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小城镇,有利于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全国乡镇企业创造的总产值中,第三产业只占13.15%,在全国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中,第三产业只占26.4%。其中大多数是办在村里小商店和饮食服务店。小城镇发展起来之后,各种商店、各种服务行业,交通、运输、通讯以及文化娱乐业,等等就会发展起来。据发达国家的统计,每增加一个制造业的就业岗位,相应地就可以增加两个服务业的就业岗位。要按此推算,中国第三产业就业容量还很大。小城镇发展起来之后,不仅乡镇企业有了发展的载体,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就有了载体,可以容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农村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就有了就近就业的场所,可以减轻都涌向大中城市就业的压力。
发展小城镇,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到镇上的乡镇企业就业,随之社会有相当的农业人口向镇上集中。改变了生产方式,改变了生活方式,也就改变了消费方式,告别了多年形成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传统,社会购买力极大地增加。大量的人口逐渐集中到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设、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的建设就会逐步展开。所有这些,都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面,使已经成为买方市场的许多工业品。包括消费资料工业品和生产资料工业品,都可以找到新的市场,从而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
现在提出发展小城镇,搞好小城镇建设的任务,可以起到一举多得的作用。可以推动我国的城镇化,促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从而带动整个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如果说,发展乡镇企业,是创造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工业化的道路,那么,可以说,发展小城镇,则是找到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城镇化的道路。既符合中国的国情,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也符合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我们一定要把发展小城镇作为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抓实抓好。
关于搞好小城镇建设问题,文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
第一,“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这要做出两方面的规划:
首先,要以县(市)为单位,根据本市本县的实际情况,诸如区域内人口、资源、交通、经济特点以及市场发展前景等的要素的历史和现状,做出科学规划在那里设镇,设什么样的镇,哪些镇先建,哪些镇后建,做到合理布局,有利经济社会发展,因势利导,先后有序,而不能根据现在的行政区划、乡乡建镇,避免一哄而起,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其次,要做好小城镇自身的科学规划,要根据本镇的特点,是建成工业型的镇,还是商业性、旅游型的镇或是综合型的城镇,在功能上有个定位,并由此做出镇区的规划,分别做出工业小区、专业市场、住宅区、文教区,等等的布局和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请省市的城建设计单位,帮助研究和设计,画出蓝图,逐步建设,逐步到位。
第二,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小城镇是乡镇企业的主要载体,也是农村人口城镇化的主要聚集地。建设好小城镇,要为乡镇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使之更好发展,要使集聚到镇上来的人口安居乐业,生产、生活方便。所以建设小城镇应该是百年大计,要有长远的打算。一定要搞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供电、交通、通讯以及住宅、学校、文体场所、商业网点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好。新建、在建的小城镇要事先做好这方面的设计和安排,已有的小城镇要改建扩建好这些基础设施,改变目前有些小城镇供电、供水不足,没有下水道,道路不通,通讯不便给企业和居民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状况。
第三,要“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建设小城镇要因地制宜,尽量节约用地,有的可利用坡地荒地,充分利用改造原来村镇用地。不能不切实际地建过宽的马路和过大的广场,造成浪费,保护耕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占地、用地一定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新建或扩建小城镇,从制定规划开始就要重视环境问题,要处理好三废,防止和治理一些工业造成的污染。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特别要做好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种树、种草,绿化、美化,把小城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社会安定的社区。
第四,“要制定和完善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国的小城镇,大多数是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逐步发展建设起来的,要把小城镇建设好,就要实现以下两个重要转变,在结构布局上要由自然形成的格局逐步向按规划设计蓝图建设的格局转变;在功能性质上,要由农村农业型逐步向工农结合的城市型转变。为此,就要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进行相应的改革,才能实现这两个转变:一要改革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制定相应的政策,使已在小城镇务工经商多年的人员在本镇落户,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村居民,带资金到镇上建房(买房)、创业和落户,这样,既解决了小城镇建设的资金问题,又创造了就业岗位。二要鼓励散在村里的企业逐步搬迁到镇上的工业小区里来,并吸引本区和周边的农民到工业(商业)小区来新办企业。这样使人员、资金、企业都向小城镇逐步集中。各地的实践经验表明,小城镇建设的过程,就是人气、财气聚集的过程。人财两气集聚,小城镇就繁荣兴旺。三要相应建立城镇社区管理的机构和制度。现在很多县(市)城和镇区,已聚集了几万乃至十几万人口,但基层组织还是村,管理还是农村方式,很不适应已经变化了的实际,引出很多如治安、环境等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各地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和制定发展小城镇的政策和措施,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修改和制定相应的法规、法律,加快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完善小城镇城区、镇区的管理。江泽民同志最近在视察沿海发达地区农村时指出: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带动小城镇发展,转移了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这是我们在实践中找到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农村现代化的路子。发展乡镇企业是一个重大战略,是一个长期的根本方针。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也是一个大战略。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小城镇,应当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点。”这是对2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经验的高度概括,指明了我国农村今后发展的道路和方向。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个指示精神,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搞好小城镇建设,把农村的各项事业办好。
(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的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辅导讲座)
历史转折关头的重大决策——学习十五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的体会
