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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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关于美国人在市民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

在这一章里,我不想谈人们为了抵御多数的专制和反对王权的侵犯而进行的政治结社。关于政治结社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另外一个地方讲过了。显而易见,如果任何一个公民都会随着个人的日益软弱无力和最后不再能单枪匹马地保住自己的自由,且更加没有办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那么,随着平等的扩大暴政必将加强。在这一章,我只想谈一谈那些在市民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完全没有政治目的的结社。

美国存在的政治结社,只不过是美国五花八门结社中的一种。

美国人不管年龄多大,不管处于什么地位,不管志趣是什么,没有一个不在时刻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每个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

既存在宗教团体,也存在道德团体;既存在十分认真的团体,也存在非常无聊的团体;既存在非常一般的团体,也存在非常特殊的团体;既存在有规模庞大的团体,也存在有规模甚小的团体。美国人会因很多事情组织团体,如为了举办庆典,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团体创办神学院,开办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他们也会用这种方法设立医院、监狱以及学校。在以示范的办法感化人或者想传播某一真理的时候,他们也要组织一个团体。凡是创办新的事业,在法国,都会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会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则会看到人们组织的社团。

我坦白承认,我在美国遇到过一些我向来一无所知的社团,并且为它们能够巧妙地使美国居民动员大多数人的力量共赴目标和使人们自行前进的方法赞叹不已。

后来,我到英国去游历。虽然美国人的一些法律和许多习惯都来自英国,但是我认为与美国人在应用结社权上的彻底和熟练相比,英国人还差得很远。

美国人做一些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而英国人则不是这样,他们总是单枪匹马地去干一番大事业。很显然,英国人只觉得结社是强大的行动手段,而美国人则好像把结社看做是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

所以,我们看到的这个能使所有人民最长于共赴一致希望的目标,并且还能把这种新方法用于最多数对象的国家,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那么这究竟是偶然的结果呢,还是结社与平等的必然联系在其所发生的作用呢?在贵族制社会里,大部分群众自身没有什么作为,而少数几个人却非常地强大和富有,他们里面的每个人都能独自做出一番大事业。

贵族制社会里面的人,因为本来就是紧密地联合在一起的,所以没有必要为了采取行动而联合。

在这个社会里,每一个有钱有权的公民,都像是一个永恒存在的社团的首脑,且这个首脑是强制成立的,而那些由他驱使去执行他的意图的大众就是这个社团的成员。

相反,在民主国家里,所有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独靠自己的力量去干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逼迫他人来帮助自己。所以,他们如果不学会主动地互助,那么就会全都陷进无能为力的状态。

民主国家的人如果没有权力和志趣为政治目的而结社,虽然他们的财富和知识可以长期保全,但是他们的独立却要遭遇巨大的危险。而如果他们压根没有在平时生活中养成结社的习惯,那么文明本身就会受到威胁。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没有养成共同去做大事业的习惯,而又已经失去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干一番大事业的能力,那么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更加不幸的是,促进民主国家的人民必须结社的社会情况,同时又使他们与其他国家的人民相比更难以结社。

在贵族当中,只要有几人有结社的打算,那么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在社会上拥有很大的势力,所以他们的团体只要有几个成员就可以了。

而且在成员的人数很少时,彼此也很容易认识,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规章制度。

这一点在民主国家就很难做到,因为民主国家的社团如果想拥有一定的势力,就必须使成员的人数特别多。

我知道,许多当代人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觉得,公民越是软弱无力,政府就越应当能干和积极,以至于政府能够创办个人不能创办的事业。他们相信并且声称一切困难都能够解决。但我觉得,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

或许政府可以代替美国人的某些巨大的社团,并且在联邦内部已有几个州这样做了,但是美国人平常依靠社团进行的那些数量庞大而规模却很小的事业,该由哪个政府当局去代替办理呢?

不难预料,人们生活上最常用和最需要的东西越来越不能单独由自己来生产的时代,正在逐渐靠近。所以,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会不断增加,而且这项任务也会因政府当局自身的活动而日益扩大。政府当局越是要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就越是不想联合起来,而是越要依靠政府当局的援助。这个原因和结果将不断循环,这样下去,只要是一个公民不能独自经营的事业,最后不就全要由公共的行政当局来管理吗?其次,如果土地过度分散下去,分散得无法再分,以至于只能由耕作者组织社团来经营时,政府的首脑岂不要挂冠而去扶犁吗?

一旦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么,这个国家在道德方面和知识方面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发生在工商业方面的危险。

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会使自己的情感以及思想焕然一新,才会使自己的胸怀更加宽广,才会使自己的才智更好地发挥出来。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在民主国家,这样的相互作用几乎是零。所以,民主国家要人为地创造这种作用,而能够创造这种作用的就是结社。

当贵族集团的成员接受一种新的思想或是体会到一种新的感情时,几乎都要把这种思想或感情放在自己活动的主要舞台上进行玩味,并且会让其他的成员看到自己在这样做,以使这种思想或感情更加顺利地进到周围人的心里和头脑里。

在民主国家,从属性上来说只有政府当局才能够这样做。但是,不难看到,政府当局的这种作用往往是不充分的,甚至经常是有危险的。

在一个大的国家里,政府不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去维持或者是改变人们的思想以及感情的交流,就如它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管理一切实业部门一样。只要一个政府试图走出政治活动的范畴而步入这条新的道路,它就会不知不觉地要实行一种暴政,这种暴政令人难以容忍,因为政府只会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只会支持它所赞同的感情和思想,而且总是让人们很难分辨出它的这种表示究竟是忠告还是命令。

如果政府觉得自己的真正利益在于严禁人们发表意见,那么,情况就会更加糟糕。这个时候,政府将会无所作为,并且由于喜欢酣睡而任由自己迟钝下去。

所以,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

在民主国家,应该代替被身份平等所消灭的个别能人的唯有结社。

美国的居民中只要有人提出一个准备并且向世人推广思想或者意见,他就会立刻去寻找同道;而一旦找到了同道,他们就要组织社团。社团成立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知道和行动将被人们仿效的力量,而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这个力量不仅能够发表意见,而且人们也能够倾听它的意见。

我起先听到美国有十万个人公开宣誓不喝烈性酒时,还以为这是在开玩笑,并不是实在的。我起先完全无法理解那些很有自制能力的公民为何宁愿坐在家里喝白开水。

但是后来我终于了解到,这十万个美国人是惊于他们周围的酒鬼越来越多,才下定决心戒酒的。他们的行动就像一个大人物穿上一身朴素的衣服,以引导一般公民戒除奢华。我坚信,如果这十万人是法国的居民,只要他们每个人分别向政府进行申请,要求政府令王国境内的所有酒馆禁酒便可以了。

我觉得,美国智力活动的结社和道德方面的结社是最值得我们重视的。最容易被我们注意的是美国人的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而其他的结社,则经常被我们放过。

即便我们看到了其他的结社,我们对它们也不是很理解,因为我国基本没有类似的结社。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类结社对于美国人的必要性,并不亚于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甚至更有必要。

在民主国家,结社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他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决于这门学问的进展。

在规定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则中,有一条法则是:如果人类打算文明下去或者是走向文明,那就需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这条法则好像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