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君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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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论财产(3)

现在还是回到我们的主题。 这里一英亩年产二十蒲式耳小麦的土地和在美洲的另一英亩土地,如果用一样的耕作方法,可以取得相同的收获,它们自然固有的价值就当 然相同。但是人类在这块土地上一年的收益是五英镑,而在美洲的那块土 地上一个印第安人所得的一切利益,如果在这里估价售卖的话,则很可能 不值一文;至少,我可以诚恳地说,不到千分之一。是劳动把绝大部分价值 施加于土地之上,没有劳动就几乎不存在任何价值。通过劳动,我们才最 大部分地得到土地出产的一切有益的东西。只因一英亩小麦出产的麦秸、 麸皮和面包,其价值高于一英亩同样肥沃但是荒芜的土地所出产的物质 的价值,而所有这些价值都是因劳动而得。耕地者花费的力气、收割者和 打麦者的辛劳和面包师的汗水,不但要计入我们所吃的面包里,而且从播 种到制成面包的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如那些饲养耕牛、采掘、冶炼 铁和矿石、砍伐以及准备木材来制作犁、磨盘、烤炉或为数甚多的其余工 具的人们的劳动,都是必须计入的劳动,要承认它们在价值中的作用。自 然和土地所提供的只是本身几乎毫无价值的资料。如果我们要追根问底, 在供我们享用以前,要列出每一块面包需要勤劳供给并利用的东西,那将 是一张怪异的物品清单,如:铁、树木、皮革、树皮、木材、砖、石头、煤、石 灰、布、染料、沥青、焦油、桅杆、绳索以及所有在船上必需的物资(因为船 只运来了工人在工作的每个环节所使用的一切物品),诸如此类,举不胜 举,然而这份清单可算得是极为冗长了。

从上述的一切,能够明白地看出,即便自然的物资是人所共有的,但 是,人,(因为是自己的主人,是自己和自己活动或劳动的所有者),其本身 仍然有财产的主要条件。一旦发明和技术改善了各种生活条件时,构成他 用以维持自己生存或享受的物质中有大部分东西,完全为他本人所有,并 不与他人共享。

因此,在开始的时候,任何一个人,在任何地方,愿意把劳动施加于本 来共有的东西之上,劳动就把财产权给予了他。在很长的时期内,绝大多 数东西仍然是共有的,这一部分直到现在还是比人类所能利用的要多得 多。在最初的时候,绝大部分情况下,人类只希望得到尚未加工的、自然提 供给他们的必需品。而后在世界的某些地方,(那里因为人口和牲畜的增 多和货币的使用),土地变得不足,一定价值就因此产生了,一些社会确定了他们自己的边界,又通过它们内部的法律确定了该社会的私人财产,因 此,以契约和协议的方式确定了通过劳动和汗水所获得的财产。有些国家 和王国之间结成的盟约,或明确或默许地放弃了对于为对方所占有的土 地的所有要求和权力,从而形成了共同协议,放弃了它们对那些国家原有 的自然公有的权力,在全世界的个别部分和地区,文字协议就明确了它们 之间的财产权。但是,那里还有大量未开垦的土地留存,(那里的居住者尚 未同意与其他的人类一起使用他们的共同的货币),这些荒地比居于其上 的人们所能开垦或利用的仍然要多,它们仍然是共同所有的。不过这在已 同意使用货币的那一部分人类中间是不大可能发生的。

