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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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中古史(19)

明太祖初仍元制,以中书省为相职。后因宰相胡惟庸谋反,遂废省不设。 并谕后世子孙,毋得议置丞相。遂成以天子直领六部的局面。这断非嗣世的 中主,所能办到的。于是殿、阁学士,遂渐起而握宰相的实权。前代的御史台, 明时改称都察院。设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都分左右。又有十三道 监察御史。除纠弹常职外,提督学校、清军、巡漕、巡盐诸务,亦一以委之。 而巡按御史,代天子巡守,其权尤重。给事中一官,历代都隶门下省。明朝 虽不设门下省,而仍存此官,以司封驳稽察,谓之科参。六部之官,没有敢 抗科参而自行的,所以其权亦颇重。外官则废元朝的行省,而设布政、按察 两司,以理政事及刑事。但其区域,多仍元行省之旧。巡抚,本系临时遣使。 后来所遣浸广,以其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乃多以都御史为之。再后来,则 以他官奉使,而加以都御史的衔。其兼军务的,则加提督,辖多权重的称总 督。已有巡按,而又时时遣使,实亦不免于骈枝。但在明代,还未成为常设 之官罢了。

明朝的学校选举制度,是很有关系的。原来自魏、晋以后,国家所设立 的学校,久已仅存其名,不复能为学校的重心 ;而且设立太少,亦不足以网 罗天下之士。所以自唐以后,变为学问由人民自习,而国家以考试取之的制 度,而科举遂日盛。科举有但凭一日之短长之弊。所以宋时,范仲淹执政, 有令士人必须入学若干日,然后得以应试之议。王安石变法,则主张以学校 养士。徽宗时,曾令礼部取士,必由学校升贡。其后都未能行。然应举之士, 仍宜由学校出身,则为自宋以来,论法制的人所共有的理想。到明朝,而此 理想实现了。明制 :京师有国子监。府、州、县亦皆有学。府州县学,初由巡按考试,后乃专设提举学校之官。提学官在任三载,两试诸生。一名岁试, 是所以考其成绩优劣的。一则开科之年,录取若干人,俾应科举。应科举的, 以学校生徒为原则。间或于此之外,取录一二,谓之充场儒士,是极少的。 国子监生及府州县学生,应乡试中式的,谓之举人。举人应礼部试中式,又 加之以殿试,则为进士。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人授职修撰, 第二三人授职编修。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都得考选庶吉士。庶吉士是储才之地,本不限于进士。而自中叶以后,非进 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所以进士之重,为历代所未有,其所试 :则 首场为四书五经义。次场则论、判及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 时务策。乡会试皆同。此亦是将唐时的明经进士,及宋以后经义、词赋两科, 合而为一。所试太难,实际上无人能应。于是后来都偏重首场的四书文,其 他不过敷衍而已。其四书文的格式 :(一)体用排偶,(二)须代圣贤立言, 谓之八股。初时还能发挥经义,后来则另成为一种文字,就不懂得经义的人, 也会做的。应试之士,遂多不免于固陋了。

明朝的兵制,名为摹仿唐朝,实在亦是沿袭元朝的。其制 :以五千六百 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每所设总旗二人, 小旗十人。诸卫或分属都司,或直属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都司则都属都 督府。卫所的兵,平时都从事于屯田。有事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之兵用之。 师还,则将上所佩印,兵各归其卫所。于此点最和唐朝的府兵相像。而卫指 挥使和千户、百户,大都世袭 ;都督、同知、佥事等,多用勋戚子孙,则是 摹仿元朝的。元朝以异族人居中国,这许多人,多半是他本族,所以要倚为 腹心。明朝则事体不同,而还沿袭着他,实在很为无谓。凡勋戚,总是所谓 世禄之家。骄奢淫佚惯了,那里有什么勇气?明朝后来,军政的腐败,这实 在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其取兵之途有三 :一为从征,二为归附,都是开国时 的兵,后来定入军籍的。这亦是摹仿元朝。而明朝最坏的是谪发,便是所谓 充军。有罪的人,罚他去当兵,这已经不尽适宜,却还有理可说。而一人从 军,则其子孙永隶军籍。身死之后,便要行文到其本乡去,发其继承人来充 军,谓之勾补。继承人没了,并且推及其他诸亲属,这实在是无理可说。而 事实上弊窦又多。要算明朝第一秕政。

