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概说(修订本)
7545500000021

第21章 少数民族伦理道德(2)

四、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

在少数民族地区,老人不是负担、累赘的代名词,而是智慧和权威的向征。邻里发生纠纷,家人闹矛盾,往往是老人来辨是非、断公道。尊老敬老就成了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不能在老人面前抽烟喝酒,不许对老人粗俗无礼,必须为老人养老送终是年轻人必须牢记并身体力行的做人原则。在我国少数民族中有许多特别的敬老习俗。

朝鲜族。老人六十寿辰那天,村中各家的主人都要以酒食、衣料等物品相赠,老人端坐堂前,子孙们由长子带领向老人行礼拜寿,接着,乡邻们由一位老者率领向老人贺寿。然后,全村人唱歌跳舞,非常热闹。

哈尼族。每年农历腊月十五,是哈尼族的敬老节。清早,老人梳洗后换上新衣准备欢度自己的节日,成年人在家杀鸡宰鸭、筹备美餐,小伙子们要将小松树栽在庆祝节日的坪场周围,姑娘们挑来清水给小松树浇下定根水,这表示青年人祝愿老人们像青松一样健康长寿。

景颇族。每年初秋时节,都要举办隆重的“敬老会”。一早起来,青年们就打响火枪、放爆竹,争着请村寨里的老人到自家竹楼做客饮酒;到黄昏时分,人们在欢乐的芒锣和木鼓声中跳起“敬老舞”。

布依族。布依族的家族都是分居另住,但即使兄弟分居,也不会忘记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分配财产时,要留出父母的养老田由兄弟轮流耕种。父母去世后,养老田要转为上坟田,供清明节上坟之用,使子女永远铭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壮族。在壮族聚居地,人们在路上与老人相遇,会主动与老人打招呼,退让到路边请老人先过去。老人进屋,要请老人坐上座。在老人面前跷二郎腿被认为是对老人的不尊敬。

少数民族地区还流传着许多敬老的故事,其中一则是这样的:“有个瞎眼老妈妈,她有两个儿媳,大儿媳非常富裕,可心肠不好,总觉得老妈妈是个负担。而二媳妇特别穷,但她对老妈妈照料极周到,有好吃的好穿的先想到婆婆。有一次,在出去吃酒席时,她将好吃的菜饭用芭蕉叶包好带回给老妈妈吃,此事感动了神仙,神仙便给二媳妇许多金银财宝,应有尽有。此事让大媳妇得知后,便把婆婆接去好菜好饭地招待,反把老妈妈胀死了。后来神仙得知后,就叫雷公把大媳妇劈死了。”(贵州大方彝族故事)

五、团结互助的侠义心肠

藏族有许多这方面的谚语:“一个人成不了社会。”一起生活就休戚相关;要“撑帐篷时同撑,掌马掌时同掌”;“邻居死了牦牛也要同愁三日”;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取得胜利,“一根羊毛捆不住跳蚤,一把羊毛拧成绳就能捆住狮子”。哈萨克族以乐善好施而着称。他们的格言是:“父母留下的财产,有一半是客人的;只要沿途有哈萨克,你哪怕走一年,也不用带一分钱、一粒粮。”

六、注重人伦的家庭美德

1.孝敬父母

“妻子无论怎样漂亮,丢了可以再找;父母不管怎样丑陋,不能另外寻找。”吐蕃时代就有这一观念,至今不仅深入民间,而且被奉为孝敬父母的铭言。藏族认为孝敬父母就是要使父母满意,不感遗憾抱恨;听父母的话则以“父言为主,母言为辅”;要很好侍奉父母,父母健在子女不享有操家务之权;敬爱父母要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不孝敬父母即如同畜牲。同时认为,孝敬父母也不能过分,过分就成为虚伪;父母的吩咐有分歧时,要一心调和;父母言词不对时,就不可照着去做,而且要和颜悦色当面慢慢讲清楚。强调孝就是顺父母之心,使父母幸福安乐,把奉养父母作为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受宗教的影响,把忤逆的人说成死后要进地狱受苦受罪,因此必须以“孝”为先。不孝敬父母,天理难容。民族地区很少有遗弃、虐待年老父母的现象。

2.友爱兄弟

藏族视兄弟为同心之人,最好的帮手,最能志同道合的亲人。俗话说:“内部兄弟团结紧,不怕外部格萨兵。”一出藏戏《顿月顿珠》写尽天下生死相依的兄弟至情,每次演出都使观众热泪盈盈,把顿月和顿珠视为兄弟友爱的榜样。在藏族心目里,越是艰难困苦的时候,越能显出兄弟友爱的可贵;反过来,如果兄弟做坏事而不改正,不仅是自己“无故受罪”之根,也是产生生命社稷敌人之源。哥哥要关心、支持与教育弟弟,弟弟要尊哥敬嫂。兄弟团结出黄金。

