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恶魔他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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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她的好日子要来了

没多久,叶盛歌就接到叶家人的电话,由她所谓的母亲潘茹素打来的。

潘茹素从小锦衣玉食,人还算是不错,不过,生下双胞胎女儿后,一得知小女儿因为大女儿身体不好,自然更加关心小女儿,久而久之,也就忽略了大女儿,更别提关心,偶尔还会因为小女儿无理取闹,找大女儿的麻烦。

长大后,她的眼中早就没有大女儿的存在,加之,叶盛歌很早搬出去住,一年见不到几次面,感情就更淡薄,对大女儿完全不了解,还停留在她老实,完全不会反抗的地步,所以这一次,她又无法拒绝小女儿的哀求,给她打电话,希望叶盛歌能帮帮叶南星。

对于叶家人的偏心,叶盛歌起初还会在意,后来直接漠然,看着他们围着一个叶南星转,甚至不惜伤害另一个女儿,她早已没有任何期待。

虽然,是他们给她生命,但这些年,完全没有理会过她的生死,甚至前几天,她死过一次,他们都不知道。

不过,也许他们知道,也完全不会理会。

毕竟,他们眼里心中都只有叶南星的存在,何曾有过她。

如果,不是因为她拿下男一号,如果,不是叶南星意识到自己女二号地位有变,恐怕他们压根就想不到她吧。

叶盛歌觉得讽刺,她的男一号是自己争取来的,反倒叶南星的女二号……

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这瓷器活!

也不怕爬上去,摔得粉身碎骨。

当她再一次睁开眼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彻底和他们划清了关系。

这些年,她所做的早就还清了她生育之恩,至于养育之恩么?

从小,她就和叶南星生活不一样,叶南星霸占了原本也有她一份的房间,后来她换了房间,叶南星又说自己要舞蹈室、琴室、画室……

到最后,她只能住在杂物间。

这样也就算了,叶南星接受贵族式的教育,还频繁上各种兴趣班,而她只能上公立学校,什么兴趣班都不可以参加。

好在她学习能力强,和夏弥关系也好,夏弥的妈妈会唱歌,会弹钢琴,也会跳舞,所以,她一有时间就跟着夏弥妈妈一起学习这些。

直到她长大,自己可以打工挣钱,但仍然会去她妈妈那里学习,除此之外,还会参加其他兴趣班。

否则,她现在也不可能这般优秀。

可以说,她欠叶家的已经还清了,连命也给了他们。

所以,在接到潘茹素的电话时,她十分平静,仿佛电话那头的人不过是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存在。

很轻松随意的听到潘茹素语气不善和她说话,“盛歌,南星毕竟是你亲妹妹,而且,当时要不是你吸收了她的营养,她的身体也不会好……”

叶盛歌弯了弯唇,“嗯,所以呢?”

“南星很想演那个角色,你能不能去和陈导说说,将那个角色给她?”潘茹素缓和了语气,“南星她比你名气大,以后会更有发展,她要是红了,一定不会忘记你的。”

叶盛歌忍不住在心里轻笑一声,她要是红了,一定不会忘了她的?是吗?是不会忘了她,还是不会放过她?

他们这些叶家人还真是搞笑,是不是觉得叶南星就像是国宝一般,全天下人都会喜欢,国宝还懂人心呢,她叶南星懂么?

叶盛歌眨了眨眼,出声道,“我去试试,你也知道陈导看中实力,南星如果有这样的实力,我想压根不用担心,”说着,她一顿,看向其他地方说了句,“哦,我马上来。”接着又说道,“我现在还有其他事,先挂了。”

叶盛歌挂断电话后,发出一声低低的嗤笑声,她敢说,现在潘茹联系她时,叶南星一定再犯蠢。

还没等她缓口气,洛尘就将平板给她拿了过来,屏幕上是一篇帖子,就是前几天她在绿坊发生的事,被人爆了出来,描写十分详细,比她这个当事人还知道得多。

叶盛歌挑了下眉,后面居然还写到她一直就是这样一个人,指望利用这样的方式成名,不曾想,大家都嫌她是破鞋,所以一直半温不火。

呵,难道他当时就在现场?