对人类生活有实际作用的东西中的绝大部分东西,和在世界初期共 同拥有世界的人们希望得到的生存必需品--如现在的美洲人所找寻的 那样--大都是不耐用的东西,如果不被利用,不被消费掉,便会自然腐 烂毁掉。金、银、钻石,因为人们出于喜好或协议,赋予它们以一种高于其 实际用处和生活所需价值的价值。如前所述,自然提供给人们的那些好的 东西,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多少就拥有多少,对于所有的人因其劳动所影 响的东西,他拥有完全的财产权。所有那些因受他的勤劳的影响,而被改 变了自然赋予的原初状态的东西,则全都归他所有。采集了一百蒲式耳橡 子或苹果的人,他就对这些东西具有了财产权;一经被他所采集,它们就 成了他的财产。但是他必须注意的是,他要在其腐坏以前使用它们,不然 的话,他的所取就超过了他应得的部分,成了对他人的掠夺。比他能使用 的东西要多的窖藏,实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而非一种实在的行为。如果他 把一部分赠送给他人,让它不至于在他的占有下白白地毁坏掉,这也可以 说是他利用了那些东西;或者,如果他拿一星期后就会腐烂的梅子,去换 能贮存一年供他食用的干果,不能说是他糟蹋过什么东西;只要东西不在 他的手里白白地毁坏掉,他就没有毁坏共有财物,也没有毁坏他人所有的 东西的任何部分。或者,如果他愿意用他的干果换取一块他喜欢的金属, 用他的绵羊换取一些贝壳,或用羊毛换取一块闪闪发光的卵石或钻石,由 他永久收藏,那么,他就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力。这些坚固持久的东西,他愿 意积聚多少都没有关系。是否超过他的正当财产的范围,不取决于他占有了多少,而取决于是不是有某些东西在他手里白白地坏掉。 货币的使用就是这样开始的,货币是一些人们可以保存而不会损坏的能够耐久的东西,在彼此赞同的基础上,他们用它来交换实际有用但容 易毁坏的生活必需品。

不同程度的勤劳使人们获得了不同数量的财产,从而,货币的发明给 人们提供了进一步积累和扩大财产的机会。因为,如果有一个海岛,它与 世界其他地区没有任何可能的商业往来,岛上只有一百户人家,但是,这 里有羊、马、奶牛以及其他对人类有用的动物,富有营养的水果,以及能够 生产出足够千百倍于现有人口所食用的粮食的土地。但是所有岛上的东 西,或是因为普通或是因为脆弱易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当做货币使用。 那里的所有人在家庭所需和用于消费的丰足供应之外,无论就他们勤劳 所生产的东西而言,还是就与他人交换同样易于损坏但却有用的物品而 言,都没有什么理由要扩大他的财产。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那里没有既 耐久又稀少、并且又很贵重的东西值得积累,人们几乎就不会扩大他们所 占有的土地,即便土地是如此肥沃,人们也可以如此自由地取得土地。因 为,我想要知道,一个人在美洲内陆的中部拥有一万英亩或十万英亩的优 等土地,他耕种得很好,也拥有很多牛羊,但他不能同世界的其他地方进 行贸易,出卖产品以换取货币,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会如何评价这块 土地呢?他的回答可能会是:占用这种土地并不合算。我们将看到,他会放 弃多余的部分,将其重新归还给自然的旷野,而保留任何一块能够供应他 自己及其家属的生活用品的土地。

所以,在最初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美洲,而且是像很久以前的美洲。 因为,所有地方都不知道有货币这种东西存在。任何一个人,只要从他邻 人中间发现某种东西具有货币的作用和价值,你就会发现此人便立即开 始扩大他的地产。

然而,因为金银较之衣食车马,对于人类生活的用处并不算大,它的 价值不过是来自人们的同意,而且这种价值的大部分还是由劳动的尺度 所决定的,所以,显而易见,人们已经同意可以不平均和不相等地占有土 地。通过默许和自愿,他们找到一种方法,让一个人完全可以占有其产量远远超过他个人消费量的土地,这一方法就是用剩余产品交换能够窖藏 并且不会给任何人造成损害的金银;这些金属在占有者手中不会毁损或 败坏。人们能够超出社会的范围,不需要契约,便使物品在不平等的私产 中得以分配,是因为赋予了金银以一种价值并默认货币的流通而完成的。 而政府则通过法律规定财产权,由成文宪法正式确定土地的占有权。

由此,我认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一眼看出,劳动最初是怎样在自 然共有物中确立起财产权,以及消费财产为了满足我们的需要这一点又 是怎样限制了财产权的;因此就没有理由对财产权发生纠纷,对于允许占 有多少财产权也是无可置疑的。权力与生活需要是平行的;因为一个人对 他能施加劳动的所有东西享有权力,因此他也不愿为超过他所需的东西 付出劳力。这没有为财产权的争论留下任何空间,也没有造成对他人权力 的侵犯。一个人据为己有的那部分是显而易见的,而过多地为自己占取, 或所取多于所需,是既无用处也不诚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