说到这里,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些事情。

唐天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大户人家储存金子,自然会选成色好一些的,倘若遇到不好的,也会兑成好的,再铸成金砖保存。眼前这金砖显然是批量铸就的,目的就是保存财富,但成色却不好,这就令人费解了。

可以解释的原因只有一个:这类成色不好的金子有很多,无论是自己进行提纯,还是兑换赤金,都不现实。所以只好直接铸了金砖保存。

那么如此多的差成色黄金到底从何而来?

金子的成色不好,说明炼金的过程比较糙。一般情况下,由官方锻炼的金子都是成色好的,只有民间一些炼金的地方,因为条件不好、人手不够等因素,才会炼出中下品的金子。

大量的民间炼金往往和黄金盗采脱不开干系。

而现在,它出现在铜陵县……

谭铃音默默地把金砖放回去。县令大人的目光让她有点心虚。

唐天远直勾勾地盯着她,“谭铃音,本官一直很好奇,你到底是什么来头?”一个姑娘,腹有诗书,书法造诣颇深,这样看来这姑娘的家世应该不错。可是谭铃音言行无忌,有时候还很出格,且又见钱眼开……这些都跟大家闺秀这类词汇没什么关系。总之此人身上充斥着一种矛盾感,乍一看十分违和,可是跟她相处久了,却又觉得这也算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气质。

谭铃音摸了摸鼻子,“我来自东土大唐,要往西天拜佛求经。”

“……”

唐天远决定不跟她兜圈子了,“别以为本官不知道你为何要赖在我这里当师爷。我不管是谁指使你来的,想打这批黄金的主意,那就是图谋偷盗国库,别说你了,就是你那弟弟,也要搭进去。你自己看着办吧。”

“别……别呀……”谭铃音有些急,“有话好好说嘛……”

“那好,我问你,你的背后主使到底是谁?”

“我的背后主使是我自己,”谭铃音说着,见他不信,她从荷包里翻出那粒金矿石,“真的,你看。这是我在天目山捡到的。”

这是重要线索,唐天远捏着金矿石,严肃地问道:“具体是从哪里捡的?”

“这个……”谭铃音挠着头,挺不好意思,接着就把这金矿石的来历跟他解释了。那天黑灯瞎火的,她又困迷糊了,真记不得这金矿石是在哪个山头捡到的。

唐天远第一次听说这种奇葩事儿。要是别人这样说他肯定不信,可要是谭铃音,他竟然觉得一点也不违和。

他把金矿收起来,又板起脸吓唬谭铃音:“总之不要再惦记此事了,否则后果不是你能承受的。”

谭铃音有些不甘心,“别这样,我们可以一起找,找到之后再商量怎么分,”她突然压低声音,“其实你也不一定非要告诉皇上,对吧,你找到之后……”

唐天远打断她,“想让本官欺君?”

“大人,你不会是专为此事来的吧?”

我是为找你来的,然后才跳了这个坑。唐天远斜了谭铃音一眼,他不愿把这蛋疼的回忆告诉第二个人。

谭铃音只当他是默认。原来这县太爷是专门来找黄金的,这样就不能跟他分赃了。谭铃音眼睛滴溜溜地转,想了一下说道:“那,我也可以帮你找呀。我也要为朝廷效力。”找到之后她说不准能偷偷拿点,就算拿不了,也可趁机跟朝廷讨赏,朝廷肯定不会吝惜那点赏赐的。

唐天远自然能看出她那点心思,他也不揭穿她,只是说道:“也好,你只消帮本官看好周正道就行。”

谭铃音连忙点头,搓着手两眼放光,“得嘞,等着瞧好吧您。”

唐天远突然问道:“你不是本地人?”

谭铃音一愣,“啊?”

“本地鲜少有人把官话说得这么溜。”

“啊,我,我是逃难来到此地。”

这类无耻的人,说谎话比喝水都容易。唐天远不信,也不问,反正问了她也不说实话。他挥了一下手,让谭铃音带着她的丑儿子先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