法律 :明初定《大明律》,大致以《唐律》为本。又有《会典》,亦是摹 仿《唐六典》的。中叶以后,则律与例并行。其刑法,亦和前代相同,惟充军则出于五刑之外。

明代最精详的,要算赋役之制。其制 :有黄册,以户为主,备载其丁、 粮之数。有鱼鳞册,以土田为主,详载其地形地味,及其属于何人。按黄册 以定赋役。据鱼鳞册以质土田之讼,其制本极精详。后来两种册子都失实, 官吏别有一本,据以征赋的册子,谓之白册。白册亦是以田从户的。其用意 本和黄册一样。但自鱼鳞册坏后,田之所在不可知,就有有田而不出赋役, 无田而反出赋役的,其弊无从质正,而赋役之法始坏。明代的役法 :系以 一百十户为一里。分为十甲。推丁多之家十人为长。分户为上中下三等以应 役。役有“银差”,有“力差”。中国财政,向来量入为出的,惟役法则量出 为入。所以其轻重繁简,并无一定。明朝中叶以后,用度繁多,都借此取之 于民。谓之加派。就弄得民不聊生。役法最坏的一点,还不在其所派的多少, 而在一年中要派几次,每次所派若干,都无从预知。后来乃有“一条鞭”之法。 总计一年的赋役,按照丁粮之数,均摊之于人民。此外更有不足,人民不再 与闻。力役亦由官召募。人民乃少获苏息。惟其末年,又有所谓三饷,共加 至一千六百七十万,人民不堪负担,卒至于亡国而后已。赋役而外,仍以盐、 茶为收入的大宗。明初,命商人纳粮于边,而给之以盐,谓之开中盐,而以 茶易西番之马。商人因运输困难,就有自出资本,雇人到塞下屯垦的。不但 粮储丰满,亦且边地渐渐充实。国马饶足,而西番的势力,多少要减削几分。 真是个长驾远驭之策。后来其法坏了,渐都改为征银,于是商屯撤废,沿边 谷价渐贵,而马群也渐耗减了。茶盐之外,杂税还很多。大抵以都税所或宣 课司榷商货,抽分场,局税竹、木、柴薪,河泊所收鱼税,都不甚重要。惟 钞关之设,初所以收回纸币,后遂相沿不废,成为一种通过税。在近代财政 上,颇有关系。

元明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元明的学术思想,是承宋人之流的。在当时,占思想界的重心的,自然 还是理学。理学是起于北方的。然自南宋以后,转盛行于南方,北方知道的 很少。自元得赵复后,其说乃渐行于北。元时,许衡、姚枢等,都号为名儒, 大抵是程朱一派。只有一个吴澄,是想调和朱陆的。明初,也还是如此。到 公元十五六世纪之间,王守仁出,而风气才一变。

王守仁之说,是承陆九渊之绪,而又将他发挥光大的。所以后来的人, 亦把他和九渊并称,谓之陆王,和程朱相对待。守仁之说,以心之灵明为知。 为人人所同具。无论如何昏蔽,不能没有存在的。此知是生来就有的,无待 于学,所以谓之良知。人人皆有良知,故无不知是非之理。但这所谓知,并 非如寻常人所谓知,专属于知识方面。“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知其恶,自 然就恶,知其善,自然就好。决非先知其恶,再立一个心去恶 ;先知其好, 再立一个心去好的。好之深,自然欲不做而不能自已。恶之甚,自然万不肯 去做。所以说“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所以说知行合一。既然知行就是一事, 所以人只要在这知上用功夫,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时时提醒良知,遵照 他的指示做 :莫要由他昏蔽,这个便是致良知。如此,凭你在“事上磨炼” 也好,“静处体悟”也好。简单直捷,一了百了。这真是理学中最后最透彻 之说,几经进化,然后悟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