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村很美,尤其是在桃花盛开的季节,可是,因为地处偏僻,未免太过闭塞,通往镇上的道路还是那条古老的山道,狭窄而崎岖。
暮色中,东方伊人背着行囊一路走来,终于,看到了山脚下那灯火阑珊的小镇。
小镇已近在眼前,她却停下脚步转身望向了来路,伸手拉出了挂在脖子上的那枚银戒紧紧地攥在手中,美丽的眼眸中泛起了一丝痛苦之色。
傻小子,你一定还在生姐姐的气吧!
也是,姐姐怎么能对你说出那样的话呢?
你一定恨死姐姐了吧!
可是,姐姐是东方家族的女人,是被轩辕家族那个太阳一样耀眼的男人视为囊中之物的女人……
突然,一丝笑意在她嘴角绽放,凄美绝伦。
也罢!
傻小子,你就永远恨着姐姐吧!
那样,你就不会把姐姐给忘了!
她就那么静静地站在暮色之中,痴痴地望着桃源村的方向,任由一头飘逸的长发随晚风飞扬。
“梦醒了……”
良久,她喃喃地叹了口气,慢慢转过身来,一张绝美的俏脸已经变得古井不波,双眸清冷得好似寒夜的星辰。
擦衣兜里掏出一支手机,按下了开机键,屏幕亮起,主界面上有一个未接电话,轻轻点开,记录显示,对方已经连续拨打了十六次。
“小姐!”
东方伊人拨通了那个号码,对面立刻接通了电话,一个欣喜的声音传了过来,“你……”
“准备好了吗?”
东方伊人淡淡地打断了对方,“我今夜就要回京!”
“呃……”
对方明显一愣,旋即大喜,“准备好了,都准备好了……”
说着,犹豫了一下,“让人过去接你?”
“不用!”
东方伊人冷冷地拒绝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梦醒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让两大家族的人去打扰那个美丽而祥和的村子!
圆月当空,华光似水,朦胧的夜色中,青山如黛,灯火点点的桃源村安宁而祥和。
步惊蛰浑身湿漉漉地站在村口,提着两条用藤条串在一起的鳜鱼,默默地望着村口那条通往镇上的曲折山道。
“汪汪……汪汪……”
良久,村中突然响起了犬吠声。
步惊蛰这才回过神来,轻轻地拭去了眼角的泪痕,掉转头,大步流星地往村中走去。
相传,上古时代,浩劫降临,天崩地裂,妖兽肆虐……浩劫过后,天地灵气枯竭,仙山福地尽数消失,修真者销声匿迹,上古文明化为废墟,幸存的人类在满目疮痍的大地上艰难地延续着血脉,历经千万年的漫长岁月,创造出了辉煌的科技,建立起了新的文明,一个个强盛的帝国陆续崛起,圣龙联邦便是其中的佼佼者,综合实力在所有帝国中稳居前三。
桃源村地处圣龙联邦西南境内巫山深处,因为交通闭塞,所以,发展相对滞后,直到近几年,村里才通上了电,各色电器随即普及。
但,九公似并不喜欢这些东西,至今仍然点着油灯。
小院里,九公坐在石桌前的竹椅上,双目微闭,一脸沉思之色,满头银发在油灯的照耀下泛着光。
石桌上,七八道菜肴把不大的石桌挤得满满当当,一旁还摆着一盏精致的银质酒壶。
九公很少喝酒,但家中的器具却很精美。
“九公……”
步惊蛰进了院门,径直走到了石桌前,举起手中的鳜鱼就要开口,却见桌上已经摆着一盘清蒸鳜鱼了,只得把后面的话生生咽了回去。
“放到缸里去,”
九公睁开了双眼,轻轻地望了他一眼,便抓起那只银壶斟起了酒,“放好了就过来吃饭。”
饭肴很丰盛,在步惊蛰的印象中,以往的年夜饭都没有今天这顿晚饭丰盛。
“喝酒!”
见步惊蛰坐下,九公端起了酒杯冲他示意了一下,然后一仰头,自顾自地灌了下去。
“九公……”
步惊蛰有些惶恐,慌忙又站了起来,“今天……我……”
他隐约觉得,今天的事让九公生气了,否则,九公不会让他去抓鳜鱼。
“倒酒!”
