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甘肃金融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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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金融改革与发展(2)

加强利率定价评估,促进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的提升。组织全省各级人民银行按照《甘肃省法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评估及利率市场化微观机制建设情况备案方案》要求,对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进行评估,针对不同机构利率定价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其完善内部定价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定价能力,增强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适应程度。

加大利率政策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利率政策水平。多次参与省政府举办的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培训会,从货币政策、利率定价机制建设和利率监测报备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并对新成立的金融机构从利率定价管理制度、利率定价方法、相关业务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宣传和指导,推动其利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后,社会各界对存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咨询和关注程度普遍提高,特别是涉及到存贷款利息计算等权益的问题,利率管理岗位人员查阅历年来大量利率政策文件,并以政策为依据向客户做好咨询答复和宣传解释工作,妥善解决问题,将诸多矛盾和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任墨香)

【货币政策工具管理】2012年,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及时传导货币政策意图,认真贯彻执行货币政策,不断加强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货币政策执行效力,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加强再贷款和再贴现管理。进一步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管理,灵活调剂全省再贷款限额,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再贷款、再贴现使用创历史新高。全年,全省人民银行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233.82亿元,其中短期再贷款4.80亿元;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156.64亿元,同比增加35.93亿元;累计办理再贴现72.38亿元,同比增加19.56亿元。

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一是建立完善了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制度,准确掌握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变化情况。二是及时转发总行存款准备金政策文件,保持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畅通和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准确实施。对甘肃省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中的34家达标单位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考核达标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执行比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业务操作。组织各市、州中心支行对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交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规范。四是加强调查分析,为总行决策提供依据。按季向总行上报了全省存款准备金政策执行情况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张颖)

【金融市场管理】2012年,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强化对辖区金融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市场创新产品发行后的跟踪监测,促进辖区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金融市场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量快速增长。一是加强宣传。编印了《企业直接融资工具宣传手册》,并向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发放三千余本,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企业直接融资的认知度。二是加强指导。制定了《扩大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业务,《金融时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主动作为。在甘肃国投100亿元中期票据存续即将到期之际,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提前介入、主动工作,及时向总行和交易商协会汇报相关情况,把刘伟平省长关于“千方百计做好中期票据存续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到了实处。四是建立机制。成功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省政府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签署“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甘肃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三方信息沟通的长效机制,为全省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更大的便利。全年,全省金融及非金融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融资234.30亿元,同比增加11.30亿元。

进一步加强监测管理。不断强化对辖区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理财市场等各子市场的日常监测。积极履行同业拆借市场准入和金融债券发行初审职责,对兰州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了5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顺利发行。持续关注金融债券存续期内发债机构的业务经营状况,督促指导发债机构、主承销商做好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工作。对全省14家黄金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部分黄金交易所(交易平台)进行了善后清理。对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结算服务中心的债券交易业务、内部风险控制、从业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债券交易业务操作,提升了风险控制水平。全年,全省债券市场成员债券累计成交金额31 323.48亿元,同比增长12%;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 011.39亿元,同比增长44.98%;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办理票据贴现1 631.80亿元,同比增长89.70%;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业务累计成交量38 980.62公斤,同比减少36.57%。其中,实物黄金累计交易量为9 822.51公斤,同比增长8.49%,纸黄金交易量为29 158.11公斤,同比减少44.35%。

(李静)

【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2012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办法>;的通知》(银发[2010]316号)精神,严格按照“按季监测,按年考核”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工作力度,促进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大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经营财务数据库系统作用,监测分析农村信用社关键指标变化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再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上传工作的通知》,对辖内各级人民银行按时审核上报农村信用社相关数据和报表及现场核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积极开展数据库系统扩展功能的培训和交流,鼓励引导全省各级人民银行注重利用报表生成、综合查询等数据库功能,对信用社财务指标进行非现场分析,及时发现全省农村信用社关键性指标的变化趋势,有效提升后续监测考核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开展现场检查。全省各级人民银行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非现场监测分析发现的问题,按季度开展现场检查考核工作。全年,全省人民银行共对全省72家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覆盖面超过了50%。