叶盛歌一直保持着看笑话的心态看下去,她当然想过下面会说她整容的事,毕竟叶南星一直紧咬着这件事情不放,后面还写到她潜规则这件事,上面写得有鼻子有眼,仿佛他亲眼所见一般。

说但最后,更是忍不住吐槽,同一个父母生的,怎么差距就这般大!

一时间,晚上还算不错的风向,在这一刻,突然又闹得不可开交。

原本,对叶盛歌感觉还不错的人在下面踩线,说什么人家不过接了一个男一号的戏,就出来踩人家,分明就是见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

还有人怀疑这是不是故意重伤,所以,评论的平均褒贬不一。

夏弥接着发了条微博:别哭,那些傻不拉几的人会乐!

叶盛歌看到时,直接和她发了条微信:弥哥,我看好你哟,妥妥的朕的皇后!

夏弥看到时,正在吃午餐,顿时乐了,朕的皇后?

诶,还真是期待和她对戏啊!

夏弥原本就有不少粉丝,大多都是真爱粉,一见到这条微博,自然而然和叶盛歌的事联系起来,纷纷转发。

“别哭,王冠会掉下!”

“陛下万岁,皇后娘娘在路上。”

“我能说我是整形医生么,陛下的圣颜妥妥滴是天然,毫无动刀之说,完美地就仿佛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俗话说心善人美,所以,只能说明一点,陛下心地善良!”

“赞成加一,陛下盛世美颜,无人能及。”

有些人,就是这样,既然相信就会无条件相信,无论外面风雨如何,始终坚定自己的想法。

叶盛歌弯了弯唇,所以,这些年,一直有些人没有忘记她,才让她始终有翻身的机会,也才有她这一次的主角的机会。

因为他们,她从未放弃。

洛尘见时间差不多,出声提醒道,“小姐,我们差不多该出发了。”

“嗯,你先等一等,我上去换套衣服。”叶盛歌收回思绪。

既然是对戏,她总不能穿着一身女装过去,所以她决定换套男装。

她可是很期待夏弥看到她男装时的表情,不知道会不会吓一跳呢?

文星大道上,一辆保姆车里。

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人随意的坐在皮质车椅上,手里拿着手机,唇角上扬。

“我的小祖宗,你可得要考虑考虑自己发展啊。”在她身边,坐着一个微胖的男人,侧着身子,语重心长的开口,“她现在是男一号,你这女二号还没定下来呢。”

夏弥头也没抬,这些都没她重要。

身后有一个娃娃脸的女孩,脸上挂着大大笑容,“夏姐最看中的就是叶小姐。”说起叶盛歌时,她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她还真是帅气呢。

夏弥发出一声轻笑,“她啊,你们不懂。”

是啊,叶盛歌对她很重要,比命还重要,别说拿不到这女二的角色,她都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可见,她对叶盛歌的看中。

这源于小时候那些事,由于家里的原因,她经常被人误解,更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玩耍,哪怕是同桌,都是各种嫌弃。

只有叶盛歌,她完全不在意这些,没有人和她同桌,她就主动向老师请缨,没人和她一起玩,她就陪着她,哪怕一句话不说,她就那样静静坐在她身边。

有一次,回家的时候,她被一群混混围住,当时她害怕极了,突然,叶盛歌冲了出来,不顾自己的安危,将那些人打走,那时他们手里有刀,胡乱比划着,一刀划在她背上,当时血流不止,他们被吓得不轻,这才慌乱逃跑。

后来,虽然及时送到医院,但那道伤口又深又长,最后还是留下了疤。

为此,这些年,她从未穿过露背的裙子。

可她,从来不在意,明知道和她在一起很危险,却还是义无反顾。

所以,长大后,她们的关系始终很好。

想到这些,夏弥嘴角的笑意不断扩大,她还真是期待能和她同演一部戏啊。

她很清楚,叶盛歌会红,她原本早该红的,若不是她家里……唉,真不知道哪有父母会这般偏心,同样是女儿,一个当成宝贝,一个连草都不如。

明明,优秀的女儿是她,而非那个叶南星啊!

她一直不明白,所以更加心疼她,她从未感觉到家人的温暖,一直都是一个人,好在她很吃苦,现在终于可以演主角。

她想,她的好日子要来了!这是她凭借自己的真本事,一步一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