九公轻轻地打断了他。
“好!”
步惊蛰连忙上前,提起银壶,恭敬地倒酒。
九公抓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喂进了嘴里,慢慢地嚼着,双目微微闭起,红润的面庞上浮起一丝陶醉之色。
“呵呵……”
良久,九公将鱼肉吞下,又端起酒杯笑着冲步惊蛰示意,“你也喝。”
“好!”
步惊蛰连忙端起了酒杯。
果子酒,熟悉的味道,酒液下肚,步惊蛰只觉胸中一暖,浑身舒泰。
“坐吧!”
九公也放下了酒杯,冲依旧站着的步惊蛰摆了摆手,笑容和煦,“今夜,就陪九公好好喝顿酒……”
步惊蛰自幼便喝酒,都是九公酿造的果子酒,九公却很少喝,更不会像今夜这样让他好好陪自己喝一顿。
“好!”
步惊蛰连忙又提起银壶为九公斟酒。
九公没有提白天的事,只是安静地吃菜喝酒,一杯又一杯。
步惊蛰在一旁陪着,渐渐地也放开了,不知不觉间便换过了五六壶酒。
夜已深,石桌上杯盘狼藉,步惊蛰喝得有些飘了,九公的脸庞也更加红润了。
“唉……”
突然,九公轻轻地叹了口气,轻轻地靠回了椅背上,“你走吧!”
“呃……”
步惊蛰一怔,酒意顿时就消了大半,“九公,我……”
“走吧!”
九公轻轻地摆了摆手,闭上了眼睛,轻轻地哼起了一首不知名的曲子,“男儿行,步步生雷霆……”
哼着,他的声音渐渐高亢,一股激昂之意顿生,“惊蛰虫,震八荒……一身傲骨心似铁,敢与天地争……”
这是步惊蛰第一次听到九公唱歌,九公分明唱得慷慨激昂,他却听得鼻头一酸,湿了眼眶。
因为,他在那激昂的歌声中听出了深沉的忧伤。
能唱出这样一首激昂之歌的老人一定有着辉煌的过去吧,可是,如今的他却只能蛰伏在这深山小村……想来,他也受过委屈,也有满腹的心酸与无奈吧!
“走吧!”
九公突然睁开了双眼,目光炯炯,就如黑夜里的星辰,“离开桃源村!你长大了,也该去看看山外的世界了……”
“可是……”
步惊蛰的确想去外面闯一闯,因为,他想做个像太阳一样耀眼的男人,可是,九公于他如师如父,他又怎能一走了之,留他一个人过活?
“去明珠吧!”
九公好似明白步惊蛰的犹豫,眼中泛起了一丝欣慰的笑意,话语中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威严,“浅水养不了真龙,既然想做像太阳一样耀眼的男人,就要去与群英争辉……一往无前!”
“是!”
步惊蛰心中一凛,连忙起身允诺,“谨记九公教诲!”
“好!”
九公轻轻地点了点头,又轻轻地闭上了眼睛,“此去明珠,机缘深厚,希望你能找到真正的自己吧!”
“九公,”
步惊蛰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九公提到“机缘”这个词了,想来他在桃源村一呆就是数十年正是在等待一个机缘,于是连忙将从潭底捞出的那枚戒指掏出来递向了九公,“我在水潭底捡到了一枚戒指,看上去很有些年头了……”
戒指静静地趟在步惊蛰掌心,戒面上那朵火苗浮雕在油灯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好似随时都要蹿出来一般,慑人心魄。
“唔……”
九公一见之下,眼中顿时泛起了炽热的光芒,旋即又恢复了平静,“傻小子,好好收着吧!那是你的机缘!”
说着,九公的目光掠过了低矮的院墙,落在了远处如黛的山峦之上,声音变得有些飘忽,“九公自有九公的机缘!”