提高政策反馈效率。一是加强政策反馈及指导力度。针对总行反馈的2011年度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及时下发通知,向存在问题的农村信用社通报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时对相关农村信用社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激励约束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认真组织落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政策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政策激励约束措施的通知》精神,对达标的农村信用社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5.59亿元,并及时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农村信用社适时调整并适当控制其支农再贷款额度,督促农村信用社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田震坤)

【国际收支】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工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大力提升外汇形势分析和预警能力,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高内控监督与依法行政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全省涉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全省跨境收付总额140.40亿美元,同比增长49.70%,银行结售汇74.80亿美元,同比增长8.80%。

一、强化跨境资金监测分析。全程监测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定期发布跨境收支监测和外汇形势分析报告,不断拓宽形势分析广度和深度。编制《甘肃外汇收支统计季报》,全面汇总整理跨境收支、银行结售汇等外汇主要统计数据,数据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国际收支专项调查,对40家企业进行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全面摸清了企业对外贸易融资情况。选取省内2009-2011年出口规模较大的25家出口企业和50家进出口企业作为样本企业,开展出口换汇成本监测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客观、连续地反映了全省涉外企业总体竞争力变化情况。

二、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将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核查关口前移,督促外汇指定银行自查申报数据,筛选错误和逾期数据,实现了将国际收支申报数据错误率控制在1%以下,逾期率控制在2‰以下的目标。制定下发了《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非现场核查差错确认反馈制度》,对不及时纠改错误数据的外汇指定银行,采取错误数据书面确认方式,督促其不断提高国际收支申报质量。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申报、银行结售汇业务的核查,全年核查银行分支机构56个,核查涉外企业35家。督促新开办外汇业务的企业及时办理网上申报业务,保持国际收支网上申报100%的覆盖率。顺利完成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等5个统计系统在应用服务平台上的数据整合。提前完成兰州银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数据接口程序验收和联调接口验收工作,为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数据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得到总局肯定,获得“国际收支统计之星”和“国际收支直接申报统计工作先进分局”的称号。

三、大力提升外汇监管效能。改进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管理,制定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信息登记表和问卷,筛选外汇数据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银行作为现场调查重点,进行现场调查评估。对不符合结售汇市场准入条件的银行分支机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素质。全年受理56个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结售汇备案,40个机构结售汇信息变更备案,对6个银行机构结售汇备案予以延期。实施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将兰州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设置为1 000万美元,下限设置为负300万美元。

四、加大外汇检查力度。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开展外汇业务现场检查,完成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二期入库基础数据合规性等专项检查4项,有效维护了外汇市场秩序。对人保财险和大地财险甘肃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外汇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其外汇业务经营情况。积极开展延伸检查,对企业资本金结汇情况进行深入挖掘,对其关联公司资金划转情况向总局进行专题报告。全年检查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44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6家,立案13件,结案13件,收缴罚没款68.50万元。作为总局全国银行检查攻关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应用总局下发的剥离数据,加强研究分析,积极为完善银行数据提取与运用工作建言献策,一些做法在总局召开的银行检查公关小组会议上进行了交流。积极参加总局举办的第三届外汇检查系统外汇管理知识竞赛,获得团体第二名。

五、积极开展外汇业务宣传和培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国际收支知识宣传,加深了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认识和了解,营造了“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良好社会氛围。邀请总局专家,对新开办业务开展培训,加大对外汇指定银行和涉外企业现场指导,提升了外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全年开展视频、现场等各类业务培训10余次,培训人员达5 000多人。

六、加大信息调研反馈力度。密切跟踪形势,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向总局上报重大政策变动对辖区市场主体的影响,为上级准确把握外汇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依据。全年共向总局上报信息33篇,被刊用16篇,采用率48%。编印《甘肃外汇调研与信息》18期,采编各市、州中心支局报送的优秀信息调研85篇。向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报送信息18篇,被专报信息采用4篇,其中《甘肃省转口贸易迅速增长首次突破1亿美元》得到常务副省长刘永富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