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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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联邦宪法 (8)

在美国各州几乎没有造反的举动和意图。如果某个州要造反,那么就等于公开抗拒联邦的法律、破坏联邦正常的司法程序和举行暴动的形式。如果真有此事,必须立即采取断然的步骤,但是人们在采取这种断然步骤之前总是犹豫不决。

之前的联邦制国家之所以要赋予联邦政府各种权限,并不是为了治理国家,而是为了帮助国家进行战争,虽然这些权力会增加联邦政府的要求,但是联邦政府却没有实现这些要求的措施。因此,联邦政府真正的弱点会随着它们的权力以及目的增加而增加。

但是美国的联邦跟大部分政府不一样,美国的联邦政府能够去做它权力范围之内的所有事情,人的头脑发明新事比发明新词容易,所以我们的说法不够确切或不够全面。有些国家联盟的建立是永久性的,有些时候还设立了一个最高当局。虽然这些当局不能直接管理公民个人,但是可以对加盟政府直接采取行动。

这个与其他一切政府完全不同的政府就是联邦政府。

后来,社会又出现了另一种组织形式。在这种社会里,几个政府会为彼此间共同的利益结合为一体,但是在其他方面仍然保持独立,所以彼此间只有联盟的关系。

这个时候,中央政府就像全国政府一样,对被统治者、行政官员和司法人员进行直接管理,但是行动的范围有限。那么这个时候的政府就不再是联邦政府,而是不完备的全国政府。因此,另外一种政府出现了。确切地说,它既不是全国政府,又不是联邦政府。只是我们现在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新事、新词来表达。

因为对这个新式的联邦还不知道,所以过去那些联邦不是导致内战和征服,就是陷入毫无生气的状态。同盟国家拥有制定或解除其弊端的方策的知识,但是它们却缺乏勇气去采取这种方策。

美国的第一个邦联就是因为这种缺陷解体的。但在美国,在联邦的各州还没有获得独立之前,曾属于同一帝国。因此,它们没有完全养成自治的习惯,也没有根深蒂固的民族偏见。它们比世界的其余部分都要开放,彼此的文明程度也不相上下,它们的人民也不强烈要求扩大联邦的权力,出现这样的要求时,他们已经被几位伟大人物制伏了。同时,美国人发现了弊端以后,便坚决采取措施进行克服。为了拯救自己的国家,他们修改了宪法。

联邦制的优点在美国产生着特殊的效用小国享有的幸福和自由——大国拥有的力量——大帝国促进了文明的发展——国家繁荣的第一要素就是实力——把大领土的优势与小领土的优势结合起来是联邦制度的目的——美国从联邦制度中获得好处——立法必须服从人民的意愿,人民不服从立法的需要——美国人民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及他们对自由的渴望和拥有——联邦的秉公精神不外乎是地方爱国主义的总体表现——在美国境内人们可以自由地办事和思考——联邦既像小国一样自由和幸福,又像大国一样享有权利并受人尊敬在一些较小的国家,社会的注意力能顾及全国各地,改革的精神能深入最微小的事物;这时人民的野心也会因其不够强大而马上被压制下去,因此人民的才智和努力基本可以全部用于国内的福利事业,而不是浪费在追求荣誉上面。另外,在一些小国,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欲望,小康生活、平等的地位、民情朴素而温良就足够了。总的说来,尽管道德和文化水平有所不同,但是人们在小国一般都比在大国容易谋生或安居乐业。

当小国出现暴政时,它要忍受最残酷的暴政,这个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会受到影响。它无力施展雄图大略,只能干预一堆鸡毛蒜皮的小事,并且是全凭暴力和骚扰。

它还会把统治从政治界延伸到私人生活中。控制了人们的行动以后,它还要去干涉人们的私人爱好,在能够统治国家以后,它还想统治家庭。但是,这种情况不常见,因为小国的固有长处是自由。小国的政府对公民中的野心家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小了,而公民个人的才智又极其有限,因此国家大权容易被一个人独揽。但是每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公民都会自主地团结到一起,齐心合力将那些暴君和暴政通通推翻。