朦胧的夜色中,连绵起伏的山峦静静地矗立着,犹如一只只已经蛰伏了亿万年的巨兽。
天色微明,晨鸡报晓,步惊蛰匆匆地穿戴整齐,背着行囊来到了九公的卧室门外。
九公有闻鸡起舞的习惯,但今日却是房门紧闭。
步惊蛰在门前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没有敲门,轻轻地后退两步,放下行囊,双膝一屈,在门口跪了下来,恭恭敬敬地朝着卧室里磕了三个响头,“嘭……嘭……嘭……”
他知道,九公此时并不想见自己,或许,他并不喜欢离别。
人生自古伤别离!
走在熟悉的青石小街上,听着村中熟悉的鸡鸣犬吠声,淡淡的忧伤萦绕在步惊蛰的心头,但,他必须出去,必须经历这样的别离!
因为,他想成为像太阳一样耀眼的男人!
“惊蛰哥哥!”
刚到村口,尕妹那略带惊喜的清脆声音突然在步惊蛰身后响了起来,“九公说你刚走,果然就追上了!”
“呃……”
步惊蛰一怔,转过身,有些疑惑打量着尕妹,“尕妹,你这是……”
“俺跟你一起去明珠!”
尕妹一身利落的装扮,羽绒服、牛仔裤、运动鞋,还背着一个小背包,迈着修长的大腿快步走来,“俺哥在那里,俺投奔他去!”
“哦,”
步惊蛰恍然,笑容绽放,“正好,我还想着去了明珠就去投奔锋哥呢!”
尕妹的大名叫莫菁菁,家中还有个哥哥叫莫剑锋,十八岁就去明珠市闯荡了,算来也有十二三年了,听说已经闯出了一些名头。
莫剑锋比步惊蛰大十岁,没有出去之前很喜欢往九公家里跑,倒也和步惊蛰玩得比较熟,步惊蛰此去明珠两眼一抹黑,自然就想起了他。
“九公给俺哥打过电话了,”
尕妹笑意盈盈地摸出一支小巧精致的手机在步惊蛰面前晃了晃,“俺哥说了,只要你过去,保准给你安排得妥妥帖帖的!”
“呃……”
步惊蛰一怔,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他似乎明白九公为何让他去明珠市了。
“男儿行,步步生雷霆……”
恍惚中,昨夜九公唱的那首歌突然又在他耳边响了起来。
“有人在唱歌!”
一旁的尕妹突然一声惊呼,停下了脚步,凝神细听之下,俏脸上泛起了惊讶之色,“好像是九公的声音!”
步惊蛰也呆住了,他本以为那是自己的幻觉,却不成想……九公真地在唱歌!
“惊蛰虫……震八荒……一身傲骨心似铁……敢与天地争……”
歌声随晨风飘来,慷慨激昂。
步惊蛰怔怔地站在原地,泪珠悄然滑落,一颗颗,滚烫!
“惊蛰哥哥……”
看到步惊蛰突然掉了眼泪,尕妹慌忙抬起纤细白嫩的小手就要去帮他擦拭泪水。
“走吧!”
步惊蛰有些仓惶地迈开了脚步,“九公在为我们送行呢!”
“呃……”
尕妹一愣,连忙跟上,俏脸上却有些忿忿之色,“哼!九公真偏心!”
她听得真切,九公唱的分明就是“男儿行”嘛!
桃源村里,人们都被九公的歌声吸引了,有人看到了站在后山“望仙台”上对着小镇方向慷慨放歌的九公,不禁愕然。
“九公还会唱歌?自打他来到桃源村,俺就没见他唱过歌……得有六十多年了吧?”
“九公唱得真好,只是和电视里唱得有些不一样呢!”
“唉……”
突然,有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一声轻叹,“九公一个人过了四十多年,好不容易捡回了惊蛰那娃……如今,那娃也走了,九公心里一定不好受吧!”
闻言,众人默尽皆然。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独自过活了四十多年!
那是怎样的一种孤独?
他们不敢想。
“男儿行,步步生雷霆……”
望仙台上,九公丝毫不在意聚集在山下的村民们议论着些什么,只是遥望着小镇的方向,忘我地唱着,一遍又一遍。
“傻小子,”
良久,九公的歌声慢慢消散,化作了一声轻喃,“只管往前走,不要怕!”