3.夫妻和睦

吐蕃人勇敢善战,过于眷恋妻子,要受到同伴们的嘲笑。在这种情况下,《礼仪问答》仍倡言:妻子“善好妩媚,应该相爱”,“她无过错,顾虑别人讥笑而弃她,这怎么能行?”藏族家庭以夫妻为中心,夫妻和睦是家庭兴旺的关键,所以都把夫妻和睦作为幸福家庭的一项重要标准。夫妻间虽不是“举案齐眉”或“相敬如宾”,却也颇有“夫唱妇随”的气氛,并结成同甘共苦的亲密关系。在家庭里,夫妻有合理的分工,各分担着若干权利和义务。一般说,支差、交换等社会事务由丈夫担负者多;抚育子女、家务劳动由妻子担任者多。但夫妻都要参加主要的生产劳动。若是农业,夫耕妇播兼田间拔草,夫收割妇捆禾;若是牧业,夫从事挖盐、交换,在天气恶劣时放牧,妻担任平时放牧、挤奶、打酥油,等等。这种共同劳动,形成夫妻间平等商量、同心协力的和睦关系。

4.养育子女

子女是家庭的宝贝,父母心里的花蕊。子多能致富,有一个儿子有一份财产,有两个儿子就有两份财产。但藏族的生育观念仍是顺其自然,有子无子乃命里注定,生儿生女同样欢喜,一样宠爱,并不因为生下女儿而鄙视或虐待之,没有溺婴一类行为。唯儿女长大后,教育上对儿子要更重视一些,并给予较高的教育。父母的责任就是很好地教育子女,爱护儿子就要令其学文习算、射击习武。对子女的最大馈赠是教以正直无误的正道,给子女留下智慧、公正为上;留下英勇、巧法为上中之下;留下坚定、讲义气为中;留下财物和衣物为下。子女不学好,父母要首先负责。在财产继承上一般由儿子继承,对仍留膝下,已分居或外出的儿子,要分给相等的财物。父母以有出息的子女引为莫大的光荣、家庭最殊胜的装饰。俗话说:“母亲有个好儿子,就有了镶金嵌玉的松耳石。”

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夫妻和睦,养育子女,不仅是少数民族家庭伦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每一个幸福欢乐家庭的显着标志。反之,“无欢乐之家有三:夫妻不和为小事常争吵,是一;兄弟为分财而斗殴,是二;富翁无子,是三。以上之家均无欢乐。”从吐蕃开始,藏族就提出从敦正家庭伦理开始,来实现“大家安宁”的太平之世:“同心协力,不仅眷属和睦,行至何方也相安无事。子与父同心,弟与兄同心,奴与主同心,妻与夫同心,仆与官同心。如此,则公正无误,齐心协力,大家皆得安宁。”把实现伦理道德的后果描述得很生动,成为后人追求的目标。

七、尊师重教的良好习俗

朝鲜族人民历来就有重视教育的传统,民间有“不论生活多困难,也要孩子把书念”和“宁肯啃树皮,也要让儿女上学”的俗谚。东北解放以后,延边朝鲜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多次掀起群众性的办学热潮,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1949年,延边已建有中学31所。1952年已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1958年基本上普及了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也有了相当发展,并且基本上扫除了青壮年文盲。1949年4月1日,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综合大学——延边大学。1958年以后,又先后建立了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延边分院、延边师专等一批高等院校。据1990年调查统计,朝鲜族每千人中的文化人口有822.5人,大大高于全国698.1人和少数民族平均数601人的水平。每千人中的大学文化程度人口有20人(延边为44人),大大高于全国6人和少数民族平均数4人的水平。

藏族认为知识就是财富。“要求得今生来世的安乐,只能依靠智慧的力量。”并指出学者知识的深浅要通过质询辩难来识别,学者的特点是善于分析研究,明辨智愚善恶,知道取舍,独立思考,改正错误,等等,形成衡量知识的理论深浅和实际运用能力的统一标准。强调“知而后行”的知行观,以智慧保卫自己,敌人再多也不怕,“一个人也能战胜一切敌人”。对求知识提出很高的要求和方法:“即使明早要死,也要学习知识。”不仅强调活到老学到老,而且要有“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要善于和聪明者商讨,“别人微小的长处要汲取”;不贪图安逸,“在学习时艰苦备尝”,坚持不懈,勤奋治学。贵州彝族常这样教育子女:“读得书多胜田丘,不耕不种自然收,虫旱洪水无三损,夜晚不怕贼来偷。”

八、恬淡宁静的乐观心态

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最大的建康就是心理平衡。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不优越,有的还很艰苦。然而有趣的是,这些穷地方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寿星,成了闻名全国的长寿之乡。何以如此?答案很简单,保持知足常乐的良好心态。他们不与别人争高低、论输赢。面对他人的成功,羡慕而不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