因此,小国一直都是政治自由的摇篮。很多小国有时会随着自身的强大而失去这些自由。这就能清楚地说明,只有小的国家政治才是自由的,但是这些自由并非来源于国家本身。

世界历史没有提供过一个大国长期实行共和制度的案例①。这个事实说明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觉得,如果总是回避现实,却对耳闻目睹的事情表示惊讶,然后绞尽脑汁去思考和判断未来,这是比较荒唐的做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大国总是比小国更容易招惹是非。

随着领土的扩大,热爱共和制度的激情也会增强;而支持这种激情的德行则不会跟着增长。

随着国家力量的增强,个人野心也会变大,政党的力量也会随着其所设定目的的重要性的增大而增强,能抵制这种破坏性的激情或力量的爱国心,小共和国所拥有的就比大共和国多。这也就证明:在大共和国,爱国心是很难发挥出来的,即便发挥了作用也是极小的。贫富的差距、城市的变化、民俗的败坏、个人的自私心、利害的冲突,几乎都是因国家的巨大变化造成的严重后果。其中,大多数都不会危及国家的生存,少数的几个甚至能延长君主国的寿命。另外,在君主国家,政府具备一种非常特殊的力量;政府能够利用人民,却没有对人民产生依赖;国家的人数越多,君主的力量也就越大。然而,共和制政府也只有依靠多数的支持去克服这样那样的危险。另外,在疆土广袤的共和国,这个力量并不绝对地大于国土狭小的共和国。因此,在攻击手段的数量和力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抵抗的力量却没有发生变化。甚至这种力量还在减弱,因为人口越多,人们的志趣和利益就会越复杂,也就越难形成一个巩固的多数。

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人们激情的高涨,不仅取决于所向目标的崇高,而且还有赖于受激情鼓舞的人数是否众多。每个人都会感到他的情绪在志同道合的人面前会比在孤独自处时高昂。因此在一个比较大的共和国里,政治激情之所以不可逆转,原因

①我所说的不是几个小共和国组成的联邦,而是一个统一的大共和国。

不仅在于目标的宏伟,还在于这种激情以同样方法于同一时间把千百万人鼓动起来。

因此,一般地说,只有大帝国才会反对人民的幸福和自由。

但是不得不承认,大国也有其独特的好处。

就像大国人对权利的渴望比别处的人强烈一样,有些大国人的荣誉感也比在别处的人的荣誉感炽烈,因为他们奋斗的目标是在广大人民的喝彩声中找到的,而且这个目标还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他们一直前进。在大共和国,思想不管在哪一方面都能得到迅速而强烈的响应,能够自由地传播,大城市成为人类理性之光大放异彩和聚焦的巨大知识中心。上面这些告诉我们,为什么大国能比小国更快地发展,更快地推广文明的进步。其实在这里还应当补充一点,即重大的发明都需要强大的国力,而小国的国力则是薄弱的。在大国,政府一般都有比小国政府大的理想,因此一些大国可以广泛地打破陈规旧套和地方主义封建思想。那里的思想家和冒险家也比较多。

然而在小国,国内的福利事业都是比较完整和普遍的,而且国家能够一直保持和平;但是小国一旦进入战争状态,所受到的伤害要比大国严重。因为大国领土辽阔。

所以即使战祸连绵,群众受到的灾难也是比较少的。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战争与其说是灾难的原因,倒不如说是亡国的主要原因。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即在这里也和许多其他地方相同,最重要的需要是研究事物的必然性。

如果只有小国没有大国,那么人类无疑会变得更加自由和幸福。但是,我们也不能没有大国。

在世界上,大国的规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提供了一个新的因素,这个因素即为力量。如果一个国家天天被别国的人掠夺或侵略,那么空有富裕和自由的表象又有何用处?如果外国控制了大海并规定有关贸易条例,本国的工商业又有何用处?小国之所以不富裕,主要是它的懦弱造成的,并不是因为国家面积小造成的;大国之所以繁荣,也就不是因为它大,而是因为它强。所以,不管是对大国还是小国,力量一向是幸福和生存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除非环境特殊,只要是小国就希望能跟别的小国联合起来,或受邀与人联合起来而成为大国的一员。我觉得没有什么比一个国家既不能自卫又不能自给的境遇更让人怜悯的了。