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1998年年初,中央就考虑要召开三中全会。经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将农业作为全会的主题。
4月下旬,我们25人组成的文件起草小组集中。5月4日,江泽民同志召集文件起草小组讲话,主要是关于文件的基本精神和内容。然后我们开始具体工作,首先讨论文件的框架。有关农业农村的问题很多,最初大概列出了20几个问题,经过讨论、浓缩,集中到了10个问题,大家再分成若干个小组分头写作。
月底写出初稿,经集体讨论后,在7月下旬产生一个送呈稿,提交政治局常委会。
8月11日,常委开会对送呈稿提出修改意见,根据这些意见我们对送呈稿进行修改。17号又将修改后的稿件提交政治局,由政治局委员们提意见。再次修改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由中央办公厅发到各省部级单位征求意见。各个部委、省、市、自治区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经合并整理后有1000多条。起草小组的成员再根据这些意见分组进行讨论修改。
到10月11日,全会正式召开的前一天晚上将修改稿送到各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手里。在全会上,委员们分成10个组进行讨论、提意见。我们这20多个人就分到各小组去听,晚上再根据提出的意见修改,一直到10月14号,会议闭幕式的那一天中午12点才最后定稿。
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文件形成的过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起草中真正是“字斟句酌”。如果从起草小组开始集中算起,到文件定稿时一共是175天。这份文件总共不超过13000字,我们计算了一下,20来人每天写不到80个字。
农村的稳定,有利于整个大局的稳定世纪之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把农业、农村问题作为十五届三中全会的议题,并形成了一个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农业和农村问题解决得好不好,是我们能否实现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战略目标的一个关键。历史经验证明:农村的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业丰收是整个国民经济稳定高速发展的前提。远的不说,近20年来如果经济出现问题,往往都是经济过热,工业搞得过快,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农业承担不起,最后粮食不够,农产品涨价。这次经济能够“软着陆”,保持高增长、低通胀,主要也是靠农业的丰收。
第二,1998年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历史证明:
20年来的农村改革是成功的,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全面总结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邓小平理论、提高大家对改革开放的认识都是很有帮助的。
第三,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国内市场出现了销售不畅、经济疲软的情况,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成为一项紧迫任务。这不仅对解决当前经济问题有好处,而且对今后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有好处。
第四,当前农村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关系全局的有两大问题:一是国有企业问题;二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国有企业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和探讨,而农村问题经验总结已经比较成熟。同时,农村稳定了,有利于整个大局的稳定。
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中央党校副校长、着名党史专家龚育之同志写了一篇文章,叫《三个三中全会》,列出了自1949年建国以来,在历史转折关头召开的解决农村问题的三个三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其中七届三中全会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中央全会,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经政治协商会议批准后,全国的土地改革运动就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消灭了地主阶级,消灭了剥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关系得到了调整,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第二个即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这两个三中全会后,中国农村出现了两个黄金时期。龚育之同志将十五届三中全会与之相提并论,是有其理由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有这样一句话:“全会指出,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
为什么这么说?有些数字可以说明问题。现在看来,年和1997年这两年是一个“坎”,文件里面说“关键时期”,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坎”。这是个什么“坎”呢?
第一,我们已经告别“短缺经济”,很多商品供过于求,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1998年下半年,国内贸易部商业信息中心对610种主要商品排了一个队,其中供求基本平衡的有403种,占66.1%,供过于求的206种,占33.8%,也就是说,99.9%的商品不存在短缺的问题。
第二,我们正在由全面实现工业化向城市化、现代化转变。
1997年,我国有69600万就业劳动力,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49.9%,从事第二产业占23.7%,第三产业占26.4%,第二、第三产业劳动力加起来是50.1%。这就是说,按国际上工业化的通行标准,我国于1957年实现了工业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年,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超过了在农业就业的劳动力,所以说这也是个“坎”。当然,工业化还有第三个要求,即城乡居民比例中城镇居民要超过50%,这一点我们还没有做到。
第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在1997年做了一个测算,我国农产品的总体市场化程度达到77.2%,工业品的市场化程度为68.3%,服务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为41.1%,1997年工农业产品和服务总体市场化程度是61.7%。但由于我们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所以市场化的总体程度要低一些,但也达到了50%左右,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可以说,我们确实已经到了这么一个“坎”,一个转折的关头。这个“坎”就是:我们已经走出了短缺经济,以往的一套管理短缺经济的办法已经行不通了。
解决我国当前经济中面临的问题,不仅需要调整经济结构,而且需要进行社会结构的调整用这样的观点,我们可以来分析许多经济社会现象。比如经济学家对当前的经济形势有许多看法,究竟是不是出现了“买方市场”,“产品过剩”呢?现在我国的人均消费水平,无论从农产品、工业品还是服务产品上看,都是很低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举个例子,我国现有居民家庭34000万户,其中农民家庭有23040万户,而1997年我国生产的彩电只有2643万台,冰箱968万台,洗衣机1257万台,这对于34000万户来说实在不算什么。目前城市里家电普及率较高,达到了75%,而农村中平均每百户只有27.3台彩电、8.5台冰箱、21.9台洗衣机,不到20%。如果他们都买了,不是就不存在什么过剩了吗?
对这种现象怎么解释呢?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我们正处于经济调整的后期,或者说谷底,需要一个调整的过程,这一点不少经济学家已经论述过了。但我认为这不是主要原因,还有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在我看来,目前的问题仅靠经济结构的调整是无法解决的。就说调整产品结构吧,现在我们的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相当高了,农民是搞市场经济的,粮食卖不出去就种蔬菜,蔬菜卖不出去就种水果,但现在问题是什么都不好卖。
年北京的西瓜是近20年最便宜的。我去年到日本,那里的西瓜大概折合人民币10元钱一斤。工业品也是一样,大多数商品都不是供应不足而是需求不足的问题。生活资料多了,生产资料也多了,煤、电也卖不动。其实这些现象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仅靠经济结构调整已经不能解决问题。就是说,要解决当前的问题,必须依靠社会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