为了把领土广阔的优势和领土狭小的优势结合起来,才创立了联邦制度。

如果你仔细考察美利坚合众国,你就会发现这个国家采用联邦制度后获得的一切好处。

一个中央集权的大国,立法者必须使各项法律一致,不能带有地方和习俗的差异。立法者根本不处理特殊事件,只能按照正常情况去制定法律。这样,人民就必须服从立法的需要,其实一个国家之所以会动乱和多难,主要原因就是立法不能服从人民的需要和习俗。

联邦制国家就没有这样的弊端。因为国会只负责制定全国性的主要法令,而法令的具体条目则留给地方立法机构去规定。对联邦的成员来说,主权的这种划分带给他们每个人的好处都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在这些小成员所组成的社会里,人们根本就不需要为自卫或扩张而伤脑筋,因为这些人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用于改进内部。每个成员的政府都站在各自居民的这边,所以能够了解社会的需要。并且每一年都会制订一些新的计划,提交到本国的议会或立法机构进行讨论,而后将讨论的结果公布在报纸上,以引起公民的关心和注意。比如在美国,这种要求改进的精神一直激励着各州,而且一直没有引起过动乱;追求权力的野心逐渐被热爱公益的精神取而代之,人们充满激情,却不会带来什么危险。所有的美国人都认为,新大陆的共和制度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延续下去,主要是因为联邦制度的存在和长久延续。在南美洲的一些新兴国家之所以长期沉沦,想要建立强大的共和国而不实行主权分享便是它们犯的最大的错误。

我们都知道在美利坚合众国,试用和实际应用共和制度,刚开始的时候是在乡镇和地方议会内部。比如,像康涅狄格这样的小州,开通挖掘运河和铺路就已经是一件政治大事。这个州不养军队,即便养了军队也不进行战争。甚至对那些领导人也不会支付高薪,就更别说给予他们荣誉头衔了。这里的人们觉得没有比共和制度更自然和更合理的制度了。这种来自一个自由民族的风气和习惯的共和精神,就这样先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随后又顺利地通行于全国。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联邦制度的秉公精神就是地方爱国主义的集大成。换一种方式说,美国的每一个公民,把自己对本小共和国的依恋之情逐渐转化为对共同祖国的热爱之情了。因此,当他们在维护联邦的时候,也就是在保卫他们所在州县的繁荣昌盛,同时还保卫了参与治理国家的权力,保卫了他们希望联邦政策使他们繁荣的理想:这一切,通常比整个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国家的荣誉更能打动人心。

另一方面,如果人民的精神和社会风气使一个大国繁荣富强,那么联邦制度就把这项任务所有的困难降到了最低程度。美国的共和制度对各州来说,没有出现大多数集体常见的弊端。从领土的面积上来说,联邦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大共和国;但如果我们从它管理的事务上来说,它管理的事务很少,因此它又像是一个小共和国。虽然做的事情不多,但是每件事情都是非常重要的。联邦的主权是有限的和不完整的,所以这个主权的行使不会对自由造成什么威胁,那么威胁大共和国的那种争权争名的邪念也就不会有。因此不管是谁都不必向往一个共同中心,没有巨大的城市,没有贫富之差,也没有爆发战争的突然性。虽然政治激情顿时遍及整个国家,但它会潜移默化地去反对每个州的自私和偏见。

美利坚合众国跟一个单一制国家相同,人们的工作和思想都是自由的,没有什么能够抑制进取精神。政府尊重拥有知识的天才。在整个联邦境内,他们就像是由同一个帝国统治的国家内部一样,升平气象随处可见。在国外,它与地球上的各大强国并驾齐驱。它有800多里约(2000英里)对外海岸,而且它还掌管着走向新大陆的钥匙,因此不管是多远的海边,它的国旗都受到尊敬。

联邦既有着小国的自由和幸福,又有着大国的光荣和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